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尚城华府项目一期3A #、3B #、5#商业楼
±0.000以上土建工程
: 新乡尚城华府项目一期3A #、3B #、5#商业楼
±0.000以上土建工程
招标单位: 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 日 期: 二O 一二年九月
目 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评标、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 二、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双方另行约定的分包工程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
(十四)其他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
投标须知前附表
表一
一、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本文件、图纸、答疑文件、招标人所有发出的补充通知等书面有效资料。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 投标人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答疑会前或招标答疑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答疑会的形式予以解答,并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2 4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有投标人承担。
5、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中文。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订。
2.(1) ; ) ;
(3) ; (4) ; (5) (6) 承诺书(附件四);
(7) 除承诺书以外的其他优惠、承诺;
(8) 企业概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 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0)企业近三年取得的荣誉、业绩证明证件复印件; (11)企业近三年来竣工及在建工程一览表(按附表二填写); (12)投标预算书(含编制说明、主要材料汇总表);
2.2 技术标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2.2.1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如下: (1)施工部署;
(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3)工程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IV 、计价说明:
(1)建筑工程:套用《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只计取利润、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规费仅计取意外伤害保险。其他如冬季雨季夜晚施工增加费、远途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缩短工期增加费等均不计取。
(2)定额人工单价执行豫建设标[2011]5号文53元/工日,零星用工为53元/工日。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的各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按照《郑建文[2007]8号文》及《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中相关规定仅
计取基本费,此外不再计取其它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项目不达标的和实际未实施的,该部分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发包方有权予以扣除,并有权酌情处罚。专项工程及分包工程不再计取该项费用。
(4)本工程材料价格具体调整办法:
①、钢材、商品砼、水泥、砂、石子、水、电价格按照新乡市2012年第四期8月份《新乡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
②、其余所有土建材料全部按照郑州市2012年第二季度《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执行(除发包人暂定价部分,详见合同附件四);郑州市2012年第二季度材料信息价缺项部分按市场询价执行。
《新乡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与2012年第四期8月份《新乡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出±5%
3.2 3.3、备案及保修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4、按规定由承包方交纳的各项税、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由承包方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交纳。
3.5 (1)砼均采用商品砼;
(2
(3
3.6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 1
1.1 6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2.1 投标人应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使用不退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的右上角清楚的标注“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 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2.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 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
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按附件三格式, 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4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档案袋内密封,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处加贴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交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收件人。所有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原件查验,检查结果由招标人作好记录,以备开标时验证。
3.2
3.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已收到的投标文件仍有效,如投标人要求退回的,可直接退还给投标人。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4.1 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4.2
4.3 对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补充”、“修改”字样。
(五)开标、评标、定标 1、无效投标文件的规定
1.1
1.2 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1.
1.4
5
1.6
2
2.1 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与所提供业绩合同内的项目经理不一致且未提前征求招标人同意的;
2.2 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2.3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2.4 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低于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的; 2.5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2.6 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评标机构:由业主召集并组成的招标委员会。 4、评标内容及评分办法
采用百分制打分,评标委员会应首先核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文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的评标办法,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4.l 报价(满分55分) :
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等者得25分为基数,按每低于评标标底1%加10
4.2 投标质量 (2分)
承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者,得2分。 4.3 投标工期 (3分)
承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要求工期者,得152分。 4.4施工组织设计 (25分)
(1(0—3分) (2)劳动力安排计划;(0—2分)
(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0—2分)
(4(0—2分) (6(0—2
(7;(0—2分) (8(0—2分)
(9技术负责人资质及简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0—2分) (10, 各项交叉作业是否切合实际, (0—
(11, 其质量保证体系和创优措施是否可靠, 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0—2分)
(12, 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0—2分)
(1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0—2分) 4.5 服务承诺(5分)
(1)承诺在招标人资金暂不到位时连续施工的承诺(0—1.5分) (2)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0—1.5分 (3)付款办法优于招标文件。(0—2分) 4.6 公司资料及项目经理业绩(5分)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0—2分)
(2)项目经理2008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不少于3份。(0—3分) 4.7 招标人印象分(5分)
5.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定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定后,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6、定标
6.1根据招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6.2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6.3 如果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授予 1、合同授予标准
1.1
1.2 2、合同的签订
2.1 7 2.2 6、定标”中第6.3条处罚。
2.3 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给他人。
二、合同条款
新乡尚城华府项目一期3A #、3B #、5#商业楼±0.000以上土建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承包方已经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踏勘,了解项目及其周边环境情况,了解场地现状、施工现场和道路规划情况、施工场地情况和调整地下管线、施工水电接口位置等施工条件,承诺在现状
条件下完成约定内容;
2务;
34、材料及劳动力,
并承诺农忙不减员、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条件;
5
6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
13A 、3B 、5商业楼±0.000以上土建工程
2
3 ###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范围内除发包人分包工程以外的±0.000以上所有土
建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范围内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堆码;混凝土浇筑、养护;钢筋抽样、成形、
绑扎;内外脚手架搭设、拆除、挂网、铺竹篱笆等工作;后浇带、排水沟等;主体结构柱、墙、梁、
楼梯、电梯井、雨棚、阳台、栏板、空调、飘窗板、圈梁、构造柱、过梁、压顶等结构主体现浇构
件的施工作业,并含结构后浇部分二次施工内容(支模、清理、二次浇筑) 。
木工作业所使用模板、方木、钢管、扣件、穿墙螺杆等木工作业所需要的材料费、租赁费、人
工费由乙方负责;加固振捣砼前和拆模后的清扫,场内的材料运输及支模架钢管、扣件租赁及模板
装拆。山型卡、对拉螺杆、阻燃安全网、平网、铁钉、铁丝、胶带、四氟板、沉降观测点等措施所
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
钢筋工程:包括钢筋的采购、运输、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植筋等,同时乙方应根据目前现
场实际情况对有关生锈钢筋进行处理,有关部位进行植筋加固。
混凝土工程:包括砼浇捣、找平、养护(含薄膛、草帘、毛毡、水管等材料费) 楼内运输及成品保
均由乙方负责。
水电安装配合:乙方配合水电队伍预留各种洞口,模板的封堵加固。
预埋、预留工程:; (构造
柱、圈梁、压顶、栏板等) 连墙点) 的放置。
主体结构施土现场及楼层安全防护,(包括各种外挑架、
爬架、模板架、防护架等) ) 、
() 。
砖砌体、内外粉刷及楼地面工程(外墙粉刷仅做保温层下的找平层) ,屋面工程中平屋面混凝土
屋面板上1:8i=2%(最薄处3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坡屋面找
i=1%坡,靠墙处上翻至刚性防水
层完成面300mm 1:2.5等;
:、防护棚安装等费
2。
第三条 双方另行约定的分包工程
1、分包工程:
⑴ 双方约定的甲方分包工程为所有安装工程、±0.000以下主体工程、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
