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处罚制度
(一)、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涉及周例会和专题会议,为解决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进度、资料、协调等各项具体问题提供交流平台。
1. 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① 周例会定于每周五14:00在项目部办公室召开;
② 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根据实际需求通知召开。 2. 会议参加人员:
要求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
人必须参加。
3. 会议缺勤、迟到、早退、请假制度:
① 要求所有相关参会人员守时、提前赶至会场,以便于各项工作布置。 ② 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勤,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必须在会前3小时提交书面请假条报至项目经理处。
③ 如不遵守规定,按无故缺勤处理: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500元/次处罚,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300元/次处罚;其他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200元/次处罚。 ④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者,按无故缺勤处理。 4. 会议期间秩序制度
① 要求会议期间所有人员遵守会议秩序,以便会议正常进行。
② 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处于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严禁会议现场接听、拨打电话;如有重要电话需接听必须暂离会场,暂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③ 会议期间,非发言者严禁随意插言、交头接耳。
④ 如有违反会议秩序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50元罚款。 5. 会议准备制度
① 参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提前准备发言内容。
② 每周四16:00前各班组及分包单位必须将会议计划报至项目部。 ③ 如有会议计划未按时上报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二)、安全制度:
安全管理是整个现场正常运行的保障,要求现场各班组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管理,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现场作业人员对于现场安全隐患不予重视的,将对班组或分包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双重处罚。
1. 要求在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①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勒令不佩戴安全帽者退出作业现场。
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并对相关班组或分包单位处以500元每人/每次罚款。
2. 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①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勒令不佩戴安全带者退出作业现场。
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带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并对相关班组或分包单位处以500元每人/每次罚
款。
3. 要求各班组及分包单位每日轮流派人清扫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
区、施工现场卫生。
① 经检查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每次处以当值单位200元处罚
4.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必须按方案施工。
① 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必须无条件返工,并处以500元/次罚款。
5. 要求外围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
① 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及时的,每次发现予以相关单位1000元处罚。
② 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规范的,每次发现予以相关单位500元处罚。
6. 要求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
① 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对相关单位处以1000元处罚。 ② 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对安全负责人员处以500元的处罚。
7. 专职安全员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
部位有权进行安全现场指挥。如安全旁站部位不服从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的,将对相关单位处以500元每次的处罚。
8. 要求相关单位严格管理用电制度。
① 要求现场所用配电箱、用电设备符合现行规定。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规定设备的对相关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② 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破损的线缆必须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③ 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三)、资料制度:
资料收集与制作涉及整个工程重点检查项目,是各级领导对现场情况了解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料检查每月落实一次。 1. 要求及时完善现场签证资料。
① 要求一周内完善实际发生的签证资料手续,超过一周时间不办理签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
② 要求按年度与项目部清点签证量。逾期不主动联系清点签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
2. 要求资料负责人全面熟悉各专业资料制作程度,及时查漏补缺,严禁
出现不称职现象。
(四)、质量制度:
质量管理涉及交工质量实体,施工质量管理尤为重要。
1. 要求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通过自检后报项目部施工员验
收。
2. 要求相关单位限定日期内完善各项质量整改。
①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进行工程量结算。 ②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单位处以300元处罚。
3. 要求严格按项目部的要求施工。
① 不执行项目部的要求施工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造成项目部损失的,由产生责任单位承担。
② 每次发现不执行项目部的要求施工的,对相关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4. 要求执行样板先行制度。
① 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造成施工错误或施工损失的,由产生责任单位承担。
② 每次发现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罚款。 5. 要求重视成品保护。
① 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重视已完成施工的成品保护,减少不必要的返工造成工期、材料浪费。无成品保护意识和成品保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产生责任单位承担。
② 造成成品破坏的部位必须标注到位,及时复原。 (五)、进度制度:
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交付使用。进度检查每月落实一次。 1. 按指定节点计划完成施工。
① 要求各班组及分包单位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项目部制定的进度目标。
② 各单位必须按期复查进度落实情况,当实际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进度时,必须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执行追赶进度措施。 ③ 当工期节点计划到期未完成的,予以不少于500元每次每分项工程的处罚。
2. 各工种相互配合施工。
① 当施工工作面存在矛盾时,优先安排主要施工;
② 当须协调施工场地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服从并完成项目部的指令。如不能在限定日期内完成调度安排,予以每次不少于300元处罚。
上述制度执行各班组或分包单位、直接负责人双重处罚,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及全体施工人员加强责任心,确保现场各项管理落实到位。
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部说明情况。
各项罚款金额均由相关单位直接递交,若相关单位故意拖延缴纳罚款,则在该单位的当期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班组及分包单位承诺确认签字表
