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教育、制度和监督三者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功能各有侧重, 不能相互代替,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之间又互为补充、彼此渗透,首先, 教育的实施离不开完备制度和有效监督作保障,反之,教育就会流于形式;其次,制度的执行需要教育作基础,没有教育的辅助就会使人产生抵触的心理;再次,制度功能的发挥离不开监督,离开了监督,制度的执行很可能就会走过场, 这样的制度也就形同虚设,同时监督也要通过教育来普及实施,因此监督意识的增强、监督制度的遵守, 同样离不开教育。教育、制度和监督三者之间彼此配合, 共同服务于反腐倡廉这一总的目标, 统一于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中。

1.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廉政意识。

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不仅对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有着重大意义,而且对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和示范意义,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成效。针对当前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容易出现的走过场、流于形式、效果不理想等问题,要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必须坚持理论教育与现实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教育内容与教育形式相结合,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扎实推进惩治体系建设。

1.1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理论教育与现实教育相结合。反腐

倡廉理论教育是以党章条例、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领导重要讲话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与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学习,主要通过会议、办班、党校培训、党支部“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职工学习日等形式开展的经常性理论教育活动,它是从宏观层面上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纪国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思想武器,对人们的思想观念起到了一种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但要使这种思想教育发挥长期持久的作用,形成人们稳定的价值取向,还必须依靠现实教育的生动形式,通过现实中的典型事例和身边的典型人物,以可听可视的鲜活形象和事迹材料,进行以提倡、引导为主的教育,进而让人们在思想上产生震动或共鸣,在灵魂深处留下印迹,最终起到影响、改变人的思想和行为的作用。所以,在机关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注重理论教育与现实教育的有机结合,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有的放矢,找准二者的结合点,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

1.2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为强化教育效果,不少单位注重采用集中式典型教育,如举办先进人物专题报告会,组织参观监管场所、让服刑人员现场说法等形式,集中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确实能够触动人的心灵,也取得了给人以警醒的积极效果。但如果因此忽视了日常性教育工作,这种集中教育所产生的效果只能是暂时的,时间一长就会在人们思想的麻痹和松懈中消失怠尽。要建立教育长效机制,就必须把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或途径,对党员领导干部多加提醒,多打招呼,尤其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要及时指出来,真诚的帮助与提醒,督促其尽快改正,做到防范在先,以此巩固和提高集中教育的良好效果。只要坚持教育的经常性与长期性,保持教育提醒不断,警钟长鸣,就能够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1.3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开展机关反腐倡廉教育,既要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导作用,如党的优秀干部焦裕禄、孔繁生、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等,他们牢记理想信念,心系普通群众,立足本职岗位,淡泊名利,廉洁从政,克难奋进,始终保持当代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都是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他们的事迹对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具有强烈的启发教育意义;同时也要大力加强对机关干部的警示教育,运用反面典型搞好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不犯或少犯错误。可利用电视专题片如《失衡的秤》、《警醒》、《蜕变》等开展警示教育,把一部分腐败分子的犯罪过程及忏悔实录,活生生地展现在观众面前,对干部的教育作用很大;也可利用报刊、杂志进行警示教育。如中纪委、监察部主办的《中国监察》“ 警钟长鸣 ”栏目,刊载有不少腐败案例,也是开展警示教育的好教材;还可以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实地参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4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教育内容与教育形式相结合。有效的教育,不仅要有好的教育内容,而且要有合适的教育形式。反腐倡廉教育也不例外,反腐倡廉教育的对象是人,不同的人在思想观念、

教育背景、认知能力和接受能力上都存在差异,同时,人的思想认识又是不断变化的,在继承传统教育方式方法的同时,要积极探索新的教育方法,及时充实新的教育肉容,做到教育形式灵活多样,教育内容丰富多彩,内容与形式相得益彰,寓教于理,寓教于乐,常教常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以大众传媒为载体,大力宣传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动态,及时反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二是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以生动形象的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开展多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通过建设机关廉政文化园地、专栏、专刊,举办廉政演讲、读书、征文以及廉政警句格言书法、绘画、摄影活动,组织廉政文艺演出、观看正反典型影视片,制作廉政公益广告、标语,发手机短信、公开信进行节日廉政提醒等多种形式,让廉政意识延伸到干部职工生活、工作的每一个角落,使干部职工在不断地接受熏陶和教育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激发工作热情,提升部门形象。

2.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腐的长效机制。廉政制度是廉政机制的载体。仅仅有了机制,是很不够的,还得靠制度作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搞好廉政建设,既要有合理的机制,又要有可行的制度。

2.1要有政治教育制度。如干部学习日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等。现在有些单位或部门只抓业务,不重视甚至不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只要来钱,不管正道歪道,“一手硬、

