节假日双倍工资计算

加班费的具体计算确实是很多职工感到困惑的一个问题,很多人拿到工资条,往往产生一个疑问:自己的加班费 有没有算错?产生这一疑问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不懂法律规定。加班费的具体计算的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8 年 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该《通知》第二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第 51 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1 天法定节假 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 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 天-104 天)÷12 月=21.75 天。 按照上述规定,我们可以推算出加班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 首先,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劳动者在双休日加班可以获得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获得三倍工资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费是另行支付的,并不包括用人单位正常需要支付的报酬。因此,如果将其称为二 倍、三倍,实际上有时会产生歧解,以为只要支付原工资外再发一份或二份工资即可,这种理解显然是错误的,所以 加班费就是加班费,它是正常工资以外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 其次,关于公式当中“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确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 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津贴”、“补贴”等, 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这些项目中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 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 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第三,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第四,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

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 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 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 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 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2、五一节加班=四倍工资---说法不恰当。 理由如下: (1)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3 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条中有“不低于”三个字。其意思,如企业在这个 300%的基础上,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支付员工 400%或 500%的工资.法律并不禁止。即企业如愿意五一支付员工 5 倍或 6 倍工资,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关键 是不能低于员工日工资的 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资=四倍工资是表达不恰当的。正确表述应为五一加班工资≥3 倍工资。五一加班期间的全 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 倍工资。 (2) 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大家或一些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误解,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同于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 般按 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实际上,很多员工也是这么认为。这是不对的,从法理上讲,是错误的。 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看 了一些网友对五一加班是三倍还是四倍的讨论,关键是大家对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这二个概念 没有搞清楚,当然政府部门也没解释清楚。 综上所述,五一节员工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存在加班)。即劳动者在法定节假 日加班,除了应得的当日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须“额外”支付不低于三倍加班费。也就是说,应支付不低于四倍的工 资,而不是等于四倍工资。 3、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的法定节假日工资如何支付问题?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 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

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 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 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这二种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时,不需支付加班工资。即法定节假日是所有员 工的带薪休假日,所有的员工不论什么工时制的,全部享受。因此,这二类员工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十一等工 作均视为加班,均应按上述《劳动法》第 44 条第 3 款,支付不低于 3 倍的加班工资。当然,期间所有工资=法定节假 日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即所有工资也是不低于四倍的工资。 4、举例说明: 假设一,劳动者 A 日工资为 100 元,法定节假日(五一)当天加班 1 天,那么应付员工多少工资? 应付员工加班工资=100×300%=300 元; 应付员工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100 元 该日应付员工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00+300=400 元。即总共应该支付 400 元综 合工资,即相当于四倍工资。 假设二,如劳动者 A 所在企业中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 400%支付。那么应付员工工 资如下: 应付员工加班工资=100×400%=400 元; 应付员工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100 元 该日应付员工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00+400=500 元。即总共应该支付 500 元综 合工资,即相当五倍工资。 对比这二个例子,大家应当明白和清楚了。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即不等于四倍工资,而是至少不低于四倍工资, 可以是四倍,也可以是五倍,或六倍等。 5、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大家应当明确以下几个概念与观点: (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00% (4)法定节假日是所有员工的带薪假日。---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中即“三种工时制”的 员工均依法享受。

加班费的具体计算确实是很多职工感到困惑的一个问题,很多人拿到工资条,往往产生一个疑问:自己的加班费 有没有算错?产生这一疑问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不懂法律规定。加班费的具体计算的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8 年 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该《通知》第二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第 51 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 11 天法定节假 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 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 天-104 天)÷12 月=21.75 天。 按照上述规定,我们可以推算出加班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 首先,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劳动者在双休日加班可以获得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获得三倍工资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费是另行支付的,并不包括用人单位正常需要支付的报酬。因此,如果将其称为二 倍、三倍,实际上有时会产生歧解,以为只要支付原工资外再发一份或二份工资即可,这种理解显然是错误的,所以 加班费就是加班费,它是正常工资以外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 其次,关于公式当中“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的确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 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津贴”、“补贴”等, 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这些项目中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 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 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第三,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第四,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其中: (1)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 是指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

法》之规定。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 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 (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是指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即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 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 300%.即其加班工资≥日工资*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资。 综上,按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付工资为: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应付法定节日工资+法定节 假日加班工资。按通俗的说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资”。 2、五一节加班=四倍工资---说法不恰当。 理由如下: (1)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3 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条中有“不低于”三个字。其意思,如企业在这个 300%的基础上,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支付员工 400%或 500%的工资.法律并不禁止。即企业如愿意五一支付员工 5 倍或 6 倍工资,法律都是允许的。但关键 是不能低于员工日工资的 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资=四倍工资是表达不恰当的。正确表述应为五一加班工资≥3 倍工资。五一加班期间的全 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 倍工资。 (2) 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大家或一些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误解,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同于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即一 般按 300%支付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全部工资。实际上,很多员工也是这么认为。这是不对的,从法理上讲,是错误的。 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我看 了一些网友对五一加班是三倍还是四倍的讨论,关键是大家对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这二个概念 没有搞清楚,当然政府部门也没解释清楚。 综上所述,五一节员工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存在加班)。即劳动者在法定节假 日加班,除了应得的当日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须“额外”支付不低于三倍加班费。也就是说,应支付不低于四倍的工 资,而不是等于四倍工资。 3、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的法定节假日工资如何支付问题?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 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

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 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 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劳动法并没有规定,这二种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时,不需支付加班工资。即法定节假日是所有员 工的带薪休假日,所有的员工不论什么工时制的,全部享受。因此,这二类员工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十一等工 作均视为加班,均应按上述《劳动法》第 44 条第 3 款,支付不低于 3 倍的加班工资。当然,期间所有工资=法定节假 日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即所有工资也是不低于四倍的工资。 4、举例说明: 假设一,劳动者 A 日工资为 100 元,法定节假日(五一)当天加班 1 天,那么应付员工多少工资? 应付员工加班工资=100×300%=300 元; 应付员工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100 元 该日应付员工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00+300=400 元。即总共应该支付 400 元综 合工资,即相当于四倍工资。 假设二,如劳动者 A 所在企业中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 400%支付。那么应付员工工 资如下: 应付员工加班工资=100×400%=400 元; 应付员工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100 元 该日应付员工全部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00+400=500 元。即总共应该支付 500 元综 合工资,即相当五倍工资。 对比这二个例子,大家应当明白和清楚了。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即不等于四倍工资,而是至少不低于四倍工资, 可以是四倍,也可以是五倍,或六倍等。 5、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大家应当明确以下几个概念与观点: (1)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日综合工资≠法定节假日日常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00% (4)法定节假日是所有员工的带薪假日。---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中即“三种工时制”的 员工均依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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