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年前的一次疑似“普世”的争论
时至今日,李陵仍是一个争议人物。这桩绵延达两千多年的公案,特别是由于太史公司马迁的加入讨论,更需要我们对这个“坏样板”作近距离的观察。
公元前99年深秋,匈奴腹地浚稽山脉附近。
李陵所率的五千大汉精兵在八万匈奴铁骑的团团包围之下,已近末路。双军狭路相逢,硬碰硬,一点也不含糊。汉军统帅路博德、李广利怕李陵独得战功,按兵不动,坐视李陵孤军深入,而不发兵支援;终使李陵陷入了绝境。 说不清已是第多少次冲锋了。
塞北的雪如鹅毛般地下着,战鼓已破,箭矢已经用完,匈奴人进攻的号角又吹响起来了。李陵身边的士卒却仅剩下寥寥几人了。
敌人,已将李陵重重包围。他毫不犹豫地将战刀举到了自己的颈项边,准备自杀殉国。
此时,大汉天子刘彻、祖父李广、自己在陇西的妻子母亲;还有路博德,李广利等一干人的形象开始在他的脑海里急剧地闪回着。
然而,正当李陵挥刀准备自裁的时候,却被他忠勇的部下们死死拦住了。随即,出人意料的一幕发生了。敌方匈奴派来的使臣居然用哀求的口吻对李陵说:“李将军!投降吧!兵败实在不是你的过错!你的伤兵已经全部被俘,如果将军不降,天明这些和你一起浴血奋战的将士们都将会被我们单于杀死的。”
单凭这句话,我就应当对这位匈奴使臣表示出深深地敬意。因为,在他的这哀求声中体现出了他对自己对手生命的尊重。虽然这种尊重,是建立在他对眼前这位汉朝战将强大意志的敬仰之上的;已经流了太多的血了,实在没有必要还去用鲜血为那虚伪和残忍的道德殡葬。
李陵,这个游离于官僚体制、裙带关系之外而又特立独行的将领;这个渴望着用自己对国家的忠诚建功立业的大汉子民;这个心中寄寓着巨大悲愤,而又无法排遣的勇士;这个在十六倍于已的对手面前,让对手都不得不佩服地五体投地的战将;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将自己推到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里。而且,他不知道,他在今夜的表现竟然开启了一桩绵延持续达两千多年的关于忠诚与背叛争论的公案。
不降,那么自己只有死路一条;自己死不足惜,这些与自己同生共死的弟兄们怎么办?死是容易的,然而;要让这些兄弟们用自己的生命为统帅的忠诚而殡葬,伤不起啊!可是,如果投降,自己便是大汉的叛徒(后来人们发明了一个词——汉奸)。
两难,两头为难啊!
当一个末路英雄必须用自己的死亡来证明自己道义的时候;这种悲剧感便成为了让每一位中国人都心悸不已的悖论。本已如丧家之犬,本已身处悬崖;所求者,其实也就是死了。这个时候,所能给予的,只剩下烂命一条了。没有人会相信,或者说也没有人愿意相信,眼前无路可走的这个人曾经是英雄;而这时,在伦常与道德所构建的人生宿命里,除了死亡,没有安身之所。
但是,我李陵为什么就一定非要死呢?不死,我就是叛徒;死了,原本就是罪臣,也不会多几抹荣光。
“李将军,你还是降了吧?”
