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

LY/T 2245-20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适

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隐患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 1846-2009 森林火灾成因和森林资源损失调查方法

LY/T 1063-2008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LY/T 1679-2006 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

LY/J 127-2012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

建标22-2009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森林火灾隐患 latent forest fire hazard

潜在的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以及直接影响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

工作不安全因素。

4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指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定为森林火灾隐患:

4.1 责任落实

1)未依法实行森林防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未

设立必要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按规定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3)地方人民政府未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

域,开展联防工作。

4)未划定辖区内森林防火区、未规定森林防火期,或已划定森

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但未向社会公布。

5)森林防火期内,未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

准备措施。

6)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火险天气时,未按规定划定森林高

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

7)未按规定及时制作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

8)未按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9)未按规定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

10)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火

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配备森林防火

设施和设备。

4.2 火源管理

1)未按规定对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火源管控,未

对重点监控对象进行严格监管。

2)护林员未按规定上岗,发生脱岗、漏岗的,护林员对森林防

火区内违法用火未发现、未及时制止、未及时报告。

3)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上坟烧纸、烧荒、野

炊、燃放烟花炮竹等野外用火。

4)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特殊需要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

习、爆破等活动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或批准的用火未按照安全用火规

程实施。

5)森林高火险期内,在森林高火险区内未按禁火令杜绝一切野

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未严格管理。

6)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或者未按批准

的时间、地点、范围开展活动。

4.3 防范措施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未组织有关部

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责任制落实、设施

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或者检查中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林业主管部门

未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未按规定清除可燃物或者清除可燃物不彻底。

3)未按规定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或者已经营造、开设森林防火

隔离带但达不到要求。

4)应进行计划烧除但未按规定执行。

5)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未

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未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6)通过林区的铁路经营单位未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对铁路

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采取防控措施。

7)通过林区的公路管护单位未及时清理辖区内公路沿线可燃物,

未建立护林防火巡护制度,未落实巡护工作。

8)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安

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4.4 队伍建设

1)未按规定组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应急和群众)队伍。

2)未按规定解决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营房、训练场地

及训练器材。

3)森林消防队伍未按规定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4)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森林消防队伍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熟

练,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达不到规定人数,不能熟练使用灭火机具,缺

乏火场紧急避险和自救常识。

5)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按规定配备护林员。

4.5 应急处置

1)未在行政区域内公布森林火警电话。

2)未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森林防火值班人员不在岗

备勤,值班电话不通。

3)未按规定在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区实施森林消防专业队

伍靠前驻防。

4)未按照规定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

延报告森林火灾。

5)发生森林火灾,未及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未制

定切实可行的扑火方案,未及时采取扑救措施。

6)未建立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员没有及时到达

火场一线指挥,或者远离火场,不了解火情。

7)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扑火措施。

8)明火扑灭后,未全面检查火场,清理余火,看守火场,未经

验收合格提前撤出看守人员。

4.6 设施设备

1)未按规定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机械、器具、

车辆等物资。

2)未按规定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扑火器材装备损毁、报

废未及时处置更新。

3)对配备的车辆、机具、通信等装备未及时检修,致使不能正

常工作。

4)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新建开发区或者进

行工程造林,其森林防火设施未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4.7 宣传教育

1)未按规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2)森林防火期内,未按规定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

3)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进

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4.8 其他

依据相关规定,属于森林火灾隐患的其他情形。

5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方法

5.1 询问法

将所要调查的事项以当面、书面、电话或其他方式,询问被调查

者,以获得所需信息的方法。

5.2 现场勘查法

在事发地点对调查的事项进行实地调查,以获得所需资料的方

法。

6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程序

1)进行询问和现场勘查,获取相关影像、文字资料;

2)组织3人以上集体讨论判定;

3)对于涉及复杂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判定火灾隐患仍有困难的,

应由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组织成立专家组进行技术论证。专家

组应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管理人员和森林防火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人

数不应少于5人;

4)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时,利害关系人员应当回避;

5)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应形成结论性意见,作为判定火灾

隐患的依据。判定为火灾隐患的结论性意见应有2/3以上成员同意;

6)集体讨论和专家技术论证应当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期

限;

7)填写森林火灾隐患评价表(见附录A);

8)编写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报告(见附录B);

9)编发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见附录C)。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表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表

检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监制

档案序号: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报告

编号:XX林业局 [ ]第XX号

年 月 日检查时,发现 单位(岗位)

存有下列现象:

1.

