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转型问题的思考

关于增值税转型问题的思考

系 别:经济管理系

专 业 班:财务管理专业0901班

姓 名:武 力

学 号:[1**********]

指导教师:邓明然

2013年4月

关于增值税转型问题的思考

About The Thinking of Value-added

Tax Transformation

摘 要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自1983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试行。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本文从五个部分论述对我国增值税转型问题的思考。第一部概述了增值税的含义、分类以及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第二部分主要说明了增值税转型的类容,并对增值税转型的类容进行了理论分析;第三部分阐述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即增值税转型的原因和种种背景因素,并说明增值税转型后的益处,转型有利于消除了生产型增值税重复征税的因素,促进了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设备的更新等等;第四部分以某一公司案例来具体说明转型后产生的影响,使文章中对转型问题思考的描述更加清晰透彻;第五部分提出增值税转型以后出现的问题和建议,从而更好地完善我国增值税改革。

增值税的转型避免了重复征税,有利于我国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强我国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为更好地完善我国增值税税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

Abstract

V AT is a percentage tax on value added at each stage from production to sales. We started try this out since January 1, 1983 in our country. Since January 1, 2009, China shift from a production VAT to a consumption-type VA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five parts to China V AT Problems. The first outlines the implications of V AT, classification and value-added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The second part describes the VAT own content, and value-added tax transformation class content is analyzed theoretically; The third part discusses VAT transformation of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namely VAT causes and various contextual factors, and explain the benefits of V AT after the transition is conducive to eliminating double taxation production V AT factors that promote the company's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and equipment updates, etc.; fourth part to a company after restructuring cases to specify the impact of the article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description clearer thinking and thorough; fifth section presents V AT issues and recommendations that emerged after in order to better improve our VAT reform.

V AT transformation avoid double taxation, is conducive to China's investment structure and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are conducive to enhancing our products competitive in the world market, in order to better improve our VAT regime has laid a good foundation.

Key words: value-added tax production V AT consumption-type

the transformation of value-added tax

目 录

摘要 ............................................................................................................................. Ⅰ Abstract . ...................................................................................................................... Ⅱ

绪论 ............................................................................................................................... 1

1 增值税的概述 ............................................................................................................ 2

1.1增值税的含义和分类 . ............................................................................................. 2

1.1.1 增值税的含义 ...................................................................................................... 2

1.1.2 增值税的分类 ...................................................................................................... 2

1.2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 3

1.2.1纳税地点 . .............................................................................................................. 3

1.2.2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期限 . ...................................................................... 3

1.2.3计税货币 . .............................................................................................................. 3

2 增值税转型的内容和理论分析 ............................................................................... 4

2.1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内容 . ......................................................................................... 4

2.2增值税转型的理论分析 . ......................................................................................... 4

3 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6

3.1 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 ............................................................................................. 6

3.2 增值税转型的重要性 ............................................................................................. 7

4.案例分析 ................................................................................................................. 8

4.1 简介 ......................................................................................................................... 8

4.2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账务的影响 ............................................................................. 8

4.2.1 增值税转型对财务处理的影响 .......................................................................... 8

4.2.2 增值税转型增加了企业现金流 .......................................................................... 9

4.2.3 增值税转型增加企业利润 ................................................................................ 10

4.3转型对企业账务产生影响的因素分析 . ............................................................... 11

5. 增值税转型后的问题和建议 .................................................................................. 13

5.1增值税转型后出现的问题 . ................................................................................... 13

5.2对增值税转型的建议 . ........................................................................................... 14

结论 ............................................................................................................................. 16

致谢 ............................................................................................................................. 17

参考文献 ..................................................................................................................... 18

绪 论

作为我国当前主要税种的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税制的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都是消费型增值税。目前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的130多个国家中,采用消费型的约占30%以上。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收入占我国税收收入60%以上,也关系到我国财政收入。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因此,进行增值税改革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及对经济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对增值税转型的整个过程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结合理论与实际,分析转型前后对企业和经济的影响。

1 增值税的概述

1.1增值税的含义和分类

1.1.1 增值税的含义

在税收制度中,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从理论上讲,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应是一定时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后取得的新增价值,即增值额。增值额,指的是从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商品与劳务的价值差额后余下的价值量,即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率分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出口货物,零税率。简易征收一般人:以销售情况定4%、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3%。增值税税率有个特殊征收率,4%征收率减半征收,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1.1.2 增值税的分类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

1.2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2.1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1.2.2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期限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的,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1.2.3计税货币

增值税额销售额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在计税依据所用本位币方面,我国税法规定以人民币为本位币。

2 增值税转型的内容和理论分析

2.1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内容

首先,新《条例》第10条将固定资产从不能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中删除,这意味着自2009 年起凡购置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即可予以抵扣销项税额,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正式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换。新《条例》中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仅限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虽然在会计制度中允许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仅仅准予抵扣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机器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包括存量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税款。

其次,2004年、2007年及2008年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仅涉及了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且试点办法有所不同。此次改革则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原先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政策的东北、中部、内蒙古东部地区以及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也都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总体范畴内,执行相同的政策。

