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SocietyLegalSystemA
f叁箜I』查塾垒
竺!!!型!!。i||l——园圃圜—■
对日本反垄断法的历史回顾与思考
冯玲
摘要日本反垄断法作为日本经济法的“龙头“,在整个日本经济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回顾其发展历程,吸取其立法经验,以便于更好的促进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关键词
日本反垄断法本土化
中图分类号:D9313
文献标识码:A
一、日本反垄断法的产生背景
J9世纪末期到20世纪30年代,日本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扶助与救济垄断组织的法律法规,例如1918年的《军需工业动员法》、1925年的《出口组合法》、1931年的《国家重要产业统制法》等等。旨在发展国民经济,弥补生产结构方面的不足。在这个时期,日本大多数的垄断势力的产生方式都是有钊‘对的在某些部门成立之初就出现了垄断的苗头。日本战败后,由美军对其实施占领。美国为了从经济基础上彻底消除日本再次发动侵略战争的可能,美国对日本实施了经济民主化的占领政策,采取了解散财阀,排除经济力量过渡集中和取消私人统治团体等措施,将反垄断法引入了日本。但是由于反垄断法为舶来品,在日本本土也不存在着反垄断法“生长的土壤”,日本国内对反垄断法的意识也非常薄弱,因此日本反垄断法在日本的发展可以说是在逐渐适应日本这个环境中的不断发展与演进。也即学者们所说的日本的反垄断法发展史是日本反垄断法逐渐本土化的过程。
二、日本反垄断法的发展过程与本土化表现
日本反垄断法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了四个阶段:(1)反垄断法的兴起。此阶段制定了大量的反垄断法相关法律。美国占领日本之初,实行经济民主化政策,为了更好的推进这一政策,I
947
年3月以美国谢尔曼法、克莱顿法为蓝本制定了《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维护公平交易法》。并以此为基础,1947年底公布了《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排除法》。1948年制定了《财阀同族支配力量排除法》。(2)反垄断法实施的低迷。在此阶段日本对反垄断法相关法律进行了多次修改,其中,最主要的是1953年的修正。该草案废除了一些卡特尔条款,放松了对企业联合的限制,扩大了适用例外条款,并加入了不景气卡特尔与合理化卡特尔的内容。这主要是为了适应发展战后日本经济,扩大经济规模,增强国际竞争力。(3)反垄断法的回温。为了缓解由限制竞争行为管制放松而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以及由“石油危机”带来的物价飞涨的局面,1977年对《反垄断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这次大修订使得日本真正认识到反垄断法的价值所在,标志着日本反垄断法的真正实施。主要内容为:规定了对违法的卡特尔征收附JJu税。规定了统一提高价格时必须报告的制度,加强了对公司股票持有量的|:艮制,尤其是对大型股份公司的股票持有总额的控制。(4)反垄断法的活跃。不仅反垄断法的很多条文被修改和补充,更具实质意义的是,反垄断法得到了广泛执行。经历了40多年的历程,日本的反垄断法已从一个外来的、被动的工具逐渐变成政府自觉运用的、由本国政府内生力量调节市场经济的手段。
经过了以上四个阶段的发展,反垄断法逐渐融入了日本社会,由原来的舶来品变得逐渐本土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事先协商和事后谈判制度的引入。日本反垄断法最显著的特点是在立法与执法上,执法机构与企业之间有着完善的事先
作者简介:冯玲,中南大学法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向:经济法。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67.01
协商与事后谈判制度。在日本,反垄断法在立法前,都会做广泛的调查和咨询,这些调查结果对立法起了很重要的参谋作用。并且在立法过程中,注意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广泛吸收民间人士参与决策。在具体制度安排上,没汁许多事先报告制度,如呈报制度,清理制度和确认制度。
2.反垄断处理方式的非正式化。口本处理反垄断案件的方式主要包括劝告、控告、征收附加费、命令撤销或停止违法行为、警告或告诫等。其中,控告和征收附JJu费以及命令撤销或停止违法行为等措施属于正式处理措施,而警告和罚金属于非正式处理方式。如果一个案件中,已有证据可以证明有违法嫌疑,但是不能证明违法事实的,就选择适用非正式处理方式。在日本的反垄断案件中,绝大多数是用非正式处理和半正式处理的处理方式。
三、日本反垄断法本土化对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启示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经验不足,日本反垄断法的发展对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另外,我国同日本一样,反垄断法都是舶来品,在反垄断法本土化的过程中,有着许多共同经验可以借鉴。
