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视角下论当代社会的公平正义
摘要: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与此同时对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当代中国社会中存在的公平正义问题主要体现在收入分配不公平,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等方面。本文首先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基本内涵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然后分析了当代中国社会公平正义存在的若干问题,最后对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提出了基本原则并且给出了合理的意见。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社会公平正义;教育公平;收入分配公平
自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人们都在不断的追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柏拉图曾经说“一切背离了公平的知识都应该叫做狡诈,而不应称为智慧。”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中也有这样的一段话“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更加注重社会建设,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扩大公共服务, 完善社会管理,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1]同时,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基本要求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实践追求。”[2]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已经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因此人们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中国广大的人民群众已经更多的意识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表达自己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诉求。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实现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基础,但是当代中国社会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在马克思主义视角下讨论了当代社会的公平正义,首先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基本思想及其在中国社会的发展,接下了重点分析了当代社会公平与正义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一、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基本思想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社会公平正义, 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公正, 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法理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 其中蕴涵着人们对公平合理的社会秩序、社会规范和利益格局的诉求。马克思在对旧的社会平等观进行合理批判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马克思认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具有社会历史性、阶级性和相对性。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性是指公平正义的观念是历史的产物,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观念,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平等观念。平等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伴随着社会制度的更替,也在发生着相应地改变。同时,公平正义还具有阶级性,没有超阶级的、普遍的平等。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是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其代表着无产阶级与广大人民的利益,
是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待平等问题。
公平正义在中国也经过了长期的洗礼,并以自己的姿态发展着,最终形成了自己的发展特色,那是以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为指导的,在中国长期实践中发展而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平正义观。胡锦涛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提出了社会公平正义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更是政策意义上的,必须实现机会公平、权利公平等。中共十八大对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有了新的继承和创新。中共十八大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2]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指导下,中国通过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平正义观,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政治诉求”。
二、当代社会公平与正义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开始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转变的过程中,中国社会面临着日趋严重的公平与正义的问题:各个阶层的利益相互冲突,社会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不稳定因素急速增加。当代中国社会公平正义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收入分配不公
在社会的公平正义中,物质的分配公平是一切的基础,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幸福生活。2013年中国基尼系数已经从2008年的0.491回落到0.473,但国际上一般认为基尼系数0.4以上仍然为分配差距过大。我国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仍然具有紧迫性,城乡收入差距逐年扩大,三农问题日趋严重。人民日报曾质问:为何个人所得税已经沦为工薪税?[3]一些个体经营者、公司老板给自己开的基本工资很低,但是个人的衣食住行等常常以现金消费或者报账的形式计入了公司的成本,这实际上属于个人的隐形收入,个税调节对这部分收入的作用不大。既得利益群体进入后,堵塞竞争机制的运行通道,破坏机会的公平均等,加剧了阶层的分化。各个阶层间流动性差,阶层隔阂甚至对抗,群体性事件多发,映照着低信任度的社会秩序景象。
2. 教育不公
教育是实现人本身不断发展的基础,没有良好的教育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但是当前中国社会的教育公平存在严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网络上有一篇文章《寒门再难出贵子》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共鸣[4],家庭条件差的孩子往往还没有开跑就输在了起跑线上。现在“择校热”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学区房也是炙手可热,为的就是给孩子提供一个优质的教育环境。同时,从北大和清华两所高校农村学子的入学比例逐年下降就可以看出农村地区很难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条件,在
教育的投入上也存在巨大的差距。现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留守儿童,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在受教育等方面也存在严重的问题。
3. 司法公正有待提高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强有力武器,但是这些年来司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的问题,这些都在破坏着司法的公正性,也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性。司法的不公正,会放大和纵容社会的不公,阻碍人民群众维护权益的合法渠道。目前,我国有多个冤案得到了平反,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呼格案”。通过“呼格案”我们可以看到当前中国司法界依然存在的各种乱像,同时也可以看到当前中国社会为了司法进步做出的努力。
4. 社会保障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待遇上的不公平,比如同样是养老保险,机关、政府、企业三种就业部门之间、城乡之间,保障标准存在很大的差距。比如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偏低,并且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同时,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还不够完善,大街上还是随处可见沿街乞讨的残疾人。
