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云南省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昭通市组织推荐的马兴旺等2名公务员和永善县信访局等2个公务员集体受到表彰。
云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5年一届,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公务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近年来,我市广大公务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创先争优和四群教育活动,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培育和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级公务员做勤奋学习的模范、努力工作的模范和清正廉洁的模范,争创人民满意的业绩,促进服务型机关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积极组织了我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由组织、人社、宣传、财政、纪检等部门组成的市评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原则,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标准、优中选优,从全市推荐上报的22个个人和14个集体中推荐出4名公务员和4个公务员集体参加省的评选。
省评审委员会在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网络投票、二次评审、媒体公示等环节严格把关后,从全省推荐上报并审查审核通过的61名个人和62个集体中,最终评选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各10个、记一等功公务员和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各20个上报省委、省政府表彰。昭通市鲁甸县公安局文屏派出所民警马兴旺被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彝良县信访局局长钟琼、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昭高速(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四中队及永善县信访局被记一等功。
2012年12月30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云南省第五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昭通市组织推荐的马兴旺等2名公务员和永善县信访局等2个公务员集体受到表彰。
云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5年一届,旨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公务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近年来,我市广大公务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创先争优和四群教育活动,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大力培育和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市各级公务员做勤奋学习的模范、努力工作的模范和清正廉洁的模范,争创人民满意的业绩,促进服务型机关和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积极组织了我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由组织、人社、宣传、财政、纪检等部门组成的市评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原则,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标准、优中选优,从全市推荐上报的22个个人和14个集体中推荐出4名公务员和4个公务员集体参加省的评选。
省评审委员会在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网络投票、二次评审、媒体公示等环节严格把关后,从全省推荐上报并审查审核通过的61名个人和62个集体中,最终评选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各10个、记一等功公务员和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各20个上报省委、省政府表彰。昭通市鲁甸县公安局文屏派出所民警马兴旺被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彝良县信访局局长钟琼、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昭高速(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四中队及永善县信访局被记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