于是,便降了。降了,也就活命了。
可是,谁叫你活着呢?活该。
活该你李陵就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叛徒和“汉奸”。
此后,李陵在匈奴呆了二十五年,和他太太跖跋氏生养了几个儿女,余则基本无所事事,惟苟且其百死之身而已。中间曾被单于指派当说客去劝降老朋友苏武,两人见了几面,喝了点酒,说了许多掏心掏肺的话。当然,在班固的描写里,他的形象有些畏琐,有些象个小丑。或者,用他的畏琐反衬了苏武这一汉民族光耀千秋的大英雄。
然而,我觉得,李陵的老死他乡,对中华民族来讲,其实是一个贡献。 因为,相比于苏武的凛然正气而言;李陵为我们的民族思维提供了另外一种解决问题的路径。而恰恰通过对于李陵这一事件的讨论,由于专制权力的强力介入,使原本具有高度智慧力和创造力的汉民族思维开始陷入了许多人为设置的诸多僵化教条框框里,而始终无法走出。
李陵的末路而降,立即在大汉朝廷引发了激烈争论。李陵为什么要降,是因为怕死想活命;而活命,是不是就等于背叛?问题的症结最终落脚到了这一点上。 太史令司马迁认为,对于“李陵事件”,虽然他也认为李陵的投降之举存在不妥,但是也提出了几条为之开脱的理由:一是李陵具备忠臣良将的素养“其为人,自守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二是李陵杀敌勇敢,在战场上处于劣势之时仍然奋勇杀敌,战果颇丰,“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虽古名将,不能过也”。三是李陵的投降很可能只是权宜之计,让朝廷先等等看事态的后续发展“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矣”。因此,从以上这三条来看,司马迁个人认为李陵的行为是可以原谅的。
然而,专制极权的政体之下,在君主的眼中,臣民的生命是无足重轻的,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死”,芥草虫豸,如此而已。然而这个生命,却又被另外一种东西如蚕蛹般紧紧包绕住了。这个东西,就是伦常道德。这个伦常,使每个人又活在一种虚幻的荣光里;并超越了物质与世俗的层面,最终成为了笼罩在每个中国人精神层面上的枷锁。什么生命啊,自由啊,尊严啊,人权啊,在这些道德面前,又算得了什么!但是,封建道德最最高明的地方恰恰在于,它剔剥人民基本人权和欲望的方法是通过建立一整套的森严话语体系和礼仪程序来加以贯彻的;用所谓“君臣大义”、“仁义道德”等形而上的东西来钳制思想,用它们来为百姓的日常生活背书;而且这些东西逐渐成为了中国人思考一切问题的法定前提和方向。不过这个枷锁,是森严的,更是无形的;并进而为中国社会形态几千年的超稳定结构提供了思想保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成功的。
不过,李陵事件竟然在朝堂之上引发了争论,也说明在两千多年前的当时,我们的“国民性”建构其实并未真正定型。在那时,经过董仲舒等人刻意加以改造的以专制正统为核心的儒家东方专制主义道德体系的统治地位倒也绝非那么巩固和阴森。因为,至少,司马迁还可以公然在朝堂之上忤逆君主的意图为李陵的投降进行辩护。那么,就也就侧面表明,虽然以极权为代表的世俗权力需要建立这种奴性和服从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专制;但对于象李陵这样的“重大历史问题”的看法在朝野上下思想并不统一。也还是有象司马迁这样的官员对此持“不同政见”。这场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争论的本质其实正在于,个人自由的伸展在遭遇到国家意志和专制权力、民族大义阻击时,底线在哪里?生命权、尊严权(也可以说是“人权”吧)等“普世”权利在与世俗道德发生抵触的时候,孰高孰低?因此,“李陵事件”所揭开的其实是两千年前的一次疑似“普世”的争论大幕。