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外墙真石漆、外墙文化石、GRC 构件、屋面瓦、平屋
面防水、坡屋面防水、入户门、单元门、室内钢梯、室外雨棚、室内外所有栏杆及扶手、防腐木、
彩塑及彩铝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约定的分包工程由发包方与第三方签订施工协议,承包方负有对第三方进行全面管理责任,并
对第三方有管理权和处罚权,发包方有权调整分包范围或分包内容,承包方请遵照执行。
⑵ 分包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含配合费,下同)的计取约定:
①以上分包专业(不含电梯)综合考虑按建筑面积2.5元/m2计入税前造价(建筑面积按照施
工蓝图计取,无论多少不予调整);
②电梯(若有)每部按2000元/台;
③其它分包工程均不再计取总承包管理费。
3、总承包管理费项目中包含借用外架、垂直运输机械使用及对专项工程施工第三方协调管理、
4工程不再计取总承包管理费(含配合费)。
5耗)。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工期及控制点工期要求:
总工期:不超过 140日(如有调整以招标人最终下
发的开工令为准),备案中需要承包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之日为准。
关键控制性节点:
(1 2012 年 月 日;
(2 月 日
(3)外架拆除完成:月
(4年 月 日;
(52012月 日;
2、同时在每月25日前排出下月进度计划并
方。
3
4、工期奖罚
4.1关键控制性节点工期主体封顶、五大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工程及资料交付三个节点,以上每
一个节点每延期一天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交纳壹万元违约金,在下一个节点赶回的上一个节点滞后违
约金返还;违约金在当期付款节点兑现。
4.2由于承包方原因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总工期每延期一天,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2000元
/天违约金,若造成招标人对业主交房违约,中标单位承担该部分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天·楼。
4.3承包方不能按要求正常组织施工,控制点工期拖延壹个月,无正当理由且无能力将工期赶
上,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施工完的工程按结算价的70%付款,承包方无条件撤出。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
及相应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安全标准: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GJ59-99、《新乡市建
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达到新乡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
1、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包干固定总价款为: 大写( ),施工期间
除钢材、商品混凝土价格调差及发包人暂定价的材料(详见附件3内不作任何调整。承包方应在拿到施工图纸后50甲
乙双方应在此后30天内必须核对完成,款作为本协议的包干总价款。
2、计价说明:
(12008)》(2)定额人工单价执行豫建设标[2011]55353元/工日。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的各项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按照《郑建文[2007]8号文》及《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中相关规定仅计
计取该项费用。
(4 2012年第四期8月份《新乡建
②、2012年第二季度《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
执行详见附件四);郑州市2012年第二季度材料信息价缺项部分按市场询
价执行。
及发包方暂定价的材料调差,具体办法如下:主体部分(不含二次结构)钢筋、商品砼按照施工期
《新乡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与2012年第四期8月份《新乡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信息价相比超
出±5%时予以据实调整;非主体部分钢筋及铁件、商品砼等无论任何原因均不予调整;发生承包方
原因的工期拖延时,若钢筋、商品砼价格上涨,按原基价执行;若价格下降,按下降后的价格执行。
结算时发包人暂定价材料根据最终实际价格予以调差。
3、按上述计价方式计算的包干合同总价款已包含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期间所发
生的一切费用。
4、按规定由承包方交纳的各项税、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由承包方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和
其他管理部门交纳。
第七条 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
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
④若承包方未在前述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则发包方有权雇佣其他单位按工程设计标准实
施修复工作,并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按双倍标准扣除因修复发生的费用,质量保证金不足时由承包
方补足,同时不排除承包方应负的责任。
5关于房屋工程质量保修的其它约定详见原合同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6上述第②项中发包方或发包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方式系指以电话通知至承包方维修电○
话: ,或以信件方式通知至承包方: 。两种方式同时使用时,以先到达承
包方的为准。
前述电话或地址若有变动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如因本协议上注明的承包方电话或地
址不准确或承包方未将变更的电话或地址及时通知发包方而导致通知不能送达的,承包方承担因此
产生的一切责任,同时视为发包方已履行告知义务。
6、承包方指定 为其工程款的办理人,且指定收款帐号为:
户 名: ; 开户行: ;
帐 号: 。
述帐号,即为发包方已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7
第八条
12小条
要求执行相关信息价),详见合同附件32
若经发包人招标后确定的采购单价与招标文件或招标答疑给出的暂定价不同时,则按下述公式
3、如发现不符合样品质量或未按照
20%
4,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接受发包
用20%
第九条
1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进行施工。
2、签证事项自发生之日起应在十五日内由发包方、承包方及监理单位三方共同核定,并按双方
约定的格式(见附件5)签署后生效。超过期限办理的签证或未按约定格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
证,无效签证在工程结算时均不计入结算。对应办理的签证,发包方工作人员拖延办理的,按发包
方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不应办理的签证,发包方应及时回复承包方。
3、若工程变更是因承包方过错或违约造成的,则这种变更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方
承担。
4、对于单位工程造价小于等于¥1000元的单项变更、签证,无论增减,结算时一律不予考虑。
5、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价款计算依据:
(1)建筑工程:套用《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只计取利润、税金和安
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用,规费仅计取意外伤害保险。其他如冬季雨季夜晚施工增加费、远途施工
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缩短工期增加费等均不计取。
(2)定额人工单价执行豫建设标[2011]5号文53元/工日,零星用工为53元/工日。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的各项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按照《郑建文[2007]8号文》及《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中相关规定仅
再计取该项费用。
(4)材料价格执行要求:
8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
②、2012部分按市场询价执行。
6
7、发包方发出的任何变更,承包方必须先执行后算账,否则发包方有权进行处罚,任何变更均
第十条 1、发包方工作:
(1
(2
(3
(4
(5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另行安排;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
保护工作;
2、承包方工作:
(1)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本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
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洽商签证等有关事宜;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更
换,需提前报发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2)经监理方发现承包方以下人员不称职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每人次承包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同时,承包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的人员(发包方批准) 接替调离的相应人员的工作,否则每拖延1天承包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①发包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其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②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发包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 者;
③违反发包方或承包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闹事者;
④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有上岗证);
⑤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⑥高空抛倒建筑垃圾者;
(3
(4)在发包方提出5日内,由承包方无条件拆除;
(5
(6)施工用水、用电
① 施工用电:由承包方在基建变压器室接表、
② 管线至现场供应施工用水。
(水电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每月由发包分摊部分发包方另通知。+总表损耗分摊数)×新乡市现行收费单价。水电费直接从相近结点
(7)、承包方应在主体砌体施工完成后十日内将墙改办要求使用的节能墙材购买发票足额交至发包方工程部。若承包方耽误发包方办理墙改基金退款手续,发包方有权按应退的墙改基金数额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补足。承包方在需要时发包方把发票归还给承包方。
(8)按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要求自行办理与施工有关的交通、治安、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夜间连续施工、渣土外运、施工占道审批以及噪声环保监督等手续及费用已包含在按本合同计价模式下的总价款内;
(9)做好施工资料的记录和整理,按节点形象进度向发包方报送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和下阶段施
工进度计划报表,及时向发包方上报上一阶段工程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资料,发包方将以此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10)提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维修所需的照明、围栏设施等,设置现场看守、保卫,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如因未履行该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等,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并负担全部费用;
(11)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12)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的破坏,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责任;
(13)承包方应加强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14)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扣除;
(15,该费用从承包方同期工程款中扣除;
(16)负责竣工验收前的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因保护不力发生成品、半成品损坏时,承包() ;
(17;
(18
(19一切损失;
(20损失。
(21)本工程为施工单位总承包工程,但所有分包项目的管理、配合(含机械垂直运输、施工通道、脚手架、施工操作面使用等)、资料盖章等需承包方无条件配合,如不按要求内容向发包方指定分包单位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积极的,发包方酌情可罚款1—3万元人民币。
(22)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方书面批准,承包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发包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发包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责令承包方解除与第三方的合同并处以罚款5万元,直至解除本合同。
