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登 记 事 项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登 记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法规、规章和政策。
登记程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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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目录
在申请办理有关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时,请先查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免在工作中出现误差。
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订立的合同、章程批准之前,到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公司章程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 公司住所证明
11、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2、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合同、章程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6、 法定代表人、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
8、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0、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一)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住所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4、住所使用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经营范围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经营期限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六)投资者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七)法定代表人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八)股权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股权转让协议
7、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8、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9、股权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10、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九)实收注册资本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一)公司类型变更登记表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二)撤销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3、原核准变更登记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三)增设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四)撤销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
3、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
1、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 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 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 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 营业执照正、副本
8、 其它有关文件
(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5、 税务和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 分支(办事)机构已注销的证明
7、 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
8、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一)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备案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原任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原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 《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二)其他事项备案
1、股权质押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分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其他材料
3、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6、工商登记联络员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工商登记联络员基本情况
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分支(办事)机构,应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及公章:
二、外商投资企业集团
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1、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子公司加入集团的申请
3、 企业集团章程
4、 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5、 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6、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7、 其他有关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1、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
3、 企业集团新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4、 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5、 其他有关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1、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其他有关文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
4、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7、 前置审批文件
8、 其它有关文件
(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
1、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 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4、 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
5、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 营业场所或地址使用证明
7、 隶属企业执照复印件
8、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一)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二)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营业场所(地址)使用证明;
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等);
(三)负责人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5、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四)经营期限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五)业务范围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5、 其它相关文件、证件;
(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
5、 公章;
6、 其它相关文件、证件;
四、其他
外商投资企业其他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
5、有关债权债务(含涉外税收)承继情况说明
6、营业执照复印件(换发执照时应缴回外资执照);
7、除此之外,还应按照内资企业登记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二)迁移登记
1、迁移目的地登记机关出具的迁档函
2、迁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迁出档案的登记机关应在档案中附档案清单
4、迁入档案的登记机关应向迁出企业出具接收档案回执
(三)其他书式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3、受理通知书;
4、不予受理通知书;
5、驳回通知书;
6、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通知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414号《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收费项目的标准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注册登记费:
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1000万元)的,暂按注册资本金的0.8‰收取,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注册登记费:
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登记收取人民币240元。
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注册登记费:
收取人民币80元。
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份与企业原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金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5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其名称登记:收取人民币100元。
6、企业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换)照的,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元。
7、企业需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副本,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元。
监督举报电话:物价局 12358 监察局 2628896 物价局监制
申请书格式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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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登 记 事 项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登 记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法规、规章和政策。
登记程序及期限
详见窗口服务台处摆放的书式流程图。
提交材料目录
在申请办理有关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时,请先查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免在工作中出现误差。
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订立的合同、章程批准之前,到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公司章程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 公司住所证明
11、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2、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合同、章程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6、 法定代表人、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
8、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0、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一)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住所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4、住所使用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三)经营范围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经营期限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六)投资者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七)法定代表人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八)股权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6、股权转让协议
7、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
8、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9、股权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10、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九)实收注册资本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一)公司类型变更登记表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二)撤销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3、原核准变更登记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三)增设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十四)撤销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
3、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
1、 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 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 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 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 营业执照正、副本
8、 其它有关文件
(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5、 税务和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 分支(办事)机构已注销的证明
7、 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
8、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一)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备案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原任董事、监事、经理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原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 《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二)其他事项备案
1、股权质押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分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其他材料
3、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境外股东、发起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6、工商登记联络员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工商登记联络员基本情况
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分支(办事)机构,应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及公章:
二、外商投资企业集团
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1、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子公司加入集团的申请
3、 企业集团章程
4、 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5、 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6、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7、 其他有关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1、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
2、 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
3、 企业集团新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4、 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5、 其他有关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1、 《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其他有关文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
4、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7、 前置审批文件
8、 其它有关文件
(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
1、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 原登记主管机关的通知函
4、 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
5、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 营业场所或地址使用证明
7、 隶属企业执照复印件
8、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所需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一)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二)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营业场所(地址)使用证明;
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等);
(三)负责人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5、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四)经营期限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五)业务范围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
3、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支(办事)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等);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所需文件材料
(一)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5、 其它相关文件、证件;
(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证);
5、 公章;
6、 其它相关文件、证件;
四、其他
外商投资企业其他文件材料(一式一份)
(一)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
5、有关债权债务(含涉外税收)承继情况说明
6、营业执照复印件(换发执照时应缴回外资执照);
7、除此之外,还应按照内资企业登记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二)迁移登记
1、迁移目的地登记机关出具的迁档函
2、迁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迁出档案的登记机关应在档案中附档案清单
4、迁入档案的登记机关应向迁出企业出具接收档案回执
(三)其他书式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3、受理通知书;
4、不予受理通知书;
5、驳回通知书;
6、准予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通知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414号《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收费项目的标准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注册登记费:
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1000万元)的,暂按注册资本金的0.8‰收取,注册资本金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金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注册登记费:
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登记收取人民币240元。
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注册登记费:
收取人民币80元。
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份与企业原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金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5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其名称登记:收取人民币100元。
6、企业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换)照的,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元。
7、企业需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副本,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元。
监督举报电话:物价局 12358 监察局 2628896 物价局监制
申请书格式示范文本
详见窗口服务台处摆放的书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