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回龙镇中心校关于
“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为贯彻落实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38次会议决定,回龙镇中心校对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回龙镇中心建立健全了资金的管理制度,设立了财经监督小组,从来没有私设“小金库”。没有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上下级单位之间没有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没有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采取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的方式设立“小金库”,没有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回龙中心校没有乱发津补贴,也没有乱发奖励性补贴。没有自行出台奖励性补贴政策,擅自越权出台的奖励性补贴政策。没有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都是严格按中央、省出台的津贴补贴政策执行的,没有超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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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自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是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的。回龙镇中心校严格了财政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了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了津贴补贴发放和会计核算。严格工资基金管理。所有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纳入了工资基金管理,没有在核定的工资基金之外发放津贴补贴。
回龙镇中心校从来没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非税收入,没有虚列支出、转嫁支出,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没有违规进行资产购置、处置,没有违规进行账户管理、现金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
回龙镇中心校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也还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津贴补贴管理、罚没收入管理及财政票据管理,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预算执行监管,推进公务卡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财务会计管理行为。建立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将清理“小金库”和制止滥发钱物纳入日常财政监督、审计检查范围,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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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 郑 姝 028-86664014 李 博 028-86726105
附件:1.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单位滥发钱物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3.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自查自纠报告表
4.“小金库”情况统计表
5-1.滥发钱物情况统计表
5-2.违规出台津贴补贴政策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6.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统计表
7.填表说明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监察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审计厅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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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回龙镇中心校关于
“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为贯彻落实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38次会议决定,回龙镇中心校对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回龙镇中心建立健全了资金的管理制度,设立了财经监督小组,从来没有私设“小金库”。没有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上下级单位之间没有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没有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采取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的方式设立“小金库”,没有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回龙中心校没有乱发津补贴,也没有乱发奖励性补贴。没有自行出台奖励性补贴政策,擅自越权出台的奖励性补贴政策。没有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都是严格按中央、省出台的津贴补贴政策执行的,没有超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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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自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是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的。回龙镇中心校严格了财政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了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了津贴补贴发放和会计核算。严格工资基金管理。所有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纳入了工资基金管理,没有在核定的工资基金之外发放津贴补贴。
回龙镇中心校从来没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非税收入,没有虚列支出、转嫁支出,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没有违规进行资产购置、处置,没有违规进行账户管理、现金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
回龙镇中心校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也还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津贴补贴管理、罚没收入管理及财政票据管理,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预算执行监管,推进公务卡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财务会计管理行为。建立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将清理“小金库”和制止滥发钱物纳入日常财政监督、审计检查范围,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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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 郑 姝 028-86664014 李 博 028-86726105
附件:1.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单位滥发钱物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3.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自查自纠报告表
4.“小金库”情况统计表
5-1.滥发钱物情况统计表
5-2.违规出台津贴补贴政策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6.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统计表
7.填表说明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监察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审计厅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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