(23)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4)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如承包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发包方指令要求完成,发包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方当月工程款中扣罚3—5倍相应的工程款,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25)承包方须与正规的劳务公司签定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原因,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每发生一次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3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26直到甲乙双方认定的可以撤走的日期为止。
(27
(28
(29。
(30)沉降、移位观测点及监察:主体工程的沉降观测承包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程款中双倍扣除。
第十一条
1
2
⑴
、应书面提交退还付款申请并按发包方规定的付款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1
2、工程移交:
(1)工程经五大主体验收合格,竣工资料齐全,并经质监站分户验收通过后,承包方应将工程及时交付发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变相留置,否则,每留置或延期支付一天,除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还应向发包方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
(2)工程在移交发包方之前,承包方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因承包方保护不力致使工程受到损坏,承包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
3、质量保修
3.1关于保修责任,明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从2000年1月10日起实行)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具体保修合同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与发包人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双方维修协议。 3.2 关于工程质量保修及质保金的退还,规定如下:
(1)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署《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工作严格按照协议书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年1月10为: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5工程为2方法为:交工两年后退应退质量保修金4/5
第十三条 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1.1如承包人未履行保修义务或未按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1.2交付的违约责任。
1.3
将承担合同总工程但是无论是否发生或者争议责任如何,都不能成为承包人行使工程移交、工程验收、配合工程备案以及移交工程资料的抗辩理由。上述争议被确认属于发包人过错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1.5对于工程合同履行中双方彼此之间以及承包人与监理工程师之间发生的公文传递、通知、会议纪要、现场签证、工程联系单、变更通知等,双方必须基于诚实、信用、协助的原则给予签收。发承包双方之间的任何文件应当通过监理工程师传递,如果发生拒绝签收的情况,应当以监理工程师确认为准。
1.6若因承包人原因在约定时间内未提报预算或未在约定时间内核对完预算,发包人有权拒绝
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因此停工或拖延工期,发包人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情况严重或性质恶劣者发包人有权清退承包人。
2、争议
2.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新乡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建设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
第十四条 其 它
12、协议效力及解释顺序: ①本施工补充协议; 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③招标文件;
④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 ⑤施工图纸(含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3
第十五条 1、 1:授权委任书;
2、2
3、 3; 4、 4 5、 附件5 6、 附件6 7、 附件7 8、 附件8: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9、 附件9:现场监督管理办法;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授权其全权代表我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本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
附件2:
24
25
附件3:发包人指定品牌、厂家,限定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清单(价格按本协议第五条
附件5: 工程现场签证单
一份,责任部门必须原件留存/归档;③如涉及到销售对客户承诺,则须发放至销售部,并附销售部意见;④发包方通知也必须转化为此单才能进入结算。
附件6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1、现场围挡
工地周围设置高于1.8米的围挡。围挡材料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沿着工地周围连续设置。
1.2、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在适宜的位置设置大门,大门有侧门。在无运料车出入时,大门关闭,现场人员进出走大门的侧门;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带安全帽; 门头按照公司要求设置; 1.3、施工场地
施工现场地面要做硬化处理;
1.4、材料堆放
称、品种、规格;
1.5
食堂、宿舍、浴室等。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别有文明建设要求。办公桌排列整齐,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室内无杂物、污物、污水。
现场工人要有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不得在宿舍内晾晒衣物,衣物严禁晾晒在室内照明电线上;
宿舍周围应有排水沟,排水沟有坡度,排水流畅,不积水,尤其不积污水。宿舍周围不得倾倒垃圾。宿舍应有防盗措施,治安人员应经常巡逻检查。每天应有专人清扫室内外卫生;
1.6、现场防火
工程部责成各施工方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施工现场应有消防设施,“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牌、明确用火作业区。用火作业区与在建工程、生活区的距离、材料堆场和仓库与在建工程或其他区域之间的距离、临时宿舍距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与一切明火或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的规定。采购与易燃易爆物品有关的装饰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采购员随货同行至仓库。严禁宿舍内有明火,严禁烧电炉、严禁乱挂、乱接、乱绑电线和电器开关。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火源的工种,完成一道工序后必须认真生产区、楼地面乱生火堆。严禁竹、木制品仓库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 应有消防制度保证;
1.7、治安综合治理
技术书籍,项目部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治和专业技术知识;工人工休时可到学习室或阅览室
。五牌一图要挂在大门两边围墙上,要醒目;
美观、醒目。标牌位置高低一致,排列整齐;
施工现场除设置安全标志、挂五牌一图外,尚要张贴安全标语,安全标语牌宜用硬质材料制作,经久耐用。安全标语内容很多,既要符合国家安全政策,又要注意实用性,挂或张贴在适当地方,醒目,起警示作用;
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宜在学习和娱乐场室附近。二栏一报外形美观,内容新颖,定期更换,有教育意义。
1.9、生活设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厕所内墙找平粉白,地面硬化,设大便蹲位,小便池。蹲位与现场人员比为1:30左右。蹲位边墙及小便池贴不低于1m 高的瓷砖(根据实际情况定)。粪便排泄有化粪池。确定专人打扫厕所卫生,经常冲洗、消毒,建立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禁止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也禁止在未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的厕所大小便。高层建筑应每隔二层在楼层不显眼处摆大小便桶,确定专人清运到入化粪池;
食堂内墙、顶棚应粉抹白灰,地面硬化不积水,有排水沟、水池有盖,砧板。潲水及剩饭菜到入潲水桶。灶面、锅盖洁净。食堂人员无传染病,须经当地卫生防疫站体检,持健康证上岗。食堂
落实到有关人员;
工地要设有开水桶,饮具洁净,饮水要符合卫生标准;
附件7 为保证新乡尚城华府项目一期3A#3B#、《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与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一、安全施工目标与责任
1
2 1 2) 3)1.5‰。 4) 5)
6)、机械事故指大型机械发生坍塌、弯折等威胁到人员、建筑安全; 7)、无影响到项目形象或被媒体报道的事故。
8)、负责建立、健全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组织签订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作业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指标。
9)、保证中标预算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10)、保证施工过程中塔吊、施工电梯、吊蓝、起重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保证以上设备不带病作业、不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不超负荷作业。
11)、保证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安全用电和安全防护到位,不违章作业、不隐患作业。
12)、保证施工过程中自己责任区内消防防火安全,配备必要消防防火设备,确保火灾发生率为零。
13)、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工人食物卫生和安全,确保食物中毒发生率为零。
14)、保证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工程使用过程安全,安装和拆卸过程安全,确保脚手架工程事故发生率为零。
15)、保证施工过程中临边、洞口、施工通道防护安全,确保此类部位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二、承担责任和处罚措施
1、造成安全事故,出现一例死亡或重伤的,接受罚款10接受罚款50万元以上。
2、造成安全事故,轻伤率超出控制目标,每增加0.5‰,接受罚款2万元。
330002
4、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罚款1—3万元。
5、发生机械事故的罚款5万元。
65万元。对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违章和隐患作业的,经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接受罚款5万元。
73万元。
85
施工单位:(公章)
法人或委托人: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附件8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发包方: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
发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以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方分包项目除外) 1.1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包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
2.1
2.2,为5年;
2.3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3.1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
发包方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发包方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方如3
3.2
3.3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方同意发包方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3.4由于承包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发包方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应在发包方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方支付,否则发包方按损失费用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若保修金不足承包方应无条件补充保修金。