这场争论的历史背景,是“百家争鸣”的战国时代结束,距离秦始皇统一六国初步建立大一统的国家,也不过刚刚百多年。随着大汉王朝统治的日益巩固,也必然要求建立与之适应的正统意识形态。而且,在当时的东亚大陆上,“汉民族”与匈奴民族是两个并存的文明形态,在两个文明之间的逐年征战中,也恰恰是两种文明之间的意识形态进行交锋、冲撞同时相互融合的过程。通过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匈奴民族这个马背民族详细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来自北方冰雪大陆的游牧民族,具有一种生命勃发的野性活力,它是原始草莽的,是野蛮的,也是躁动的,更有一种于中原文化相悖的不羁和放逸。这种不羁和放逸,使他们敢于在刘邦尸骨未寒之时给吕后写信称“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虞,愿以所有,易其所无”,使他们更能够以广博的心态接纳李陵这位敌方的悍将。当然,对于深居中原的“大汉”民族看来,匈奴的这些个文化形态全是蒙昧落后与原始低级的。“李陵事件”恰恰为这两种文明形态相互碰撞提供了可能。汉族与匈奴,一个要人死,一个要人活。在这种碰撞中,先不管匈奴文明的高下,其实却倒可以清楚地看到汉民族道德的虚伪和森严。注意,仅从单于给予李陵以战俘待遇而言,单于的理性是胜过刘彻的。因为这个问题实质上是给一个士兵以人的待遇的问题。享受战俘待遇,不是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情;选择投降与选择死亡本身并无什么道德上的本质区别。在尽完一个士兵的义务和责任后,因山穷水尽而举起双手走出战壕的战士,应该与战死的兄弟们一样值得尊敬。可惜,等我们弄明白这些道理,时间已过了两千多年了。
在李陵的选择中,虽然或许仅仅是人的自然性在起作用;虽然也可由此生发出“苟活”与“义死”的相关话题,因为在中国传统“不成功便成仁”的伦理道德框架里,李陵的行为是不耻的;在任何一个尊重人格尊严超过了生命、并渴望在人格的实现中实现个人价值的社会里,也无法得到谅解。何况在漫漫历史长河中,被俘后不降不屈英勇就义的壮士也不计其数。我虽然尊敬这些甘为民族脊梁的义士,但在我看来,至少李陵是值得同情的,也是应该被同情的。他的悲剧在于,做为一个忠诚的汉人,他不被大汉正统所接受;而他的选择,在开始时仅仅只是投降,然而亦不能被大汉正统所接受。在暴虐的君王眼中,他的生命,他的母亲妻子儿女的生命都不过草芥一般。而此时,他如果还选择了活着,仍然是大逆不道。所以,除了把他逼死,其它选择的都是错误的,不允许的。那么,这样的死,这样的道德;不要,或许也只能是唯一合乎理性的选择。
“李陵事件”发生及其引发的大汉朝野关于君臣道义思想上的争论,在统治当局看来,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特别是象司马迁这样掌握国家意识形态的官员对于当时已经基本成形的统治思想的认识上与国家权力并不统一。也正因为或许存在这样的异见,使得正统权力又不得不进一步加紧对思想的控制和对正统道德观念的建构。这一过程中,打压与封杀自然也就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一幕,如果再往后推一千年,也几乎是不可思议的。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上说什么就是什么,再有朝臣聒躁,早被拖出去打屁股了。也许正是从那时开始,我们的国民性中就开始少了理性多了奴性,少了人性多了兽性,少了生之关爱多了死之冷漠,少了敢言多了附和,少了耿直多了悲凄。故而就我个人而言,我们民族中的李陵和司马迁还是太少了。
所以从这意义上讲,李陵是两千年前的一位人道主义者。如果说他的人道还有些不自觉的话;那位如鲁迅先生所言“抚哭叛徒的吊客”般的太史公则已经是一位成熟的,具有现代意义的人道主义者了。