再次,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最后,新《条例》删除了执行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2.2增值税转型的理论分析

生产型增值税在征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该种类型的增值税的特点是: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而且越是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重复征税就越严重;不利于鼓励投资,但可以保证财政收入。我国增值税转型前采用的就是该种类型的增值税。目前,生产型增值税主要为印度尼西亚采用。收入型增值税在征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购入时不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的相应进项税额。该类型的增值税的特点是: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一致,从理论上讲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但由于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且转入部分没有合法的外购凭证,故给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带来困难,从而

影响了这种方法的广泛采用。目前,主要有阿根廷、摩洛哥及部分中东欧国家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在征税时,允许外购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购入的当期一次性全部扣除。该类型的增值税在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因扣除额大大增加,会减少财政收入,但将鼓励企业投资。这种方法最宜规范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因为凭固定资产的外购发票可以一次将其已纳税款全部扣除,既便于操作,也便于管理,所以是三种类型中最先进、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的一种类型。目前,该类型增值税为欧盟各国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用,也是增值税发展的主流。我国于2009年1月1日起采用该类型增值税。

3 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1 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

首先,有多年试点经验为转型改革铺路。以东北地区为例,试点转型政策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效果明显,起到了鼓励机器设备投资、加快技术更新改造的作用,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同时,带动了东北地区投资规模的扩大,使投资与发展良性循环的态势初步显露。另外,通过试点转型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有了准确的把握,为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东北和中部转型试点地区新增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44亿元,累计抵减欠缴增值税额和退给企业增值税额186亿元,试点工作运行顺利,为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其次,财政收入稳增与宏观经济降温提供改革时机。事实上,我国对增值税全面转型的研究已趋于成熟,但是一方面由于担心消费型增值税在我国全面推广会造成财政收入的大幅减少,致使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出台;另一方面,当时我国经济过热趋势明显,势必进一步刺激非理性投资,造成通货膨胀,影响宏观经济的有序运行。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频频扩大试点而不全面推行,目的就是为了等待时机。数据显示,至2008年10月底,全国财政收入54275.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远超年初制定的预算收入全年增长14%的目标。财政收入的稳固攀升,打消了国家有关部门对财政减收的顾虑。而且,当时适逢美国金融危机肆虐全球之际,我国由于对外依存度较高,实体经济尤其是外贸出口产业受损严重,此时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铺开,可谓打开了税收改革的“机会之窗”。

最后,增值税转型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需要。生产型增值税是不完善的增值税,应该把需要通过消耗大量的物化劳动才能实现增值的其他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生产型增值税征税范围以外的其他行业,在经营过程中除耗用部份原材料、燃料外,大部份是需要消耗固定资产价值而获得增值。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外购固定资产所负担的增值税不予抵扣,无形当中给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设置了一定的障碍,形成一定压力。要想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得以顺利进行,减轻扩围压力,就应当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

3.2 增值税转型的重要性

有利于增强我国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很多国家为了增加本国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对出口产品采用零税率。我国采取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实质是对为生产出口产品而在购进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在增值税计算时就不抵扣固定资产部分,在退税金额中自然也不包括为生产该出口产品而外购的固定资产已缴纳的税金。这样一来,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我国产品在进入国外市场时背负了比国外同类产品更高的增值税。而消费型增值税能够实现彻底退税,降低内在价值,更真实地反映产品的价格,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

有利于我国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在生产型增值税下,企业外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就造成了外购固定资产越多税负越重,流转环节越多税负越重的不合理现象。相比之下,消费型增值税则更有利于那些资本有机构成高,抵扣比重大的产业,因而更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避免重复征税, 利于税制优化。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当期购进固定资产,使一部分税款作为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分期转移到新产品价值中,成为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带来重复征税。尤其是基础产业投资大、产出大、抵扣小、税负重,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扣除当期购进固定资产,实行终点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

避免商品价格扭曲,促进真实成本回归。生产型增值税下,增值税税金未被抵扣的部分成为产品成本的组成因素之一,使产品价格形成的正常机制受到破坏,这显然与增值税“价外税”的特征不符。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最终产品的价格是各环节新增价值的总和,同种产品只要售价相同,其最终税负不会因生产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不存在价格扭曲的问题。

有利于税收的有效征管。由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资本性支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在抵扣过程中,不仅要划分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还要划分固定资产再建工程的范围。进项税款抵扣的复杂性势必造成计算上的漏洞,还会增加针对企业偷。逃税行为的稽核工作成本,给征收管理带来困难。从管理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使抵扣项目增加,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

4 案例分析

4.1 简介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全面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的关键是允许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本文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2008 年年报中的数据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在2007年和2008年的年报中,云南铜业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指出,该公司固定资产的类别包括:一般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受腐蚀生产用房屋建筑、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及其它设备。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的年报中,云南铜业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指出,该公司固定资产的类别包括:一般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受腐蚀生产用房屋建筑、冶炼设备、冶炼电器、化工设备及其它设备。本文研究的固定资产指的是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因此,在2007 年和2008 年指云南铜业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及其它设备,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指云南铜业的冶炼设备、冶炼电器、化工设备及其它设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指的是上述设备对应的累计折旧。

