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篮球裁判选位与移动
摘要:篮球裁判员临场工作中的选位与移动,是对比赛进行观察和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是体现裁判员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方面。根据对辽宁省青年篮球比赛中裁判员的观察统计,总结和归纳了比赛中两名裁判员的几种移动和跑位方法。
关键词:篮球;裁判员;选位;移动
1 前言
裁判员是场上的“法官”,它的宣判直接影响、甚至会决定比赛的胜负。因此,作为裁判员必须精通和理解规则。而选位与移动则是临场工作中“看清、判准、罚对”的重要因素之一。比赛中,裁判员的错判、漏判和反判,一个重要原因是移动差,关键时刻抢不到最佳位置和角度所致。因此,只有在正确的位置上去观察和评估比赛,才能不断地做出准确的宣判。
2结果与分析
2.1 总体情况
统计数据表明,裁判员每场比赛的移动距离(包括走跑的各种步伐)在 3800m 到5200m之间。移动超过4000m达14场,占总数的58、3%,已达到国家一级裁判员要求的水平。24场比赛裁判员共鸣笛宣判违例和犯规1337次(不包括球出界违例)。统计数字表明,裁判员鸣笛距离距违法地点5m以内,占宣判总数的 72、1%,说明较好地监控比赛,选位与移动的路线方法是可行的,宣判是可信的。
2.2中圈跳球时裁判员的选位与移动
2.2.1 主裁判(执行裁判)24场中有7人次选位骑跨在中线上抛球,占31%;17人次在两名跳球队员前脚连线的垂线位置上,占69%,即:这一位置符合规则第26条“裁判员在双方各一名队员之间将球抛起”的要求,既不会妨碍运动员的行动,也不会受到跳球队员的干扰或发生意外。24次跳球,除一次违例,有16次球被拍至主裁判身后左右。此时,裁判员不能后退,应随球做转身并含哨,进行观察和及时宣判。
2.2.2 副裁判(配合裁判)其选位。统计表明,球被拍向副裁判右侧和左侧进攻分别为12次和11次。观察中发现,当向右侧进攻时,副裁判均可跑在球的前面成为前导裁判;向左侧进攻的11次中,有6次未能抢到球的前方。其原因是,由中线划分,前导裁判向左比向右移动的距离远,以及由于裁判长期形成的习惯,往往向的侧身跑比向左跑得快。因些,当副裁判不能预测球向何处拍击时,
选位于中线偏左侧更合理副裁判已向某一侧移动面又发生控制球要变化时,他应首先看主裁判。如主裁判已从原来位置向前导裁判方向移动,副裁判则为新的追踪裁判。
2.2.3 罚球区圆圈跳球配合裁判的选取位应在罚球线的延长线偏靠端纯正侧。因为球向端线方向拍击,立即成为篮下争夺;而往另侧,裁判员的移动有时间和空间。
2.3 半场攻防时裁判员的选位与移动
2.3.1 追踪裁判观察统计表明,追踪裁判移动的区域为一个以球篮为中心的扇形,左侧伸入罚球线的延长线以内,右侧接近球场中轴线(图表4)。当球在1、2、3区时,选择位于球的左侧后方35米,并与双方队员大致成等腰三角形的顶点位置,观察有球及邻近区域的攻防情况。当球在4、5、6区时,应向球篮压近。球在4区,处于能监控广阔无球区的位置;球在5、6区或运球、传球、投篮的球向球篮推进时侧身向罚球线的延长线内插进,注意不要影响队员的活动。移动的方式为快走、慢跑、滑步、撤步、交叉步等。
2.3.2 前导裁判《篮球裁判技巧》要球前导裁判到达端线后,在其左侧的3分线与右侧的限制区腰线之间移动。然而统计表明,前导裁判右侧移动一般只超越中轴线一步。过分的深入,球从左侧过线出界时会给裁判带来麻烦。当球在1、2、3区时,应采用跑动的办法,从左向右跑动中以左脚为轴前转身或以右脚为轴后转身变后退跑,始终面向场内观察远离球的比赛。当球在4、5、6区时,统计表明所有的裁判员都是用两髋对着比赛场地,靠左右横滑步来选择监控位置,反映出的问题是后撤不够,活动范围仅距端线0.5-1.5米的区域内,视野范围小。
2.4 攻防转换时裁判员的选位与移动
这里讨论的是投篮未中,防守抢获篮板球反击时,裁判员的选位与移动。