这位曾经在自己所著史书中愤怒地发出了“不爱人如此”的文人,虽然他的雄性器官可以被残忍地阉割,但专制者们忘记了,天地之间以人为本的理念就如同我们吃饭喝水一般,是人类固有的禀赋;这种禀赋,可以被暂时地压抑,也可以被恶意的忽略,但却一直如空气般地存在着。而且,如果我们能够沿着这条由太史公所开辟的这条人本道路一直走下去的话,什么君臣父子,什么家国天下,都滚到一边去,那么我皇皇中华一定可以为人类文明做出更大的贡献。可惜的是,李陵的一腔英雄血泪,却也就此定格在了两千年前,让我们千百年总为他不住的嗟叹和扼腕;又让多少英雄,被淹没在了那如暗夜一般的历史阴霾中。
中国古代历史人物的悲剧在于,只要遇上以专制和君臣父子为核心的封建道德,就足以让一个英雄变成狗熊,就会让他们的自我失去思维能力。从正史中的岳飞、袁崇焕;到金庸先生武侠小说中的萧锋,莫不如此。因此,英雄末路的悲壮命运几乎就是他们无法逃脱的宿命。我们同情古代英雄,为他们扼腕叹息,就在这些地方。而且他们痛苦在于,在这些道义面前,他们别无选择;而此时,除了自己的生命,他们已无法用什么来证明自己。
这一事件让我们认识到,当时大家所服膺的道德其实是有边界的和虚伪的,是以专制和不把人当人为基础的。而在这个时候,在英明神武、千秋万代的汉武帝所不能掌控的匈奴那边,就一定会发现,摆脱了汉民族的忠奸、礼教大义的羁绊,李陵用自己的活着证明了自己所曾经信仰的精神宫殿崩塌了,那个无所不能的上帝真正死了。此时,李陵自身的存在早已不能用“苟活”来总结和概括了。汉有负于李陵,怎么就一定要求李陵必然要以自己可怜的忠诚来回报呢?刘彻建立在世俗权力上的正统,怎么又能成为对于国民道德进行决断的标尺呢?在李陵事件中,剥开刘彻罩在自已身上的皇权统治外衣,从一个自然人的角度,他反人类、反人性的滔天罪恶又有谁能清算呢?
但是这些,在两千多年前,李陵其实就都已经看清楚、想明白了。所谓“上帝之鞭”,其实只是“葵花宝典”。这种皇帝新衣般的闹剧,好象在1912年的时候煞了尾;但时至今日,又何曾离去了呢?
两千年前的一次疑似“普世”的争论
时至今日,李陵仍是一个争议人物。这桩绵延达两千多年的公案,特别是由于太史公司马迁的加入讨论,更需要我们对这个“坏样板”作近距离的观察。
公元前99年深秋,匈奴腹地浚稽山脉附近。
李陵所率的五千大汉精兵在八万匈奴铁骑的团团包围之下,已近末路。双军狭路相逢,硬碰硬,一点也不含糊。汉军统帅路博德、李广利怕李陵独得战功,按兵不动,坐视李陵孤军深入,而不发兵支援;终使李陵陷入了绝境。 说不清已是第多少次冲锋了。
塞北的雪如鹅毛般地下着,战鼓已破,箭矢已经用完,匈奴人进攻的号角又吹响起来了。李陵身边的士卒却仅剩下寥寥几人了。
敌人,已将李陵重重包围。他毫不犹豫地将战刀举到了自己的颈项边,准备自杀殉国。
此时,大汉天子刘彻、祖父李广、自己在陇西的妻子母亲;还有路博德,李广利等一干人的形象开始在他的脑海里急剧地闪回着。
然而,正当李陵挥刀准备自裁的时候,却被他忠勇的部下们死死拦住了。随即,出人意料的一幕发生了。敌方匈奴派来的使臣居然用哀求的口吻对李陵说:“李将军!投降吧!兵败实在不是你的过错!你的伤兵已经全部被俘,如果将军不降,天明这些和你一起浴血奋战的将士们都将会被我们单于杀死的。”
单凭这句话,我就应当对这位匈奴使臣表示出深深地敬意。因为,在他的这哀求声中体现出了他对自己对手生命的尊重。虽然这种尊重,是建立在他对眼前这位汉朝战将强大意志的敬仰之上的;已经流了太多的血了,实在没有必要还去用鲜血为那虚伪和残忍的道德殡葬。
李陵,这个游离于官僚体制、裙带关系之外而又特立独行的将领;这个渴望着用自己对国家的忠诚建功立业的大汉子民;这个心中寄寓着巨大悲愤,而又无法排遣的勇士;这个在十六倍于已的对手面前,让对手都不得不佩服地五体投地的战将;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将自己推到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里。而且,他不知道,他在今夜的表现竟然开启了一桩绵延持续达两千多年的关于忠诚与背叛争论的公案。
不降,那么自己只有死路一条;自己死不足惜,这些与自己同生共死的弟兄们怎么办?死是容易的,然而;要让这些兄弟们用自己的生命为统帅的忠诚而殡葬,伤不起啊!可是,如果投降,自己便是大汉的叛徒(后来人们发明了一个词——汉奸)。
两难,两头为难啊!
