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倾沟乡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为保证我乡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的正常化,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对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和参加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应到会而无故迟到或早退2次的计为旷工1天。
2、乡机关在党政办设立上下班签到表,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如实地签好姓名和时间,口头、电话或代请假一律无效,严格遵守签到制度。
3、上班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每周五下午5时以后无工作安排的可以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回乡政府签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请事假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中不予评定为优秀,且超出30天以外的假期,从年终奖励工资中每天扣除20元。
5、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旷工年累计达7天者,年终考核中不予评定为优秀;年旷工累计达15天者,上报组织人事部门。
6、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因公出差应在签到表上注明出差事由及起止时间。
7、本制度由乡党政办负责解释,具体签到事宜由尕藏多杰同志和鲁玉章负责。人员到岗情况每月月底进行汇总公示。
东倾沟乡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转变东倾沟乡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端正工作态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乡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必须由本人持请假条,向有关领导逐级请假,不准以别人带请假条或打电话以口头捎信等形式请假,否则,一概不予准假。
2、请假人在请假时手头如有重要工作或有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原则上不予准假;探亲、休假按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全乡干部职工因病确需请假七天以上的,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证明,否则不予准假。
二、请假审批程序
1、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由县级联点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2、乡党委、政府班子科级干部请假由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县级联点领导审批,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3、乡机关一般干部(包括工勤人员)和兽医站工作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和包队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乡党委书记审批。
4、乡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请假,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由本单位领导、乡分管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层层上报审批。
三、销假制度
1、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兽医站工作人员、乡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返岗后,及时到主管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于假满前再次写出书面续假条并经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东倾沟乡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为保证我乡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的正常化,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对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和参加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应到会而无故迟到或早退2次的计为旷工1天。
2、乡机关在党政办设立上下班签到表,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如实地签好姓名和时间,口头、电话或代请假一律无效,严格遵守签到制度。
3、上班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每周五下午5时以后无工作安排的可以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回乡政府签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请事假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年终考核中不予评定为优秀,且超出30天以外的假期,从年终奖励工资中每天扣除20元。
5、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旷工年累计达7天者,年终考核中不予评定为优秀;年旷工累计达15天者,上报组织人事部门。
6、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因公出差应在签到表上注明出差事由及起止时间。
7、本制度由乡党政办负责解释,具体签到事宜由尕藏多杰同志和鲁玉章负责。人员到岗情况每月月底进行汇总公示。
东倾沟乡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转变东倾沟乡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端正工作态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乡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必须由本人持请假条,向有关领导逐级请假,不准以别人带请假条或打电话以口头捎信等形式请假,否则,一概不予准假。
2、请假人在请假时手头如有重要工作或有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原则上不予准假;探亲、休假按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全乡干部职工因病确需请假七天以上的,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证明,否则不予准假。
二、请假审批程序
1、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由县级联点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2、乡党委、政府班子科级干部请假由乡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县级联点领导审批,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3、乡机关一般干部(包括工勤人员)和兽医站工作人员请假由分管领导和包队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乡党委书记审批。
4、乡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请假,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由本单位领导、乡分管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层层上报审批。
三、销假制度
1、本乡干部职工(包括工勤人员)、兽医站工作人员、乡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返岗后,及时到主管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于假满前再次写出书面续假条并经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