3.5承包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方保修。
3.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方实施保修。
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发包方指定分包项目的保修责任由分包人承担,承包方承担管理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附件9 现场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工作条理化、规范化,经建设方同意,特制定以下现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现场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1、质量控制方面
1.1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其他必须报批的技术资料,处罚1000~2000元,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1.2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罚款500~
1000元,情节严重的停工整顿并罚款2000~5000元。
1.3
1.4并清理出场,且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3000元。
1.51000~2000元。
1.6次经济处罚500元并立即撤换。
1.7未按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
1000~2000元。
1.7罚款1000元。
1.9元。
2、隐蔽工程验收2.1
2.2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2.3对隐蔽验收合格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隐蔽工程报验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施工。
2.4承包单位应提前两小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验;
2.5在《隐蔽工程报验单》中应写明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2.6为确保验收质量,开始验收时间应放在17:00之前;
2.7土建和水、电、暖、通等各专业均验收合格并进行签认后才能进行隐蔽;
2.8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应在隐蔽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出厂送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自己负责;
2.9报验单应由主管监理工程师签收,如主管监理工程师不在班上,可交总监或由其他监理工程师代为签收。
2.10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产品未能进行有效的保护,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应责令进行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2.11工序间、班组间无书面交接纪录,通知限时整改并罚款200~500元。
500~1000元。
2.12现场、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的,处以5000-10000定要求进行处理的,经济处罚1000~2000元。
3、 进度控制方面
3.1500完成的,处罚2000元。
3.2体工程罚款100~1000元整。
3.31天罚款1000元。
4、 投资控制方面
工程量变更签证:
48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在办理相关签证,5、
5.1
2000元。
5.2索赔管理
当出现合同约定的索赔事件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发后48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在办理相关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5.3延期管理
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情况需要申请工期顺延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发后24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在办理相关签证,否则监理部将不再办理相关签证,工期不得顺延。
6、 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6.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
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6.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承担发生的费用。
6.4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GJ59-99、《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增加项目设计方案》300.00-5000.00元:
6.4.16.4.2
6.4.36.4.4施工现场有大、小便;
6.4.5施工道路不通畅,没有导向标志;6.4.6
6.4.7拒绝执行发包方的工作指令;
6.4.8其它不符合相关约定或规定的行为。
6.5方承担
6.624小时整改不彻底罚款500~2000
6.7 )要经劳动安全部门验收合200~1000元;如因此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6.8马上整改,24200元。
6.9场,每人次罚款50元。
7、 监理工作纪律
7.1施工单位对监理部所下发的各项指令、通知、工作联系单和会议决议内容等,未按要求期限付诸实施或未及时进行回复的,每项罚款300~1000元。
7.2不积极配合监理部正常工作,拒绝执行监理权限以内的各项指令、通知和决定,或拒绝签收正常的监理文件,通知停工整顿并经济处罚500~5000元。
7.3施工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基本稳定,确需更换时,要征得监理和建设方书面同意。
7.4未经监理部同意擅自开工或停工后未经监理部检查认可擅自复工,经济处罚1000元~5000元。
二、现场进度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
各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以合同总工期和合同节点工期为依据编制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
1.1总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单位进场后,应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总工期,制定出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并在开工前7日内上报监理部和发包方工程部,总进度计划可根据工程进度的变化适时作出调整,但必须经发包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1.2节点、月施工进度计划:当月计划应于上月25审批后按照执行,如节点、月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100元罚款。
1.3管监理工程师,对于无本周计划的处以200元罚款。
1.4进度计划的内容:
1.4.1进度计划的目标;
1.4.2合理的工序安排;
1.4.3劳动力组织情况;
1.4.4材料准备进场计划;
1.4.5机械设备组织计划;
1.4.61.52、施工计划落实制度
2.1
2.1.1
2.1.2措施。
2.1.3工节点时间。
2.1.3.1对于劳动力达不到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时间要求的,处以50元/人﹒
天罚款;
2.1.3.2对于施工机械设备未按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时间要求组织的一次性罚
款2000元~1000元;
2.1.3.3对于材料(含周转材料)未按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时间要求组织进场
的、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
2.1.4对周施工进度滞后情况,必须编制赶工施工措施,落实赶工的具体工作安排并报监理部审批,主管工程师负责跟踪落实:
2.1.4.1赶工措施明确的内容:1)要确定相关责任人;2)明确的人力、机械、材料组
织措施;3)合理调整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4)追回延误工期的时间节点。
2.1.4.2对于进度滞后赶工措施上报不及时的处以200元/天罚款,对于到时间节点未追
回延误工期的每次处以1000~3000元罚款。
2.1.5、主管工程师负责落实施工单位每天组织由施工工长及各班长参加的现场协调会,实行进极创造次日的工作条件。由监理部不定期抽查。
2.1.6
2.2月进度计划和节点进度计划
2.2.1、每月25发包方工程部审批。
2.2.2
2.2.2.1、月进度计划内容:13)材料 设备需求计划和进场时间表4
2.2.2.2、月进度计划施工作为考核施工单位各项评先评优首要条件,因自身原因工程滞后 在10
2.2.3
2.2.3.1
责令施工单位2
10天,监理
25日检查工程月实际进度,对各标段施工进度检查对比,进行总评,经监理1000元罚款。(如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要求,以罚款的50%。
2.2.510天以上的,施工单位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正式的赶工措施,并派专人进驻现场督促落实。
3、进度计划的控制原则
3.1施工进度控制应满足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抢工程进度时,不得有损工程质量。
3.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在抢工程进度时,必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各项施工技术安全方案必须经过审批并严格执行。
3.3合理安排土建专业与安装专业的综合施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可以使用现金或转帐支票。
2、招标人将拒绝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以招标人出具的财务收据为准)。
3、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一周内退还(不计利息)。
4、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4.1投标人递交投标书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2
5
四、其他
1、投标人领取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时,须交招标文件资料费3001000 元 在定标后5)
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
4、附件及附表
4.1 附件
(1)附件一:投标函;
(2)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4)附件四:承诺书;
4.2 附表
(1
(2 ;
(3
联系人:张 工
联系方式:[1**********]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 (甲方):
1. 根据你方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勘查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 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及有关附件, 并完全理解、接受。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三、工期要求:
1、如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施工工期执行。因我方原因工期拖延,愿接受每拖延一天罚1000元,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夏收、秋收期间,我方保证施工不受影响,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否则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我方愿接受1000元/天罚金。
3、如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我方保证至少连续正常施工一个月。 四、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否则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保证杜绝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每发现一次(处),我方除返工外,并接受2000元罚金。
3、墙、板穿管时必须埋设套管,套管埋设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不需埋设套管的,应钻孔穿管,严禁凿洞穿管,否则,发现一次(处) ,除返修外我方愿接受500元的罚款。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保证先与甲方和监理方代表协商后再行施工,否则,除接受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材料使用管理
1方(含监理方)对乙供材的认质。
六、工程款支付
130日。
2 七、我方接受以下工程结算方式
115%
2、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变更价款随中标价的优惠费率(施工单位的合同价/施工单位的预算价)依实结算,
328方审定的竣工结算价款。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 若推迟交付。
同意由房屋鉴定部门认定,若属我方施工质量问题,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且同意该时效不受合同约定保修期的制约。
十一、甲方在办理与本工程有关手续时, 我方保证积极配合, 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十二、如我方中标,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我方承担;在施工期间我方自行处理扰民与民扰所发生的损失(包括工期与费用)。
