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股权战争中笑到最后:"万宝之争"引发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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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经圈最火的莫过于'万科宝能股权之争',特别是12月18日万科A股中午收市紧急发布的停牌公告之时,作为从事投融资业务的法律从业人员,我意识到姚氏兄弟掌舵的宝能系实实在在地给所有身在资本市场的人们,包括万科公司高管层上了结结实实的一堂资本课,那就是:在企业享受主板上市融资便利的同时,也必须接受一个事实'如果创始人和核心创始合伙人的股权安排、股权保护及公司章程的法律设计不够严谨,那么无论企业体量有多大,则随时有'为人作嫁衣'的顶层风险。

首先让我们通过一张图表简要回顾'万科、宝能股权之争'(以下简称'万宝之争')的发展脉络,感受其中步步升级的'火药味'。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5条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万宝之争'中,无论社会舆论对万科多年高品质的信用品牌和企业情怀倾向如何,都不可否认在当前证券市场环境下,宝能系作为收购规则的运用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有权利发动'股权战争',这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公司法律制度必由之路。

此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公平对待收购本公司的所有收购人。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可见,法律基于市场流动性和尊重市场规律的原则已作出制度安排,鼓励有利于激活公司活力的收购重组,当然对于敌意收购且可预见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除外,但这一条在实务中举证较为困难。

因此,在万科股权分散和管理层存在'过于自信'嫌疑的情况下,类似'万宝之争'的股权收购与反收购案可以说是大概率事件。

'万宝之争'不是万科资本生涯的第一例,更不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第一案,它只是资本市场制度逐渐深化的集中反映,体现出的特点是'市场流动极强、资本体量巨大、专业技术精细、影响波及广泛、股权争夺愈烈'。回望大洋彼岸那些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这只是我国资本搏杀的开端。在这一市场竞争中,我国的法律日益充实,主要表现为《公司法》、《证券法》以及配套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对要约收购、股权支付等一系列重大制度做出调整或者安排,为并购的发生提供了法律层面的支持和保障。

现如今,我国正努力建设以场内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场外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为主的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截至2015年6月30日,在沪深两所上市的公司中,全部上市公司数量为2802家(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其中:全部A股2781家(其中:上证A股1062家,深证A股1719家)。截至2015年12月22日,新三板已挂牌公司更是达到4936家,市场潜力巨大。

居安思危方能长治久安。作为这些上市公司的创始人、核心创业伙伴及其高级管理层,有必要也必须理解这一套游戏规则,提前安排、设计股权,针对收购作出制度上的安排,具体可以参考以下措施:

一、精心设计公司章程。由于新《公司法》更加尊重章程自治,比如万科公司章程第57条就规定'所称控股股东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一)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二)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表决权的行使;(三)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四)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但事实上宝能系持股比例已经逼近30%,即将突破该章程限制。因此,有必要高度关注章程设计,比如除上述规定外,还可以规定限制董事更换、董事提名等内容。

二、制定'金降落伞'计划。通过董事会决议,约定目标公司如果被收购且而董监高被解雇时,收购方必须负责支付董监高人员巨额的数年薪酬或全部退休金,这无疑对收购方来说又增加了一项额外成本,也为高管人员'安全降落'提供了保障。

三、制定'毒丸计划'。毒丸计划即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当收购方占有的股份已达到10%至20%时,公司为保住控制权,就会大量低价增发新股,目的让收购方手中的股票占比下降,从而有效增加收购成本,让敌意收购望而退步。但正如其名,一旦实施该计划,也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其中之一就是人为阻碍市场流动性,将影响市场对该公司的评级和上市公司的品牌形象。

除上述方法外,还有万科正在使用的措施之一,即'利用影响力号召股东抵制收购',但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前提必须是多年的品牌影响力、股东的信赖和利益的预期甚至许诺,所以该方法可靠性较差。

综上所述,'万科宝能股权战争'仍在攻防之中,但相信其中'你来我往'的纠缠争斗绝对让每一个资本市场关心者、亲历者感慨万千,尤其是其他上市企业负责人感受会更深。不论结果如何,我相信这都是市场的胜利,因为这是一个强者必须面对的挑战!