当一个末路英雄必须用自己的死亡来证明自己道义的时候;这种悲剧感便成为了让每一位中国人都心悸不已的悖论。本已如丧家之犬,本已身处悬崖;所求者,其实也就是死了。这个时候,所能给予的,只剩下烂命一条了。没有人会相信,或者说也没有人愿意相信,眼前无路可走的这个人曾经是英雄;而这时,在伦常与道德所构建的人生宿命里,除了死亡,没有安身之所。
但是,我李陵为什么就一定非要死呢?不死,我就是叛徒;死了,原本就是罪臣,也不会多几抹荣光。
“李将军,你还是降了吧?”
于是,便降了。降了,也就活命了。
可是,谁叫你活着呢?活该。
活该你李陵就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叛徒和“汉奸”。
此后,李陵在匈奴呆了二十五年,和他太太跖跋氏生养了几个儿女,余则基本无所事事,惟苟且其百死之身而已。中间曾被单于指派当说客去劝降老朋友苏武,两人见了几面,喝了点酒,说了许多掏心掏肺的话。当然,在班固的描写里,他的形象有些畏琐,有些象个小丑。或者,用他的畏琐反衬了苏武这一汉民族光耀千秋的大英雄。
然而,我觉得,李陵的老死他乡,对中华民族来讲,其实是一个贡献。 因为,相比于苏武的凛然正气而言;李陵为我们的民族思维提供了另外一种解决问题的路径。而恰恰通过对于李陵这一事件的讨论,由于专制权力的强力介入,使原本具有高度智慧力和创造力的汉民族思维开始陷入了许多人为设置的诸多僵化教条框框里,而始终无法走出。
李陵的末路而降,立即在大汉朝廷引发了激烈争论。李陵为什么要降,是因为怕死想活命;而活命,是不是就等于背叛?问题的症结最终落脚到了这一点上。 太史令司马迁认为,对于“李陵事件”,虽然他也认为李陵的投降之举存在不妥,但是也提出了几条为之开脱的理由:一是李陵具备忠臣良将的素养“其为人,自守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二是李陵杀敌勇敢,在战场上处于劣势之时仍然奋勇杀敌,战果颇丰,“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虽古名将,不能过也”。三是李陵的投降很可能只是权宜之计,让朝廷先等等看事态的后续发展“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矣”。因此,从以上这三条来看,司马迁个人认为李陵的行为是可以原谅的。
然而,专制极权的政体之下,在君主的眼中,臣民的生命是无足重轻的,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死”,芥草虫豸,如此而已。然而这个生命,却又被另外一种东西如蚕蛹般紧紧包绕住了。这个东西,就是伦常道德。这个伦常,使每个人又活在一种虚幻的荣光里;并超越了物质与世俗的层面,最终成为了笼罩在每个中国人精神层面上的枷锁。什么生命啊,自由啊,尊严啊,人权啊,在这些道德面前,又算得了什么!但是,封建道德最最高明的地方恰恰在于,它剔剥人民基本人权和欲望的方法是通过建立一整套的森严话语体系和礼仪程序来加以贯彻的;用所谓“君臣大义”、“仁义道德”等形而上的东西来钳制思想,用它们来为百姓的日常生活背书;而且这些东西逐渐成为了中国人思考一切问题的法定前提和方向。不过这个枷锁,是森严的,更是无形的;并进而为中国社会形态几千年的超稳定结构提供了思想保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成功的。