乙 方:———— 代表人: 电 话:
附表一
投标文件汇总表
附表二:
44
附表三: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新乡尚城华府项目一期3A #、3B #、5#商业楼
±0.000以上土建工程
: 新乡尚城华府项目一期3A #、3B #、5#商业楼
±0.000以上土建工程
招标单位: 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 日 期: 二O 一二年九月
目 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评标、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 二、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双方另行约定的分包工程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
(十四)其他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
投标须知前附表
表一
一、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本文件、图纸、答疑文件、招标人所有发出的补充通知等书面有效资料。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 投标人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若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答疑会前或招标答疑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答疑会的形式予以解答,并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2 4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有投标人承担。
5、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中文。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订。
2.(1) ; ) ;
(3) ; (4) ; (5) (6) 承诺书(附件四);
(7) 除承诺书以外的其他优惠、承诺;
(8) 企业概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 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0)企业近三年取得的荣誉、业绩证明证件复印件; (11)企业近三年来竣工及在建工程一览表(按附表二填写); (12)投标预算书(含编制说明、主要材料汇总表);
2.2 技术标部分包括下列内容
2.2.1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如下: (1)施工部署;
(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3)工程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IV 、计价说明:
(1)建筑工程:套用《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只计取利润、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规费仅计取意外伤害保险。其他如冬季雨季夜晚施工增加费、远途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缩短工期增加费等均不计取。
(2)定额人工单价执行豫建设标[2011]5号文53元/工日,零星用工为53元/工日。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的各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按照《郑建文[2007]8号文》及《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中相关规定仅
计取基本费,此外不再计取其它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项目不达标的和实际未实施的,该部分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发包方有权予以扣除,并有权酌情处罚。专项工程及分包工程不再计取该项费用。
(4)本工程材料价格具体调整办法:
①、钢材、商品砼、水泥、砂、石子、水、电价格按照新乡市2012年第四期8月份《新乡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
②、其余所有土建材料全部按照郑州市2012年第二季度《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执行(除发包人暂定价部分,详见合同附件四);郑州市2012年第二季度材料信息价缺项部分按市场询价执行。
《新乡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与2012年第四期8月份《新乡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出±5%
3.2 3.3、备案及保修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4、按规定由承包方交纳的各项税、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由承包方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交纳。
3.5 (1)砼均采用商品砼;
(2
(3
3.6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 1
1.1 6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2.1 投标人应按照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使用不退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的右上角清楚的标注“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 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2.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 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
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按附件三格式, 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2.4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档案袋内密封,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处加贴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交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收件人。所有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原件查验,检查结果由招标人作好记录,以备开标时验证。
3.2
3.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已收到的投标文件仍有效,如投标人要求退回的,可直接退还给投标人。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4.1 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4.2
4.3 对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补充”、“修改”字样。
(五)开标、评标、定标 1、无效投标文件的规定
1.1
1.2 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1.
1.4
5
1.6
2
2.1 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与所提供业绩合同内的项目经理不一致且未提前征求招标人同意的;
2.2 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2.3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2.4 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低于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的; 2.5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2.6 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评标机构:由业主召集并组成的招标委员会。 4、评标内容及评分办法
采用百分制打分,评标委员会应首先核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文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的评标办法,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4.l 报价(满分55分) :
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等者得25分为基数,按每低于评标标底1%加10
4.2 投标质量 (2分)
承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者,得2分。 4.3 投标工期 (3分)
承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要求工期者,得152分。 4.4施工组织设计 (25分)
(1(0—3分) (2)劳动力安排计划;(0—2分)
(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0—2分)
(4(0—2分) (6(0—2
(7;(0—2分) (8(0—2分)
(9技术负责人资质及简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0—2分) (10, 各项交叉作业是否切合实际, (0—
(11, 其质量保证体系和创优措施是否可靠, 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0—2分)
(12, 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0—2分)
(1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0—2分) 4.5 服务承诺(5分)
(1)承诺在招标人资金暂不到位时连续施工的承诺(0—1.5分) (2)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承诺。(0—1.5分 (3)付款办法优于招标文件。(0—2分) 4.6 公司资料及项目经理业绩(5分)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得(0—2分)
(2)项目经理2008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不少于3份。(0—3分) 4.7 招标人印象分(5分)
5.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定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定后,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6、定标
6.1根据招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6.2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6.3 如果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授予 1、合同授予标准
1.1
1.2 2、合同的签订
2.1 7 2.2 6、定标”中第6.3条处罚。
2.3 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给他人。
二、合同条款
新乡尚城华府项目一期3A #、3B #、5#商业楼±0.000以上土建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承包方已经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踏勘,了解项目及其周边环境情况,了解场地现状、施工现场和道路规划情况、施工场地情况和调整地下管线、施工水电接口位置等施工条件,承诺在现状
条件下完成约定内容;
2务;
34、材料及劳动力,
并承诺农忙不减员、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条件;
5
6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
13A 、3B 、5商业楼±0.000以上土建工程
2
3 ###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范围内除发包人分包工程以外的±0.000以上所有土
建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范围内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堆码;混凝土浇筑、养护;钢筋抽样、成形、
绑扎;内外脚手架搭设、拆除、挂网、铺竹篱笆等工作;后浇带、排水沟等;主体结构柱、墙、梁、
楼梯、电梯井、雨棚、阳台、栏板、空调、飘窗板、圈梁、构造柱、过梁、压顶等结构主体现浇构
件的施工作业,并含结构后浇部分二次施工内容(支模、清理、二次浇筑) 。
木工作业所使用模板、方木、钢管、扣件、穿墙螺杆等木工作业所需要的材料费、租赁费、人
工费由乙方负责;加固振捣砼前和拆模后的清扫,场内的材料运输及支模架钢管、扣件租赁及模板
装拆。山型卡、对拉螺杆、阻燃安全网、平网、铁钉、铁丝、胶带、四氟板、沉降观测点等措施所
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
钢筋工程:包括钢筋的采购、运输、加工、制作、绑扎、焊接、植筋等,同时乙方应根据目前现
场实际情况对有关生锈钢筋进行处理,有关部位进行植筋加固。
混凝土工程:包括砼浇捣、找平、养护(含薄膛、草帘、毛毡、水管等材料费) 楼内运输及成品保
均由乙方负责。
水电安装配合:乙方配合水电队伍预留各种洞口,模板的封堵加固。
预埋、预留工程:; (构造
柱、圈梁、压顶、栏板等) 连墙点) 的放置。
主体结构施土现场及楼层安全防护,(包括各种外挑架、
爬架、模板架、防护架等) ) 、
() 。
砖砌体、内外粉刷及楼地面工程(外墙粉刷仅做保温层下的找平层) ,屋面工程中平屋面混凝土
屋面板上1:8i=2%(最薄处3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坡屋面找
i=1%坡,靠墙处上翻至刚性防水
层完成面300mm 1:2.5等;
:、防护棚安装等费
2。
第三条 双方另行约定的分包工程
1、分包工程:
⑴ 双方约定的甲方分包工程为所有安装工程、±0.000以下主体工程、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
