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校园稳定教师承诺书
我是光荣的教师,努力实践“”思想,教书育人职责,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我向崇高的教师职业和学校、家长、社会郑重承诺:
1、忠诚教育事业,宣传先进文化,传授科学知识,实践养成教育和教育,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不传播不健康的思想和歪理邪说。
2、爱岗敬业,勤奋务实,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纪律,备课上课,不抄袭教案,不擅自调课,不让学生和家长代替批改作业,考试不弄虚作假。
3、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怀和帮助学习、生活上有的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用作惩罚学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或赶回家,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4、严谨治学,改革教学方法。以复合型教师为自身进取,勤奋刻苦,,善于实践,终身学习观念,现代教育技术,努力知识和整体素质。
5、谦虚谨慎,尊重同事,学习,帮助,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集体学校荣誉;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做有损于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事团结的事。
6、经常与家长沟通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家长与学校、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学生之间的问题与矛盾。。
7、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违规组织或社会有偿补课。
8、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礼貌。不带手机进课堂,不在教学区和学生面前吸烟,不酒后进课堂。不做和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承诺人:
谢谢!县妇联开展“促进民族团结 维护社会稳定”承诺活动
作者:段春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73 更新时间:
2013-7-25 17:01:44
为确保昭苏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在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县妇联在妇联系统内开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承诺活动,并与各项镇妇联签订承诺书。要求各乡镇场妇联做到以下三点:
一、各乡(镇、场)妇联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和拥护党的领导,听党的话、跟党走,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发挥妇联组织“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作用,团结带领本乡(镇、场)各族妇女群众高举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出不懈努力。
二、各乡(镇、场)妇联干部带头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带头落实党中央和州党委反恐维稳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带头同“三股势力”作斗争,坚持在各族妇女群众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坚持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各族妇女办好事、办实事,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妇女群众,形成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保证乡、村两级妇联干部所有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远离极端宗教思想,不穿“吉里巴甫”服饰、不蒙面,不收听、收看和传播非法反动宣传品,不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上传下载、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非法反动内容,保持清醒的头脑,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暴力恐怖活动。
三、各乡(镇、场)妇联保证本地各族妇女群众做到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爱国爱疆的新疆精神,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中华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发挥在家庭中作为妻子、母亲、女儿的作用,引领家庭成员争创和谐家庭,不信谣、不传谣,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校园稳定教师承诺书
我是光荣的教师,努力实践“”思想,教书育人职责,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我向崇高的教师职业和学校、家长、社会郑重承诺:
1、忠诚教育事业,宣传先进文化,传授科学知识,实践养成教育和教育,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不传播不健康的思想和歪理邪说。
2、爱岗敬业,勤奋务实,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纪律,备课上课,不抄袭教案,不擅自调课,不让学生和家长代替批改作业,考试不弄虚作假。
3、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怀和帮助学习、生活上有的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用作惩罚学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或赶回家,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4、严谨治学,改革教学方法。以复合型教师为自身进取,勤奋刻苦,,善于实践,终身学习观念,现代教育技术,努力知识和整体素质。
5、谦虚谨慎,尊重同事,学习,帮助,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集体学校荣誉;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做有损于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事团结的事。
6、经常与家长沟通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家长与学校、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学生之间的问题与矛盾。。
7、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违规组织或社会有偿补课。
8、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礼貌。不带手机进课堂,不在教学区和学生面前吸烟,不酒后进课堂。不做和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承诺人:
谢谢!县妇联开展“促进民族团结 维护社会稳定”承诺活动
作者:段春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73 更新时间:
2013-7-25 17:01:44
为确保昭苏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在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县妇联在妇联系统内开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承诺活动,并与各项镇妇联签订承诺书。要求各乡镇场妇联做到以下三点:
一、各乡(镇、场)妇联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和拥护党的领导,听党的话、跟党走,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发挥妇联组织“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作用,团结带领本乡(镇、场)各族妇女群众高举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出不懈努力。
二、各乡(镇、场)妇联干部带头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带头落实党中央和州党委反恐维稳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带头同“三股势力”作斗争,坚持在各族妇女群众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坚持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各族妇女办好事、办实事,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妇女群众,形成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保证乡、村两级妇联干部所有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远离极端宗教思想,不穿“吉里巴甫”服饰、不蒙面,不收听、收看和传播非法反动宣传品,不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上传下载、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和非法反动内容,保持清醒的头脑,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暴力恐怖活动。
三、各乡(镇、场)妇联保证本地各族妇女群众做到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爱国爱疆的新疆精神,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中华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新疆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发挥在家庭中作为妻子、母亲、女儿的作用,引领家庭成员争创和谐家庭,不信谣、不传谣,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