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教育政策价值评估的标准决定着教育政策评估的方向和效果。在我国普遍存在基础教育政策评估标准不清的现象。基于此,笔者各个时期基础教育政策的历史特征进行梳理,粗浅的对我国现阶段基础教育政策价值评估标准进行架构,得出教育平等程度、个体个性和人格尊重程度、权利相对集中度、政策价值的可行度等评估标准。
【关键词】基础教育政策;教育政策价值;教育政策价值评估标准
一、两个基本概念
1.教育政策评估
美国学者朗兰德对教育评估定义为“评价=量(或质)的记述 价值判断”。对事物的属性、与客观发展规律的陈述,即为“事实判断”。目的在于判断事物产生了哪些实际的效果和影响。而在事实的基础上,人又主观对事物进行的判断称为“价值判断”。张乐天提出“教育政策是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教育政策运行的全过程做相应的系统的分析和判断,总结政策在运行中的经验,从而制定新的教育政策,使教育系统进入良性的运行轨迹。笔者把评估定义为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教育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等过程以及执行效果做出科学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2.教育政策价值评估的标准
教育政策价值则由教育政策所调整的价值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包括教育权利、教育权利分配关系、教育机会、教育资源配置关系等等,而对教育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教育政策就直接调整了这些“教育价值”关系。而教育政策价值评估标准是对教育政策价值的属性在质方面做相应的规定,规定了价值评价的尺度和规范,进而规定了评价活动的内容和界限。根据教育政策的属性,教育政策价值评估的标准的设定需要考虑教育政策的公共性、教育政策的工具性、教育政策的动态性以及教育政策的系统性等。看政策是否坚持了公平的原则,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能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否促进社会的和谐繁荣等。
二、教育政策价值的评估标准现状
教育政策评价的价值判断的客观尺度尚未作深入研究,只有少数的研究成果。李孔珍、洪成文等认为教育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都应该重视教育公平,并以此为价值评价标准构建教育政策评估的教育公平评估指标体系。祁型雨认为教育政策价值的客观存在是教育政策评价标准的来源,并把教育政策价值的评价标准分政治的价值、社会的价值、教育的价值和人的价值四种表现形式。分别论述了价值存在(质/量/尺度)、价值规范(应该)和价值必然性。质的标准是对政策价值存在好或坏的规定,是教育政策是否合规律性的检验标准;量的标准是对教育政策价值存在多少的规定,是教育政策符合目的性程度的检验标准;尺度的标准是指质和量的标准统一的比例。
三、基础教育政策价值的基本特征发展历程
基础教育政策是教育政策的一个部分,具有教育政策的基本的价值表现形式。按其价值取向,分归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其内在价值表现为对人的影响程度,外在价值表现为教育政策对教育系统以外的影响。
基础教育政策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为实现教育日标、完成阶段性教育任务而协调教育内外所作的战略性和准则性的规定。因而其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特征在每个时期是不一样的。在文革以前,办学政策以政府为主,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政策以国家的需要和要求为终始目标导向、教师政策以非职业化的民办教师政策为主。其内在的价值特征是重基础人才的选拔、重人才学科知识的学习。而外在的价值则重基础教育对政治立场导向性的影响。 在文革中时,办学政策以工人农民为主,办学主体为乡村社和大队。政策以阶段斗争的需要和要求为终始目标为导向,教师政策以非职业化民办教师政策为主。其内在价值是重人的生产劳动技能的提高,外在价值是重教育思想对阶级斗争引导。在改革开放后,以人为本,
办学政策尤为多元化,政府民间、海外等联合办学,政府办学以县为主,其他组织以民办学校为主。基础教育质量政策以受教育者的需要和要求为终始目标。其内在价值,重人才综合知识、技能等自身的和谐发展。其外在价值,培养符合国际标准的综合型人才为主,为国家进一步国际化开辟道路。基础教育政策本质的逻辑展开就是这样通过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呈现。即是一个时期政府的政治导向和占统治地位的利益集团的政治诉求,又解决当前社会中出现的社会性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基础教育政策有如下的特征:(1)我国基础教育政策以政治主导性为主,多种民间支持为辅,即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我国长期以来通过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对我国基础教育进行主导。表现在中央政府统一为基础教育投资、采取分级管理,集中管理的措施。