4.2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账务的影响

4.2.1 增值税转型对财务处理的影响

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的账务处理为(假定款项已付):

借:固定资产 XX

贷:银行存款 XX

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的账务处理为(假定款项已付):

借:固定资产 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X

贷:银行存款 XX

4.2.2 增值税转型增加了企业现金流

假定云南铜业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行增值税转型,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

公式 1:增值税转型后本年少缴纳的增值税额=本年固定资产增加额(含进项税额)- 本年固定资产增加额(不含进项税额)

在2008年度,云南铜业的固定资产增加额(含进项税额)是398920150.61元,固定资产增加额(不含进项税额)是340957393.68[398920150.61÷(1+17%)]元。在2008年,云南铜业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57962756.93(398920150.61 -340957393.68)元。所以云南铜业在2008年可以少缴纳57962756.93元的增值税。

采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增值税转型后,云南铜业在2007年可以少缴纳223801122.05元增值税,在2006年可以少缴纳30136914.99元增值税,在2005年可以少缴纳44006167.00元的增值税,在2004年可以少缴纳56033482.99元的增值税。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表1云南铜业固定资产增加额一览表 单位:元

注:为简化起见,本文没有计算少缴纳的增值税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影响。

从表1可以看出,云南铜业2007年的固定资产增加额最大,云南铜业

2006 年的固定资产增加额最小。

4.2.3 增值税转型增加企业利润

公式2:累计折旧减少导致所得税的增加额=累计折旧减少额×25%

公式3:增值税转型后本年增加的净利润=累计折旧减少额×(1-25%) 在 2008 年度,增值税转型后累计折旧减少额是4276222.95元,累计折旧减少导致所得税的增加额是1069055.74(4276222.95×25%)元。因此,2008年增加的净利润是3207167.21[4276222.95×1- 25% ]元。

采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云南铜业2007年增加的净利润是19400252.17元;2006年增加的净利润是1775004.16元;2005年增加的净利润是2273606.80元;计算结果如表2、表3所示:

表2云南铜业累计折旧减少额一览表 单位:元

注:①在云南铜业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指出,云南铜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5%;②在云南铜业的财务报表附注中,2007 和2008年的机器设备使用年限有10年、12年、14年、15年四种,为方便计算假设只取14年作为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2004、2005和2006年的其它设备的使用年限有5年、10年、14年三种,为方便计算假设只取10年作为其它设备的使用年限;③在2004年度,冶炼设备本年增加额是负数,这是因为实际验收值与原暂估入账值之间的差异调整,因此本年不作计算,用“-”表示。

表3云南铜业净利润增加额一览表 单位:元

从表2、表3可以看出,累计折旧减少额越多,企业增加的净利润就越多。

4.3转型对企业账务产生影响的因素分析

第一,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不能抵扣,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所以,固定资产成本等于买价和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相关费用相加的总和。而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税额可以抵扣,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成本就只等于买价和相关费用的总和。因此在财务处理上会在借方增加“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一项;同时,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越多,企业少缴纳的增值税额越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额减少,导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减少,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为企业扩大生产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证;在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固定资产的成本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消费型增值税下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低于生产型

增值税税制下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折旧额的减少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同时也增加了企业所得税。

第二,企业投资增加。增值税转型有利于鼓励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加大的对固定资产的投资,特别是像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这种以机器、机械、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较大的企业,在改革中的受益较为明显,而一些固定资产投资较少的企业则受益会相对比较少。

5 增值税转型后的问题和建议

5.1增值税转型后出现的问题

第一,增值税转型使税收收入在短期内急剧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的90%来自于税收,近几年增值税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一直稳定在50%左右。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以折旧部分进入生产经营成本的固定资产连同增值税税额就会从原来增值税税基中退出,由此导致增值税税基减少,并相应减少增值税收入。

第二,转型增大了就业压力。生产型增值税下,资本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占比重比较大,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因而税负重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从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优势消失。因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同样的生产水平,企业更倾向于使用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而不是雇佣工人,这就必然造成资本流向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进而造成劳动岗位的减少,失业人员的增加。尽管从长远角度看,就业问题的根本解决有赖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但是从社会稳定角度出发,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后短期内出现的就业压力大这种现象不容忽视。

第三,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和抵扣时限难以确定。按照增值税的设计原理,消费型增值税应对购入的所有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予以抵扣。这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能否将土地、房屋纳入抵扣范围,如若将其纳入抵扣,符合设计原理,且税制比较彻底,但会对财政造成很大冲击,在实行中也难以操作。二是对存量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做何处理,也是必须慎重处理的问题。

第四,转型后因税率、税种差异形成的重复征税依然存在。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后,虽然解决了生产型增值税重复征税问题,但因税率、税种差异形成的重复征税还将继续存在。就税率方面而言,转型后如若继续对一般纳税人采用基本税率、优惠税率、零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分行业实施简易征收,相同的增值额会因物品或社会再生产环节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这既会造成税负不公,又可能中断抵扣链条,出现因抵扣不充分进而导致重复征税。 第五,消费型增值税在一段时期内,可能引发新的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的