1.注重本土文化与反垄断法的相结合。日本的传统文化对反垄断法的发展有着很深的影响,潜在的影响着日本反垄断法的发展。日本的传统文化认为协调是“美德”,竞争是“恶德”,“村落的伦理”强调“对内协调、对外竞争”,这些思想渗透于现代日本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形成日本特有的“协调竞争”的方式。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非正式和半正式处理方式的大量运用,就是这一理念的体现。我国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在实施反垄断法的过程中,应当注意我国传统文化对反垄断法发展与实施的影响。
2.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主要是一些大型企业。一些强硬的行政手段,往往对反垄断的实施起到一些反作用。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在反垄断法的实施中,建立一些事前咨询与报告制度,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将一些反垄断行为扼杀于摇篮之中。
3.注重将反垄断法与国家产业政策相联系,配合产业政策的实施,促进产业政策的实现。从日本的经验看,反垄断法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有效的市场竞争的同时还通过不断的修改来配合国内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来讲,要吸取日本的经验,避免反垄断法条文的僵化,将我国不同时期的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相联系,与时俱进的发挥反垄断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I.英.反筚断法的“ij本化。及其借攀意义.法商研究.1999(4)[2]吴小丁.¨木竞争政策过程的制度特征.日奉学刊200I(2).[3]l
晓哗.企业合并rl,的反肇断法柚题.法傩㈥叛{=l=.1996午版.
[4]孙荣玲.“春燕.¨本反臻断浊的特点研究.法学杂.占.2002r3).
[5]酋Jj兵.反垄断浊研究.法律出版}上.1997年版.
267
ndSocietyLegalSystemA
f叁箜I』查塾垒
竺!!!型!!。i||l——园圃圜—■
对日本反垄断法的历史回顾与思考
冯玲
摘要日本反垄断法作为日本经济法的“龙头“,在整个日本经济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回顾其发展历程,吸取其立法经验,以便于更好的促进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关键词
日本反垄断法本土化
中图分类号:D9313
文献标识码:A
一、日本反垄断法的产生背景
J9世纪末期到20世纪30年代,日本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扶助与救济垄断组织的法律法规,例如1918年的《军需工业动员法》、1925年的《出口组合法》、1931年的《国家重要产业统制法》等等。旨在发展国民经济,弥补生产结构方面的不足。在这个时期,日本大多数的垄断势力的产生方式都是有钊‘对的在某些部门成立之初就出现了垄断的苗头。日本战败后,由美军对其实施占领。美国为了从经济基础上彻底消除日本再次发动侵略战争的可能,美国对日本实施了经济民主化的占领政策,采取了解散财阀,排除经济力量过渡集中和取消私人统治团体等措施,将反垄断法引入了日本。但是由于反垄断法为舶来品,在日本本土也不存在着反垄断法“生长的土壤”,日本国内对反垄断法的意识也非常薄弱,因此日本反垄断法在日本的发展可以说是在逐渐适应日本这个环境中的不断发展与演进。也即学者们所说的日本的反垄断法发展史是日本反垄断法逐渐本土化的过程。
二、日本反垄断法的发展过程与本土化表现
日本反垄断法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了四个阶段:(1)反垄断法的兴起。此阶段制定了大量的反垄断法相关法律。美国占领日本之初,实行经济民主化政策,为了更好的推进这一政策,I
947
