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实验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各办公室,教师: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实验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现予印发。

附件:1. 实验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 实验小学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 实验小学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 实验小学学校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5. 实验小学学校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6. 实验小学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7. 实验小学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 实验小学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9. 实验小学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0. 实验小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1. 实验小学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1:

实验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本校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学校的稳定,促进本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政发〔2005〕92号)、《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府〔2006〕52号)、《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熟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教〔2008〕2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局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局应急指挥委员会办公室、局应急指挥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科室和学校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本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通道楼梯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学校、幼儿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7.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8.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实验小学成立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作为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在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统一领导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本校应急指挥中心由校长、副校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校长领导本校应急指挥中心工作,副校长按分工负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的公共事件发生后,本校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分管副校长担任副总指挥。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本校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分管副校长担任。

2.办事机构

本校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分管校长兼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总务处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本校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局应急指挥中心和本校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和指示;(2)负责全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3)建立健全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受、汇总、分析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向局应急指挥中心和本校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处理建议;(4)联系局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对已发突发事件的指导和帮助;(5)承担组织、评估、修订本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具体工作;(6)加强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调机制。

四、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所在地镇政府、市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幼儿园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市教育局和所在地镇政府。具体事故快报程序和时限遵照《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快速报告程序暂行规定》执行。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值班电话:52221760。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除向校长报告外,应立即向局应急指挥中心、分管局长报告。并根据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的具体情况,迅速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

5.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

六、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教育局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全体师生的情绪,引导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附件2:

实验小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学校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要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禁止到烧烤场以外的地方野炊。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学校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单位领导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各救援小组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电梯,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 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附件3:

实验小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定期利用教职工例会、班会、晨会、升旗仪式等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定期请交警作交通法规讲座。各班班主任要随时提醒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利用学校、教室内板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4.经常检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体行进时应排队,穿统一的校服,安排适当数量的老师参与管理。

6.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撑伞。

7.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乘坐两轮摩托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头盔。

8.特别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学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用最快方式向学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点和人数,同时打110、120电话求援。

2.学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汇报。

3.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并派校级领导和班主任等到医院探视、慰问。

4.学校应当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发布信息。

附件4:

实验小学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设计教室楼梯过道要按照标准,同一层楼应有多个出口。

2.楼梯过道严禁存放车辆、杂物。

3.在上课间操、升旗、下课、放学及集会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各楼道应全面打开,并安排教师值班维护秩序。

4.走廊要保证充足的照明。

5.教育学生不要相互推拥,前后保持一定距离,上下楼梯靠右行走。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发现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

2.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下达命令(可用广播等) :

①所有人员必须在原地站立不动,不准向前移动。如外走廊或楼梯扶栏已损坏,应当尽可能朝里站。

②楼面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向后移动,为楼梯上的人员让出空间。

③楼梯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后退(上楼) ,为营救创造条件。

3.救护人员应当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对危重伤员进行急救,并打120求援。

4.警戒小组应当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拥挤和混乱,并为救援人员提供通道。

5.后勤保障小组应当及时联系救护车辆。

6.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的家长联系,并派学校领导、老师去医院探视、慰问受伤学生。

7.事故现场的警戒线,必须在救援工作完成、校舍事故隐患排除及事故调查结束后,方可解除。

8.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

附件5:

实验小学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拟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活动前一周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制定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活动中每一个环节的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

3.活动前对活动场所、线路、环境等要进行实地勘察。

4.注意选择较好的时间和天气。根据季节和气象预报提示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5.对乘坐的交通工具必须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

6.保持通讯畅通。出现事故苗头,管理人员要沉着冷静指挥学生,不要惊慌失措,禁止学生乱跑。

7.遇火灾要指挥学生选择与风向垂直的两侧撤离,千万不要顺风跑。

8.活动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必要时可办理人身和意外事故保险。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具体程序如下:

①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②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30分钟内电话上报教育局安全保卫科。

③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④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以及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学校在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⑤教育局立即派遣有关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政府。落实公安、卫生等行政部门, 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2.学校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4.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 ,做好安抚工作。

5.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学生接送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 、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6.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 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

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

7.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必要时公安部门介入。

8.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附件6:

实验小学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件预防

1.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必须领取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2.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做到先培训再上岗。

3.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设施设备。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

4.严格把好食品原材料招标、定点采购、索证登记等关键环节。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无产品合格标志(证)的原料。

5.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工、存贮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隔夜食品一定要煮沸后才能食用(不食用隔夜蔬菜)。

6.严格按要求做好餐具消毒工作。

7.不采购未有农药检测报告的蔬菜。不采购四季豆、发黑霉变的土豆等。不采购卫生监督部门列出的禁止采购的易中毒食物。

8.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仓库、加工场所等。

9.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0.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11.食堂要配备留样柜,每餐供应的主副食要留样保管48小时。