(2)我国基础教育政策使全体人民拥有平等的教育权力和教育机会,是社会价值的体现。例如,1997 年10月1日实施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给予民办中小学明确的自主权。教育权利的平等是政治、经济平等权利在教育上的延伸。(3)基础教育政策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具有宏观引导与调控的功能。个人行为直接影响社会,要想使一个国家和社会具有良好的伦理道德文化氛围要通过改变个人初始行为开始,而通过基础教育可以完成对个体价值观念最初的基本架构。为此,我国对基础教育实行免费提供。(4)我国基础教育政策制定是以受教育者获得全面、自由和谐的发展为指导思想。这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也为其提供了社会个体生存的必需品。
四、基础教育政策价值评估标准的架构
结合本文中所阐述的我国基础教育政策的基本属性,借鉴我国公共政策评估标准的研究成果,遵循教育政策评估标准体系的原则,即标准要体现教育政策的属性特征;标准具有全面性,反映教育政策的整个过程;标准在技术上要有可行性等,构建了我国基础教育政策价值评估的标准于此:
评价标准 标准的内涵
教育平等的程度 政策是所体现的教育机会的公平程度;教育资源在各级政府分配的程度;在政策代表的各种阶层的利益均衡程度。
个体个性和人格尊重程度 政策是否体现了受教育者的“人格主体”处在教育的主体的位的程度; “个体和谐完善”的实现程度。
权力相对集中度 基础教育的管理权和办学权受政府控制的程度,这往往体现了基础教育为公共产品,即,基础教育市场的开放程度具有一定的排外性。
政策的价值的可行度 即政策的价值是否能通过具体的政策得以而表达;能否利用有限的教育资源达到预期的价值效果。
参考文献:
[1]陈玉琨:《中国高等教育评价》,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2]张乐天.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刘复兴.教育政策的价值分析[m]教育科学出版社
[4]胡伶.教育政策评估标准体系的架构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12) 作者简介:
郭群,女,1983年出生,黑龙江人,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教育政策。
【摘 要】教育政策价值评估的标准决定着教育政策评估的方向和效果。在我国普遍存在基础教育政策评估标准不清的现象。基于此,笔者各个时期基础教育政策的历史特征进行梳理,粗浅的对我国现阶段基础教育政策价值评估标准进行架构,得出教育平等程度、个体个性和人格尊重程度、权利相对集中度、政策价值的可行度等评估标准。
【关键词】基础教育政策;教育政策价值;教育政策价值评估标准
一、两个基本概念
1.教育政策评估
美国学者朗兰德对教育评估定义为“评价=量(或质)的记述 价值判断”。对事物的属性、与客观发展规律的陈述,即为“事实判断”。目的在于判断事物产生了哪些实际的效果和影响。而在事实的基础上,人又主观对事物进行的判断称为“价值判断”。张乐天提出“教育政策是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对教育政策运行的全过程做相应的系统的分析和判断,总结政策在运行中的经验,从而制定新的教育政策,使教育系统进入良性的运行轨迹。笔者把评估定义为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教育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等过程以及执行效果做出科学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
2.教育政策价值评估的标准
教育政策价值则由教育政策所调整的价值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包括教育权利、教育权利分配关系、教育机会、教育资源配置关系等等,而对教育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教育政策就直接调整了这些“教育价值”关系。而教育政策价值评估标准是对教育政策价值的属性在质方面做相应的规定,规定了价值评价的尺度和规范,进而规定了评价活动的内容和界限。根据教育政策的属性,教育政策价值评估的标准的设定需要考虑教育政策的公共性、教育政策的工具性、教育政策的动态性以及教育政策的系统性等。看政策是否坚持了公平的原则,是否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否能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否促进社会的和谐繁荣等。
二、教育政策价值的评估标准现状