年3月以美国谢尔曼法、克莱顿法为蓝本制定了《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维护公平交易法》。并以此为基础,1947年底公布了《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排除法》。1948年制定了《财阀同族支配力量排除法》。(2)反垄断法实施的低迷。在此阶段日本对反垄断法相关法律进行了多次修改,其中,最主要的是1953年的修正。该草案废除了一些卡特尔条款,放松了对企业联合的限制,扩大了适用例外条款,并加入了不景气卡特尔与合理化卡特尔的内容。这主要是为了适应发展战后日本经济,扩大经济规模,增强国际竞争力。(3)反垄断法的回温。为了缓解由限制竞争行为管制放松而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以及由“石油危机”带来的物价飞涨的局面,1977年对《反垄断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这次大修订使得日本真正认识到反垄断法的价值所在,标志着日本反垄断法的真正实施。主要内容为:规定了对违法的卡特尔征收附JJu税。规定了统一提高价格时必须报告的制度,加强了对公司股票持有量的|:艮制,尤其是对大型股份公司的股票持有总额的控制。(4)反垄断法的活跃。不仅反垄断法的很多条文被修改和补充,更具实质意义的是,反垄断法得到了广泛执行。经历了40多年的历程,日本的反垄断法已从一个外来的、被动的工具逐渐变成政府自觉运用的、由本国政府内生力量调节市场经济的手段。
经过了以上四个阶段的发展,反垄断法逐渐融入了日本社会,由原来的舶来品变得逐渐本土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事先协商和事后谈判制度的引入。日本反垄断法最显著的特点是在立法与执法上,执法机构与企业之间有着完善的事先
作者简介:冯玲,中南大学法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向:经济法。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67.01
协商与事后谈判制度。在日本,反垄断法在立法前,都会做广泛的调查和咨询,这些调查结果对立法起了很重要的参谋作用。并且在立法过程中,注意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广泛吸收民间人士参与决策。在具体制度安排上,没汁许多事先报告制度,如呈报制度,清理制度和确认制度。
2.反垄断处理方式的非正式化。口本处理反垄断案件的方式主要包括劝告、控告、征收附加费、命令撤销或停止违法行为、警告或告诫等。其中,控告和征收附JJu费以及命令撤销或停止违法行为等措施属于正式处理措施,而警告和罚金属于非正式处理方式。如果一个案件中,已有证据可以证明有违法嫌疑,但是不能证明违法事实的,就选择适用非正式处理方式。在日本的反垄断案件中,绝大多数是用非正式处理和半正式处理的处理方式。
三、日本反垄断法本土化对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启示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经验不足,日本反垄断法的发展对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有着很好的借鉴作用。另外,我国同日本一样,反垄断法都是舶来品,在反垄断法本土化的过程中,有着许多共同经验可以借鉴。
1.注重本土文化与反垄断法的相结合。日本的传统文化对反垄断法的发展有着很深的影响,潜在的影响着日本反垄断法的发展。日本的传统文化认为协调是“美德”,竞争是“恶德”,“村落的伦理”强调“对内协调、对外竞争”,这些思想渗透于现代日本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形成日本特有的“协调竞争”的方式。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非正式和半正式处理方式的大量运用,就是这一理念的体现。我国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在实施反垄断法的过程中,应当注意我国传统文化对反垄断法发展与实施的影响。
2.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主要是一些大型企业。一些强硬的行政手段,往往对反垄断的实施起到一些反作用。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在反垄断法的实施中,建立一些事前咨询与报告制度,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将一些反垄断行为扼杀于摇篮之中。
3.注重将反垄断法与国家产业政策相联系,配合产业政策的实施,促进产业政策的实现。从日本的经验看,反垄断法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有效的市场竞争的同时还通过不断的修改来配合国内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来讲,要吸取日本的经验,避免反垄断法条文的僵化,将我国不同时期的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相联系,与时俱进的发挥反垄断法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I.英.反筚断法的“ij本化。及其借攀意义.法商研究.1999(4)[2]吴小丁.¨木竞争政策过程的制度特征.日奉学刊200I(2).[3]l
晓哗.企业合并rl,的反肇断法柚题.法傩㈥叛{=l=.1996午版.
[4]孙荣玲.“春燕.¨本反臻断浊的特点研究.法学杂.占.2002r3).
[5]酋Jj兵.反垄断浊研究.法律出版}上.1997年版.
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