2.4.1追踪裁判变前导裁判当球向球篮方向飞时,追踪裁判应介向插进。观察统计表明,24场次中的20人次可按些要球移动,但仍有3人次站住不支,甚至有1人次按过去的习惯向相反方向后撤。追踪裁判变前导裁判的选位与移动,首先代侧向插进,观察到防守获球,用右脚后撤步接侧身跑到边线,不能转身。沿边线快下,要快中求快跑在球的前面,始终面向比赛进行观察。当到达另侧罚球线的延长线附近时,根据球的位置来选取位,离球较近时,可继续沿边线移动;较远时,则可直接通过场地移动至前导裁判的端线位置。比赛中还观察到5次裁判员插入后退不出来、防守反击落在球的后面。这种不得已的情况,可随球后观察,直到恢复正常位置。这种情况是极少的,是由于裁判员精神或身体状态欠佳造成的。
2.4.2 前导裁判变追踪裁判此时不是沿界线移动,而是跟在球的左侧后方成不规则的路线。要尽快到达中线附近,不与同伴位开过大的距离。避免快攻队员已上篮得分,而追踪裁判还在后场缓慢移动局面发生
2.5 犯规时裁判员的选取位与移动观察统计表明,鸣笛后宣判和移动符合《篮球裁判技巧》的要求,而别一裁判保留了旧裁判法的做法,即首先移动去拿球。现在应改变为:首先不动或移动到能监控所有队员的位置,无异常情况,再用中速跑移动至继续比赛时的位置。不必急于去拿球,按照规则球自然会回到裁判员手中。
2.6罚球时裁判员的选取位与移动这里指的是最末一次罚球时的情况。执行裁判递交球后选位于罚球队员左侧稍后的位置,观察罚球队员和罚球区对面一侧队员;配合裁判站在罚球队员与靠近揣线的防守队员的连线上,在端线外观察对面的队员。罚球出手,两名裁判员应各向左侧迈一步,交换观察对象。统计表明,有10人次在担任执行裁判时不支或向后退,18人次在配合裁判时不移动,需引起重视加以攻进。
3结论与建议
在比赛中,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发生违反规则的情况时,裁判员应该出现在离现场最近的地方,也只有这样的判罚才最有说服力的。所以,裁判员的选位与移动是做好临场裁判工作的重要方面,平时应加强体能和移动技术的训练,如滑步、撤步交叉步、侧身跑、后退跑、起动、短距离冲刺、加速和折返跑等,同时还要加强视野和观察技巧训练。要以良好的身体状态和职业化的姿态出现,不断通过心理调节,提示在场上保持,不停顿地移动。
浅谈篮球裁判选位与移动
摘要:篮球裁判员临场工作中的选位与移动,是对比赛进行观察和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是体现裁判员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方面。根据对辽宁省青年篮球比赛中裁判员的观察统计,总结和归纳了比赛中两名裁判员的几种移动和跑位方法。
关键词:篮球;裁判员;选位;移动
1 前言
裁判员是场上的“法官”,它的宣判直接影响、甚至会决定比赛的胜负。因此,作为裁判员必须精通和理解规则。而选位与移动则是临场工作中“看清、判准、罚对”的重要因素之一。比赛中,裁判员的错判、漏判和反判,一个重要原因是移动差,关键时刻抢不到最佳位置和角度所致。因此,只有在正确的位置上去观察和评估比赛,才能不断地做出准确的宣判。
2结果与分析
2.1 总体情况
统计数据表明,裁判员每场比赛的移动距离(包括走跑的各种步伐)在 3800m 到5200m之间。移动超过4000m达14场,占总数的58、3%,已达到国家一级裁判员要求的水平。24场比赛裁判员共鸣笛宣判违例和犯规1337次(不包括球出界违例)。统计数字表明,裁判员鸣笛距离距违法地点5m以内,占宣判总数的 72、1%,说明较好地监控比赛,选位与移动的路线方法是可行的,宣判是可信的。
2.2中圈跳球时裁判员的选位与移动
2.2.1 主裁判(执行裁判)24场中有7人次选位骑跨在中线上抛球,占31%;17人次在两名跳球队员前脚连线的垂线位置上,占69%,即:这一位置符合规则第26条“裁判员在双方各一名队员之间将球抛起”的要求,既不会妨碍运动员的行动,也不会受到跳球队员的干扰或发生意外。24次跳球,除一次违例,有16次球被拍至主裁判身后左右。此时,裁判员不能后退,应随球做转身并含哨,进行观察和及时宣判。
2.2.2 副裁判(配合裁判)其选位。统计表明,球被拍向副裁判右侧和左侧进攻分别为12次和11次。观察中发现,当向右侧进攻时,副裁判均可跑在球的前面成为前导裁判;向左侧进攻的11次中,有6次未能抢到球的前方。其原因是,由中线划分,前导裁判向左比向右移动的距离远,以及由于裁判长期形成的习惯,往往向的侧身跑比向左跑得快。因些,当副裁判不能预测球向何处拍击时,
