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招商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上海尚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 宗述
地址: 上海中江路106号401室
电话: 021-5269153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就 项目委托乙方独代理酒店招商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地址
1.1 项目名称: 项目 1.2地 址: 号,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万㎡ (附图,
最终面积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委托内容
2.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洲际智选假日酒店(HOLIDAYINN EXPRESS)的招商工作。
第三条 合同期限
3.1招商期:自2012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租户合同磋商超期则顺
延。
第四条 转委托
4.1 甲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方处理委托事务。
第五条 招商费用及佣金
5.1招商费用
5.1.1 招商准备期服务费用及服务成果界定 (1)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用于酒店项目招商准备阶段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组织店家、专家顾问考察的差旅及咨询费用。
(2)招商准备期服务成果的界定:以乙方促成酒店方发给甲方的商务合作条
件函为依据或标准。
5.1.2招商准备费用计算
甲方签订本代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招商准备期服务费用 万人民。因乙方原因未能取得上述服务成果,则此款项退还甲方50%;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如工程延期或停工、项目变更、改变规划、未获得政府批准等原因导致招商未成功,则此款项不予退还。
5.1.3支付方式:甲方将上述招商准备费用汇至以下收款单位:
上海尚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3166 3800 0051 1664 6
开户行:上海银行白玉支行
5.2招商佣金
5.2.1佣金内容
佣金指甲方因乙方成功促使客户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
5.2.2佣金计算
乙方成功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甲方将支付乙方 万佣金。
5.2.3佣金结算方式
(1) 租户签订租赁确认书并缴纳定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佣金50%;
租户签订正式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佣金50%;
(2) 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以
合同金额之1%每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1 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项目的相关招商资料,为乙方顺利进行招
商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须提供的资料,以已经向计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提供的,以及已经自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其他单位获得的范围为限。
6.1.2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跟进工作,应当为乙方开展
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
6.1.3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
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6.1.4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6.1.5甲方现场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如:电话机、电脑、
复印机、传真机等)具体数目双方另议。
6.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2.1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上述服务费用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等额发票。
6.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并达到相应服务成果;
6.2.3乙方组成专案小组进行本项目的招商工作 (辅助人员不计在内),全程与
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6.2.4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6.2.5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服务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6.2.6乙方在服务中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诚信合作为原则,不得单方面擅自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与委托内容相应金额的损失。
7.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
在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7.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
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 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但 是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对方通知,并于七日内向对方出具合法、有 效的证明。
第八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8.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
营策略等), 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级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漏给他人,不得将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使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公开宣传资料除外。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9.1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甲方或乙
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章)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2012 年 0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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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招商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上海尚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 宗述
地址: 上海中江路106号401室
电话: 021-5269153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就 项目委托乙方独代理酒店招商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地址
1.1 项目名称: 项目 1.2地 址: 号,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万㎡ (附图,
最终面积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委托内容
2.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洲际智选假日酒店(HOLIDAYINN EXPRESS)的招商工作。
第三条 合同期限
3.1招商期:自2012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租户合同磋商超期则顺
延。
第四条 转委托
4.1 甲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方处理委托事务。
第五条 招商费用及佣金
5.1招商费用
5.1.1 招商准备期服务费用及服务成果界定 (1)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用于酒店项目招商准备阶段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组织店家、专家顾问考察的差旅及咨询费用。
(2)招商准备期服务成果的界定:以乙方促成酒店方发给甲方的商务合作条
件函为依据或标准。
5.1.2招商准备费用计算
甲方签订本代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招商准备期服务费用 万人民。因乙方原因未能取得上述服务成果,则此款项退还甲方50%;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如工程延期或停工、项目变更、改变规划、未获得政府批准等原因导致招商未成功,则此款项不予退还。
5.1.3支付方式:甲方将上述招商准备费用汇至以下收款单位:
上海尚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3166 3800 0051 1664 6
开户行:上海银行白玉支行
5.2招商佣金
5.2.1佣金内容
佣金指甲方因乙方成功促使客户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
5.2.2佣金计算
乙方成功促成客户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甲方将支付乙方 万佣金。
5.2.3佣金结算方式
(1) 租户签订租赁确认书并缴纳定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佣金50%;
租户签订正式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佣金50%;
(2) 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以
合同金额之1%每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1 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项目的相关招商资料,为乙方顺利进行招
商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须提供的资料,以已经向计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提供的,以及已经自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其他单位获得的范围为限。
6.1.2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跟进工作,应当为乙方开展
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
6.1.3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
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6.1.4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6.1.5甲方现场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如:电话机、电脑、
复印机、传真机等)具体数目双方另议。
6.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2.1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上述服务费用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等额发票。
6.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并达到相应服务成果;
6.2.3乙方组成专案小组进行本项目的招商工作 (辅助人员不计在内),全程与
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6.2.4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6.2.5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服务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6.2.6乙方在服务中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诚信合作为原则,不得单方面擅自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与委托内容相应金额的损失。
7.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
在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7.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
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 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但 是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对方通知,并于七日内向对方出具合法、有 效的证明。
第八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8.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
营策略等), 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级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漏给他人,不得将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使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公开宣传资料除外。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9.1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甲方或乙
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章)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2012 年 0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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