2.

3.

……………………

根据相关规定,经过集体讨论,该单位(岗位)存在森林火灾隐

患。

整改意见和期限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X林整改〔20 〕 号

被检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隐患内容:

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于 年 月

日前书面上报整改报告。

被检查单位责任人签字: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整改通知书一式2份(一份留被检查单位,一份由检查部门存档)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

LY/T 2245-20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适

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隐患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LY/T 1846-2009 森林火灾成因和森林资源损失调查方法

LY/T 1063-2008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LY/T 1679-2006 森林火灾扑救技术规程

LY/J 127-2012 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

建标22-2009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森林火灾隐患 latent forest fire hazard

潜在的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以及直接影响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

工作不安全因素。

4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指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定为森林火灾隐患:

4.1 责任落实

1)未依法实行森林防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未

设立必要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按规定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3)地方人民政府未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

域,开展联防工作。

4)未划定辖区内森林防火区、未规定森林防火期,或已划定森

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但未向社会公布。

5)森林防火期内,未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

准备措施。

6)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火险天气时,未按规定划定森林高

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

7)未按规定及时制作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

8)未按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9)未按规定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

10)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火

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配备森林防火

设施和设备。

4.2 火源管理

1)未按规定对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火源管控,未

对重点监控对象进行严格监管。

2)护林员未按规定上岗,发生脱岗、漏岗的,护林员对森林防

火区内违法用火未发现、未及时制止、未及时报告。

3)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上坟烧纸、烧荒、野

炊、燃放烟花炮竹等野外用火。

4)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特殊需要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

习、爆破等活动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或批准的用火未按照安全用火规

程实施。

5)森林高火险期内,在森林高火险区内未按禁火令杜绝一切野

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未严格管理。

6)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或者未按批准

的时间、地点、范围开展活动。

4.3 防范措施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未组织有关部

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责任制落实、设施

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或者检查中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林业主管部门

未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2)未按规定清除可燃物或者清除可燃物不彻底。

3)未按规定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或者已经营造、开设森林防火

隔离带但达不到要求。

4)应进行计划烧除但未按规定执行。

5)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未

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未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6)通过林区的铁路经营单位未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对铁路

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采取防控措施。

7)通过林区的公路管护单位未及时清理辖区内公路沿线可燃物,

未建立护林防火巡护制度,未落实巡护工作。

8)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安

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4.4 队伍建设

1)未按规定组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应急和群众)队伍。

2)未按规定解决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营房、训练场地

及训练器材。

3)森林消防队伍未按规定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4)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森林消防队伍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熟

练,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达不到规定人数,不能熟练使用灭火机具,缺

乏火场紧急避险和自救常识。

5)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按规定配备护林员。

4.5 应急处置

1)未在行政区域内公布森林火警电话。

2)未按规定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森林防火值班人员不在岗

备勤,值班电话不通。

3)未按规定在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高火险区实施森林消防专业队

伍靠前驻防。

4)未按照规定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

延报告森林火灾。

5)发生森林火灾,未及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未制

定切实可行的扑火方案,未及时采取扑救措施。

6)未建立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员没有及时到达

火场一线指挥,或者远离火场,不了解火情。

7)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扑火措施。

8)明火扑灭后,未全面检查火场,清理余火,看守火场,未经

验收合格提前撤出看守人员。

4.6 设施设备

1)未按规定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机械、器具、

车辆等物资。

2)未按规定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扑火器材装备损毁、报

废未及时处置更新。

3)对配备的车辆、机具、通信等装备未及时检修,致使不能正

常工作。

4)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新建开发区或者进

行工程造林,其森林防火设施未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4.7 宣传教育

1)未按规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2)森林防火期内,未按规定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