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外墙真石漆、外墙文化石、GRC 构件、屋面瓦、平屋
面防水、坡屋面防水、入户门、单元门、室内钢梯、室外雨棚、室内外所有栏杆及扶手、防腐木、
彩塑及彩铝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约定的分包工程由发包方与第三方签订施工协议,承包方负有对第三方进行全面管理责任,并
对第三方有管理权和处罚权,发包方有权调整分包范围或分包内容,承包方请遵照执行。
⑵ 分包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含配合费,下同)的计取约定:
①以上分包专业(不含电梯)综合考虑按建筑面积2.5元/m2计入税前造价(建筑面积按照施
工蓝图计取,无论多少不予调整);
②电梯(若有)每部按2000元/台;
③其它分包工程均不再计取总承包管理费。
3、总承包管理费项目中包含借用外架、垂直运输机械使用及对专项工程施工第三方协调管理、
4工程不再计取总承包管理费(含配合费)。
5耗)。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工期及控制点工期要求:
总工期:不超过 140日(如有调整以招标人最终下
发的开工令为准),备案中需要承包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之日为准。
关键控制性节点:
(1 2012 年 月 日;
(2 月 日
(3)外架拆除完成:月
(4年 月 日;
(52012月 日;
2、同时在每月25日前排出下月进度计划并
方。
3
4、工期奖罚
4.1关键控制性节点工期主体封顶、五大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工程及资料交付三个节点,以上每
一个节点每延期一天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交纳壹万元违约金,在下一个节点赶回的上一个节点滞后违
约金返还;违约金在当期付款节点兑现。
4.2由于承包方原因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总工期每延期一天,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2000元
/天违约金,若造成招标人对业主交房违约,中标单位承担该部分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天·楼。
4.3承包方不能按要求正常组织施工,控制点工期拖延壹个月,无正当理由且无能力将工期赶
上,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施工完的工程按结算价的70%付款,承包方无条件撤出。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文明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
及相应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安全标准: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GJ59-99、《新乡市建
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达到新乡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
1、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包干固定总价款为: 大写( ),施工期间
除钢材、商品混凝土价格调差及发包人暂定价的材料(详见附件3内不作任何调整。承包方应在拿到施工图纸后50甲
乙双方应在此后30天内必须核对完成,款作为本协议的包干总价款。
2、计价说明:
(12008)》(2)定额人工单价执行豫建设标[2011]55353元/工日。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的各项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按照《郑建文[2007]8号文》及《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中相关规定仅计
计取该项费用。
(4 2012年第四期8月份《新乡建
②、2012年第二季度《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
执行详见附件四);郑州市2012年第二季度材料信息价缺项部分按市场询
价执行。
及发包方暂定价的材料调差,具体办法如下:主体部分(不含二次结构)钢筋、商品砼按照施工期
《新乡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与2012年第四期8月份《新乡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信息价相比超
出±5%时予以据实调整;非主体部分钢筋及铁件、商品砼等无论任何原因均不予调整;发生承包方
原因的工期拖延时,若钢筋、商品砼价格上涨,按原基价执行;若价格下降,按下降后的价格执行。
结算时发包人暂定价材料根据最终实际价格予以调差。
3、按上述计价方式计算的包干合同总价款已包含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期间所发
生的一切费用。
4、按规定由承包方交纳的各项税、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由承包方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和
其他管理部门交纳。
第七条 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
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
④若承包方未在前述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则发包方有权雇佣其他单位按工程设计标准实
施修复工作,并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按双倍标准扣除因修复发生的费用,质量保证金不足时由承包
方补足,同时不排除承包方应负的责任。
5关于房屋工程质量保修的其它约定详见原合同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6上述第②项中发包方或发包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方式系指以电话通知至承包方维修电○
话: ,或以信件方式通知至承包方: 。两种方式同时使用时,以先到达承
包方的为准。
前述电话或地址若有变动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如因本协议上注明的承包方电话或地
址不准确或承包方未将变更的电话或地址及时通知发包方而导致通知不能送达的,承包方承担因此
产生的一切责任,同时视为发包方已履行告知义务。
6、承包方指定 为其工程款的办理人,且指定收款帐号为:
户 名: ; 开户行: ;
帐 号: 。
述帐号,即为发包方已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7
第八条
12小条
要求执行相关信息价),详见合同附件32
若经发包人招标后确定的采购单价与招标文件或招标答疑给出的暂定价不同时,则按下述公式
3、如发现不符合样品质量或未按照
20%
4,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接受发包
用20%
第九条
1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有效的设计变更图纸进行施工。
2、签证事项自发生之日起应在十五日内由发包方、承包方及监理单位三方共同核定,并按双方
约定的格式(见附件5)签署后生效。超过期限办理的签证或未按约定格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
证,无效签证在工程结算时均不计入结算。对应办理的签证,发包方工作人员拖延办理的,按发包
方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不应办理的签证,发包方应及时回复承包方。
3、若工程变更是因承包方过错或违约造成的,则这种变更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方
承担。
4、对于单位工程造价小于等于¥1000元的单项变更、签证,无论增减,结算时一律不予考虑。
5、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价款计算依据:
(1)建筑工程:套用《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只计取利润、税金和安
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用,规费仅计取意外伤害保险。其他如冬季雨季夜晚施工增加费、远途施工
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缩短工期增加费等均不计取。
(2)定额人工单价执行豫建设标[2011]5号文53元/工日,零星用工为53元/工日。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的各项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按照《郑建文[2007]8号文》及《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中相关规定仅
再计取该项费用。
(4)材料价格执行要求:
8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
②、2012部分按市场询价执行。
6
7、发包方发出的任何变更,承包方必须先执行后算账,否则发包方有权进行处罚,任何变更均
第十条 1、发包方工作:
(1
(2
(3
(4
(5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另行安排;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
保护工作;
2、承包方工作:
(1)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本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
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洽商签证等有关事宜;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更
换,需提前报发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2)经监理方发现承包方以下人员不称职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每人次承包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同时,承包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的人员(发包方批准) 接替调离的相应人员的工作,否则每拖延1天承包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①发包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其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②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发包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 者;
③违反发包方或承包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闹事者;
④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有上岗证);
⑤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⑥高空抛倒建筑垃圾者;
(3
(4)在发包方提出5日内,由承包方无条件拆除;
(5
(6)施工用水、用电
① 施工用电:由承包方在基建变压器室接表、
② 管线至现场供应施工用水。
(水电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每月由发包分摊部分发包方另通知。+总表损耗分摊数)×新乡市现行收费单价。水电费直接从相近结点
(7)、承包方应在主体砌体施工完成后十日内将墙改办要求使用的节能墙材购买发票足额交至发包方工程部。若承包方耽误发包方办理墙改基金退款手续,发包方有权按应退的墙改基金数额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补足。承包方在需要时发包方把发票归还给承包方。
(8)按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要求自行办理与施工有关的交通、治安、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夜间连续施工、渣土外运、施工占道审批以及噪声环保监督等手续及费用已包含在按本合同计价模式下的总价款内;
(9)做好施工资料的记录和整理,按节点形象进度向发包方报送已完工程进度报表和下阶段施
工进度计划报表,及时向发包方上报上一阶段工程经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资料,发包方将以此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10)提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维修所需的照明、围栏设施等,设置现场看守、保卫,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如因未履行该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等,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并负担全部费用;
(11)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
(12)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的破坏,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责任;
(13)承包方应加强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14)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扣除;
(15,该费用从承包方同期工程款中扣除;
(16)负责竣工验收前的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因保护不力发生成品、半成品损坏时,承包() ;
(17;
(18
(19一切损失;
(20损失。
(21)本工程为施工单位总承包工程,但所有分包项目的管理、配合(含机械垂直运输、施工通道、脚手架、施工操作面使用等)、资料盖章等需承包方无条件配合,如不按要求内容向发包方指定分包单位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积极的,发包方酌情可罚款1—3万元人民币。
(22)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方书面批准,承包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发包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发包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责令承包方解除与第三方的合同并处以罚款5万元,直至解除本合同。