不过,李陵事件竟然在朝堂之上引发了争论,也说明在两千多年前的当时,我们的“国民性”建构其实并未真正定型。在那时,经过董仲舒等人刻意加以改造的以专制正统为核心的儒家东方专制主义道德体系的统治地位倒也绝非那么巩固和阴森。因为,至少,司马迁还可以公然在朝堂之上忤逆君主的意图为李陵的投降进行辩护。那么,就也就侧面表明,虽然以极权为代表的世俗权力需要建立这种奴性和服从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专制;但对于象李陵这样的“重大历史问题”的看法在朝野上下思想并不统一。也还是有象司马迁这样的官员对此持“不同政见”。这场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争论的本质其实正在于,个人自由的伸展在遭遇到国家意志和专制权力、民族大义阻击时,底线在哪里?生命权、尊严权(也可以说是“人权”吧)等“普世”权利在与世俗道德发生抵触的时候,孰高孰低?因此,“李陵事件”所揭开的其实是两千年前的一次疑似“普世”的争论大幕。
这场争论的历史背景,是“百家争鸣”的战国时代结束,距离秦始皇统一六国初步建立大一统的国家,也不过刚刚百多年。随着大汉王朝统治的日益巩固,也必然要求建立与之适应的正统意识形态。而且,在当时的东亚大陆上,“汉民族”与匈奴民族是两个并存的文明形态,在两个文明之间的逐年征战中,也恰恰是两种文明之间的意识形态进行交锋、冲撞同时相互融合的过程。通过司马迁在《史记》中对匈奴民族这个马背民族详细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来自北方冰雪大陆的游牧民族,具有一种生命勃发的野性活力,它是原始草莽的,是野蛮的,也是躁动的,更有一种于中原文化相悖的不羁和放逸。这种不羁和放逸,使他们敢于在刘邦尸骨未寒之时给吕后写信称“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虞,愿以所有,易其所无”,使他们更能够以广博的心态接纳李陵这位敌方的悍将。当然,对于深居中原的“大汉”民族看来,匈奴的这些个文化形态全是蒙昧落后与原始低级的。“李陵事件”恰恰为这两种文明形态相互碰撞提供了可能。汉族与匈奴,一个要人死,一个要人活。在这种碰撞中,先不管匈奴文明的高下,其实却倒可以清楚地看到汉民族道德的虚伪和森严。注意,仅从单于给予李陵以战俘待遇而言,单于的理性是胜过刘彻的。因为这个问题实质上是给一个士兵以人的待遇的问题。享受战俘待遇,不是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情;选择投降与选择死亡本身并无什么道德上的本质区别。在尽完一个士兵的义务和责任后,因山穷水尽而举起双手走出战壕的战士,应该与战死的兄弟们一样值得尊敬。可惜,等我们弄明白这些道理,时间已过了两千多年了。
在李陵的选择中,虽然或许仅仅是人的自然性在起作用;虽然也可由此生发出“苟活”与“义死”的相关话题,因为在中国传统“不成功便成仁”的伦理道德框架里,李陵的行为是不耻的;在任何一个尊重人格尊严超过了生命、并渴望在人格的实现中实现个人价值的社会里,也无法得到谅解。何况在漫漫历史长河中,被俘后不降不屈英勇就义的壮士也不计其数。我虽然尊敬这些甘为民族脊梁的义士,但在我看来,至少李陵是值得同情的,也是应该被同情的。他的悲剧在于,做为一个忠诚的汉人,他不被大汉正统所接受;而他的选择,在开始时仅仅只是投降,然而亦不能被大汉正统所接受。在暴虐的君王眼中,他的生命,他的母亲妻子儿女的生命都不过草芥一般。而此时,他如果还选择了活着,仍然是大逆不道。所以,除了把他逼死,其它选择的都是错误的,不允许的。那么,这样的死,这样的道德;不要,或许也只能是唯一合乎理性的选择。
