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结合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卫的目标任务和整体工作部署,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健康素质,夯实做大做优经济“蛋糕”基础,让湛江市民生活得更自信更自豪更幸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亲自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创卫工作,职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有创卫工作计划、方案和总结。
(二)加强自来水厂的管理,做到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设立二次供水管理机构,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全面开展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三)配合、协助运河管理部门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地的卫生管理,有防护标志;供水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健全,水源水符合国家标准,直接从事供水工作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
证上岗,工作措施落实。定期对地下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要求。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其他水源地的管理、监测工作。
(四)定期开展卫生评比竞赛活动,所属单位有80%以上被评为区以上卫生先进单位。
(五)加强对下属单位创卫工作的指导,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创卫任务。
(六)做好本系统和本单位创卫活动备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七)2012年10月前完成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下水口“四防”装置安装,搞好除“四害”工作和本单位办公区、宿舍区及门前卫生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健康教育。
三、具体任务分工
(一)切实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活动。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把健康教育促进工作落到实处。采取健康橱窗、宣传栏、黑板报、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有重点的开展市国资委以及所属企业人员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办好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举办卫生知识讲座,传授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特别是做好对职业病及传染病的防治和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干部职工健教知识的传授教育。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在单位内摆放禁烟标识牌。
(二)积极开展除害防病工作。按照市政府及创卫办的相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从根本上减少“四害”孳生繁殖环节,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切实加大经费投入,
保证灭鼠除害的用药量,提高投药的饱和率、到位率和覆盖率;广泛宣传普及普及科学除四害知识,引导责任区群众安全用药、科学除害。积极配合市统一部署的春秋两季的统一灭鼠除四害行动和夏秋两季的蚊、蝇消杀工作,参加疾控部门开展的城区四害密度监测和除四害技术培训指导工作。
(三)扎实开展各项爱卫活动。在国资委机关以及所属企业中广泛开展爱卫工作,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绿化、美化单位环境;在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干部职工及居民中大力推行垃圾袋装化。机关办公室内外环境整洁,庭院绿化、净化、美化,卫生设施完善,继续执行每周五清扫活动,有兼职人员负责保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群众,认真开展重大节假日卫生宣传和整治活动;继续开展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坚持以下几项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创卫工作小组,成立以主任为组长,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管理,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创卫”达标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卫”整改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创卫”达标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增加投入,落实必需的经费,保证“创卫”达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完善档案资料。对单位从事创建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不断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要求,按标准,重质量,确保创卫档案资料真实、系统、全面、规范。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检查考核。创卫领导组织加大督查力度,完善督查方式同,通过督查推进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督查机制,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层层抓落实,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把创卫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实行首问责任制。在创卫工作中谁掉链子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造成重大失误的,按照有关法律、纪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规定,结合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卫的目标任务和整体工作部署,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健康素质,夯实做大做优经济“蛋糕”基础,让湛江市民生活得更自信更自豪更幸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亲自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创卫工作,职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有创卫工作计划、方案和总结。
(二)加强自来水厂的管理,做到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设立二次供水管理机构,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全面开展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三)配合、协助运河管理部门加强对城市供水水源地的卫生管理,有防护标志;供水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健全,水源水符合国家标准,直接从事供水工作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
证上岗,工作措施落实。定期对地下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要求。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其他水源地的管理、监测工作。
(四)定期开展卫生评比竞赛活动,所属单位有80%以上被评为区以上卫生先进单位。
(五)加强对下属单位创卫工作的指导,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创卫任务。
(六)做好本系统和本单位创卫活动备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七)2012年10月前完成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下水口“四防”装置安装,搞好除“四害”工作和本单位办公区、宿舍区及门前卫生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健康教育。
三、具体任务分工
(一)切实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活动。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把健康教育促进工作落到实处。采取健康橱窗、宣传栏、黑板报、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有重点的开展市国资委以及所属企业人员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办好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举办卫生知识讲座,传授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特别是做好对职业病及传染病的防治和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干部职工健教知识的传授教育。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在单位内摆放禁烟标识牌。
(二)积极开展除害防病工作。按照市政府及创卫办的相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从根本上减少“四害”孳生繁殖环节,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切实加大经费投入,
保证灭鼠除害的用药量,提高投药的饱和率、到位率和覆盖率;广泛宣传普及普及科学除四害知识,引导责任区群众安全用药、科学除害。积极配合市统一部署的春秋两季的统一灭鼠除四害行动和夏秋两季的蚊、蝇消杀工作,参加疾控部门开展的城区四害密度监测和除四害技术培训指导工作。
(三)扎实开展各项爱卫活动。在国资委机关以及所属企业中广泛开展爱卫工作,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绿化、美化单位环境;在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干部职工及居民中大力推行垃圾袋装化。机关办公室内外环境整洁,庭院绿化、净化、美化,卫生设施完善,继续执行每周五清扫活动,有兼职人员负责保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群众,认真开展重大节假日卫生宣传和整治活动;继续开展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坚持以下几项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创卫工作小组,成立以主任为组长,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管理,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创卫”达标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卫”整改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创卫”达标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增加投入,落实必需的经费,保证“创卫”达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完善档案资料。对单位从事创建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不断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要求,按标准,重质量,确保创卫档案资料真实、系统、全面、规范。
(六)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检查考核。创卫领导组织加大督查力度,完善督查方式同,通过督查推进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督查机制,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层层抓落实,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把创卫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实行首问责任制。在创卫工作中谁掉链子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造成重大失误的,按照有关法律、纪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