(23)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4)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如承包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发包方指令要求完成,发包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方当月工程款中扣罚3—5倍相应的工程款,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25)承包方须与正规的劳务公司签定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原因,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每发生一次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3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26直到甲乙双方认定的可以撤走的日期为止。
(27
(28
(29。
(30)沉降、移位观测点及监察:主体工程的沉降观测承包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程款中双倍扣除。
第十一条
1
2
⑴
、应书面提交退还付款申请并按发包方规定的付款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1
2、工程移交:
(1)工程经五大主体验收合格,竣工资料齐全,并经质监站分户验收通过后,承包方应将工程及时交付发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变相留置,否则,每留置或延期支付一天,除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还应向发包方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
(2)工程在移交发包方之前,承包方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因承包方保护不力致使工程受到损坏,承包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
3、质量保修
3.1关于保修责任,明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从2000年1月10日起实行)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具体保修合同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与发包人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双方维修协议。 3.2 关于工程质量保修及质保金的退还,规定如下:
(1)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署《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工作严格按照协议书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年1月10为: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5工程为2方法为:交工两年后退应退质量保修金4/5
第十三条 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1.1如承包人未履行保修义务或未按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1.2交付的违约责任。
1.3
将承担合同总工程但是无论是否发生或者争议责任如何,都不能成为承包人行使工程移交、工程验收、配合工程备案以及移交工程资料的抗辩理由。上述争议被确认属于发包人过错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1.5对于工程合同履行中双方彼此之间以及承包人与监理工程师之间发生的公文传递、通知、会议纪要、现场签证、工程联系单、变更通知等,双方必须基于诚实、信用、协助的原则给予签收。发承包双方之间的任何文件应当通过监理工程师传递,如果发生拒绝签收的情况,应当以监理工程师确认为准。
1.6若因承包人原因在约定时间内未提报预算或未在约定时间内核对完预算,发包人有权拒绝
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因此停工或拖延工期,发包人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情况严重或性质恶劣者发包人有权清退承包人。
2、争议
2.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新乡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建设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
第十四条 其 它
12、协议效力及解释顺序: ①本施工补充协议; 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③招标文件;
④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 ⑤施工图纸(含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
3
第十五条 1、 1:授权委任书;
2、2
3、 3; 4、 4 5、 附件5 6、 附件6 7、 附件7 8、 附件8: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9、 附件9:现场监督管理办法;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授权其全权代表我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本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
附件2:
24
25
附件3:发包人指定品牌、厂家,限定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清单(价格按本协议第五条
附件5: 工程现场签证单
一份,责任部门必须原件留存/归档;③如涉及到销售对客户承诺,则须发放至销售部,并附销售部意见;④发包方通知也必须转化为此单才能进入结算。
附件6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1、现场围挡
工地周围设置高于1.8米的围挡。围挡材料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沿着工地周围连续设置。
1.2、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在适宜的位置设置大门,大门有侧门。在无运料车出入时,大门关闭,现场人员进出走大门的侧门;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带安全帽; 门头按照公司要求设置; 1.3、施工场地
施工现场地面要做硬化处理;
1.4、材料堆放
称、品种、规格;
1.5
食堂、宿舍、浴室等。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别有文明建设要求。办公桌排列整齐,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室内无杂物、污物、污水。
现场工人要有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不得在宿舍内晾晒衣物,衣物严禁晾晒在室内照明电线上;
宿舍周围应有排水沟,排水沟有坡度,排水流畅,不积水,尤其不积污水。宿舍周围不得倾倒垃圾。宿舍应有防盗措施,治安人员应经常巡逻检查。每天应有专人清扫室内外卫生;
1.6、现场防火
工程部责成各施工方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施工现场应有消防设施,“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牌、明确用火作业区。用火作业区与在建工程、生活区的距离、材料堆场和仓库与在建工程或其他区域之间的距离、临时宿舍距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与一切明火或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的规定。采购与易燃易爆物品有关的装饰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采购员随货同行至仓库。严禁宿舍内有明火,严禁烧电炉、严禁乱挂、乱接、乱绑电线和电器开关。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火源的工种,完成一道工序后必须认真生产区、楼地面乱生火堆。严禁竹、木制品仓库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 应有消防制度保证;
1.7、治安综合治理
技术书籍,项目部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治和专业技术知识;工人工休时可到学习室或阅览室
。五牌一图要挂在大门两边围墙上,要醒目;
美观、醒目。标牌位置高低一致,排列整齐;
施工现场除设置安全标志、挂五牌一图外,尚要张贴安全标语,安全标语牌宜用硬质材料制作,经久耐用。安全标语内容很多,既要符合国家安全政策,又要注意实用性,挂或张贴在适当地方,醒目,起警示作用;
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宜在学习和娱乐场室附近。二栏一报外形美观,内容新颖,定期更换,有教育意义。
1.9、生活设施
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厕所内墙找平粉白,地面硬化,设大便蹲位,小便池。蹲位与现场人员比为1:30左右。蹲位边墙及小便池贴不低于1m 高的瓷砖(根据实际情况定)。粪便排泄有化粪池。确定专人打扫厕所卫生,经常冲洗、消毒,建立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禁止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也禁止在未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的厕所大小便。高层建筑应每隔二层在楼层不显眼处摆大小便桶,确定专人清运到入化粪池;
食堂内墙、顶棚应粉抹白灰,地面硬化不积水,有排水沟、水池有盖,砧板。潲水及剩饭菜到入潲水桶。灶面、锅盖洁净。食堂人员无传染病,须经当地卫生防疫站体检,持健康证上岗。食堂
落实到有关人员;
工地要设有开水桶,饮具洁净,饮水要符合卫生标准;
附件7 为保证新乡尚城华府项目一期3A#3B#、《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与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一、安全施工目标与责任
1
2 1 2) 3)1.5‰。 4) 5)
6)、机械事故指大型机械发生坍塌、弯折等威胁到人员、建筑安全; 7)、无影响到项目形象或被媒体报道的事故。
8)、负责建立、健全本标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组织签订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作业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指标。
9)、保证中标预算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10)、保证施工过程中塔吊、施工电梯、吊蓝、起重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保证以上设备不带病作业、不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不超负荷作业。
11)、保证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安全用电和安全防护到位,不违章作业、不隐患作业。
12)、保证施工过程中自己责任区内消防防火安全,配备必要消防防火设备,确保火灾发生率为零。
13)、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工人食物卫生和安全,确保食物中毒发生率为零。
14)、保证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工程使用过程安全,安装和拆卸过程安全,确保脚手架工程事故发生率为零。
15)、保证施工过程中临边、洞口、施工通道防护安全,确保此类部位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二、承担责任和处罚措施
1、造成安全事故,出现一例死亡或重伤的,接受罚款10接受罚款50万元以上。
2、造成安全事故,轻伤率超出控制目标,每增加0.5‰,接受罚款2万元。
330002
4、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罚款1—3万元。
5、发生机械事故的罚款5万元。
65万元。对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违章和隐患作业的,经监理部下达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接受罚款5万元。
73万元。
85
施工单位:(公章)
法人或委托人: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附件8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发包方: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
发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以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方分包项目除外) 1.1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包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
2.1
2.2,为5年;
2.3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3.1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
发包方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发包方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方如3
3.2
3.3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方同意发包方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3.4由于承包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发包方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应在发包方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方支付,否则发包方按损失费用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若保修金不足承包方应无条件补充保修金。
