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地方人大行权履职的经常性手段。如何使监督真正取得实效,自《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作了一定的探索。三年来,该委组织了12次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进行了7项专题调研,处理了122件涉法涉诉案件,督办了55件代表建议和议案,着手进行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均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紧密结合全区工作大局和热点问题选择监督议题,突出监督的针对性
工作实践证明,监督要取得实效,监督的选题很重要。监督的选题是解决“做什么”,“为什么要做”的问题,章贡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认为,选题要结合工委的职责,真正依据《监督法》“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如何体现这一精神,该委的做法:一是上年底通过一定的途径向社会征集选题,发放征求意见表,以真正体现监督的人民性;二是每年年初召开对口联系部门会议,征求意见;三是与政府对口领导和“两院两长”见面协商;四是对照每年的区委全委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确定的大事;五是对照每年代表大会的代表建议和议案。其中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和对“一府两院”意见大的问题,有当年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的重大问题,有“一府两院”想借助人大力量促进解决的问题;这样,每年初选都有近10个选题,在此基础上,该委本着“干得了,干得好”和“选得精、选得准”的原则进行再筛选,原则上每年就选择2--3个选题,并确定适合的监督形式,提交常委会决定。
选题是每年监督的第一关口,这一关口的工作重视了,监督也就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和欢迎。民生问题是人大内务司法所涉的普遍问题,2007年以来,该委选择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失地农民、城乡低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的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申诉难、执行难的问题,该委连续三年对法院立案工作、执行工作和《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认真监督;针对目前稳定工作的新情况,该委对政府实施《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民间纠纷处理办法》进行了执法检查。这些监督,部门配合,认为人大帮了忙;群众欢迎,认为人大能为群众说话。
二、实施监督的过程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
监督过程是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该委认为,实施监督的过程要认真扎实,全面认真,否则,蜻蜓点水,马马虎虎,你所说的没人家内行,没人家全面,没人家准确,或者凭感情和情绪说一通,监督就没有说服力,再好的选题也会落空。
对此,章贡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十分注重监督过程的组织和安排。一是在人员的组织上,尽力解决内司工委机关几个人单打独斗的局面,将常委会学法律或从事法律工作的委员对口安排到内司委兼职工作,聘请了2名法律顾问,在执法检查中聘请专家参与检查,如在《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检查中,该委从江西理工大学聘请了两位专家;在进行《民事诉讼法》的执法检查时,又专门从司法机关聘请了一位专业人员。二是精心做好准备,每次行动前,都要认真组织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学习,收集大量的资料,从网站上了解全国同类情况,以便做到对情况大致心中有数。三是监督过程中,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普遍采用了召开各种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相关部门、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拿不准的问题进行再回头了解,特别是对问题和建议这部分力求准确,以便服人和被采纳。四是对报告材料做到精益求精,每次上常委会的材料,该委都要研究好几遍,不仅把好观点内容关,甚至连遣词造句关都不放过,以求更准更好;特别要求报告材料不能成绩一大片,问题几行字,建议空洞洞。三年来,所提交到常委会会议的报告均获得赞誉,不少在省人大网站和市人大《赣州人大》刊登。该委在工作中感到,监督工作越认真,被监督对象就越认真,不少问题在上常委会之前就逐步得到解决。如关于失地农民的低保和养老保险问题、就业信息平台建设问题、法院法律文书质量问题等许多问题都在检查或调研过程中得到解决。被监督对象对此不仅认真配合,而且很欢迎,认为这样监督,支持和促进了工作。
三、狠抓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的跟踪问效,强化监督的实效性
人大监督是否有效,最根本的要看通过一定形式提交到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一府两院”是否真正的予以落实。否则,人大监督工作再认真,也是徒劳无用。2008年,该委牵头对实施《监督法》的情况进行过一次调研,情况表明,“一府两院”对人大监督提出的意见是重视的,但也存在只停留在书面答复等形式上,有的是政府部门向人大提出希望解决的问题,经人大审议向政府提出,却又回到了政府部门,政府班子没有作专门研究,审议意见的落实不了了之。对此,该委向常委会提出了人大监督跟踪问效的建议并被采纳。
他们的做法:一是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依据《监督法》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和人大代表公布,由人大监督延伸为全社会监督,这一办法十分见效;二是必要时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评议,克服了常委会成员与“一府两院”见面熟而带来的系列问题;三是要求“一府两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在常委会上进行再汇报,对没很好落实的再次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有的还要进行满意度的测评,没达到规定比例的要再整改,直到通过为止。其中有一项审议关于法院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追踪了将近一年才放过,上常委会议就上了4次。四是对重大问题实行连年监督的办法,如对社会保障问题、就业问题,头年进行了执法调研,第二年又进行了执法检查,直到政府有措施出台。通过以上办法,“一府两院”对人大的监督更加重视,人大监督的积极性也更高了,特别是监督的效果得到了增强。(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监督是地方人大行权履职的经常性手段。如何使监督真正取得实效,自《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作了一定的探索。三年来,该委组织了12次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进行了7项专题调研,处理了122件涉法涉诉案件,督办了55件代表建议和议案,着手进行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均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紧密结合全区工作大局和热点问题选择监督议题,突出监督的针对性