问题。当时,国家将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国际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努力改造传统工业,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其优势将得到充分显现。但是,在鼓励投资、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我们应该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大幅度增长可能引发的局部过热现象予以重视。当时我国绝大多数领域的生产能力过剩的情形尚未消除,投资过热还将导致重复建设,如果不能很快降低类似热潮,通货紧缩将雪上加霜。

第六,加剧利用增值税发票偷税的风险,一方面,我国现行增值税计税采用发票法,即纳税人可以扣除的税金应该由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抵扣凭证来确定。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具有一般商事凭证作用,而且具有纳税凭证和扣税凭证的作用。这次增值税转型无疑加大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税作用的含金量。另一方面,新《条例》对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限制,影响了部分企业购入的部分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抵扣。由此,企业为了增加进项税额的抵扣,以委托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制造虚假交易;或以假进货退回的名义,将2009年1月1日以前购入、已索取普通发票的固定资产,将普通发票退回销售方,请销售方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冲减销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又或是将购入生活用的汽车、高档家用电器等固定资产,变换开票产品名称,用作企业进行抵扣等手段,利用增值税发票进行偷税。

5.2对增值税转型的建议

第一,消费型增值税可不考虑存量固定资产的税金抵扣问题。我国有巨额的存量固定资产,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如何对存量资产所含税款进行处理是摆在制度设计者面前的难点。消费型增值税原则上对该制度实施以前的存量资产所含的税金不予扣除。但鉴于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的税负相差较大,因此,对于制度实行前若干时间段内的资产购进可以适当扣除。时间段一般为一年较为妥当,扣除比例应小于正式推行后的比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将存量固定资产排除在外,不予抵扣。

第二,逐步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要求征收范围宽泛,一方面可以避免从事性质相同的经济活动主体,有的纳税,有的不纳税,或税负不平等,有失公平的问题产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增加财政收入。

就我国目前的状况,可先将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信和销售不动产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畴,逐步实现税制的统一。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拓展,相应地影响了地方收入,需要对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进行适当调整,改变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适当提高地方分配比例,或就现有税种重新进行分配。

第三,公平合理设置税率。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与世界各国比较,已属较高水平。此外,完善税制后,强化增值税内控机制,堵塞税收流失漏洞而增加的增值税收入,绝大部分归中央财政享有,因此该方案的实施成本应从中央财政收入增量中负担,建议调整税率。

第四,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门槛,消除对中小企业的不公平待遇。适当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把增值税纳税人最大限度地列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式管理的范围。要鼓励小规模纳税人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建账建制,尽可能向一般纳税人靠拢。在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确定上,应尽可能降低核算标准,这样可以对更多的中小企业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同时大幅度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把小规模纳税人减小到最小程度,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中的负面影响。

第五,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管力度,完善征管方式。在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除了防伪应作为专门技术另行探讨外,还应设计切实可行的审核程序,特别是交叉审核,并将其纳入税务审计,作为经常性稽查的主要内容。同时,需要尽快实行增值税征管的信息化以至全国联网,建立企业—银行—税务部门—工商部门之间遥相呼应的计算机稽征体系,达到信息共享。但是,仅凭加强监管难以达到治本的效果,关键是要改变现行增值税仅仅以票扣税的现状,降低发票的含金量,从根源上遏制利用增值税发票偷逃税现象。笔者建议在增值税计税采用发票法的基础上结合账簿法的计税方式,使得进项税款的计算不仅要“以票扣税”,而且要“凭账扣税”。

第五,综合配套,综合治理。国际经验表明,良好的纳税、治税环境是实施增值税最有效的保障。应加强宜传舆论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做好征纳双方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同解决地区性的税收竞争和打击跨地区的偷骗税活动。

结 论

本文结合理论与实际,通过广泛收集和查阅资料,运用案例分析法、文献资料法,阐述了我国增值税转型的思考问题,希望能对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发展起到一定帮助。

增值税是我国重要的税种之一,对于我国税收制度和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必须紧跟国际发展的趋势,并结合我国国情需要,不断深化税收制度。这样,才能使我国稳定与世界的舞台上,才能保证我国经济、贸易、财政等各方面的稳定发展,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的发展,对增值税的内容一定会制定得越来越合理。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本文在增值税转型思考的研究过程中,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增值税转型前后对企业财务方面的影响,运用实际数据,计算并深入分析探讨,将各种问题具体化,是读者更加详细的了解增值税的发展。增值税问题涉及内容还有很多,本文在许多所涉及的问题上仍有待于继续深入研究很探讨。

致 谢

在指导老师邓明然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我完成了这篇毕业论文。邓教授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邓教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和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此向邓教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在此,我还要感谢在一起愉快生活的每个可爱的同学们和尊敬的老师们,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本文的顺利完成。

在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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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转型问题的思考

系 别:经济管理系

专 业 班:财务管理专业0901班

姓 名:武 力

学 号:[1**********]

