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程序
申请办理出境游领队证,应由组团社统一向市旅游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导游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到同一页纸上;同时提供电子版); 2、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出境旅游领队证人员登记表和出境领队证申请表各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4、申请人员与组团社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证明;
6、白底小2寸证件照1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7、领队人员与旅行社签订的《出境旅游领队人员责任书》和培训证明。 8、“变更换发”的需交回旧证注销后申请变更。
9、“遗失补发”的需提供在《中国旅游报》刊登的遗失声明作废报样,期满1个月后补发,刊登时要注明领队姓名、单位、编号、卡号和有效期等。
10、“损坏换发”的需交回旧证注销后换发。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烟台市旅游政务网站下载申请出境旅游领队证相关表格; 2、组团社到市旅游局提交材料; 3、市旅游局对材料进行审核;
4、材料审核合格,对申请领队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5、制卡、发证。
承办科室:监督管理科 电话:6677405
附件1
申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
2、新版领队证将重新编号,换发新版证和初次申领要全填,再换发可选填带*号部分。
附件2:
《申请领队证人员汇总表》(请以EXCEL表格填写)
附件3:
出境旅游团队领队人员责任书
1、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必须经组团社正式委派; 2、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时,必须佩带领队证;
3、领队人员负责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应当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并尊重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在旅游行程中,坚持开展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及时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4、领队人员负责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它问题。在带领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组团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在境外遇到特殊困难和安全问题时,应当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
5、领队人员不得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不得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及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
6、领队人员不组织和参与黄、赌、毒娱乐项目;
7、领队人员不组织参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 8、领队人员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提醒游客不参与、不支持、不围观境外法轮功和藏独等分子滋事活动。
9、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的,领队人员应当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
以上条款,领队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如有违反,严格按照《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旅行社负责人签字(盖章) 领队人员签字
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程序
申请办理出境游领队证,应由组团社统一向市旅游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导游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到同一页纸上;同时提供电子版); 2、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出境旅游领队证人员登记表和出境领队证申请表各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4、申请人员与组团社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证明;
6、白底小2寸证件照1张(同时提供电子版);
7、领队人员与旅行社签订的《出境旅游领队人员责任书》和培训证明。 8、“变更换发”的需交回旧证注销后申请变更。
9、“遗失补发”的需提供在《中国旅游报》刊登的遗失声明作废报样,期满1个月后补发,刊登时要注明领队姓名、单位、编号、卡号和有效期等。
10、“损坏换发”的需交回旧证注销后换发。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烟台市旅游政务网站下载申请出境旅游领队证相关表格; 2、组团社到市旅游局提交材料; 3、市旅游局对材料进行审核;
4、材料审核合格,对申请领队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5、制卡、发证。
承办科室:监督管理科 电话:6677405
附件1
申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
2、新版领队证将重新编号,换发新版证和初次申领要全填,再换发可选填带*号部分。
附件2:
《申请领队证人员汇总表》(请以EXCEL表格填写)
附件3:
出境旅游团队领队人员责任书
1、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必须经组团社正式委派; 2、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时,必须佩带领队证;
3、领队人员负责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应当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并尊重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在旅游行程中,坚持开展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及时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
4、领队人员负责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它问题。在带领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组团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在境外遇到特殊困难和安全问题时,应当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
5、领队人员不得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不得向境外接待社、导游及其他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索要回扣、提成或者收受其财物。
6、领队人员不组织和参与黄、赌、毒娱乐项目;
7、领队人员不组织参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 8、领队人员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提醒游客不参与、不支持、不围观境外法轮功和藏独等分子滋事活动。
9、旅游者在境外滞留不归的,领队人员应当及时向组团社和中国驻所在国家使领馆报告
以上条款,领队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如有违反,严格按照《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旅行社负责人签字(盖章) 领队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