一手软”的状况在相当一些单位或部门存在着,以至这些单位或部门风气不正,腐败现象的苗头时有发生。这种状况发展下去是危险的,必须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是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能否得到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能否建成的大问题;从而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2.2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拒腐防变制度。因为领导干部职务越高,权力越大,除了要求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外,为了防止个别人滥用权力,应刻制定针对领导干部的专门制度。如家庭财产的申报制度、亲属回避制度、四个管好制度(即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自己分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艰苦奋斗制度等。

2.3完善严肃查处违纪腐败案件制度。要继续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惩治腐败,必须从具体案件抓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只要有线索,就要一查到低,搞个水落石出。惩治腐败,必须依靠群众,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惩治腐败还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党纪、政纪、法纪一起抓,要有配套的查处制度。

2.4建立党内外监督制度。在党内,要通过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民主考评党员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述职制度,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党外,要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制度,监察、司法和群众团体的监督制度,新闻舆论的监督制度,人民群众的举报制度等等。

3.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是促进制度落实的重要保证,是一项治本措施。

3.1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有力的内部监督机制,有效地遏制领导班子内部腐败问题的产生,提高其成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从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处的大案要案来看,其线索绝大多数来源于群众的信访举报,而通过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或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揭露出来的则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前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是相当薄弱的。因此,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各个单位和部门都应从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出发,建立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做到执行纪律、制度有人管,违反了纪律、制度有人抓,存在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党中央制定的党内监督五项制度一定要认真贯彻和执行。

3.2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权力的滥用和失去制约是产生腐败最根本的原因,“权钱交易”是腐败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因此必须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作为监督制约机制的核心。应对权力的获得、权力的运用和权力的运行结果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加强上级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委员会对政府及其权力的监督。上级领导机关应

定期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运用权力的情况进行检查,以“权力制约权力”,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和处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也应加强对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法律监督,通过组织视察、质询等办法,发挥人民代表和人民代表大会基层组织的监督作用。

3.3坚决依靠群众,强化外部监督。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一般都应公开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各“窗口”和服务部门都应淡化权力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向社会的承诺制度,并广泛公之于众,自觉接受评议监督。

3.4支持和加强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对一些重大的违法违纪案件、影响比较恶劣的案件和顶风违纪的案件,应有选择地公布于众,以震慑腐败分子,振奋民心。应弘扬主旋律,大力宣传勤政廉政、一心为公的先进典型,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总之,教育是基础,要深化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党员干部不想腐败;制度是保证,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监督是关键,要强化监督,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

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教育、制度和监督三者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功能各有侧重, 不能相互代替,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之间又互为补充、彼此渗透,首先, 教育的实施离不开完备制度和有效监督作保障,反之,教育就会流于形式;其次,制度的执行需要教育作基础,没有教育的辅助就会使人产生抵触的心理;再次,制度功能的发挥离不开监督,离开了监督,制度的执行很可能就会走过场, 这样的制度也就形同虚设,同时监督也要通过教育来普及实施,因此监督意识的增强、监督制度的遵守, 同样离不开教育。教育、制度和监督三者之间彼此配合, 共同服务于反腐倡廉这一总的目标, 统一于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中。

1.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廉政意识。

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不仅对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有着重大意义,而且对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教育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和示范意义,关系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成效。针对当前机关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容易出现的走过场、流于形式、效果不理想等问题,要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必须坚持理论教育与现实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教育内容与教育形式相结合,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扎实推进惩治体系建设。

1.1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理论教育与现实教育相结合。反腐

倡廉理论教育是以党章条例、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领导重要讲话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与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学习,主要通过会议、办班、党校培训、党支部“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职工学习日等形式开展的经常性理论教育活动,它是从宏观层面上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纪国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思想武器,对人们的思想观念起到了一种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但要使这种思想教育发挥长期持久的作用,形成人们稳定的价值取向,还必须依靠现实教育的生动形式,通过现实中的典型事例和身边的典型人物,以可听可视的鲜活形象和事迹材料,进行以提倡、引导为主的教育,进而让人们在思想上产生震动或共鸣,在灵魂深处留下印迹,最终起到影响、改变人的思想和行为的作用。所以,在机关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注重理论教育与现实教育的有机结合,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有的放矢,找准二者的结合点,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