项目管理处罚制度
(一)、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涉及周例会和专题会议,为解决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进度、资料、协调等各项具体问题提供交流平台。
1. 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① 周例会定于每周五14:00在项目部办公室召开;
② 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根据实际需求通知召开。 2. 会议参加人员:
要求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
人必须参加。
3. 会议缺勤、迟到、早退、请假制度:
① 要求所有相关参会人员守时、提前赶至会场,以便于各项工作布置。 ② 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勤,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必须在会前3小时提交书面请假条报至项目经理处。
③ 如不遵守规定,按无故缺勤处理: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500元/次处罚,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300元/次处罚;其他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200元/次处罚。 ④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者,按无故缺勤处理。 4. 会议期间秩序制度
① 要求会议期间所有人员遵守会议秩序,以便会议正常进行。
② 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处于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严禁会议现场接听、拨打电话;如有重要电话需接听必须暂离会场,暂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③ 会议期间,非发言者严禁随意插言、交头接耳。
④ 如有违反会议秩序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50元罚款。 5. 会议准备制度
① 参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提前准备发言内容。
② 每周四16:00前各班组及分包单位必须将会议计划报至项目部。 ③ 如有会议计划未按时上报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二)、安全制度:
安全管理是整个现场正常运行的保障,要求现场各班组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管理,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现场作业人员对于现场安全隐患不予重视的,将对班组或分包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双重处罚。
1. 要求在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①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勒令不佩戴安全帽者退出作业现场。
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并对相关班组或分包单位处以500元每人/每次罚款。
2. 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①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勒令不佩戴安全带者退出作业现场。
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带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并对相关班组或分包单位处以500元每人/每次罚
款。
3. 要求各班组及分包单位每日轮流派人清扫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
区、施工现场卫生。
① 经检查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每次处以当值单位200元处罚
4.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必须按方案施工。
① 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必须无条件返工,并处以500元/次罚款。
5. 要求外围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
① 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及时的,每次发现予以相关单位1000元处罚。
② 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规范的,每次发现予以相关单位500元处罚。
6. 要求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
① 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对相关单位处以1000元处罚。 ② 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对安全负责人员处以500元的处罚。
7. 专职安全员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
部位有权进行安全现场指挥。如安全旁站部位不服从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的,将对相关单位处以500元每次的处罚。
8. 要求相关单位严格管理用电制度。
① 要求现场所用配电箱、用电设备符合现行规定。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规定设备的对相关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② 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破损的线缆必须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③ 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三)、资料制度:
资料收集与制作涉及整个工程重点检查项目,是各级领导对现场情况了解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料检查每月落实一次。 1. 要求及时完善现场签证资料。
① 要求一周内完善实际发生的签证资料手续,超过一周时间不办理签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
② 要求按年度与项目部清点签证量。逾期不主动联系清点签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
2. 要求资料负责人全面熟悉各专业资料制作程度,及时查漏补缺,严禁
出现不称职现象。
(四)、质量制度:
质量管理涉及交工质量实体,施工质量管理尤为重要。
1. 要求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通过自检后报项目部施工员验
收。
2. 要求相关单位限定日期内完善各项质量整改。
①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进行工程量结算。 ②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单位处以300元处罚。
3. 要求严格按项目部的要求施工。
① 不执行项目部的要求施工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造成项目部损失的,由产生责任单位承担。
② 每次发现不执行项目部的要求施工的,对相关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4. 要求执行样板先行制度。
① 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造成施工错误或施工损失的,由产生责任单位承担。
② 每次发现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罚款。 5. 要求重视成品保护。
① 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重视已完成施工的成品保护,减少不必要的返工造成工期、材料浪费。无成品保护意识和成品保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产生责任单位承担。
② 造成成品破坏的部位必须标注到位,及时复原。 (五)、进度制度:
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交付使用。进度检查每月落实一次。 1. 按指定节点计划完成施工。
① 要求各班组及分包单位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项目部制定的进度目标。
② 各单位必须按期复查进度落实情况,当实际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进度时,必须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执行追赶进度措施。 ③ 当工期节点计划到期未完成的,予以不少于500元每次每分项工程的处罚。
2. 各工种相互配合施工。
① 当施工工作面存在矛盾时,优先安排主要施工;
② 当须协调施工场地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服从并完成项目部的指令。如不能在限定日期内完成调度安排,予以每次不少于300元处罚。
上述制度执行各班组或分包单位、直接负责人双重处罚,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及全体施工人员加强责任心,确保现场各项管理落实到位。
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部说明情况。
各项罚款金额均由相关单位直接递交,若相关单位故意拖延缴纳罚款,则在该单位的当期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班组及分包单位承诺确认签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