三、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启示
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平与正义发生了新的变化,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公平正义的问题。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辩证的、历史的、具体的看待公平与秩序问题,实现公平理想、构建和谐秩序。
以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为指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必须把握下面的三个基本原则。首先,公平是历史的,务必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良序社会的建构奠定坚实基础。真正做到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站在社会整体利益的立场上,超越任何组织和群体的局部利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方能建构良序社会。其实,公平是相对的,需要适时调整公平效率的辩证关系,实现二者动态平衡。公平与效率都是人类社会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它们之间的关系不应是非此即彼的紧张和对立,而是应该根据社会实践在价值取向上作出动态调整。最后,公平是具体的,必须依靠制度与法治建构秩序,为公平理想的实现创造条件。
现阶段,为了解决当代中国社会公平正义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有效方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此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5](二)完善税收制度,发挥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实现在保证效率的情况下更好的做到兼顾公平,避免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现象发生。例如可以考虑征收遗产税和房产税等。(三)完善教育制度和教育资
源的分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两点都是当前社会的热点话题,也有大量的学着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要把教育事业尤其是基础教育事业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广泛的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真正的实现人人都能够享受接收教育的权利。(四)进一步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当前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以公平为首要原则。
虽然当代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同时,由于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变化,原本公平的规则可能不再适应新的社会条件,需要不断的修改。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探讨,我们知道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与正义,公平正义具有相对性,同时也要做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我们要坚信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1]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夺取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R].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07.17.
[2]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11-8.
[3] 人民日报海外版:现行个税沦为工薪税 不能见鹅就拔毛. .com /fortune /2014-03/03/c_126210765.htm.
[4] 寒门难再出贵子: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830/10/9736798_310908714.shtml.
[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马克思主义视角下论当代社会的公平正义
摘要: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与此同时对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当代中国社会中存在的公平正义问题主要体现在收入分配不公平,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等方面。本文首先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基本内涵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然后分析了当代中国社会公平正义存在的若干问题,最后对如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提出了基本原则并且给出了合理的意见。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社会公平正义;教育公平;收入分配公平
自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人们都在不断的追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柏拉图曾经说“一切背离了公平的知识都应该叫做狡诈,而不应称为智慧。”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中也有这样的一段话“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更加注重社会建设,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扩大公共服务, 完善社会管理,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1]同时,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基本要求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实践追求。”[2]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已经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因此人们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中国广大的人民群众已经更多的意识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表达自己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诉求。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实现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基础,但是当代中国社会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在马克思主义视角下讨论了当代社会的公平正义,首先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基本思想及其在中国社会的发展,接下了重点分析了当代社会公平与正义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一、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基本思想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社会公平正义, 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公正, 反映的是人们从道义上、法理上追求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标准, 其中蕴涵着人们对公平合理的社会秩序、社会规范和利益格局的诉求。马克思在对旧的社会平等观进行合理批判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平等观。马克思认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具有社会历史性、阶级性和相对性。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性是指公平正义的观念是历史的产物,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观念,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平等观念。平等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伴随着社会制度的更替,也在发生着相应地改变。同时,公平正义还具有阶级性,没有超阶级的、普遍的平等。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是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其代表着无产阶级与广大人民的利益,
是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看待平等问题。
