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易路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出差补助标准
文件编号 页次 第1页 共1页
根据目前出差人员情况,以及实际费用情况,决定对出差补贴标准如下: 一、城市驻点业务员出差: (1)到省内本地区外出差,住宿的按 80 元包干;伙食按 40 元包干。 (2)到省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 100 元包干;伙食按 40 元包干。 二、片区经理、业务主管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 120 元包干;伙食按 50 元包干。 三、副总经理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每人每天 150 元包干;伙食按 60 元包干。 四、其它报销:1、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按实际发生报销。 2、双人同性别到同一目的地出差,按各自标准 8 折核算。 五、几点说明: (1)公司人员报销差旅费,原则上按照出差补助包干标准核报。出差补助包 干范围为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住宿费。出差补助天数为自然出差 天数减一天计算(即到公司或驻地当天无补贴) 。 (2)外出要求有相应反映日期的车票。特别是从驻地出发和返回驻地的车票 必须有日期,否则按前一张有日期的计算补助。中途出现无日期、无出 发地及到达地的票,必需在票上写明出发地及到达地,否则不予报销。 住宿必须有住宿发票, 发票金额多少不影响补助标准。 无发票的不补助。 (3)夜间乘车不住宿,且不坐卧铺的。按住宿标准 50%补贴。乘卧铺的无住 宿补贴。 (4)飞机、火车软卧、动车一等软座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请示批准后, 才能报销。 (5)到有住宿条件的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出差,无住宿费补助。在办事处 统一就餐的,个人按办事处标准交伙食费。办事处不得因此申请报销餐 饮招待费。 (6)出差人员需由公司安排的或出差前报备公司同意的享受出差补助。 (7)该标准从 7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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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出差人员情况,以及实际费用情况,决定对出差补贴标准如下: 一、城市驻点业务员出差: (1)到省内本地区外出差,住宿的按 80 元包干;伙食按 40 元包干。 (2)到省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 100 元包干;伙食按 40 元包干。 二、片区经理、业务主管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 120 元包干;伙食按 50 元包干。 三、副总经理出差: (1)到外地区出差,住宿的按每人每天 150 元包干;伙食按 60 元包干。 四、其它报销:1、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按实际发生报销。 2、双人同性别到同一目的地出差,按各自标准 8 折核算。 五、几点说明: (1)公司人员报销差旅费,原则上按照出差补助包干标准核报。出差补助包 干范围为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住宿费。出差补助天数为自然出差 天数减一天计算(即到公司或驻地当天无补贴) 。 (2)外出要求有相应反映日期的车票。特别是从驻地出发和返回驻地的车票 必须有日期,否则按前一张有日期的计算补助。中途出现无日期、无出 发地及到达地的票,必需在票上写明出发地及到达地,否则不予报销。 住宿必须有住宿发票, 发票金额多少不影响补助标准。 无发票的不补助。 (3)夜间乘车不住宿,且不坐卧铺的。按住宿标准 50%补贴。乘卧铺的无住 宿补贴。 (4)飞机、火车软卧、动车一等软座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请示批准后, 才能报销。 (5)到有住宿条件的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出差,无住宿费补助。在办事处 统一就餐的,个人按办事处标准交伙食费。办事处不得因此申请报销餐 饮招待费。 (6)出差人员需由公司安排的或出差前报备公司同意的享受出差补助。 (7)该标准从 7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