3)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进

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4.8 其他

依据相关规定,属于森林火灾隐患的其他情形。

5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方法

5.1 询问法

将所要调查的事项以当面、书面、电话或其他方式,询问被调查

者,以获得所需信息的方法。

5.2 现场勘查法

在事发地点对调查的事项进行实地调查,以获得所需资料的方

法。

6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程序

1)进行询问和现场勘查,获取相关影像、文字资料;

2)组织3人以上集体讨论判定;

3)对于涉及复杂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判定火灾隐患仍有困难的,

应由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组织成立专家组进行技术论证。专家

组应由当地政府有关行业管理人员和森林防火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人

数不应少于5人;

4)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时,利害关系人员应当回避;

5)集体讨论或专家技术论证应形成结论性意见,作为判定火灾

隐患的依据。判定为火灾隐患的结论性意见应有2/3以上成员同意;

6)集体讨论和专家技术论证应当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期

限;

7)填写森林火灾隐患评价表(见附录A);

8)编写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报告(见附录B);

9)编发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见附录C)。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表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表

检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监制

档案序号: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报告

编号:XX林业局 [ ]第XX号

年 月 日检查时,发现 单位(岗位)

存有下列现象:

1.

2.

3.

……………………

根据相关规定,经过集体讨论,该单位(岗位)存在森林火灾隐

患。

整改意见和期限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森林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X林整改〔20 〕 号

被检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隐患内容:

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于 年 月

日前书面上报整改报告。

被检查单位责任人签字: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整改通知书一式2份(一份留被检查单位,一份由检查部门存档)


相关内容

  • 森林防火监控方案
  • 森林防火监控方案 彩色30倍500米红外系统 白天彩色30倍夜间黑白 500米红外夜视系统 推出理由:森林防火.海水养殖.河道监控,提出白天彩色,观看距离三公里左右:夜间黑白,红外夜视达到五百米左右,而且必须采用高倍长焦镜头,广角.望远兼顾.能够开发这种产品的厂家,必须同时精通红外技术.摄像机技术. ...

  • 防火办工作总结
  •   从森林火险天气条件上看,春防期间,全省大部分地区出现了整个防火期森林火险居高不下状况。东部山区从3月15日至4月17日和春防后半程,除长白山保护区和白山、延边部分地区外,其它大部分地区没有大范围、大强度降水过程,出现了“两头高”的森林火险天气时段,珲春境外俄罗斯山火早在3月中旬和3月末就两次犯境 ...

  • 在全县春季森林防火及造林绿化工作会议上的演讲稿报告
  • 在全县春季森林防火及造林绿化工作会议上的演讲稿报告 同志们: 关于这次全县春季森林防火及造林绿化工作会议,是我们县委.县政府宣布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春季森林草原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全县春防和造林绿化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集中部署2012年全县春防和造林绿化工作, ...

  • 英国和澳大利亚的消防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2006年第11期 科技管理研究 2006No111 ScienceandTechnologyManagementResearch 文章编号:1000-7695(2006)11-0197-03 英国和澳大利亚的消防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吴立志,段耀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廊坊 06500 ...

  •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方案
  • 方案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年省.市.县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确保秋冬防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现大的问题,为明年春防打下坚实的基础.镇防火办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特制订本 ...

  • 林业生产安全指导大纲
  • <林业生产安全>课程教学大纲与指导 (72学时) 参考教材:<林业生产安全>(化学工业出版社,徐克生)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本课程是从事林业工程专业的人员应该熟悉和了解的基本林业生产安全的知识,是与实际生产联系紧密的基础理论和经验总结. 搞好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 ...

  • 森林防火管理与应急预案制定
  • 本文主要从总则;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附则;附录;进行讲述。其中包括: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即发生范围内森林火灾时,可启动本管理方案、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 ...

  • 26.森林防火制度
  •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xxxx 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履行的森林防火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

  • 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
  • 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摘要) 绝大多数森林火灾是人为引发的.所以国家立法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予以惩处,以此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依法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每位公民都要树立起良好的森林防火意识,减少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 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