公平正义在中国也经过了长期的洗礼,并以自己的姿态发展着,最终形成了自己的发展特色,那是以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为指导的,在中国长期实践中发展而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平正义观。胡锦涛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提出了社会公平正义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更是政策意义上的,必须实现机会公平、权利公平等。中共十八大对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有了新的继承和创新。中共十八大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2]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指导下,中国通过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平正义观,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政治诉求”。
二、当代社会公平与正义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开始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转变的过程中,中国社会面临着日趋严重的公平与正义的问题:各个阶层的利益相互冲突,社会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不稳定因素急速增加。当代中国社会公平正义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收入分配不公
在社会的公平正义中,物质的分配公平是一切的基础,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幸福生活。2013年中国基尼系数已经从2008年的0.491回落到0.473,但国际上一般认为基尼系数0.4以上仍然为分配差距过大。我国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仍然具有紧迫性,城乡收入差距逐年扩大,三农问题日趋严重。人民日报曾质问:为何个人所得税已经沦为工薪税?[3]一些个体经营者、公司老板给自己开的基本工资很低,但是个人的衣食住行等常常以现金消费或者报账的形式计入了公司的成本,这实际上属于个人的隐形收入,个税调节对这部分收入的作用不大。既得利益群体进入后,堵塞竞争机制的运行通道,破坏机会的公平均等,加剧了阶层的分化。各个阶层间流动性差,阶层隔阂甚至对抗,群体性事件多发,映照着低信任度的社会秩序景象。
2. 教育不公
教育是实现人本身不断发展的基础,没有良好的教育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但是当前中国社会的教育公平存在严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和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网络上有一篇文章《寒门再难出贵子》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共鸣[4],家庭条件差的孩子往往还没有开跑就输在了起跑线上。现在“择校热”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学区房也是炙手可热,为的就是给孩子提供一个优质的教育环境。同时,从北大和清华两所高校农村学子的入学比例逐年下降就可以看出农村地区很难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条件,在
教育的投入上也存在巨大的差距。现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留守儿童,由于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在受教育等方面也存在严重的问题。
3. 司法公正有待提高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强有力武器,但是这些年来司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案不同判,同罪不同罚”的问题,这些都在破坏着司法的公正性,也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性。司法的不公正,会放大和纵容社会的不公,阻碍人民群众维护权益的合法渠道。目前,我国有多个冤案得到了平反,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呼格案”。通过“呼格案”我们可以看到当前中国司法界依然存在的各种乱像,同时也可以看到当前中国社会为了司法进步做出的努力。
4. 社会保障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待遇上的不公平,比如同样是养老保险,机关、政府、企业三种就业部门之间、城乡之间,保障标准存在很大的差距。比如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偏低,并且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同时,中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还不够完善,大街上还是随处可见沿街乞讨的残疾人。
三、马克思主义平等观对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启示
社会的公平正义,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平与正义发生了新的变化,必须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公平正义的问题。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辩证的、历史的、具体的看待公平与秩序问题,实现公平理想、构建和谐秩序。
以马克思主义公平观为指导,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必须把握下面的三个基本原则。首先,公平是历史的,务必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良序社会的建构奠定坚实基础。真正做到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站在社会整体利益的立场上,超越任何组织和群体的局部利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方能建构良序社会。其实,公平是相对的,需要适时调整公平效率的辩证关系,实现二者动态平衡。公平与效率都是人类社会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它们之间的关系不应是非此即彼的紧张和对立,而是应该根据社会实践在价值取向上作出动态调整。最后,公平是具体的,必须依靠制度与法治建构秩序,为公平理想的实现创造条件。
现阶段,为了解决当代中国社会公平正义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有效方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此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5](二)完善税收制度,发挥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实现在保证效率的情况下更好的做到兼顾公平,避免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现象发生。例如可以考虑征收遗产税和房产税等。(三)完善教育制度和教育资
源的分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两点都是当前社会的热点话题,也有大量的学着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要把教育事业尤其是基础教育事业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广泛的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真正的实现人人都能够享受接收教育的权利。(四)进一步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当前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以公平为首要原则。
虽然当代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同时,由于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变化,原本公平的规则可能不再适应新的社会条件,需要不断的修改。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探讨,我们知道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与正义,公平正义具有相对性,同时也要做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我们要坚信马克思主义平等观,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1]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夺取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R].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07.17.
[2]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11-8.
[3] 人民日报海外版:现行个税沦为工薪税 不能见鹅就拔毛. .com /fortune /2014-03/03/c_126210765.htm.
[4] 寒门难再出贵子: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830/10/9736798_310908714.shtml.
[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