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带*号的为必填项)
附件4:
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1.职工编号:本项职工不需填写,由县市区工会、市直有录
入任务单位按规则统一编号。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6位编号”,如370705-120001、[1**********]9等;市直:“370701-12****”,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分配具体编码段。
2.困难类别:请选择“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或“意外致
困户”。具体标准为,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且已经各级民政系统纳入低保范围。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意外致困户: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因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和就业遇到困难的困难职工。
3.身份证号:唯一身份识别信息,必须是15位或18位。
4.健康状况:请填写“良好”、“癌症”、“心血管病”、“脑血
管病”、“尿毒症”、“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
病”、“肿瘤病”、“腰颈椎病”、“高血压病”、“肺病”、“一般疾病”、“残疾”。
5.残疾类别: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
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
6.所属行业:请填写“农、林、牧、渔业”、“金融保险业”、
“社会服务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宗教”、“医疗卫生”、“军队”、“国家机关”、“纺织系统”、“冶金系统”、“煤炭系统”、“机电系统”、“电子仪表”、“化工系统”、“国防系统”、“城建系统”、“精工系统”、“财贸系统”、“医药系统”还是“其他”。
7.是否单亲:请填写“是”或“否”。“单亲”主要是指困难
职工丧偶或者离异且有小孩,并非困难职工本人是单亲。
8.家庭成员关系中:关系请填写“父亲”、“母亲”、“丈夫”、
“妻子”、“儿子”、“女儿”或“其他”;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健康状况参见3、4条;身份请填写“劳模”、“在岗”、“下(待)岗”、“失(无)业”、“退休”、“病休”、“内退”、“农民工”、“研究生”、“大学生”、“中职中技”、“高中”、“初中”、 “小学”或“幼儿”。身份如填写“高中”,则“单位或学校”一栏必填高一、高二或高三。
附件5:
困难职工档案逻辑检查内容
1、年龄问题:(1)困难职工年龄偏大,超过70周岁的;
(2)困难职工年龄偏小,未满18周岁的。
2、单身问题:不是单身但为建档方便故意填报成单身情况。
3、建档标准问题:
(1)低保户人均月收入过高(适当上浮,掌握在人均月收入
500元以下);
(2)低保边缘户人均月收入过高(适当上浮,掌握在人均月收
入700元以下);
(3)意外致困户人均月收入过高(掌握在2500元以下);
(4)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1000元,致困原因是“收入低无法
维持基本生活”。
4、逻辑问题:
单亲错误:单亲困难职工婚姻状况必然是“离异”或“丧偶”,
且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子女。
家庭成员性别错误:家庭成员关系中是妻子、女儿的性别是男,
是丈夫、儿子的性别是女。
健康状况错误:(1)本人健康状况是“良好”,而致困原因则成
了“本人大病”;
(2)致困原因是“供养直系亲属大病”,而家
庭成员健康状况栏中全部是良好。
(3)致困原因是“供养直系亲属大病”,而家
庭成员栏空白。
婚姻状况错误:(1)婚姻状况是“未婚”,致困原因中却有“子
女上学”,或者家庭成员中有子女。
(2)婚姻状况是“已婚”,家庭成员栏却没有丈
夫或妻子。
(3)致困原因中是“子女上学”,家庭成员中却
没有子女。
职工身份错误:职工身份是“在岗”,而致困原因是“下岗失业”。 收入状况错误:(1)职工身份是“在岗”,“本人月平均收入”
过低(800元以下)。
(2)家庭成员身份是“在岗”,在“个人月平均
收入”过低(800元以下)。
就业状况错误: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份是“在岗”,“是
否零就业”栏却填写了“是”。
困难类别错误:困难类别是“意外致困户”,但困难职工本人及
家庭成员健康状况都为“良好”,且困难职工婚
姻状况非“丧偶”。
附件1:
(带*号的为必填项)
附件4:
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1.职工编号:本项职工不需填写,由县市区工会、市直有录
入任务单位按规则统一编号。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6位编号”,如370705-120001、[1**********]9等;市直:“370701-12****”,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分配具体编码段。
2.困难类别:请选择“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或“意外致
困户”。具体标准为,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且已经各级民政系统纳入低保范围。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意外致困户: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因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和就业遇到困难的困难职工。
3.身份证号:唯一身份识别信息,必须是15位或18位。
4.健康状况:请填写“良好”、“癌症”、“心血管病”、“脑血
管病”、“尿毒症”、“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
病”、“肿瘤病”、“腰颈椎病”、“高血压病”、“肺病”、“一般疾病”、“残疾”。
5.残疾类别: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
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
6.所属行业:请填写“农、林、牧、渔业”、“金融保险业”、
“社会服务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宗教”、“医疗卫生”、“军队”、“国家机关”、“纺织系统”、“冶金系统”、“煤炭系统”、“机电系统”、“电子仪表”、“化工系统”、“国防系统”、“城建系统”、“精工系统”、“财贸系统”、“医药系统”还是“其他”。
7.是否单亲:请填写“是”或“否”。“单亲”主要是指困难
职工丧偶或者离异且有小孩,并非困难职工本人是单亲。
8.家庭成员关系中:关系请填写“父亲”、“母亲”、“丈夫”、
“妻子”、“儿子”、“女儿”或“其他”;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健康状况参见3、4条;身份请填写“劳模”、“在岗”、“下(待)岗”、“失(无)业”、“退休”、“病休”、“内退”、“农民工”、“研究生”、“大学生”、“中职中技”、“高中”、“初中”、 “小学”或“幼儿”。身份如填写“高中”,则“单位或学校”一栏必填高一、高二或高三。
附件5:
困难职工档案逻辑检查内容
1、年龄问题:(1)困难职工年龄偏大,超过70周岁的;
(2)困难职工年龄偏小,未满18周岁的。
2、单身问题:不是单身但为建档方便故意填报成单身情况。
3、建档标准问题:
(1)低保户人均月收入过高(适当上浮,掌握在人均月收入
500元以下);
(2)低保边缘户人均月收入过高(适当上浮,掌握在人均月收
入700元以下);
(3)意外致困户人均月收入过高(掌握在2500元以下);
(4)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1000元,致困原因是“收入低无法
维持基本生活”。
4、逻辑问题:
单亲错误:单亲困难职工婚姻状况必然是“离异”或“丧偶”,
且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子女。
家庭成员性别错误:家庭成员关系中是妻子、女儿的性别是男,
是丈夫、儿子的性别是女。
健康状况错误:(1)本人健康状况是“良好”,而致困原因则成
了“本人大病”;
(2)致困原因是“供养直系亲属大病”,而家
庭成员健康状况栏中全部是良好。
(3)致困原因是“供养直系亲属大病”,而家
庭成员栏空白。
婚姻状况错误:(1)婚姻状况是“未婚”,致困原因中却有“子
女上学”,或者家庭成员中有子女。
(2)婚姻状况是“已婚”,家庭成员栏却没有丈
夫或妻子。
(3)致困原因中是“子女上学”,家庭成员中却
没有子女。
职工身份错误:职工身份是“在岗”,而致困原因是“下岗失业”。 收入状况错误:(1)职工身份是“在岗”,“本人月平均收入”
过低(800元以下)。
(2)家庭成员身份是“在岗”,在“个人月平均
收入”过低(800元以下)。
就业状况错误: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份是“在岗”,“是
否零就业”栏却填写了“是”。
困难类别错误:困难类别是“意外致困户”,但困难职工本人及
家庭成员健康状况都为“良好”,且困难职工婚
姻状况非“丧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