3.5承包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方保修。
3.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方实施保修。
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发包方指定分包项目的保修责任由分包人承担,承包方承担管理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附件9 现场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工作条理化、规范化,经建设方同意,特制定以下现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现场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1、质量控制方面
1.1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其他必须报批的技术资料,处罚1000~2000元,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1.2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罚款500~
1000元,情节严重的停工整顿并罚款2000~5000元。
1.3
1.4并清理出场,且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3000元。
1.51000~2000元。
1.6次经济处罚500元并立即撤换。
1.7未按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
1000~2000元。
1.7罚款1000元。
1.9元。
2、隐蔽工程验收2.1
2.2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2.3对隐蔽验收合格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隐蔽工程报验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施工。
2.4承包单位应提前两小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报验;
2.5在《隐蔽工程报验单》中应写明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2.6为确保验收质量,开始验收时间应放在17:00之前;
2.7土建和水、电、暖、通等各专业均验收合格并进行签认后才能进行隐蔽;
2.8商品混凝土运输车应在隐蔽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出厂送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自己负责;
2.9报验单应由主管监理工程师签收,如主管监理工程师不在班上,可交总监或由其他监理工程师代为签收。
2.10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产品未能进行有效的保护,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应责令进行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2.11工序间、班组间无书面交接纪录,通知限时整改并罚款200~500元。
500~1000元。
2.12现场、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的,处以5000-10000定要求进行处理的,经济处罚1000~2000元。
3、 进度控制方面
3.1500完成的,处罚2000元。
3.2体工程罚款100~1000元整。
3.31天罚款1000元。
4、 投资控制方面
工程量变更签证:
48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在办理相关签证,5、
5.1
2000元。
5.2索赔管理
当出现合同约定的索赔事件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发后48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在办理相关签证,逾期不予办理。
5.3延期管理
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情况需要申请工期顺延时,施工方必须在事发后24小时内报请监理部在办理相关签证,否则监理部将不再办理相关签证,工期不得顺延。
6、 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6.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
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6.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承担发生的费用。
6.4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GJ59-99、《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增加项目设计方案》300.00-5000.00元:
6.4.16.4.2
6.4.36.4.4施工现场有大、小便;
6.4.5施工道路不通畅,没有导向标志;6.4.6
6.4.7拒绝执行发包方的工作指令;
6.4.8其它不符合相关约定或规定的行为。
6.5方承担
6.624小时整改不彻底罚款500~2000
6.7 )要经劳动安全部门验收合200~1000元;如因此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6.8马上整改,24200元。
6.9场,每人次罚款50元。
7、 监理工作纪律
7.1施工单位对监理部所下发的各项指令、通知、工作联系单和会议决议内容等,未按要求期限付诸实施或未及时进行回复的,每项罚款300~1000元。
7.2不积极配合监理部正常工作,拒绝执行监理权限以内的各项指令、通知和决定,或拒绝签收正常的监理文件,通知停工整顿并经济处罚500~5000元。
7.3施工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基本稳定,确需更换时,要征得监理和建设方书面同意。
7.4未经监理部同意擅自开工或停工后未经监理部检查认可擅自复工,经济处罚1000元~5000元。
二、现场进度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
各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以合同总工期和合同节点工期为依据编制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
1.1总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单位进场后,应依据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总工期,制定出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并在开工前7日内上报监理部和发包方工程部,总进度计划可根据工程进度的变化适时作出调整,但必须经发包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1.2节点、月施工进度计划:当月计划应于上月25审批后按照执行,如节点、月计划未能按时上报的,每推迟一天处以100元罚款。
1.3管监理工程师,对于无本周计划的处以200元罚款。
1.4进度计划的内容:
1.4.1进度计划的目标;
1.4.2合理的工序安排;
1.4.3劳动力组织情况;
1.4.4材料准备进场计划;
1.4.5机械设备组织计划;
1.4.61.52、施工计划落实制度
2.1
2.1.1
2.1.2措施。
2.1.3工节点时间。
2.1.3.1对于劳动力达不到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时间要求的,处以50元/人﹒
天罚款;
2.1.3.2对于施工机械设备未按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时间要求组织的一次性罚
款2000元~1000元;
2.1.3.3对于材料(含周转材料)未按经过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时间要求组织进场
的、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
2.1.4对周施工进度滞后情况,必须编制赶工施工措施,落实赶工的具体工作安排并报监理部审批,主管工程师负责跟踪落实:
2.1.4.1赶工措施明确的内容:1)要确定相关责任人;2)明确的人力、机械、材料组
织措施;3)合理调整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4)追回延误工期的时间节点。
2.1.4.2对于进度滞后赶工措施上报不及时的处以200元/天罚款,对于到时间节点未追
回延误工期的每次处以1000~3000元罚款。
2.1.5、主管工程师负责落实施工单位每天组织由施工工长及各班长参加的现场协调会,实行进极创造次日的工作条件。由监理部不定期抽查。
2.1.6
2.2月进度计划和节点进度计划
2.2.1、每月25发包方工程部审批。
2.2.2
2.2.2.1、月进度计划内容:13)材料 设备需求计划和进场时间表4
2.2.2.2、月进度计划施工作为考核施工单位各项评先评优首要条件,因自身原因工程滞后 在10
2.2.3
2.2.3.1
责令施工单位2
10天,监理
25日检查工程月实际进度,对各标段施工进度检查对比,进行总评,经监理1000元罚款。(如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要求,以罚款的50%。
2.2.510天以上的,施工单位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正式的赶工措施,并派专人进驻现场督促落实。
3、进度计划的控制原则
3.1施工进度控制应满足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抢工程进度时,不得有损工程质量。
3.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在抢工程进度时,必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各项施工技术安全方案必须经过审批并严格执行。
3.3合理安排土建专业与安装专业的综合施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可以使用现金或转帐支票。
2、招标人将拒绝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以招标人出具的财务收据为准)。
3、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一周内退还(不计利息)。
4、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4.1投标人递交投标书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2
5
四、其他
1、投标人领取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时,须交招标文件资料费3001000 元 在定标后5)
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
4、附件及附表
4.1 附件
(1)附件一:投标函;
(2)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4)附件四:承诺书;
4.2 附表
(1
(2 ;
(3
联系人:张 工
联系方式:[1**********]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新乡市东江置业有限公司 (甲方):
1. 根据你方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勘查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同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 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及有关附件, 并完全理解、接受。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三、工期要求:
1、如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施工工期执行。因我方原因工期拖延,愿接受每拖延一天罚1000元,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夏收、秋收期间,我方保证施工不受影响,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否则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我方愿接受1000元/天罚金。
3、如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我方保证至少连续正常施工一个月。 四、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否则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保证杜绝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每发现一次(处),我方除返工外,并接受2000元罚金。
3、墙、板穿管时必须埋设套管,套管埋设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不需埋设套管的,应钻孔穿管,严禁凿洞穿管,否则,发现一次(处) ,除返修外我方愿接受500元的罚款。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保证先与甲方和监理方代表协商后再行施工,否则,除接受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五、材料使用管理
1方(含监理方)对乙供材的认质。
六、工程款支付
130日。
2 七、我方接受以下工程结算方式
115%
2、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变更价款随中标价的优惠费率(施工单位的合同价/施工单位的预算价)依实结算,
328方审定的竣工结算价款。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 若推迟交付。
同意由房屋鉴定部门认定,若属我方施工质量问题,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且同意该时效不受合同约定保修期的制约。
十一、甲方在办理与本工程有关手续时, 我方保证积极配合, 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十二、如我方中标,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我方承担;在施工期间我方自行处理扰民与民扰所发生的损失(包括工期与费用)。
乙 方:———— 代表人: 电 话:
附表一
投标文件汇总表
附表二:
44
附表三: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