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发现师生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危及师生生命安全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1.校长现场指挥,德育(学生)处负责护送患者到当地医院抢救治疗,并安排陪护人员到医院陪护。总务处负责保护现场及收集残留食物。

2.立即将食物中毒事件报告教育局、当地政府、120急救中心,并同时通知患者家属。

3.教育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指挥抢救。

4.德育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6.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件原因,吸取教训。

7.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分析判断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消毒处理,根据中毒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

8.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附件7:

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件预防

1.加强对学生的文明礼仪、道德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和法制意识。

2.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动态。

3.不允许学生将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带进校园。

4.学校要加强课间值班,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设立学生文明监督岗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其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校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单位领导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 附件9:

附件8:

实验小学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证件,执行登记制度。

4.在上课期间,学生宿舍应关门上锁,安排专人值班巡视。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小学低年级学生进校后,不得让陌生人带领出校门。

7.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进校。

8.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9.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紧急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分管校长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

3.总务处负责联系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分管校长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驱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或保健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分管校长带领德育处或教务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 住宿学生夜晚突发受侵害事故

值班人员通过监控探头或师生发现有人进入宿舍或进入宿舍附近范围时,应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立即打“110”或学校值班室电话、校长电话(平时应予公布报警电话号码并在醒目处张贴提高知晓率) 。如遇已经有人进入宿舍,无法打电话报警,可通过手机、小灵通发信息的方法报警。各学校在平时要注重对师生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的常识教育以及快速应急反应、紧急撤离及自我救护的演练。

2.值班组长组织值班人员和护校队立即赶往事发地点的同时报告校长。校长在赶往学校的同时,把简要情况电话报告局领导。

3.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制服、控制侵入人员,制止其侵害行为。如万一入侵人员以学生为人质控制宿舍,应以学生的生命安全为重,先控制事态不要激怒对方,更不要擅自行动,待公安部门赶到后处置。

4.所有住校教职员工赶往事发地点,安抚学生、维持秩序、保护现场,待公安部门勘察取证。

5.门卫驱散围观群众、安抚学生家长,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6.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附件9:

实验小学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加强对活动场地及器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器械要强制报废,确保体育运动场地和器械设备符合标准。

2.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穿着衣服、鞋子。学生不准戴围巾、穿皮鞋、有跟鞋、凉鞋,女学生不穿裙子上课。

3.不佩戴胸针、校徽、发卡及其它金属或者玻璃装饰品。

4.在口袋中不装钥匙、小刀等坚硬或者尖锐锋利的物品。

5.加强上课及活动纪律教育,严格按要求进行活动。

6.加强对活动、训练内容的指导和辅导,加强安全教育。

7.教师要认真组织,加强观察,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规范动作,处置偶发事件。

8.教师要了解特异体质学生的情况,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或安排他们见习,密切

注意他们的变化。

9.重视准备活动,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

10.加强活动中的保护,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校医和班主任;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2.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并作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采集有关证据,作好记录,以利于对事故处理。

4.重大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教育局。

5.事故是因学校管理或学校设施等因素造成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保险公司。

6.前往医院或者学生家中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7.妥善处理慰问、赔偿等事项。

附件10:

实验小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校舍建筑设施设计、招标、施工、质检等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2.建立学校建筑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3.要加强对屋顶砖瓦、墙面砖、楼梯扶手、栏杆、体育运动器具、大型学生玩具等的检查,防止坠落、锈蚀或者断裂等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4.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停止使用或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边观察边使用。

5.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6.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完善基础安全设施。各项设备要选用优质耐用安全系数高的品牌产品。

7.开展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的自救逃生演习活动。

8.暴雨、暴雪、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同时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如发生火灾或者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拨打119、120等。

2.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3.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4.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5.紧急撤离时,学生不得携带书包,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

病同学撤离。

6.门卫听到信号后应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

8.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9.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附件11:

实验小学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应急处置预案

1.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报告。 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和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单位安全,则必须向单位领导报告。

2.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应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信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3.单位领导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和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和录音装置。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单位应当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单位领导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及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单位中发动群众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应当立即向教育局和公安局报告,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所有知情人员都要对外保密。

5.对于与单位及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属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单位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实验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各办公室,教师: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实验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现予印发。

附件:1. 实验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 实验小学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 实验小学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 实验小学学校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5. 实验小学学校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6. 实验小学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7. 实验小学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 实验小学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9. 实验小学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0. 实验小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1. 实验小学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1:

实验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本校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学校的稳定,促进本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政发〔2005〕92号)、《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苏府〔2006〕52号)、《苏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熟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教〔2008〕2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局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局应急指挥委员会办公室、局应急指挥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科室和学校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本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通道楼梯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学校、幼儿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7.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8.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实验小学成立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作为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在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统一领导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本校应急指挥中心由校长、副校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校长领导本校应急指挥中心工作,副校长按分工负责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的公共事件发生后,本校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分管副校长担任副总指挥。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本校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分管副校长担任。