“李陵事件”发生及其引发的大汉朝野关于君臣道义思想上的争论,在统治当局看来,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特别是象司马迁这样掌握国家意识形态的官员对于当时已经基本成形的统治思想的认识上与国家权力并不统一。也正因为或许存在这样的异见,使得正统权力又不得不进一步加紧对思想的控制和对正统道德观念的建构。这一过程中,打压与封杀自然也就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一幕,如果再往后推一千年,也几乎是不可思议的。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上说什么就是什么,再有朝臣聒躁,早被拖出去打屁股了。也许正是从那时开始,我们的国民性中就开始少了理性多了奴性,少了人性多了兽性,少了生之关爱多了死之冷漠,少了敢言多了附和,少了耿直多了悲凄。故而就我个人而言,我们民族中的李陵和司马迁还是太少了。
所以从这意义上讲,李陵是两千年前的一位人道主义者。如果说他的人道还有些不自觉的话;那位如鲁迅先生所言“抚哭叛徒的吊客”般的太史公则已经是一位成熟的,具有现代意义的人道主义者了。
这位曾经在自己所著史书中愤怒地发出了“不爱人如此”的文人,虽然他的雄性器官可以被残忍地阉割,但专制者们忘记了,天地之间以人为本的理念就如同我们吃饭喝水一般,是人类固有的禀赋;这种禀赋,可以被暂时地压抑,也可以被恶意的忽略,但却一直如空气般地存在着。而且,如果我们能够沿着这条由太史公所开辟的这条人本道路一直走下去的话,什么君臣父子,什么家国天下,都滚到一边去,那么我皇皇中华一定可以为人类文明做出更大的贡献。可惜的是,李陵的一腔英雄血泪,却也就此定格在了两千年前,让我们千百年总为他不住的嗟叹和扼腕;又让多少英雄,被淹没在了那如暗夜一般的历史阴霾中。
中国古代历史人物的悲剧在于,只要遇上以专制和君臣父子为核心的封建道德,就足以让一个英雄变成狗熊,就会让他们的自我失去思维能力。从正史中的岳飞、袁崇焕;到金庸先生武侠小说中的萧锋,莫不如此。因此,英雄末路的悲壮命运几乎就是他们无法逃脱的宿命。我们同情古代英雄,为他们扼腕叹息,就在这些地方。而且他们痛苦在于,在这些道义面前,他们别无选择;而此时,除了自己的生命,他们已无法用什么来证明自己。
这一事件让我们认识到,当时大家所服膺的道德其实是有边界的和虚伪的,是以专制和不把人当人为基础的。而在这个时候,在英明神武、千秋万代的汉武帝所不能掌控的匈奴那边,就一定会发现,摆脱了汉民族的忠奸、礼教大义的羁绊,李陵用自己的活着证明了自己所曾经信仰的精神宫殿崩塌了,那个无所不能的上帝真正死了。此时,李陵自身的存在早已不能用“苟活”来总结和概括了。汉有负于李陵,怎么就一定要求李陵必然要以自己可怜的忠诚来回报呢?刘彻建立在世俗权力上的正统,怎么又能成为对于国民道德进行决断的标尺呢?在李陵事件中,剥开刘彻罩在自已身上的皇权统治外衣,从一个自然人的角度,他反人类、反人性的滔天罪恶又有谁能清算呢?
但是这些,在两千多年前,李陵其实就都已经看清楚、想明白了。所谓“上帝之鞭”,其实只是“葵花宝典”。这种皇帝新衣般的闹剧,好象在1912年的时候煞了尾;但时至今日,又何曾离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