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路北二街10号商住楼(亲水湾)工程项目部开展“六打六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 “六打六治”、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建工集团、公司、分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具体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住建部、自治区安委会、住建厅、建工集团、公司、分公司关于专项行动的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整治表现突出的违法违规经营、施工管理不到位、违章冒险施工作业,进一步规范本项目生产管理,消除质量通病、瑕疵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隐患,防范发生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林昭 副组长:钟晓文、陈军
组 员:韦德珠、陈海、黄礼、范小虎、陈翔、李裕彬、韦海玉、顾真
君、熊秋宇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经营,违法转包、分包、挂靠。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没有合同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随意分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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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机械非公司、分公司或项目部采购、租赁,项目部不进行核查和完善相关合同、分包商资料整理的;
(二)违规施工。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手续擅自开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建筑起重机械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高大模板深基坑施工、提升、悬挑外架等危险性作业,不履行工序验收手续擅自施工的。
(三)施工组织管理混乱。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冒险施工作业;施工工艺、技术装备、防护设施、作业环境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现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多,不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现场材料乱堆乱放,场容场貌杂乱,排水排污不畅、文明施工管理薄弱;不认真履行总承包责任,对分包单位管理松懈,缺失监管的。
(四)全面落实项目责任人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按图纸和专项方案施工,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样板间和工程开工前承诺制度。
(五)安全事故管理薄弱。不按规定报告、瞒报安全事故,对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不按规定限期整改;对行业监管部门、监理单位、上级管理单位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未经复查验收擅自复工;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不落实等。
(六)人员管理不规范、教育培训不到位。违规用人,挂名挂证,人员不到位,特别是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不到位,大型项目安全总监不到位,作业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作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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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花名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年度教育培训、无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不按规定开展三级教育,教育培训无记录。
(七)施工用电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搭设及配置随意,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总配电箱或开关箱内配置漏电保护器参数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用电乱搭混接,一闸多用。
(八)消防安全管理薄弱。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现场消防设施不到位,高层建筑无消防水源、消防箱,灭火器材不按规定检查,消防通道、生产车间疏散通道不畅通,易燃易爆物品放置不规范,仓库、维修车间物品堆放杂乱,活动板房材料防火性能达不到A级标准,生产区动火制度不落实,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项目部开展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集中开会、现场宣传等营造活动气氛。
(二)按照本实施方案中的《项目常态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及时间周期要求》,全面、常态化地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发现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未整改完毕的不得复工。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项目部在明确活动领导小组人员责任同时,加强工作推动落实,确保人、财、物的到位,做到责任落实、检查落实、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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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落实。
(二)加强整改,长效管理。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现场管理,完善创新劳务人员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检查治理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对长期性、普遍性问题,要从制度、措施上分析查找原因,提出综合解决办法,形成管理规定。要积极推行项目施工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要把专项行动工作贯穿在日常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结合到各项整治和检查中,做到标本兼治、常态管理。
附件1: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检查表 附件2:建设单位市场行为检查表
附件3: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市场检查表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阳路北二街10号商住楼(亲水湾)工程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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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常态化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及时间周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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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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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设单位市场行为检查表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7 -
附件3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市场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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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对有关材料不齐全的,检查人员应在“检查情况描述”栏中予以明确,
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2. 上述管理人员履职、分包合同签订情况需与监理单位现场资料(如监理月报、监理例会纪要、分包单位进场资质报审等)核对;
3.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的,应了解核实项目现场的实际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是否系中标单位人员; 4. 对有问题的材料,应复印或拍照取证留存。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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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路北二街10号商住楼(亲水湾)工程项目部开展“六打六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 “六打六治”、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建工集团、公司、分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具体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住建部、自治区安委会、住建厅、建工集团、公司、分公司关于专项行动的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整治表现突出的违法违规经营、施工管理不到位、违章冒险施工作业,进一步规范本项目生产管理,消除质量通病、瑕疵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隐患,防范发生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林昭 副组长:钟晓文、陈军
组 员:韦德珠、陈海、黄礼、范小虎、陈翔、李裕彬、韦海玉、顾真
君、熊秋宇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经营,违法转包、分包、挂靠。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没有合同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随意分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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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机械非公司、分公司或项目部采购、租赁,项目部不进行核查和完善相关合同、分包商资料整理的;
(二)违规施工。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手续擅自开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建筑起重机械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高大模板深基坑施工、提升、悬挑外架等危险性作业,不履行工序验收手续擅自施工的。
(三)施工组织管理混乱。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冒险施工作业;施工工艺、技术装备、防护设施、作业环境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现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多,不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现场材料乱堆乱放,场容场貌杂乱,排水排污不畅、文明施工管理薄弱;不认真履行总承包责任,对分包单位管理松懈,缺失监管的。
(四)全面落实项目责任人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格按图纸和专项方案施工,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样板间和工程开工前承诺制度。
(五)安全事故管理薄弱。不按规定报告、瞒报安全事故,对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不按规定限期整改;对行业监管部门、监理单位、上级管理单位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整改,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未经复查验收擅自复工;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不落实等。
(六)人员管理不规范、教育培训不到位。违规用人,挂名挂证,人员不到位,特别是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不到位,大型项目安全总监不到位,作业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作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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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花名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年度教育培训、无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不按规定开展三级教育,教育培训无记录。
(七)施工用电管理不到位。施工用电搭设及配置随意,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总配电箱或开关箱内配置漏电保护器参数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用电乱搭混接,一闸多用。
(八)消防安全管理薄弱。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现场消防设施不到位,高层建筑无消防水源、消防箱,灭火器材不按规定检查,消防通道、生产车间疏散通道不畅通,易燃易爆物品放置不规范,仓库、维修车间物品堆放杂乱,活动板房材料防火性能达不到A级标准,生产区动火制度不落实,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项目部开展教育宣传周活动。通过集中开会、现场宣传等营造活动气氛。
(二)按照本实施方案中的《项目常态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及时间周期要求》,全面、常态化地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发现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未整改完毕的不得复工。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项目部在明确活动领导小组人员责任同时,加强工作推动落实,确保人、财、物的到位,做到责任落实、检查落实、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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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落实。
(二)加强整改,长效管理。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文明施工与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现场管理,完善创新劳务人员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检查治理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对长期性、普遍性问题,要从制度、措施上分析查找原因,提出综合解决办法,形成管理规定。要积极推行项目施工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要把专项行动工作贯穿在日常质量、安全管理过程中,结合到各项整治和检查中,做到标本兼治、常态管理。
附件1: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检查表 附件2:建设单位市场行为检查表
附件3: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市场检查表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阳路北二街10号商住楼(亲水湾)工程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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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常态化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及时间周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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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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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设单位市场行为检查表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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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市场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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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对有关材料不齐全的,检查人员应在“检查情况描述”栏中予以明确,
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2. 上述管理人员履职、分包合同签订情况需与监理单位现场资料(如监理月报、监理例会纪要、分包单位进场资质报审等)核对;
3. 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的,应了解核实项目现场的实际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是否系中标单位人员; 4. 对有问题的材料,应复印或拍照取证留存。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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