实习编辑/雷彬

为无讼投稿/[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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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经圈最火的莫过于'万科宝能股权之争',特别是12月18日万科A股中午收市紧急发布的停牌公告之时,作为从事投融资业务的法律从业人员,我意识到姚氏兄弟掌舵的宝能系实实在在地给所有身在资本市场的人们,包括万科公司高管层上了结结实实的一堂资本课,那就是:在企业享受主板上市融资便利的同时,也必须接受一个事实'如果创始人和核心创始合伙人的股权安排、股权保护及公司章程的法律设计不够严谨,那么无论企业体量有多大,则随时有'为人作嫁衣'的顶层风险。

首先让我们通过一张图表简要回顾'万科、宝能股权之争'(以下简称'万宝之争')的发展脉络,感受其中步步升级的'火药味'。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5条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万宝之争'中,无论社会舆论对万科多年高品质的信用品牌和企业情怀倾向如何,都不可否认在当前证券市场环境下,宝能系作为收购规则的运用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有权利发动'股权战争',这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公司法律制度必由之路。

此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公平对待收购本公司的所有收购人。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可见,法律基于市场流动性和尊重市场规律的原则已作出制度安排,鼓励有利于激活公司活力的收购重组,当然对于敌意收购且可预见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除外,但这一条在实务中举证较为困难。

因此,在万科股权分散和管理层存在'过于自信'嫌疑的情况下,类似'万宝之争'的股权收购与反收购案可以说是大概率事件。

'万宝之争'不是万科资本生涯的第一例,更不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第一案,它只是资本市场制度逐渐深化的集中反映,体现出的特点是'市场流动极强、资本体量巨大、专业技术精细、影响波及广泛、股权争夺愈烈'。回望大洋彼岸那些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这只是我国资本搏杀的开端。在这一市场竞争中,我国的法律日益充实,主要表现为《公司法》、《证券法》以及配套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对要约收购、股权支付等一系列重大制度做出调整或者安排,为并购的发生提供了法律层面的支持和保障。

现如今,我国正努力建设以场内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场外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为主的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截至2015年6月30日,在沪深两所上市的公司中,全部上市公司数量为2802家(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其中:全部A股2781家(其中:上证A股1062家,深证A股1719家)。截至2015年12月22日,新三板已挂牌公司更是达到4936家,市场潜力巨大。

居安思危方能长治久安。作为这些上市公司的创始人、核心创业伙伴及其高级管理层,有必要也必须理解这一套游戏规则,提前安排、设计股权,针对收购作出制度上的安排,具体可以参考以下措施:

一、精心设计公司章程。由于新《公司法》更加尊重章程自治,比如万科公司章程第57条就规定'所称控股股东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一)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二)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表决权的行使;(三)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四)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但事实上宝能系持股比例已经逼近30%,即将突破该章程限制。因此,有必要高度关注章程设计,比如除上述规定外,还可以规定限制董事更换、董事提名等内容。

二、制定'金降落伞'计划。通过董事会决议,约定目标公司如果被收购且而董监高被解雇时,收购方必须负责支付董监高人员巨额的数年薪酬或全部退休金,这无疑对收购方来说又增加了一项额外成本,也为高管人员'安全降落'提供了保障。

三、制定'毒丸计划'。毒丸计划即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当收购方占有的股份已达到10%至20%时,公司为保住控制权,就会大量低价增发新股,目的让收购方手中的股票占比下降,从而有效增加收购成本,让敌意收购望而退步。但正如其名,一旦实施该计划,也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其中之一就是人为阻碍市场流动性,将影响市场对该公司的评级和上市公司的品牌形象。

除上述方法外,还有万科正在使用的措施之一,即'利用影响力号召股东抵制收购',但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前提必须是多年的品牌影响力、股东的信赖和利益的预期甚至许诺,所以该方法可靠性较差。

综上所述,'万科宝能股权战争'仍在攻防之中,但相信其中'你来我往'的纠缠争斗绝对让每一个资本市场关心者、亲历者感慨万千,尤其是其他上市企业负责人感受会更深。不论结果如何,我相信这都是市场的胜利,因为这是一个强者必须面对的挑战!

实习编辑/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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