指导教师:邓明然

2013年4月

关于增值税转型问题的思考

About The Thinking of Value-added

Tax Transformation

摘 要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自1983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试行。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本文从五个部分论述对我国增值税转型问题的思考。第一部概述了增值税的含义、分类以及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第二部分主要说明了增值税转型的类容,并对增值税转型的类容进行了理论分析;第三部分阐述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即增值税转型的原因和种种背景因素,并说明增值税转型后的益处,转型有利于消除了生产型增值税重复征税的因素,促进了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设备的更新等等;第四部分以某一公司案例来具体说明转型后产生的影响,使文章中对转型问题思考的描述更加清晰透彻;第五部分提出增值税转型以后出现的问题和建议,从而更好地完善我国增值税改革。

增值税的转型避免了重复征税,有利于我国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增强我国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为更好地完善我国增值税税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

Abstract

V AT is a percentage tax on value added at each stage from production to sales. We started try this out since January 1, 1983 in our country. Since January 1, 2009, China shift from a production VAT to a consumption-type VA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five parts to China V AT Problems. The first outlines the implications of V AT, classification and value-added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The second part describes the VAT own content, and value-added tax transformation class content is analyzed theoretically; The third part discusses VAT transformation of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namely VAT causes and various contextual factors, and explain the benefits of V AT after the transition is conducive to eliminating double taxation production V AT factors that promote the company's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and equipment updates, etc.; fourth part to a company after restructuring cases to specify the impact of the article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description clearer thinking and thorough; fifth section presents V AT issues and recommendations that emerged after in order to better improve our VAT reform.

V AT transformation avoid double taxation, is conducive to China's investment structure and industrial structure adjustment, are conducive to enhancing our products competitive in the world market, in order to better improve our VAT regime has laid a good foundation.

Key words: value-added tax production V AT consumption-type

the transformation of value-added tax

目 录

摘要 ............................................................................................................................. Ⅰ Abstract . ...................................................................................................................... Ⅱ

绪论 ............................................................................................................................... 1

1 增值税的概述 ............................................................................................................ 2

1.1增值税的含义和分类 . ............................................................................................. 2

1.1.1 增值税的含义 ...................................................................................................... 2

1.1.2 增值税的分类 ...................................................................................................... 2

1.2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 3

1.2.1纳税地点 . .............................................................................................................. 3

1.2.2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期限 . ...................................................................... 3

1.2.3计税货币 . .............................................................................................................. 3

2 增值税转型的内容和理论分析 ............................................................................... 4

2.1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内容 . ......................................................................................... 4

2.2增值税转型的理论分析 . ......................................................................................... 4

3 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6

3.1 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 ............................................................................................. 6

3.2 增值税转型的重要性 ............................................................................................. 7

4.案例分析 ................................................................................................................. 8

4.1 简介 ......................................................................................................................... 8

4.2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账务的影响 ............................................................................. 8

4.2.1 增值税转型对财务处理的影响 .......................................................................... 8

4.2.2 增值税转型增加了企业现金流 .......................................................................... 9

4.2.3 增值税转型增加企业利润 ................................................................................ 10

4.3转型对企业账务产生影响的因素分析 . ............................................................... 11

5. 增值税转型后的问题和建议 .................................................................................. 13

5.1增值税转型后出现的问题 . ................................................................................... 13

5.2对增值税转型的建议 . ........................................................................................... 14

结论 ............................................................................................................................. 16

致谢 ............................................................................................................................. 17

参考文献 ..................................................................................................................... 18

绪 论

作为我国当前主要税种的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税制的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都是消费型增值税。目前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的130多个国家中,采用消费型的约占30%以上。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收入占我国税收收入60%以上,也关系到我国财政收入。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因此,进行增值税改革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我国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及对经济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对增值税转型的整个过程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结合理论与实际,分析转型前后对企业和经济的影响。

1 增值税的概述

1.1增值税的含义和分类

1.1.1 增值税的含义

在税收制度中,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从理论上讲,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应是一定时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后取得的新增价值,即增值额。增值额,指的是从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商品与劳务的价值差额后余下的价值量,即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税率分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出口货物,零税率。简易征收一般人:以销售情况定4%、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3%。增值税税率有个特殊征收率,4%征收率减半征收,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1.1.2 增值税的分类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可以分为:

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

1.2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2.1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1.2.2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期限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的,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1.2.3计税货币

增值税额销售额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在计税依据所用本位币方面,我国税法规定以人民币为本位币。

2 增值税转型的内容和理论分析

2.1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内容

首先,新《条例》第10条将固定资产从不能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中删除,这意味着自2009 年起凡购置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即可予以抵扣销项税额,标志着我国增值税正式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换。新《条例》中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仅限于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虽然在会计制度中允许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仅仅准予抵扣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增的机器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包括存量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税款。

其次,2004年、2007年及2008年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仅涉及了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且试点办法有所不同。此次改革则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原先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政策的东北、中部、内蒙古东部地区以及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也都纳入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总体范畴内,执行相同的政策。

再次,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最后,新《条例》删除了执行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2.2增值税转型的理论分析

