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看守所
履职尽责“回头看”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总结
根据市局党委的有关部署和安排,我所结合公安民警履职尽责“回头看”活动方案,于11月上旬开始,在学习动员和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基础上,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一阶段自查发现的问题
1.部分科室和个人存在“职责不清、责任缺失、效能低下”的问题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四难”现象;
2.原有的规章制度存在与当前工作实际脱节的情况,部分制度严重阻碍工作的开展;
3.少数民警存在执行力不高,对上级交代的工作任务态度欠积极;
4.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智能有待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整改目标
(一)强化履职尽责。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和廉洁从警之风,不断提高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形成敬业爱岗、恪守职责的良好风尚。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广大民警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密切群众关系,自觉讲实话、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
(三)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能、优化环境,逐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机制,进一步确保警令、政令的畅通。
(四)实现群众满意。提高民警办事效率、工作能力、服务水平,积极回应和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五)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围绕全市公安工作大局和各级领导的各项
决策部署,结合绩效工作目标,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我所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提高监管工作质量。
三、整改措施
(一)解决好“履什么职”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科室和个人对照机构设置与“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能,按照职责分明、运转协调、运行高效的原则,围绕加快推进贺州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了监所工作流程,建立岗位职责卡,制定岗位职责明细表,把工作职能和责任进一步量化、实化、细化到每一个职位和岗位,做到职能清晰、责任明确、要求具体、不重不漏、公开透明。
(二)解决好“怎么履职”的问题。在11月中旬,组织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开展大讨论活动,活动中共计开展座谈会4此,主题学习活动3次,通过讨论认真查找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等方面影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办事流程和工作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做到责任明晰,责任到人,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
(三)解决好“尽什么责”的问题。组织人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警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工作制度,在整改阶段累计清理和修订各项制度15项,较好地建立了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制定了完善科学合理的问责方法,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督促,保证警令、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树立有职必有责、履职必尽责、失职必问责的工作导向。
四、整改成效
经过全所上下的共同努力,各科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大局意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高标准、严要求、快启动、抓落实,切实把履职尽责“回头看”整改活动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初步落实了岗位工作绩效考核,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观念,完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办法,建立了能者上庸者下的奖优罚劣机制。
下一阶段,我们将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同时注意总结,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履职尽责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要把履职尽责“回头看”活动作为推动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活动扎实开展,以群众满意和工作目标的实现来检验活动成效。
2013年12月3日
贺州市看守所
履职尽责“回头看”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总结
根据市局党委的有关部署和安排,我所结合公安民警履职尽责“回头看”活动方案,于11月上旬开始,在学习动员和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基础上,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一阶段自查发现的问题
1.部分科室和个人存在“职责不清、责任缺失、效能低下”的问题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四难”现象;
2.原有的规章制度存在与当前工作实际脱节的情况,部分制度严重阻碍工作的开展;
3.少数民警存在执行力不高,对上级交代的工作任务态度欠积极;
4.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智能有待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整改目标
(一)强化履职尽责。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和廉洁从警之风,不断提高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形成敬业爱岗、恪守职责的良好风尚。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广大民警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密切群众关系,自觉讲实话、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
(三)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能、优化环境,逐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机制,进一步确保警令、政令的畅通。
(四)实现群众满意。提高民警办事效率、工作能力、服务水平,积极回应和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五)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围绕全市公安工作大局和各级领导的各项
决策部署,结合绩效工作目标,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我所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提高监管工作质量。
三、整改措施
(一)解决好“履什么职”的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科室和个人对照机构设置与“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能,按照职责分明、运转协调、运行高效的原则,围绕加快推进贺州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了监所工作流程,建立岗位职责卡,制定岗位职责明细表,把工作职能和责任进一步量化、实化、细化到每一个职位和岗位,做到职能清晰、责任明确、要求具体、不重不漏、公开透明。
(二)解决好“怎么履职”的问题。在11月中旬,组织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开展大讨论活动,活动中共计开展座谈会4此,主题学习活动3次,通过讨论认真查找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等方面影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办事流程和工作事项进行公示公开,做到责任明晰,责任到人,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
(三)解决好“尽什么责”的问题。组织人力,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警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工作制度,在整改阶段累计清理和修订各项制度15项,较好地建立了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制定了完善科学合理的问责方法,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督促,保证警令、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树立有职必有责、履职必尽责、失职必问责的工作导向。
四、整改成效
经过全所上下的共同努力,各科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大局意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高标准、严要求、快启动、抓落实,切实把履职尽责“回头看”整改活动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初步落实了岗位工作绩效考核,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观念,完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办法,建立了能者上庸者下的奖优罚劣机制。
下一阶段,我们将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同时注意总结,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履职尽责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要把履职尽责“回头看”活动作为推动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活动扎实开展,以群众满意和工作目标的实现来检验活动成效。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