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
原告:***,女,汉族,住址:**省**县**乡**村一社,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男,汉族,住址:**省**县**乡**村一社,身份证号码:****************,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二女儿***的抚养权归原告享有;
三、分割给原告夫妻婚后共同财产:2016年所购价值五万元吉利牌轿车一辆;;2013年所建砖混结构平房三间;
四、本案受理费由原被告二人共同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2007年3月23日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冉宁宁,生于2007年7月22日。二女儿冉梦如,生于2010年1月20日。
原告与被告经媒人介绍认识,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再加上性格不合,致使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不好。尤其是被告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打骂,存在严重家庭暴力,最不能让原告忍受的是被告经常在外打麻将并且有外遇,严重伤害了夫
妻感情。时至今日,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婚姻名存实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诉至贵庭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吉利牌轿车、三间平房所有权和二女儿冉梦如的抚养权归原告所有。
此致
理川镇人民法庭
具状人: 2017年3月2日
离婚起诉状
原告:***,女,汉族,住址:**省**县**乡**村一社,身份证号码:******************,电话:***********.
被告:***,男,汉族,住址:**省**县**乡**村一社,身份证号码:****************,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二女儿***的抚养权归原告享有;
三、分割给原告夫妻婚后共同财产:2016年所购价值五万元吉利牌轿车一辆;;2013年所建砖混结构平房三间;
四、本案受理费由原被告二人共同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2007年3月23日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冉宁宁,生于2007年7月22日。二女儿冉梦如,生于2010年1月20日。
原告与被告经媒人介绍认识,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再加上性格不合,致使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不好。尤其是被告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打骂,存在严重家庭暴力,最不能让原告忍受的是被告经常在外打麻将并且有外遇,严重伤害了夫
妻感情。时至今日,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婚姻名存实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诉至贵庭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吉利牌轿车、三间平房所有权和二女儿冉梦如的抚养权归原告所有。
此致
理川镇人民法庭
具状人: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