生产型增值税在征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该种类型的增值税的特点是:法定增值额大于理论增值额,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而且越是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重复征税就越严重;不利于鼓励投资,但可以保证财政收入。我国增值税转型前采用的就是该种类型的增值税。目前,生产型增值税主要为印度尼西亚采用。收入型增值税在征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购入时不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的相应进项税额。该类型的增值税的特点是: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一致,从理论上讲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但由于外购固定资产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且转入部分没有合法的外购凭证,故给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带来困难,从而

影响了这种方法的广泛采用。目前,主要有阿根廷、摩洛哥及部分中东欧国家采用。消费型增值税在征税时,允许外购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购入的当期一次性全部扣除。该类型的增值税在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因扣除额大大增加,会减少财政收入,但将鼓励企业投资。这种方法最宜规范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因为凭固定资产的外购发票可以一次将其已纳税款全部扣除,既便于操作,也便于管理,所以是三种类型中最先进、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的一种类型。目前,该类型增值税为欧盟各国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用,也是增值税发展的主流。我国于2009年1月1日起采用该类型增值税。

3 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1 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

首先,有多年试点经验为转型改革铺路。以东北地区为例,试点转型政策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效果明显,起到了鼓励机器设备投资、加快技术更新改造的作用,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和发展。同时,带动了东北地区投资规模的扩大,使投资与发展良性循环的态势初步显露。另外,通过试点转型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有了准确的把握,为进一步推广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东北和中部转型试点地区新增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44亿元,累计抵减欠缴增值税额和退给企业增值税额186亿元,试点工作运行顺利,为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其次,财政收入稳增与宏观经济降温提供改革时机。事实上,我国对增值税全面转型的研究已趋于成熟,但是一方面由于担心消费型增值税在我国全面推广会造成财政收入的大幅减少,致使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出台;另一方面,当时我国经济过热趋势明显,势必进一步刺激非理性投资,造成通货膨胀,影响宏观经济的有序运行。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频频扩大试点而不全面推行,目的就是为了等待时机。数据显示,至2008年10月底,全国财政收入54275.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远超年初制定的预算收入全年增长14%的目标。财政收入的稳固攀升,打消了国家有关部门对财政减收的顾虑。而且,当时适逢美国金融危机肆虐全球之际,我国由于对外依存度较高,实体经济尤其是外贸出口产业受损严重,此时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铺开,可谓打开了税收改革的“机会之窗”。

最后,增值税转型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需要。生产型增值税是不完善的增值税,应该把需要通过消耗大量的物化劳动才能实现增值的其他行业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生产型增值税征税范围以外的其他行业,在经营过程中除耗用部份原材料、燃料外,大部份是需要消耗固定资产价值而获得增值。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外购固定资产所负担的增值税不予抵扣,无形当中给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设置了一定的障碍,形成一定压力。要想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得以顺利进行,减轻扩围压力,就应当将生产型增值税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

3.2 增值税转型的重要性

有利于增强我国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很多国家为了增加本国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对出口产品采用零税率。我国采取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实质是对为生产出口产品而在购进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在增值税计算时就不抵扣固定资产部分,在退税金额中自然也不包括为生产该出口产品而外购的固定资产已缴纳的税金。这样一来,在税率相同的情况下,我国产品在进入国外市场时背负了比国外同类产品更高的增值税。而消费型增值税能够实现彻底退税,降低内在价值,更真实地反映产品的价格,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

有利于我国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在生产型增值税下,企业外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这就造成了外购固定资产越多税负越重,流转环节越多税负越重的不合理现象。相比之下,消费型增值税则更有利于那些资本有机构成高,抵扣比重大的产业,因而更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避免重复征税, 利于税制优化。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当期购进固定资产,使一部分税款作为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分期转移到新产品价值中,成为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带来重复征税。尤其是基础产业投资大、产出大、抵扣小、税负重,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扣除当期购进固定资产,实行终点征税,避免了重复征税。

避免商品价格扭曲,促进真实成本回归。生产型增值税下,增值税税金未被抵扣的部分成为产品成本的组成因素之一,使产品价格形成的正常机制受到破坏,这显然与增值税“价外税”的特征不符。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最终产品的价格是各环节新增价值的总和,同种产品只要售价相同,其最终税负不会因生产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不存在价格扭曲的问题。

有利于税收的有效征管。由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资本性支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在抵扣过程中,不仅要划分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还要划分固定资产再建工程的范围。进项税款抵扣的复杂性势必造成计算上的漏洞,还会增加针对企业偷。逃税行为的稽核工作成本,给征收管理带来困难。从管理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使抵扣项目增加,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

4 案例分析

4.1 简介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全面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的关键是允许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本文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2008 年年报中的数据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在2007年和2008年的年报中,云南铜业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指出,该公司固定资产的类别包括:一般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受腐蚀生产用房屋建筑、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及其它设备。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的年报中,云南铜业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指出,该公司固定资产的类别包括:一般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受腐蚀生产用房屋建筑、冶炼设备、冶炼电器、化工设备及其它设备。本文研究的固定资产指的是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因此,在2007 年和2008 年指云南铜业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及其它设备,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指云南铜业的冶炼设备、冶炼电器、化工设备及其它设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指的是上述设备对应的累计折旧。