教育政策评价的价值判断的客观尺度尚未作深入研究,只有少数的研究成果。李孔珍、洪成文等认为教育政策过程的各个阶段都应该重视教育公平,并以此为价值评价标准构建教育政策评估的教育公平评估指标体系。祁型雨认为教育政策价值的客观存在是教育政策评价标准的来源,并把教育政策价值的评价标准分政治的价值、社会的价值、教育的价值和人的价值四种表现形式。分别论述了价值存在(质/量/尺度)、价值规范(应该)和价值必然性。质的标准是对政策价值存在好或坏的规定,是教育政策是否合规律性的检验标准;量的标准是对教育政策价值存在多少的规定,是教育政策符合目的性程度的检验标准;尺度的标准是指质和量的标准统一的比例。
三、基础教育政策价值的基本特征发展历程
基础教育政策是教育政策的一个部分,具有教育政策的基本的价值表现形式。按其价值取向,分归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其内在价值表现为对人的影响程度,外在价值表现为教育政策对教育系统以外的影响。
基础教育政策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为实现教育日标、完成阶段性教育任务而协调教育内外所作的战略性和准则性的规定。因而其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特征在每个时期是不一样的。在文革以前,办学政策以政府为主,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政策以国家的需要和要求为终始目标导向、教师政策以非职业化的民办教师政策为主。其内在的价值特征是重基础人才的选拔、重人才学科知识的学习。而外在的价值则重基础教育对政治立场导向性的影响。 在文革中时,办学政策以工人农民为主,办学主体为乡村社和大队。政策以阶段斗争的需要和要求为终始目标为导向,教师政策以非职业化民办教师政策为主。其内在价值是重人的生产劳动技能的提高,外在价值是重教育思想对阶级斗争引导。在改革开放后,以人为本,
办学政策尤为多元化,政府民间、海外等联合办学,政府办学以县为主,其他组织以民办学校为主。基础教育质量政策以受教育者的需要和要求为终始目标。其内在价值,重人才综合知识、技能等自身的和谐发展。其外在价值,培养符合国际标准的综合型人才为主,为国家进一步国际化开辟道路。基础教育政策本质的逻辑展开就是这样通过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呈现。即是一个时期政府的政治导向和占统治地位的利益集团的政治诉求,又解决当前社会中出现的社会性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基础教育政策有如下的特征:(1)我国基础教育政策以政治主导性为主,多种民间支持为辅,即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我国长期以来通过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对我国基础教育进行主导。表现在中央政府统一为基础教育投资、采取分级管理,集中管理的措施。
(2)我国基础教育政策使全体人民拥有平等的教育权力和教育机会,是社会价值的体现。例如,1997 年10月1日实施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给予民办中小学明确的自主权。教育权利的平等是政治、经济平等权利在教育上的延伸。(3)基础教育政策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具有宏观引导与调控的功能。个人行为直接影响社会,要想使一个国家和社会具有良好的伦理道德文化氛围要通过改变个人初始行为开始,而通过基础教育可以完成对个体价值观念最初的基本架构。为此,我国对基础教育实行免费提供。(4)我国基础教育政策制定是以受教育者获得全面、自由和谐的发展为指导思想。这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也为其提供了社会个体生存的必需品。
四、基础教育政策价值评估标准的架构
结合本文中所阐述的我国基础教育政策的基本属性,借鉴我国公共政策评估标准的研究成果,遵循教育政策评估标准体系的原则,即标准要体现教育政策的属性特征;标准具有全面性,反映教育政策的整个过程;标准在技术上要有可行性等,构建了我国基础教育政策价值评估的标准于此:
评价标准 标准的内涵
教育平等的程度 政策是所体现的教育机会的公平程度;教育资源在各级政府分配的程度;在政策代表的各种阶层的利益均衡程度。
个体个性和人格尊重程度 政策是否体现了受教育者的“人格主体”处在教育的主体的位的程度; “个体和谐完善”的实现程度。
权力相对集中度 基础教育的管理权和办学权受政府控制的程度,这往往体现了基础教育为公共产品,即,基础教育市场的开放程度具有一定的排外性。
政策的价值的可行度 即政策的价值是否能通过具体的政策得以而表达;能否利用有限的教育资源达到预期的价值效果。
参考文献:
[1]陈玉琨:《中国高等教育评价》,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2]张乐天.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刘复兴.教育政策的价值分析[m]教育科学出版社
[4]胡伶.教育政策评估标准体系的架构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12) 作者简介:
郭群,女,1983年出生,黑龙江人,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教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