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转弯半径
一、 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01
1、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6m。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当确有困难时,应至少沿住宅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尽端式消防车道的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5m*15m。
(GB50096-1999)规定,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1) 低多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附图: R>12m,如a+b>14m,则R>12m
2、联体的住宅群,当一个方向的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之一的规定:
(1
)消防车道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旁应设置室
外消火栓,且建筑应设置与两条车道连通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应大于80m;
(2)建筑的适中位置应设有穿过建筑的门洞,其净高、净宽不应小于4m。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7条,消防车道净宽和净高不小于4m。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10条,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20m
。故
一般按照登高车转弯半径12米来设计。
地下车库出入口距离道路的缓冲距离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规定:
1、特大、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出入口应设于城市次干道,不应直接与主干道连接。
2、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不应小于
7.5m,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m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
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
汽车库库址车辆出入口通视要求
a—为视点至出口两侧的距离
3、库址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
(1) 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
7.50cm;
(2) 地下出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出入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
小于7.50m安全距离;
(3) 地下出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7.50m长的缓冲
车道汇入基地道路。
消防车转弯半径
一、 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01
1、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6m。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当确有困难时,应至少沿住宅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尽端式消防车道的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5m*15m。
(GB50096-1999)规定,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1) 低多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附图: R>12m,如a+b>14m,则R>12m
2、联体的住宅群,当一个方向的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之一的规定:
(1
)消防车道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旁应设置室
外消火栓,且建筑应设置与两条车道连通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应大于80m;
(2)建筑的适中位置应设有穿过建筑的门洞,其净高、净宽不应小于4m。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7条,消防车道净宽和净高不小于4m。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10条,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20m
。故
一般按照登高车转弯半径12米来设计。
地下车库出入口距离道路的缓冲距离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规定:
1、特大、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出入口应设于城市次干道,不应直接与主干道连接。
2、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不应小于
7.5m,并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m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
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障碍物。
汽车库库址车辆出入口通视要求
a—为视点至出口两侧的距离
3、库址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
(1) 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
7.50cm;
(2) 地下出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出入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
小于7.50m安全距离;
(3) 地下出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7.50m长的缓冲
车道汇入基地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