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校字(2012)18号
下符桥镇中心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的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提高练习、试卷的印刷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确保教辅资料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根据市、县教育局“严格纪律、规范渠道、从严控制、加强监管”的指示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年级各学科必须的教辅资料,由学校审定后统一向新华书店订购,由图书资料室向班级发放。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年)只能订一种与教材配套的辅助资料;毕业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年)只能订一套复习资料和1—2套试卷。
二、年级、教师个人无权向学生代购资料。各年级、各学科确需增订资料或试卷,须向学校提供书目、书商、价格、使用范围,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组织相关人员核定同意,报校长批准后方可订购。
三、各类教辅资料、试卷由教务处统一监控、核查,严禁老师擅自向学生收费订资料。如有违规,一经查实,按以下办法处理:
1、未造成事实的无条件退回,并写出书面检查;
2、已造成事实的,除写出书面检查外,按书目原价的20%处罚当事人,并在当年绩效考核中扣除,当年内无评先评优资格;
3、私自订阅查实有经济往来的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除按第二款处理外,师德考核、年终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4、教育局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四、各年级学生的印刷练习和试卷必须严格按下列程序操作:
1、需要印刷资料的老师向教务处主任提出申请;
2、经教务处主任审查批准,填写印数并签名;
3、印刷室对印刷数量进行登记,承印人签字,以便核查各科油印数量。
五、本规定从2012年8月开始执行。
霍山县下符桥镇中心学校
2012年7月修订
2
下校字(2012)18号
下符桥镇中心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的制度
为了规范学生教辅资料征订和使用,提高练习、试卷的印刷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确保教辅资料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根据市、县教育局“严格纪律、规范渠道、从严控制、加强监管”的指示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年级各学科必须的教辅资料,由学校审定后统一向新华书店订购,由图书资料室向班级发放。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年)只能订一种与教材配套的辅助资料;毕业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年)只能订一套复习资料和1—2套试卷。
二、年级、教师个人无权向学生代购资料。各年级、各学科确需增订资料或试卷,须向学校提供书目、书商、价格、使用范围,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组织相关人员核定同意,报校长批准后方可订购。
三、各类教辅资料、试卷由教务处统一监控、核查,严禁老师擅自向学生收费订资料。如有违规,一经查实,按以下办法处理:
1、未造成事实的无条件退回,并写出书面检查;
2、已造成事实的,除写出书面检查外,按书目原价的20%处罚当事人,并在当年绩效考核中扣除,当年内无评先评优资格;
3、私自订阅查实有经济往来的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除按第二款处理外,师德考核、年终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4、教育局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四、各年级学生的印刷练习和试卷必须严格按下列程序操作:
1、需要印刷资料的老师向教务处主任提出申请;
2、经教务处主任审查批准,填写印数并签名;
3、印刷室对印刷数量进行登记,承印人签字,以便核查各科油印数量。
五、本规定从2012年8月开始执行。
霍山县下符桥镇中心学校
2012年7月修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