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书
2011年 月 日
合 同 书
发包人(甲方): 陕西方圆建工集团阳光·南岸项目部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阳光·南岸小区1#楼粉刷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阳光·南岸”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小区
工程地点: 咸阳市秦都区钓台路以西
工程内容:“阳光·南岸”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1#楼粉刷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形式
承包形式: 本工程包工不包料,工具及吃住自理 承包范围:
1、主体结束后设计图纸范围内(除安装工程、防水工程、防护栏
杆焊接、面层涂料)所有装修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内外墙面、地沟、
采光井的装饰抹灰;地下室地面、楼面、散水(包括必要的土方回填)
等全部工作内容;主体结束后所有预留施工洞口、架洞、主体结束后
少量穿墙栓洞的封堵修补;安装后必须预留洞的修补;其它未涉及的
以图纸为准。
2、地面细石混凝土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3、楼内外公共部分以及管井内的水泥压光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2011年 月 日__
竣工日期: ___2011年 月 日___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延期一天罚款一千元人民币。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质量验评合格标准。施工工序应按规定程序自检、报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下道工序施工。凡不能达到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让乙方进行返工,直到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返工期间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延误工期费用以及发生的一些连带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将对乙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返工返修、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劳务费用按已完成合格品的50%进行结算。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
结算价格:按建筑面积42元/M2,包含吊篮的租赁及移动费用(面积以04清单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结算方式:
1、甲方不预付工程款。乙方则根据当月的工程进度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下月10号以后支付工程款。
2、结算用现金或者转账支票支付;内外粉刮槽完付30%,内外粉全
部完再付40%,合同范围所有内容完再付20%,余款竣工验收后一月内结算完毕。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在质保期满,工程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壹周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3、付款以单体完工付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搅拌机一台、施工电梯一部,三级照明箱每四层一个;其余施工必须的工具、设备、机械、照明器材均由乙方负责。
2、负责乙方和工地其它工作有联系部门的协调工作。
3、如施工现场出现问题需甲方出面协调时,乙方应将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也应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乙方须派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工作,并派安全监督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管理。
4、乙方现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的管理,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5、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工完场清且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6、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的搭拆,清理及归堆;材料进退场所需人工配合装卸车;
7、现场临时用水、用电必要的人工配合。
8、施工所需材料,乙方须提前5天上报甲方。甲方有权对材料计划进行审核,并按审核后的材料规格及用量进行供给。
9、乙方所产生的垃圾自行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
八、安全管理要求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危险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做好各个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长和安全员的管理,对提出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杜绝一切安全隐患,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非甲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做好工地施工所有安全防护,并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做好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起重机等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工作。
7、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应接受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上岗,随时接受甲方和上级部门的培训、专门负责人员名单应报经甲方批准。
九、其它事项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听从指挥, 发现政令不通,甲方将进行罚款处理或项目部直接派人管理该项目工作,费用从乙方总价中扣除。
2、乙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调动。若需调动须经甲方生产部门同意方可,否则要求期限调回并进行罚款处理。
3、乙方承担的工程不得转包,若乙方转包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动乱、洪灾等)导致合同双方无法继续进行合同的,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如期交付工程,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应负责返工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工程款而影响施工进度,即不能按期完工时,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未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
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到工程完工,双方结清账款,并各自尽义务后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另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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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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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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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书
2011年 月 日
合 同 书
发包人(甲方): 陕西方圆建工集团阳光·南岸项目部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阳光·南岸小区1#楼粉刷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阳光·南岸”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小区
工程地点: 咸阳市秦都区钓台路以西
工程内容:“阳光·南岸”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1#楼粉刷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形式
承包形式: 本工程包工不包料,工具及吃住自理 承包范围:
1、主体结束后设计图纸范围内(除安装工程、防水工程、防护栏
杆焊接、面层涂料)所有装修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内外墙面、地沟、
采光井的装饰抹灰;地下室地面、楼面、散水(包括必要的土方回填)
等全部工作内容;主体结束后所有预留施工洞口、架洞、主体结束后
少量穿墙栓洞的封堵修补;安装后必须预留洞的修补;其它未涉及的
以图纸为准。
2、地面细石混凝土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3、楼内外公共部分以及管井内的水泥压光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___2011年 月 日__
竣工日期: ___2011年 月 日___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延期一天罚款一千元人民币。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质量验评合格标准。施工工序应按规定程序自检、报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下道工序施工。凡不能达到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让乙方进行返工,直到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返工期间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延误工期费用以及发生的一些连带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将对乙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返工返修、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劳务费用按已完成合格品的50%进行结算。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
结算价格:按建筑面积42元/M2,包含吊篮的租赁及移动费用(面积以04清单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结算方式:
1、甲方不预付工程款。乙方则根据当月的工程进度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下月10号以后支付工程款。
2、结算用现金或者转账支票支付;内外粉刮槽完付30%,内外粉全
部完再付40%,合同范围所有内容完再付20%,余款竣工验收后一月内结算完毕。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在质保期满,工程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壹周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
3、付款以单体完工付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搅拌机一台、施工电梯一部,三级照明箱每四层一个;其余施工必须的工具、设备、机械、照明器材均由乙方负责。
2、负责乙方和工地其它工作有联系部门的协调工作。
3、如施工现场出现问题需甲方出面协调时,乙方应将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也应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乙方须派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工作,并派安全监督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管理。
4、乙方现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的管理,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5、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工完场清且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6、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的搭拆,清理及归堆;材料进退场所需人工配合装卸车;
7、现场临时用水、用电必要的人工配合。
8、施工所需材料,乙方须提前5天上报甲方。甲方有权对材料计划进行审核,并按审核后的材料规格及用量进行供给。
9、乙方所产生的垃圾自行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
八、安全管理要求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危险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做好各个分项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长和安全员的管理,对提出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杜绝一切安全隐患,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非甲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做好工地施工所有安全防护,并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做好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起重机等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工作。
7、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应接受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上岗,随时接受甲方和上级部门的培训、专门负责人员名单应报经甲方批准。
九、其它事项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听从指挥, 发现政令不通,甲方将进行罚款处理或项目部直接派人管理该项目工作,费用从乙方总价中扣除。
2、乙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调动。若需调动须经甲方生产部门同意方可,否则要求期限调回并进行罚款处理。
3、乙方承担的工程不得转包,若乙方转包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动乱、洪灾等)导致合同双方无法继续进行合同的,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如期交付工程,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应负责返工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工程款而影响施工进度,即不能按期完工时,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未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
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到工程完工,双方结清账款,并各自尽义务后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另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