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表填写说明(市局)
《预缴情况统计表》适用于符合(财税[2014]75号)和总局64号公告规定的企业。(也就是:享受本次新优惠政策的企业填报,正在和以后享受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因技术进步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不填报)。
企业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作为附报资料,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报送方式:截止目前,省局说:企业在用网上报税系统进行报税时已有享受优惠提示,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情况直接填报统计表(只有总局的统计表,市局设计的三张表是没有的,要手工先填好三张EXCEL附表,再依据附表填写主表)。企业填好后可随同月(季)度申报表一起发送,但CTAIS系统中还没有该统计表,省局正在往税源管理平台上作电子汇总表,可以汇总各企业报送的统计表。该电子汇总表预计下月可实现,但具体时间不能确定,再有,省局不会因没有电子表就不要统计数据,所以,各单位要做好用EXCEL手工汇总的准备,必须要求各企业认真填报4张表,各管理员、各分局认真汇总。4季度申报期内,各单位要要求企业报送4张表的EXCEL电子表格到主管税务机关。4张表企业一定要留存好,方便后续的税收管理。
年度申报时,在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统一填
报(年报A105081),不再填报本表。
1.企业报表填报顺序: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主表
2.各表共同项目说明:
所属时间:本申报期的所属时间,与申报表一致。(虽与总局的填报说明不一致,省局对其有异议正在请示总局,在省局通知之前先统一为与申报表一致,方便企业填报)
纳税人识别号和名称:同CTAIS系统。
所属行业:属于六大行业的按所属对应行业名称(也就是主表纵表头的名称)填写,其他行业的按CTAIS中税务登记表中的国标行业填写。
3.附表一:研发活动用仪器、设备一次性扣除情况统计表
企业本年度有研发事项的可根据情况填写,没有的就不用填写。
六大行业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其相关数据填写本表第2行,其中小型微利企业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其相关数据填写本表第3行;其他行业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其相关数据填写本表第4行。
表内关系:1行=2行+3行;5行=1行+4行
4.附表二:单位价值(原值)不超过5000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情况统计表
基本上涉及到每一个查账征收企业。企业应该把2014年4季度底没有折旧完的单位价值(原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分出来填写本表,其中:对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的固定资产填写1-6行,对2014年1月1日以后才持有的固定资产填写7-12行。1-6行数据只有2014年有数据,以后年度就没有了。
会计处理: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写。注意:1-6行第1列资产原值一定要填写原值,不能填写2013年底的折余价值。
税收处理:
第5列:计税基础,一般是实际购置价值。自行建造的按照会计实际入账价值确定。
第6列:正常折旧年限,会计折旧年限大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的填会计折旧年限,小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的填税法规定最低年限,本列大于或等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
第7和8列:正常折旧额,会计上未采取加速折旧的,按照会计账册反映的折旧额填报;会计上采取加速折旧的,要换算成不加速折旧的折旧额填报。
换算方法:会计上采取缩短年限法的,按照不短于税法
规定最低折旧年限和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填报;会计上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按照直线法换算的折旧额填报。第7列是本期数,第8列是本年累计数。
第9和10列:加速折旧额,按享受优惠后的实际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填写。第9列是本期数(1-6行填写2013年底的折余价值,7-12行填写2014年的购置原值),第10列是本年累计数。
注意:当某项固定资产的本期加速折旧额小于本期正常折旧额时,该项固定资产的信息就不再属于本表的统计范围,不再填写本表。
表内关系:6行=1+2+3+4+5;12行=7+8+9+10+11;13行=6+12
5.附表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分期扣除情况统计表 本表涉及六大行业企业和六大行业以外有研发活动的企业。
六大行业企业必须先填写表一和表二,之后再填写本表,否则很可能造成数据重复。也就是,有研发活动的,把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数据填写到表一,再把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数据填写到表二,其余的固定资产数据再填写本表。这三张表的数据不能互相包含。
其他行业有研发活动企业,专门用于研发的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数据填写本表第7行。
表间关系:1行=2+3+4+5+6;8行=1+7
6.主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 格式不够规范,填写说明不够清楚,现明确如下:
(1)第1行=2+3+4+5+6+7(年报说明上有);第9行=10+12;第13行=1+8+9。
(2)1-8行数据不能包含9-12数据,企业应先填写9-12行,再填1-8行。
(3)表间关系:
主表第2-7行由表三2-6行分析计算填写
主表第8行=表三第7行 主表第10行=表一第5行 主表第11行=表一第3行 主表第12行=表二第13行
(4)主表各列填写说明:根据三张附表的税收处理数据填写,不能填写会计处理数据。
第1和4列=附表一、二、三的第5列计算数据 第2和5列=附表一、二、三的第9列计算数据 第3和6列=附表一、二、三的第10列计算数据 第7列=本表第1列+第4列
第8列=附表一、二、三的第7列计算数据
第9列=本表第2列+第5列
第10列=附表一、二、三的第8列计算数据