1.2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为强化教育效果,不少单位注重采用集中式典型教育,如举办先进人物专题报告会,组织参观监管场所、让服刑人员现场说法等形式,集中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确实能够触动人的心灵,也取得了给人以警醒的积极效果。但如果因此忽视了日常性教育工作,这种集中教育所产生的效果只能是暂时的,时间一长就会在人们思想的麻痹和松懈中消失怠尽。要建立教育长效机制,就必须把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或途径,对党员领导干部多加提醒,多打招呼,尤其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要及时指出来,真诚的帮助与提醒,督促其尽快改正,做到防范在先,以此巩固和提高集中教育的良好效果。只要坚持教育的经常性与长期性,保持教育提醒不断,警钟长鸣,就能够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1.3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开展机关反腐倡廉教育,既要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导作用,如党的优秀干部焦裕禄、孔繁生、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等,他们牢记理想信念,心系普通群众,立足本职岗位,淡泊名利,廉洁从政,克难奋进,始终保持当代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都是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他们的事迹对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具有强烈的启发教育意义;同时也要大力加强对机关干部的警示教育,运用反面典型搞好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不犯或少犯错误。可利用电视专题片如《失衡的秤》、《警醒》、《蜕变》等开展警示教育,把一部分腐败分子的犯罪过程及忏悔实录,活生生地展现在观众面前,对干部的教育作用很大;也可利用报刊、杂志进行警示教育。如中纪委、监察部主办的《中国监察》“ 警钟长鸣 ”栏目,刊载有不少腐败案例,也是开展警示教育的好教材;还可以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实地参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4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坚持教育内容与教育形式相结合。有效的教育,不仅要有好的教育内容,而且要有合适的教育形式。反腐倡廉教育也不例外,反腐倡廉教育的对象是人,不同的人在思想观念、

教育背景、认知能力和接受能力上都存在差异,同时,人的思想认识又是不断变化的,在继承传统教育方式方法的同时,要积极探索新的教育方法,及时充实新的教育肉容,做到教育形式灵活多样,教育内容丰富多彩,内容与形式相得益彰,寓教于理,寓教于乐,常教常新。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以大众传媒为载体,大力宣传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动态,及时反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二是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以生动形象的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开展多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通过建设机关廉政文化园地、专栏、专刊,举办廉政演讲、读书、征文以及廉政警句格言书法、绘画、摄影活动,组织廉政文艺演出、观看正反典型影视片,制作廉政公益广告、标语,发手机短信、公开信进行节日廉政提醒等多种形式,让廉政意识延伸到干部职工生活、工作的每一个角落,使干部职工在不断地接受熏陶和教育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激发工作热情,提升部门形象。

2.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腐的长效机制。廉政制度是廉政机制的载体。仅仅有了机制,是很不够的,还得靠制度作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搞好廉政建设,既要有合理的机制,又要有可行的制度。

2.1要有政治教育制度。如干部学习日制度、干部培训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等。现在有些单位或部门只抓业务,不重视甚至不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只要来钱,不管正道歪道,“一手硬、

一手软”的状况在相当一些单位或部门存在着,以至这些单位或部门风气不正,腐败现象的苗头时有发生。这种状况发展下去是危险的,必须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是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能否得到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能否建成的大问题;从而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2.2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拒腐防变制度。因为领导干部职务越高,权力越大,除了要求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外,为了防止个别人滥用权力,应刻制定针对领导干部的专门制度。如家庭财产的申报制度、亲属回避制度、四个管好制度(即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自己分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艰苦奋斗制度等。

2.3完善严肃查处违纪腐败案件制度。要继续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惩治腐败,必须从具体案件抓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到谁,只要有线索,就要一查到低,搞个水落石出。惩治腐败,必须依靠群众,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惩治腐败还必须实行综合治理,党纪、政纪、法纪一起抓,要有配套的查处制度。

2.4建立党内外监督制度。在党内,要通过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民主考评党员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述职制度,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党外,要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制度,监察、司法和群众团体的监督制度,新闻舆论的监督制度,人民群众的举报制度等等。

3.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是促进制度落实的重要保证,是一项治本措施。

3.1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有力的内部监督机制,有效地遏制领导班子内部腐败问题的产生,提高其成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从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处的大案要案来看,其线索绝大多数来源于群众的信访举报,而通过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或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揭露出来的则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前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是相当薄弱的。因此,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各个单位和部门都应从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出发,建立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做到执行纪律、制度有人管,违反了纪律、制度有人抓,存在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党中央制定的党内监督五项制度一定要认真贯彻和执行。

3.2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权力的滥用和失去制约是产生腐败最根本的原因,“权钱交易”是腐败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因此必须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作为监督制约机制的核心。应对权力的获得、权力的运用和权力的运行结果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加强上级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委员会对政府及其权力的监督。上级领导机关应

定期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运用权力的情况进行检查,以“权力制约权力”,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和处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也应加强对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法律监督,通过组织视察、质询等办法,发挥人民代表和人民代表大会基层组织的监督作用。

3.3坚决依靠群众,强化外部监督。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一般都应公开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各“窗口”和服务部门都应淡化权力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向社会的承诺制度,并广泛公之于众,自觉接受评议监督。

3.4支持和加强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对一些重大的违法违纪案件、影响比较恶劣的案件和顶风违纪的案件,应有选择地公布于众,以震慑腐败分子,振奋民心。应弘扬主旋律,大力宣传勤政廉政、一心为公的先进典型,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总之,教育是基础,要深化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党员干部不想腐败;制度是保证,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监督是关键,要强化监督,及时制止和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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