工作实践证明,监督要取得实效,监督的选题很重要。监督的选题是解决“做什么”,“为什么要做”的问题,章贡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认为,选题要结合工委的职责,真正依据《监督法》“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如何体现这一精神,该委的做法:一是上年底通过一定的途径向社会征集选题,发放征求意见表,以真正体现监督的人民性;二是每年年初召开对口联系部门会议,征求意见;三是与政府对口领导和“两院两长”见面协商;四是对照每年的区委全委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确定的大事;五是对照每年代表大会的代表建议和议案。其中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和对“一府两院”意见大的问题,有当年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的重大问题,有“一府两院”想借助人大力量促进解决的问题;这样,每年初选都有近10个选题,在此基础上,该委本着“干得了,干得好”和“选得精、选得准”的原则进行再筛选,原则上每年就选择2--3个选题,并确定适合的监督形式,提交常委会决定。
选题是每年监督的第一关口,这一关口的工作重视了,监督也就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和欢迎。民生问题是人大内务司法所涉的普遍问题,2007年以来,该委选择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失地农民、城乡低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的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申诉难、执行难的问题,该委连续三年对法院立案工作、执行工作和《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认真监督;针对目前稳定工作的新情况,该委对政府实施《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和民间纠纷处理办法》进行了执法检查。这些监督,部门配合,认为人大帮了忙;群众欢迎,认为人大能为群众说话。
二、实施监督的过程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
监督过程是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该委认为,实施监督的过程要认真扎实,全面认真,否则,蜻蜓点水,马马虎虎,你所说的没人家内行,没人家全面,没人家准确,或者凭感情和情绪说一通,监督就没有说服力,再好的选题也会落空。
对此,章贡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十分注重监督过程的组织和安排。一是在人员的组织上,尽力解决内司工委机关几个人单打独斗的局面,将常委会学法律或从事法律工作的委员对口安排到内司委兼职工作,聘请了2名法律顾问,在执法检查中聘请专家参与检查,如在《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检查中,该委从江西理工大学聘请了两位专家;在进行《民事诉讼法》的执法检查时,又专门从司法机关聘请了一位专业人员。二是精心做好准备,每次行动前,都要认真组织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学习,收集大量的资料,从网站上了解全国同类情况,以便做到对情况大致心中有数。三是监督过程中,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普遍采用了召开各种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相关部门、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拿不准的问题进行再回头了解,特别是对问题和建议这部分力求准确,以便服人和被采纳。四是对报告材料做到精益求精,每次上常委会的材料,该委都要研究好几遍,不仅把好观点内容关,甚至连遣词造句关都不放过,以求更准更好;特别要求报告材料不能成绩一大片,问题几行字,建议空洞洞。三年来,所提交到常委会会议的报告均获得赞誉,不少在省人大网站和市人大《赣州人大》刊登。该委在工作中感到,监督工作越认真,被监督对象就越认真,不少问题在上常委会之前就逐步得到解决。如关于失地农民的低保和养老保险问题、就业信息平台建设问题、法院法律文书质量问题等许多问题都在检查或调研过程中得到解决。被监督对象对此不仅认真配合,而且很欢迎,认为这样监督,支持和促进了工作。
三、狠抓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的跟踪问效,强化监督的实效性
人大监督是否有效,最根本的要看通过一定形式提交到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一府两院”是否真正的予以落实。否则,人大监督工作再认真,也是徒劳无用。2008年,该委牵头对实施《监督法》的情况进行过一次调研,情况表明,“一府两院”对人大监督提出的意见是重视的,但也存在只停留在书面答复等形式上,有的是政府部门向人大提出希望解决的问题,经人大审议向政府提出,却又回到了政府部门,政府班子没有作专门研究,审议意见的落实不了了之。对此,该委向常委会提出了人大监督跟踪问效的建议并被采纳。
他们的做法:一是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依据《监督法》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和人大代表公布,由人大监督延伸为全社会监督,这一办法十分见效;二是必要时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评议,克服了常委会成员与“一府两院”见面熟而带来的系列问题;三是要求“一府两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在常委会上进行再汇报,对没很好落实的再次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有的还要进行满意度的测评,没达到规定比例的要再整改,直到通过为止。其中有一项审议关于法院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追踪了将近一年才放过,上常委会议就上了4次。四是对重大问题实行连年监督的办法,如对社会保障问题、就业问题,头年进行了执法调研,第二年又进行了执法检查,直到政府有措施出台。通过以上办法,“一府两院”对人大的监督更加重视,人大监督的积极性也更高了,特别是监督的效果得到了增强。(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