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刑法始终,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全过程的,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二、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1.对刑事立法具有先导性意义。
2.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3.对刑法任务与目的的实现具有保障作用。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
沿革意义上的思想基础:三权分立思想、心理强制说、自然法理论。 现代理论认为的思想基础:民主主义、尊重人权主义。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一)形式侧面的基本内容
1.成文法主义
2.排斥绝对不定期刑
3.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二)实质侧面的基本内容
1.刑罚法规的明确性原则
2.刑罚法规内容的适正性
(1)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2)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四、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一)罪之法定
1.对犯罪概念的确定。
2.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
3.对具体犯罪,刑法分则规定了具体的构成要件。
(二)刑之法定
1.总则中对刑罚种类的规定。
2.总则中对量刑原则的规定。
3.分则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刑种和刑度。
第三节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一、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含义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二、平等适用刑法的基本内容
(一)定罪平等
(二)量刑平等
(三)行刑平等
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
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
平等原则的要求,报应正义的要求,预防犯罪的要求,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自由的要求。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表现
(一)立法上的表现
1.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
2.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
3.规定了一系列刑罚制度
4.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
(二)司法适用的要求
1.纠正重定罪轻量刑,定罪量刑并重
2.纠正重刑主义,罚当其罪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刑法始终,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全过程的,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二、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1.对刑事立法具有先导性意义。
2.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3.对刑法任务与目的的实现具有保障作用。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
沿革意义上的思想基础:三权分立思想、心理强制说、自然法理论。 现代理论认为的思想基础:民主主义、尊重人权主义。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一)形式侧面的基本内容
1.成文法主义
2.排斥绝对不定期刑
3.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4.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二)实质侧面的基本内容
1.刑罚法规的明确性原则
2.刑罚法规内容的适正性
(1)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2)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四、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一)罪之法定
1.对犯罪概念的确定。
2.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
3.对具体犯罪,刑法分则规定了具体的构成要件。
(二)刑之法定
1.总则中对刑罚种类的规定。
2.总则中对量刑原则的规定。
3.分则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刑种和刑度。
第三节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一、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的含义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二、平等适用刑法的基本内容
(一)定罪平等
(二)量刑平等
(三)行刑平等
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
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思想基础
平等原则的要求,报应正义的要求,预防犯罪的要求,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自由的要求。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表现
(一)立法上的表现
1.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
2.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
3.规定了一系列刑罚制度
4.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
(二)司法适用的要求
1.纠正重定罪轻量刑,定罪量刑并重
2.纠正重刑主义,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