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9日全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精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我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我县煤矿当前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张晓波副县长在全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快技改步伐;认真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煤矿企业
三、检查时间
20**年4月22日—5月7日
四、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开展好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我局决定成立五·一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荣(煤炭局局长);
副组长:张在要(煤炭局安全生产副局长);
组 员:夏代鸟(天星堂煤矿矿长)、舒孝仕(椒板溪煤矿矿长)、孙益军、刘学生、杨 嵩、冯 毅、孙 晖、贺高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煤炭管理局安监股,孙益军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安全大检查的日常工作处理。
五、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情况,入井检身登记制度等的执行情况。
2、矿井通风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风量分配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存在无风、微风作业现象等。
3、瓦斯治理情况。煤矿瓦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制定、实施情况,自查自改情况;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满足实际需求;“一炮三检”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通风瓦斯日报是否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瓦斯检查仪器的校验和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情况。
4、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制定及落实贯彻情况;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及落实情况;井下工作地点和巷道的支护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各矿是否加快进行支护改革,按技改要求在主要运输大巷淘汰木支护。
5、水害防治情况。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情况;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矿井是否有真实的水文地质资料;是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是否存在顶水(强含水层承压水、老空区积水等)开采和承压水上开采问题;矿井生产水平和延深水平的排水系统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水泵、输电线路等设施;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6、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台帐情况;隐患逐条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情况。
7、机电管理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是否按规定更换了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和非阻燃电缆。
8、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班前会执行情况;煤矿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训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本矿的实际,按照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切实开展好自查自改工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检查中凡发现矿井存在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风流短路、无计划停风停电、风量不足或瓦斯超限、水文情况未调查清楚、矿井排水系统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该矿停产(工)整顿。
2、全面检查,点面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又要注意突出重点,突出瓦斯防治、防治水等重点方面的隐患排查,做到查大隐患,防大事故。
3、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凡是存在以下所列六项情况行为之一的煤矿,经调查取证,将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停产整顿、依法关闭等行政处罚。
⑴煤矿“五证一照”不齐,或逾期未办理仍在进行生产的;
⑵存在超层超界开采的;
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⑷在矿井技改过程中,擅自组织煤炭生产的;
⑸安全工程、设备、设施不配套而盲目组织生产的;
⑹拒不执行的上级管理部门监察、监管指令的。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矿要结合技改要求,以这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提高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既要消除安全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9日全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精神,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我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我县煤矿当前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张晓波副县长在全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快技改步伐;认真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煤矿企业
三、检查时间
20**年4月22日—5月7日
四、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开展好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我局决定成立五·一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荣(煤炭局局长);
副组长:张在要(煤炭局安全生产副局长);
组 员:夏代鸟(天星堂煤矿矿长)、舒孝仕(椒板溪煤矿矿长)、孙益军、刘学生、杨 嵩、冯 毅、孙 晖、贺高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煤炭管理局安监股,孙益军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安全大检查的日常工作处理。
五、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情况,入井检身登记制度等的执行情况。
2、矿井通风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风量分配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存在无风、微风作业现象等。
3、瓦斯治理情况。煤矿瓦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制定、实施情况,自查自改情况;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满足实际需求;“一炮三检”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通风瓦斯日报是否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瓦斯检查仪器的校验和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情况。
4、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制定及落实贯彻情况;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及落实情况;井下工作地点和巷道的支护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各矿是否加快进行支护改革,按技改要求在主要运输大巷淘汰木支护。
5、水害防治情况。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情况;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矿井是否有真实的水文地质资料;是否查清采空区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是否存在顶水(强含水层承压水、老空区积水等)开采和承压水上开采问题;矿井生产水平和延深水平的排水系统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水泵、输电线路等设施;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6、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台帐情况;隐患逐条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情况。
7、机电管理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是否按规定更换了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和非阻燃电缆。
8、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班前会执行情况;煤矿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训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本矿的实际,按照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切实开展好自查自改工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检查中凡发现矿井存在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风流短路、无计划停风停电、风量不足或瓦斯超限、水文情况未调查清楚、矿井排水系统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该矿停产(工)整顿。
2、全面检查,点面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又要注意突出重点,突出瓦斯防治、防治水等重点方面的隐患排查,做到查大隐患,防大事故。
3、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凡是存在以下所列六项情况行为之一的煤矿,经调查取证,将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停产整顿、依法关闭等行政处罚。
⑴煤矿“五证一照”不齐,或逾期未办理仍在进行生产的;
⑵存在超层超界开采的;
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⑷在矿井技改过程中,擅自组织煤炭生产的;
⑸安全工程、设备、设施不配套而盲目组织生产的;
⑹拒不执行的上级管理部门监察、监管指令的。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矿要结合技改要求,以这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提高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既要消除安全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