第11列=本表第3列+第6列
固定资产报表填写说明(市局)
《预缴情况统计表》适用于符合(财税[2014]75号)和总局64号公告规定的企业。(也就是:享受本次新优惠政策的企业填报,正在和以后享受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因技术进步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不填报)。
企业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作为附报资料,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报送方式:截止目前,省局说:企业在用网上报税系统进行报税时已有享受优惠提示,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情况直接填报统计表(只有总局的统计表,市局设计的三张表是没有的,要手工先填好三张EXCEL附表,再依据附表填写主表)。企业填好后可随同月(季)度申报表一起发送,但CTAIS系统中还没有该统计表,省局正在往税源管理平台上作电子汇总表,可以汇总各企业报送的统计表。该电子汇总表预计下月可实现,但具体时间不能确定,再有,省局不会因没有电子表就不要统计数据,所以,各单位要做好用EXCEL手工汇总的准备,必须要求各企业认真填报4张表,各管理员、各分局认真汇总。4季度申报期内,各单位要要求企业报送4张表的EXCEL电子表格到主管税务机关。4张表企业一定要留存好,方便后续的税收管理。
年度申报时,在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统一填
报(年报A105081),不再填报本表。
1.企业报表填报顺序: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主表
2.各表共同项目说明:
所属时间:本申报期的所属时间,与申报表一致。(虽与总局的填报说明不一致,省局对其有异议正在请示总局,在省局通知之前先统一为与申报表一致,方便企业填报)
纳税人识别号和名称:同CTAIS系统。
所属行业:属于六大行业的按所属对应行业名称(也就是主表纵表头的名称)填写,其他行业的按CTAIS中税务登记表中的国标行业填写。
3.附表一:研发活动用仪器、设备一次性扣除情况统计表
企业本年度有研发事项的可根据情况填写,没有的就不用填写。
六大行业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其相关数据填写本表第2行,其中小型微利企业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其相关数据填写本表第3行;其他行业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其相关数据填写本表第4行。
表内关系:1行=2行+3行;5行=1行+4行
4.附表二:单位价值(原值)不超过5000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情况统计表
基本上涉及到每一个查账征收企业。企业应该把2014年4季度底没有折旧完的单位价值(原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分出来填写本表,其中:对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的固定资产填写1-6行,对2014年1月1日以后才持有的固定资产填写7-12行。1-6行数据只有2014年有数据,以后年度就没有了。
会计处理: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写。注意:1-6行第1列资产原值一定要填写原值,不能填写2013年底的折余价值。
税收处理:
第5列:计税基础,一般是实际购置价值。自行建造的按照会计实际入账价值确定。
第6列:正常折旧年限,会计折旧年限大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的填会计折旧年限,小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的填税法规定最低年限,本列大于或等于税法规定最低年限。
第7和8列:正常折旧额,会计上未采取加速折旧的,按照会计账册反映的折旧额填报;会计上采取加速折旧的,要换算成不加速折旧的折旧额填报。
换算方法:会计上采取缩短年限法的,按照不短于税法
规定最低折旧年限和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填报;会计上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按照直线法换算的折旧额填报。第7列是本期数,第8列是本年累计数。
第9和10列:加速折旧额,按享受优惠后的实际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填写。第9列是本期数(1-6行填写2013年底的折余价值,7-12行填写2014年的购置原值),第10列是本年累计数。
注意:当某项固定资产的本期加速折旧额小于本期正常折旧额时,该项固定资产的信息就不再属于本表的统计范围,不再填写本表。
表内关系:6行=1+2+3+4+5;12行=7+8+9+10+11;13行=6+12
5.附表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分期扣除情况统计表 本表涉及六大行业企业和六大行业以外有研发活动的企业。
六大行业企业必须先填写表一和表二,之后再填写本表,否则很可能造成数据重复。也就是,有研发活动的,把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数据填写到表一,再把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数据填写到表二,其余的固定资产数据再填写本表。这三张表的数据不能互相包含。
其他行业有研发活动企业,专门用于研发的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仪器、设备数据填写本表第7行。
表间关系:1行=2+3+4+5+6;8行=1+7
6.主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 格式不够规范,填写说明不够清楚,现明确如下:
(1)第1行=2+3+4+5+6+7(年报说明上有);第9行=10+12;第13行=1+8+9。
(2)1-8行数据不能包含9-12数据,企业应先填写9-12行,再填1-8行。
(3)表间关系:
主表第2-7行由表三2-6行分析计算填写
主表第8行=表三第7行 主表第10行=表一第5行 主表第11行=表一第3行 主表第12行=表二第13行
(4)主表各列填写说明:根据三张附表的税收处理数据填写,不能填写会计处理数据。
第1和4列=附表一、二、三的第5列计算数据 第2和5列=附表一、二、三的第9列计算数据 第3和6列=附表一、二、三的第10列计算数据 第7列=本表第1列+第4列
第8列=附表一、二、三的第7列计算数据
第9列=本表第2列+第5列
第10列=附表一、二、三的第8列计算数据
第11列=本表第3列+第6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