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建设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存根)
益赫建改字(201 )第 号
: 你单位(个人)在 所建 , 幢 层 平方米,违法事实为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 条 之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 条 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个人)立即停止施工,并于 年 月 日之前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本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 2、 3、 对本通知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赫山区人民政府或益阳市规划、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印章) 年 月 日
通知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通知送达地点: 通知送达人: (签章)
通知受送达人:1、建设方代表: (签章)
2、施工方代表: (签章)
3、见证人: (签章)
益阳市赫山区建设局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通 知 书
益赫建改字(201 )第 号
:
益你单位(个人)在 所赫建 , 幢 层 平方米,建违法事实为 改 ,违反了 字 之规定,依据 ( 贰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个人)立即停止施工,并于 年 月 日零之前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本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壹 1、 2、 3、
对本通知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赫山区人民)
政府或益阳市规划、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第
或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 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号
(印章) 年 月 日
益阳市赫山区建设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存根)
益赫建改字(201 )第 号
: 你单位(个人)在 所建 , 幢 层 平方米,违法事实为 ,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 条 之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 条 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个人)立即停止施工,并于 年 月 日之前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本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 2、 3、 对本通知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赫山区人民政府或益阳市规划、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印章) 年 月 日
通知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通知送达地点: 通知送达人: (签章)
通知受送达人:1、建设方代表: (签章)
2、施工方代表: (签章)
3、见证人: (签章)
益阳市赫山区建设局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通 知 书
益赫建改字(201 )第 号
:
益你单位(个人)在 所赫建 , 幢 层 平方米,建违法事实为 改 ,违反了 字 之规定,依据 ( 贰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个人)立即停止施工,并于 年 月 日零之前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本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壹 1、 2、 3、
对本通知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赫山区人民)
政府或益阳市规划、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第
或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 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号
(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