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
第3期(总第159期)中州学刊
AcademicJournalofZhongzhouMay,2007No.3
【历史研究】
唐代科举考试舞弊的防范与惩处
张东光
(河南教育学院历史系,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唐代是贵族地主政治向品官地主政治的过渡时期,。在录取实践中,试卷成绩对考试结果常常不是决定性的。因此,,外。唐政府针对科场舞弊建立了各种防范措施,,就是对今天的各类考试,也不乏借鉴意义。
关键词:唐代科举考试:A文章编号:1003—0751(2007)03—0182—03
一、科举考试的舞弊方式
唐代科举制度尚属初创,远远没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程度。贵族政治也无时不在对考试的公平、公正施加影响。其突出特点是,试卷成绩对考试结果来说,常常不是决定性的。因此,唐代科举考试的舞弊大多不在科场之内,而在科场之外。这在礼部常科的考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一般说来,礼部常科的舞弊方式主要是“行卷”与“请托”,吏部选试的舞弊方式主要是在出身与资历上造假、冒名,而制科考试的舞弊情况则相对较少。
1.常科考试的舞弊方式。一是“行卷”与“通榜”。行卷是请名流为自己的作品制造声誉,以利录取。应试举子在参加省试之前,将自己平时的作品写成卷轴,送给政坛权要或学界名流,以求得其赏识并向主考官推荐。客观地说,“行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它可以避免因考试的偶然性黜落确有才华的举子。通过“行卷”方式把自己的才华与水平全面地展现出来,要比“一张试卷定终身”更具有选才的合理性。通过“行卷”也确可择得贤才。如人所
收稿日期:2007—02—15
作者简介:张东光,男,河南教育学院历史系副教授。
熟知的白居易因“行卷”于顾况而声名鹊起,27岁便
①杜牧行卷于太学博士吴武陵,以第五名一举登第。
中第。韩愈荐奇僧儒,并因而获得提携后进的美
②但是,如果只凭“名。行卷”而使考试流于形式,至少有两个弊端难以防范。一是“行卷”生员抄袭他人作品弄虚作假;二是接受“行卷”的权贵徇私受
贿。而事实上,“行卷”主要是为高门权要子弟迅速获得出身开了方便之门。唐代后期,“行卷”往往与“通榜”相结合。所谓“通榜”是主考官请有地位、声望且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来共同决定录取名单。“通榜”者没有看过试卷,他提出的名单主要是依据“行卷”来定夺。《唐摭言》卷八《通榜条》载,宣宗大和十年(856),郑颢知贡举,托崔雍为一榜,最后竟对崔雍提供的录取名单“一无更易”。可以设想,一个寒门子弟和一个权要子弟,在“行卷”和“通榜”中所获得的机会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均等的
。令狐绹为相,其子令狐 纳卷,“求请者诡党风趋,妄动者
③,形象地反映了权贵子弟在“群邪云集”行卷”时所处的优势地位。二是“请托”。即通过关系,打通关节,以谋求录取。“请托”与“行卷”不同,一般说
182
唐代科举考试舞弊的防范与惩处
来,那些有真才实学而无政治背景的孤寒子弟,通过“行卷”方式,可以获得满意的结果。而“请托”则不同,它不须要任何作品,只凭出身、财富和关系去打通关节,求得录取。如果说“行卷”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话,那么,“请托”则是彻头彻尾的舞弊行为。
④因““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故以情托。”请托”者多为朝廷权要,很多情况下,主考官是无法抗拒的。如试官达奚
2007年5月
第3期(总第159期)中州学刊
AcademicJournalofZhongzhouMay,2007No.3
【历史研究】
唐代科举考试舞弊的防范与惩处
张东光
(河南教育学院历史系,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唐代是贵族地主政治向品官地主政治的过渡时期,。在录取实践中,试卷成绩对考试结果常常不是决定性的。因此,,外。唐政府针对科场舞弊建立了各种防范措施,,就是对今天的各类考试,也不乏借鉴意义。
关键词:唐代科举考试:A文章编号:1003—0751(2007)03—0182—03
一、科举考试的舞弊方式
唐代科举制度尚属初创,远远没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程度。贵族政治也无时不在对考试的公平、公正施加影响。其突出特点是,试卷成绩对考试结果来说,常常不是决定性的。因此,唐代科举考试的舞弊大多不在科场之内,而在科场之外。这在礼部常科的考试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一般说来,礼部常科的舞弊方式主要是“行卷”与“请托”,吏部选试的舞弊方式主要是在出身与资历上造假、冒名,而制科考试的舞弊情况则相对较少。
1.常科考试的舞弊方式。一是“行卷”与“通榜”。行卷是请名流为自己的作品制造声誉,以利录取。应试举子在参加省试之前,将自己平时的作品写成卷轴,送给政坛权要或学界名流,以求得其赏识并向主考官推荐。客观地说,“行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它可以避免因考试的偶然性黜落确有才华的举子。通过“行卷”方式把自己的才华与水平全面地展现出来,要比“一张试卷定终身”更具有选才的合理性。通过“行卷”也确可择得贤才。如人所
收稿日期:2007—02—15
作者简介:张东光,男,河南教育学院历史系副教授。
熟知的白居易因“行卷”于顾况而声名鹊起,27岁便
①杜牧行卷于太学博士吴武陵,以第五名一举登第。
中第。韩愈荐奇僧儒,并因而获得提携后进的美
②但是,如果只凭“名。行卷”而使考试流于形式,至少有两个弊端难以防范。一是“行卷”生员抄袭他人作品弄虚作假;二是接受“行卷”的权贵徇私受
贿。而事实上,“行卷”主要是为高门权要子弟迅速获得出身开了方便之门。唐代后期,“行卷”往往与“通榜”相结合。所谓“通榜”是主考官请有地位、声望且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来共同决定录取名单。“通榜”者没有看过试卷,他提出的名单主要是依据“行卷”来定夺。《唐摭言》卷八《通榜条》载,宣宗大和十年(856),郑颢知贡举,托崔雍为一榜,最后竟对崔雍提供的录取名单“一无更易”。可以设想,一个寒门子弟和一个权要子弟,在“行卷”和“通榜”中所获得的机会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均等的
。令狐绹为相,其子令狐 纳卷,“求请者诡党风趋,妄动者
③,形象地反映了权贵子弟在“群邪云集”行卷”时所处的优势地位。二是“请托”。即通过关系,打通关节,以谋求录取。“请托”与“行卷”不同,一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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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科举考试舞弊的防范与惩处
来,那些有真才实学而无政治背景的孤寒子弟,通过“行卷”方式,可以获得满意的结果。而“请托”则不同,它不须要任何作品,只凭出身、财富和关系去打通关节,求得录取。如果说“行卷”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话,那么,“请托”则是彻头彻尾的舞弊行为。
④因““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故以情托。”请托”者多为朝廷权要,很多情况下,主考官是无法抗拒的。如试官达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