2.办事机构

本校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分管校长兼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总务处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本校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局应急指挥中心和本校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和指示;(2)负责全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3)建立健全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受、汇总、分析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向局应急指挥中心和本校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处理建议;(4)联系局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对已发突发事件的指导和帮助;(5)承担组织、评估、修订本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具体工作;(6)加强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调机制。

四、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所在地镇政府、市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幼儿园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市教育局和所在地镇政府。具体事故快报程序和时限遵照《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快速报告程序暂行规定》执行。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值班电话:52221760。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除向校长报告外,应立即向局应急指挥中心、分管局长报告。并根据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的具体情况,迅速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

5.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

六、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教育局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全体师生的情绪,引导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附件2:

实验小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学校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要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禁止到烧烤场以外的地方野炊。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学校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单位领导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各救援小组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电梯,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 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附件3:

实验小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定期利用教职工例会、班会、晨会、升旗仪式等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定期请交警作交通法规讲座。各班班主任要随时提醒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利用学校、教室内板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4.经常检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体行进时应排队,穿统一的校服,安排适当数量的老师参与管理。

6.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撑伞。

7.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乘坐两轮摩托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头盔。

8.特别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学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用最快方式向学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点和人数,同时打110、120电话求援。

2.学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汇报。

3.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并派校级领导和班主任等到医院探视、慰问。

4.学校应当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发布信息。

附件4:

实验小学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设计教室楼梯过道要按照标准,同一层楼应有多个出口。

2.楼梯过道严禁存放车辆、杂物。

3.在上课间操、升旗、下课、放学及集会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各楼道应全面打开,并安排教师值班维护秩序。

4.走廊要保证充足的照明。

5.教育学生不要相互推拥,前后保持一定距离,上下楼梯靠右行走。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发现楼梯挤踏和坠落事故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

2.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下达命令(可用广播等) :

①所有人员必须在原地站立不动,不准向前移动。如外走廊或楼梯扶栏已损坏,应当尽可能朝里站。

②楼面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向后移动,为楼梯上的人员让出空间。

③楼梯上的人员有秩序地后退(上楼) ,为营救创造条件。

3.救护人员应当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对危重伤员进行急救,并打120求援。

4.警戒小组应当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拥挤和混乱,并为救援人员提供通道。

5.后勤保障小组应当及时联系救护车辆。

6.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的家长联系,并派学校领导、老师去医院探视、慰问受伤学生。

7.事故现场的警戒线,必须在救援工作完成、校舍事故隐患排除及事故调查结束后,方可解除。

8.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

附件5:

实验小学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拟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活动前一周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制定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活动中每一个环节的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人。

3.活动前对活动场所、线路、环境等要进行实地勘察。

4.注意选择较好的时间和天气。根据季节和气象预报提示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5.对乘坐的交通工具必须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

6.保持通讯畅通。出现事故苗头,管理人员要沉着冷静指挥学生,不要惊慌失措,禁止学生乱跑。

7.遇火灾要指挥学生选择与风向垂直的两侧撤离,千万不要顺风跑。

8.活动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必要时可办理人身和意外事故保险。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具体程序如下:

①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②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30分钟内电话上报教育局安全保卫科。

③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④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以及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学校在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⑤教育局立即派遣有关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政府。落实公安、卫生等行政部门, 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2.学校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4.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 ,做好安抚工作。

5.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学生接送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 、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6.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 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

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

7.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必要时公安部门介入。

8.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附件6:

实验小学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件预防

1.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必须领取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2.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做到先培训再上岗。

3.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设施设备。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

4.严格把好食品原材料招标、定点采购、索证登记等关键环节。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无产品合格标志(证)的原料。

5.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工、存贮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隔夜食品一定要煮沸后才能食用(不食用隔夜蔬菜)。

6.严格按要求做好餐具消毒工作。

7.不采购未有农药检测报告的蔬菜。不采购四季豆、发黑霉变的土豆等。不采购卫生监督部门列出的禁止采购的易中毒食物。

8.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仓库、加工场所等。

9.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0.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11.食堂要配备留样柜,每餐供应的主副食要留样保管48小时。

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发现师生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危及师生生命安全时,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1.校长现场指挥,德育(学生)处负责护送患者到当地医院抢救治疗,并安排陪护人员到医院陪护。总务处负责保护现场及收集残留食物。

2.立即将食物中毒事件报告教育局、当地政府、120急救中心,并同时通知患者家属。

3.教育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指挥抢救。

4.德育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6.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件原因,吸取教训。

7.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分析判断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消毒处理,根据中毒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

8.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附件7:

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件预防

1.加强对学生的文明礼仪、道德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和法制意识。

2.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动态。

3.不允许学生将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带进校园。

4.学校要加强课间值班,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设立学生文明监督岗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7.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8.对外校学生,应与其就读的学校联系。

9.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校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11.单位领导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 附件9:

附件8:

实验小学突发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证件,执行登记制度。

4.在上课期间,学生宿舍应关门上锁,安排专人值班巡视。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小学低年级学生进校后,不得让陌生人带领出校门。

7.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进校。

8.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9.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紧急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分管校长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

3.总务处负责联系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分管校长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驱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或保健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分管校长带领德育处或教务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 住宿学生夜晚突发受侵害事故

值班人员通过监控探头或师生发现有人进入宿舍或进入宿舍附近范围时,应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立即打“110”或学校值班室电话、校长电话(平时应予公布报警电话号码并在醒目处张贴提高知晓率) 。如遇已经有人进入宿舍,无法打电话报警,可通过手机、小灵通发信息的方法报警。各学校在平时要注重对师生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的常识教育以及快速应急反应、紧急撤离及自我救护的演练。

2.值班组长组织值班人员和护校队立即赶往事发地点的同时报告校长。校长在赶往学校的同时,把简要情况电话报告局领导。

3.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制服、控制侵入人员,制止其侵害行为。如万一入侵人员以学生为人质控制宿舍,应以学生的生命安全为重,先控制事态不要激怒对方,更不要擅自行动,待公安部门赶到后处置。

4.所有住校教职员工赶往事发地点,安抚学生、维持秩序、保护现场,待公安部门勘察取证。

5.门卫驱散围观群众、安抚学生家长,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6.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附件9:

实验小学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加强对活动场地及器械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器械要强制报废,确保体育运动场地和器械设备符合标准。

2.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穿着衣服、鞋子。学生不准戴围巾、穿皮鞋、有跟鞋、凉鞋,女学生不穿裙子上课。

3.不佩戴胸针、校徽、发卡及其它金属或者玻璃装饰品。

4.在口袋中不装钥匙、小刀等坚硬或者尖锐锋利的物品。

5.加强上课及活动纪律教育,严格按要求进行活动。

6.加强对活动、训练内容的指导和辅导,加强安全教育。

7.教师要认真组织,加强观察,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规范动作,处置偶发事件。

8.教师要了解特异体质学生的情况,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或安排他们见习,密切

注意他们的变化。

9.重视准备活动,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

10.加强活动中的保护,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校医和班主任;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2.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并作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采集有关证据,作好记录,以利于对事故处理。

4.重大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教育局。

5.事故是因学校管理或学校设施等因素造成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保险公司。

6.前往医院或者学生家中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7.妥善处理慰问、赔偿等事项。

附件10:

实验小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事故预防

1.校舍建筑设施设计、招标、施工、质检等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2.建立学校建筑设施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3.要加强对屋顶砖瓦、墙面砖、楼梯扶手、栏杆、体育运动器具、大型学生玩具等的检查,防止坠落、锈蚀或者断裂等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4.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停止使用或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边观察边使用。

5.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6.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完善基础安全设施。各项设备要选用优质耐用安全系数高的品牌产品。

7.开展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的自救逃生演习活动。

8.暴雨、暴雪、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同时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报告;如发生火灾或者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拨打119、120等。

2.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3.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4.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5.紧急撤离时,学生不得携带书包,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

病同学撤离。

6.门卫听到信号后应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

8.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9.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附件11:

实验小学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应急处置预案

1.收到恐吓电话或信件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单位领导报告。 因个人纠葛收到恐吓电话和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响个人人身安全或单位安全,则必须向单位领导报告。

2.收到匿名恐吓电话时,要保持镇静,对来电人的无理要求不要马上拒绝,应通过商谈的形式延长通话时间,尽可能从对方获得最多的信息。有来电显示的电话机应记下对方的电话号码,否则可用写字条、做手势的方法示意身边的人员向电信局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可对恐吓电话作录音。

3.单位领导应当立即对恐吓电话和信件进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专人在收到恐吓电话的话机旁值班,电话机应装有来电显示和录音装置。

(2)若来电、来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图明确,对方因个人纠葛失去理智而实施恐吓行为的,单位应当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

(3)若来电来信人匿名,单位领导应通过来电人的口音、音色、口气、语调、语言特征和通话内容及来信人的笔迹、信件内容进行分析,并在单位中发动群众提供线索。通过初步推测作案人的动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对于匿名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应当立即向教育局和公安局报告,争取警方尽快加入事件调查。对于破案的计划和策略,所有知情人员都要对外保密。

5.对于与单位及职工无经济或其他纠纷,属勒索钱财或报复社会的人物的恐吓电话和信件,单位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应当提高戒备,制订预案,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对于有可能受到袭击的人员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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