选位于中线偏左侧更合理副裁判已向某一侧移动面又发生控制球要变化时,他应首先看主裁判。如主裁判已从原来位置向前导裁判方向移动,副裁判则为新的追踪裁判。
2.2.3 罚球区圆圈跳球配合裁判的选取位应在罚球线的延长线偏靠端纯正侧。因为球向端线方向拍击,立即成为篮下争夺;而往另侧,裁判员的移动有时间和空间。
2.3 半场攻防时裁判员的选位与移动
2.3.1 追踪裁判观察统计表明,追踪裁判移动的区域为一个以球篮为中心的扇形,左侧伸入罚球线的延长线以内,右侧接近球场中轴线(图表4)。当球在1、2、3区时,选择位于球的左侧后方35米,并与双方队员大致成等腰三角形的顶点位置,观察有球及邻近区域的攻防情况。当球在4、5、6区时,应向球篮压近。球在4区,处于能监控广阔无球区的位置;球在5、6区或运球、传球、投篮的球向球篮推进时侧身向罚球线的延长线内插进,注意不要影响队员的活动。移动的方式为快走、慢跑、滑步、撤步、交叉步等。
2.3.2 前导裁判《篮球裁判技巧》要球前导裁判到达端线后,在其左侧的3分线与右侧的限制区腰线之间移动。然而统计表明,前导裁判右侧移动一般只超越中轴线一步。过分的深入,球从左侧过线出界时会给裁判带来麻烦。当球在1、2、3区时,应采用跑动的办法,从左向右跑动中以左脚为轴前转身或以右脚为轴后转身变后退跑,始终面向场内观察远离球的比赛。当球在4、5、6区时,统计表明所有的裁判员都是用两髋对着比赛场地,靠左右横滑步来选择监控位置,反映出的问题是后撤不够,活动范围仅距端线0.5-1.5米的区域内,视野范围小。
2.4 攻防转换时裁判员的选位与移动
这里讨论的是投篮未中,防守抢获篮板球反击时,裁判员的选位与移动。
2.4.1追踪裁判变前导裁判当球向球篮方向飞时,追踪裁判应介向插进。观察统计表明,24场次中的20人次可按些要球移动,但仍有3人次站住不支,甚至有1人次按过去的习惯向相反方向后撤。追踪裁判变前导裁判的选位与移动,首先代侧向插进,观察到防守获球,用右脚后撤步接侧身跑到边线,不能转身。沿边线快下,要快中求快跑在球的前面,始终面向比赛进行观察。当到达另侧罚球线的延长线附近时,根据球的位置来选取位,离球较近时,可继续沿边线移动;较远时,则可直接通过场地移动至前导裁判的端线位置。比赛中还观察到5次裁判员插入后退不出来、防守反击落在球的后面。这种不得已的情况,可随球后观察,直到恢复正常位置。这种情况是极少的,是由于裁判员精神或身体状态欠佳造成的。
2.4.2 前导裁判变追踪裁判此时不是沿界线移动,而是跟在球的左侧后方成不规则的路线。要尽快到达中线附近,不与同伴位开过大的距离。避免快攻队员已上篮得分,而追踪裁判还在后场缓慢移动局面发生
2.5 犯规时裁判员的选取位与移动观察统计表明,鸣笛后宣判和移动符合《篮球裁判技巧》的要求,而别一裁判保留了旧裁判法的做法,即首先移动去拿球。现在应改变为:首先不动或移动到能监控所有队员的位置,无异常情况,再用中速跑移动至继续比赛时的位置。不必急于去拿球,按照规则球自然会回到裁判员手中。
2.6罚球时裁判员的选取位与移动这里指的是最末一次罚球时的情况。执行裁判递交球后选位于罚球队员左侧稍后的位置,观察罚球队员和罚球区对面一侧队员;配合裁判站在罚球队员与靠近揣线的防守队员的连线上,在端线外观察对面的队员。罚球出手,两名裁判员应各向左侧迈一步,交换观察对象。统计表明,有10人次在担任执行裁判时不支或向后退,18人次在配合裁判时不移动,需引起重视加以攻进。
3结论与建议
在比赛中,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发生违反规则的情况时,裁判员应该出现在离现场最近的地方,也只有这样的判罚才最有说服力的。所以,裁判员的选位与移动是做好临场裁判工作的重要方面,平时应加强体能和移动技术的训练,如滑步、撤步交叉步、侧身跑、后退跑、起动、短距离冲刺、加速和折返跑等,同时还要加强视野和观察技巧训练。要以良好的身体状态和职业化的姿态出现,不断通过心理调节,提示在场上保持,不停顿地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