4.2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账务的影响

4.2.1 增值税转型对财务处理的影响

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的账务处理为(假定款项已付):

借:固定资产 XX

贷:银行存款 XX

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的账务处理为(假定款项已付):

借:固定资产 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X

贷:银行存款 XX

4.2.2 增值税转型增加了企业现金流

假定云南铜业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实行增值税转型,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7%。

公式 1:增值税转型后本年少缴纳的增值税额=本年固定资产增加额(含进项税额)- 本年固定资产增加额(不含进项税额)

在2008年度,云南铜业的固定资产增加额(含进项税额)是398920150.61元,固定资产增加额(不含进项税额)是340957393.68[398920150.61÷(1+17%)]元。在2008年,云南铜业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57962756.93(398920150.61 -340957393.68)元。所以云南铜业在2008年可以少缴纳57962756.93元的增值税。

采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增值税转型后,云南铜业在2007年可以少缴纳223801122.05元增值税,在2006年可以少缴纳30136914.99元增值税,在2005年可以少缴纳44006167.00元的增值税,在2004年可以少缴纳56033482.99元的增值税。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表1云南铜业固定资产增加额一览表 单位:元

注:为简化起见,本文没有计算少缴纳的增值税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影响。

从表1可以看出,云南铜业2007年的固定资产增加额最大,云南铜业

2006 年的固定资产增加额最小。

4.2.3 增值税转型增加企业利润

公式2:累计折旧减少导致所得税的增加额=累计折旧减少额×25%

公式3:增值税转型后本年增加的净利润=累计折旧减少额×(1-25%) 在 2008 年度,增值税转型后累计折旧减少额是4276222.95元,累计折旧减少导致所得税的增加额是1069055.74(4276222.95×25%)元。因此,2008年增加的净利润是3207167.21[4276222.95×1- 25% ]元。

采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云南铜业2007年增加的净利润是19400252.17元;2006年增加的净利润是1775004.16元;2005年增加的净利润是2273606.80元;计算结果如表2、表3所示:

表2云南铜业累计折旧减少额一览表 单位:元

注:①在云南铜业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指出,云南铜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5%;②在云南铜业的财务报表附注中,2007 和2008年的机器设备使用年限有10年、12年、14年、15年四种,为方便计算假设只取14年作为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2004、2005和2006年的其它设备的使用年限有5年、10年、14年三种,为方便计算假设只取10年作为其它设备的使用年限;③在2004年度,冶炼设备本年增加额是负数,这是因为实际验收值与原暂估入账值之间的差异调整,因此本年不作计算,用“-”表示。

表3云南铜业净利润增加额一览表 单位:元

从表2、表3可以看出,累计折旧减少额越多,企业增加的净利润就越多。

4.3转型对企业账务产生影响的因素分析

第一,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不能抵扣,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所以,固定资产成本等于买价和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相关费用相加的总和。而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税额可以抵扣,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固定资产成本就只等于买价和相关费用的总和。因此在财务处理上会在借方增加“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一项;同时,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越多,企业少缴纳的增值税额越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额减少,导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减少,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为企业扩大生产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证;在消费型增值税税制下,固定资产的成本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消费型增值税下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低于生产型

增值税税制下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折旧额的减少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同时也增加了企业所得税。

第二,企业投资增加。增值税转型有利于鼓励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因此,增值税转型后,企业加大的对固定资产的投资,特别是像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这种以机器、机械、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较大的企业,在改革中的受益较为明显,而一些固定资产投资较少的企业则受益会相对比较少。

5 增值税转型后的问题和建议

5.1增值税转型后出现的问题

第一,增值税转型使税收收入在短期内急剧减少。国家财政收入的90%来自于税收,近几年增值税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一直稳定在50%左右。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以折旧部分进入生产经营成本的固定资产连同增值税税额就会从原来增值税税基中退出,由此导致增值税税基减少,并相应减少增值税收入。

第二,转型增大了就业压力。生产型增值税下,资本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占比重比较大,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因而税负重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从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优势消失。因而,在消费型增值税下,同样的生产水平,企业更倾向于使用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而不是雇佣工人,这就必然造成资本流向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进而造成劳动岗位的减少,失业人员的增加。尽管从长远角度看,就业问题的根本解决有赖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但是从社会稳定角度出发,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后短期内出现的就业压力大这种现象不容忽视。

第三,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和抵扣时限难以确定。按照增值税的设计原理,消费型增值税应对购入的所有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予以抵扣。这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能否将土地、房屋纳入抵扣范围,如若将其纳入抵扣,符合设计原理,且税制比较彻底,但会对财政造成很大冲击,在实行中也难以操作。二是对存量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做何处理,也是必须慎重处理的问题。

第四,转型后因税率、税种差异形成的重复征税依然存在。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后,虽然解决了生产型增值税重复征税问题,但因税率、税种差异形成的重复征税还将继续存在。就税率方面而言,转型后如若继续对一般纳税人采用基本税率、优惠税率、零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分行业实施简易征收,相同的增值额会因物品或社会再生产环节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这既会造成税负不公,又可能中断抵扣链条,出现因抵扣不充分进而导致重复征税。 第五,消费型增值税在一段时期内,可能引发新的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的

