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运动会运动员的奖励措施细则
为了更好的响应学校的“阳光体育”号召,办强本院体育活动,提高政治与管理学院体育教育水平,增强本院运动员积极备战咸阳师范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的积极性;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发挥各人特长,奋勇争先,在去年取得优异成绩的良好基础上再创佳绩,特制定本细则。本次训练采用主席团监管、体育部长负责制。
一、 奖励措施:
1. 凡参加本次运动员集训的学生最终的正式运动员选拔中未成为本院正式运动
员将在综合测评成绩加2分;
2. 凡在最终的正式运动员选拔中成为本院正式运动员的参加每项运动加2分
(每人限3项);
3. 在本次训练中表现突出者加2分;
4. 在咸阳师范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拿到校级荣誉证者加4
分,院级荣誉证者加2分,进入前8名者另加1分,破纪录者另加4分;
5. 主管学生干部须按时到达训练场地,认真负责对与动员的训练进行监督与帮
助,无缺勤记录着加2分。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奖惩结合才能使我们此次的训练达到理想的效果,从而取得优异的成绩,是我院的体育教学成果,学生素质在全校得以综合的展示出来。
二、 惩罚措施:
1、凡在本次训练中好逸恶劳、中途逃训两次者警告,三次者将不于以加分并取
消参赛资格;
2、凡在本次训练中无故旷3次以上扣除奖励分2分;
3、凡在本次训练中对教练员态度恶劣,公然与教练员争执吵架者扣综合测评文
体分2分;
4、主管学生干部旷训两次警告,三次不予以加分,直到撤销学生会职务。
在此预祝各位训练员、运动员在咸阳师范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中取得优异成绩,再创佳绩,续写政治与管理学院的辉煌!政治与管理学院昨天、今天、明天勇争第一!
政治与管理学院团
总支学生会组织部
2011-2-21
关于第九届运动会运动员的奖励措施细则
为了更好的响应学校的“阳光体育”号召,办强本院体育活动,提高政治与管理学院体育教育水平,增强本院运动员积极备战咸阳师范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的积极性;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发挥各人特长,奋勇争先,在去年取得优异成绩的良好基础上再创佳绩,特制定本细则。本次训练采用主席团监管、体育部长负责制。
一、 奖励措施:
1. 凡参加本次运动员集训的学生最终的正式运动员选拔中未成为本院正式运动
员将在综合测评成绩加2分;
2. 凡在最终的正式运动员选拔中成为本院正式运动员的参加每项运动加2分
(每人限3项);
3. 在本次训练中表现突出者加2分;
4. 在咸阳师范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拿到校级荣誉证者加4
分,院级荣誉证者加2分,进入前8名者另加1分,破纪录者另加4分;
5. 主管学生干部须按时到达训练场地,认真负责对与动员的训练进行监督与帮
助,无缺勤记录着加2分。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奖惩结合才能使我们此次的训练达到理想的效果,从而取得优异的成绩,是我院的体育教学成果,学生素质在全校得以综合的展示出来。
二、 惩罚措施:
1、凡在本次训练中好逸恶劳、中途逃训两次者警告,三次者将不于以加分并取
消参赛资格;
2、凡在本次训练中无故旷3次以上扣除奖励分2分;
3、凡在本次训练中对教练员态度恶劣,公然与教练员争执吵架者扣综合测评文
体分2分;
4、主管学生干部旷训两次警告,三次不予以加分,直到撤销学生会职务。
在此预祝各位训练员、运动员在咸阳师范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中取得优异成绩,再创佳绩,续写政治与管理学院的辉煌!政治与管理学院昨天、今天、明天勇争第一!
政治与管理学院团
总支学生会组织部
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