问题。当时,国家将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国际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努力改造传统工业,创建高新技术产业。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其优势将得到充分显现。但是,在鼓励投资、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我们应该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大幅度增长可能引发的局部过热现象予以重视。当时我国绝大多数领域的生产能力过剩的情形尚未消除,投资过热还将导致重复建设,如果不能很快降低类似热潮,通货紧缩将雪上加霜。

第六,加剧利用增值税发票偷税的风险,一方面,我国现行增值税计税采用发票法,即纳税人可以扣除的税金应该由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抵扣凭证来确定。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具有一般商事凭证作用,而且具有纳税凭证和扣税凭证的作用。这次增值税转型无疑加大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税作用的含金量。另一方面,新《条例》对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限制,影响了部分企业购入的部分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抵扣。由此,企业为了增加进项税额的抵扣,以委托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制造虚假交易;或以假进货退回的名义,将2009年1月1日以前购入、已索取普通发票的固定资产,将普通发票退回销售方,请销售方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冲减销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又或是将购入生活用的汽车、高档家用电器等固定资产,变换开票产品名称,用作企业进行抵扣等手段,利用增值税发票进行偷税。

5.2对增值税转型的建议

第一,消费型增值税可不考虑存量固定资产的税金抵扣问题。我国有巨额的存量固定资产,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如何对存量资产所含税款进行处理是摆在制度设计者面前的难点。消费型增值税原则上对该制度实施以前的存量资产所含的税金不予扣除。但鉴于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的税负相差较大,因此,对于制度实行前若干时间段内的资产购进可以适当扣除。时间段一般为一年较为妥当,扣除比例应小于正式推行后的比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可以将存量固定资产排除在外,不予抵扣。

第二,逐步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基本原理要求征收范围宽泛,一方面可以避免从事性质相同的经济活动主体,有的纳税,有的不纳税,或税负不平等,有失公平的问题产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增加财政收入。

就我国目前的状况,可先将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电通信和销售不动产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畴,逐步实现税制的统一。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拓展,相应地影响了地方收入,需要对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进行适当调整,改变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享比例,适当提高地方分配比例,或就现有税种重新进行分配。

第三,公平合理设置税率。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与世界各国比较,已属较高水平。此外,完善税制后,强化增值税内控机制,堵塞税收流失漏洞而增加的增值税收入,绝大部分归中央财政享有,因此该方案的实施成本应从中央财政收入增量中负担,建议调整税率。

第四,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门槛,消除对中小企业的不公平待遇。适当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把增值税纳税人最大限度地列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式管理的范围。要鼓励小规模纳税人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建账建制,尽可能向一般纳税人靠拢。在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确定上,应尽可能降低核算标准,这样可以对更多的中小企业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促进公平竞争。同时大幅度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把小规模纳税人减小到最小程度,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中的负面影响。

第五,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管力度,完善征管方式。在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除了防伪应作为专门技术另行探讨外,还应设计切实可行的审核程序,特别是交叉审核,并将其纳入税务审计,作为经常性稽查的主要内容。同时,需要尽快实行增值税征管的信息化以至全国联网,建立企业—银行—税务部门—工商部门之间遥相呼应的计算机稽征体系,达到信息共享。但是,仅凭加强监管难以达到治本的效果,关键是要改变现行增值税仅仅以票扣税的现状,降低发票的含金量,从根源上遏制利用增值税发票偷逃税现象。笔者建议在增值税计税采用发票法的基础上结合账簿法的计税方式,使得进项税款的计算不仅要“以票扣税”,而且要“凭账扣税”。

第五,综合配套,综合治理。国际经验表明,良好的纳税、治税环境是实施增值税最有效的保障。应加强宜传舆论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做好征纳双方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同解决地区性的税收竞争和打击跨地区的偷骗税活动。

结 论

本文结合理论与实际,通过广泛收集和查阅资料,运用案例分析法、文献资料法,阐述了我国增值税转型的思考问题,希望能对我国增值税转型的发展起到一定帮助。

增值税是我国重要的税种之一,对于我国税收制度和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必须紧跟国际发展的趋势,并结合我国国情需要,不断深化税收制度。这样,才能使我国稳定与世界的舞台上,才能保证我国经济、贸易、财政等各方面的稳定发展,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的发展,对增值税的内容一定会制定得越来越合理。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本文在增值税转型思考的研究过程中,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增值税转型前后对企业财务方面的影响,运用实际数据,计算并深入分析探讨,将各种问题具体化,是读者更加详细的了解增值税的发展。增值税问题涉及内容还有很多,本文在许多所涉及的问题上仍有待于继续深入研究很探讨。

致 谢

在指导老师邓明然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我完成了这篇毕业论文。邓教授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邓教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和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此向邓教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在此,我还要感谢在一起愉快生活的每个可爱的同学们和尊敬的老师们,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本文的顺利完成。

在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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