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甲指乙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 总则
1.1为规范福州地区工程项目建设中乙供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提升施工工艺的标准化率,提高工程质量,结合模块化实际情况,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重要乙供材料实行甲指乙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福州铁塔在福州地区的所有建设项目。
第二节 材料采购方式的确定原则
2.1开关电源、机柜、蓄电池、交流挂箱等单价较高、价格变动较大或波动较频繁的物资,采用甲供的采购方式。
2.2铁塔(普通地面塔、景观塔、简易塔等)、抱杆、FSU 、空调、活动房等交钥匙物资,由入围供应商供货并实施安装。
2.3 电力电缆、配套电缆、铜鼻子、走线架、铁件、管材、槽钢、地排、馈线窗、土建装修用材和消防器材等施工模块中定义乙供的材料中,对工程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的物料,采用甲指乙供的方式。
2.4 集团公司、省公司的集采清单中的物料不采用乙供方式。集团公司、省公司、市公司有新的物料选定了入围供应商,应从乙供清单中剔除。
第三节 甲指乙供材料品牌名单的确定与维护
3.1 对于甲指乙供的物料,公司以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方式指定供
应商或品牌,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工程实际需要,不定期对甲指乙供物料清单、供应商或品牌进行补充或剔除。
3.2甲指乙供材料品牌应选择全国、福建省内的知名品牌,且在福州地区各区县易于购买。
第四节 施工过程中的甲指乙供材料管理
4.1 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采购、使用符合设计参数要求的甲指乙供品牌材料。
4.2 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在工程进场前对施工单位所用材料的供应商或品牌、质量进行核查。
4.3 质量监督小组在工程例行检查中应对施工单位使用的甲指乙供材料进行随机抽检。
4.4 福州铁塔、监理单位若对施工单位使用的甲指乙供材料存在疑义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验证确认。无法提供正规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的,福州铁塔、监理单位有权现场提取封存样品送检,相应检测费用由采购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节 违反甲指乙供相关规定的罚则
5.1出现下列情形,每发生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5.1.1 应使用甲指乙供材料,使用非甲指品牌的;
5.1.2使用的甲指乙供材料规格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5.1.3 使用仿冒甲指乙供品牌产品的;
5.1.4质量抽检发现不合格的。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省公司如有新下发相关管理办法,以省公司办法为准。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由建设维护部负责解释并进行日常管理。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甲指乙供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 总则
1.1为规范福州地区工程项目建设中乙供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提升施工工艺的标准化率,提高工程质量,结合模块化实际情况,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重要乙供材料实行甲指乙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福州铁塔在福州地区的所有建设项目。
第二节 材料采购方式的确定原则
2.1开关电源、机柜、蓄电池、交流挂箱等单价较高、价格变动较大或波动较频繁的物资,采用甲供的采购方式。
2.2铁塔(普通地面塔、景观塔、简易塔等)、抱杆、FSU 、空调、活动房等交钥匙物资,由入围供应商供货并实施安装。
2.3 电力电缆、配套电缆、铜鼻子、走线架、铁件、管材、槽钢、地排、馈线窗、土建装修用材和消防器材等施工模块中定义乙供的材料中,对工程质量造成较大影响的物料,采用甲指乙供的方式。
2.4 集团公司、省公司的集采清单中的物料不采用乙供方式。集团公司、省公司、市公司有新的物料选定了入围供应商,应从乙供清单中剔除。
第三节 甲指乙供材料品牌名单的确定与维护
3.1 对于甲指乙供的物料,公司以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方式指定供
应商或品牌,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工程实际需要,不定期对甲指乙供物料清单、供应商或品牌进行补充或剔除。
3.2甲指乙供材料品牌应选择全国、福建省内的知名品牌,且在福州地区各区县易于购买。
第四节 施工过程中的甲指乙供材料管理
4.1 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方案,采购、使用符合设计参数要求的甲指乙供品牌材料。
4.2 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在工程进场前对施工单位所用材料的供应商或品牌、质量进行核查。
4.3 质量监督小组在工程例行检查中应对施工单位使用的甲指乙供材料进行随机抽检。
4.4 福州铁塔、监理单位若对施工单位使用的甲指乙供材料存在疑义的,施工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验证确认。无法提供正规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的,福州铁塔、监理单位有权现场提取封存样品送检,相应检测费用由采购的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节 违反甲指乙供相关规定的罚则
5.1出现下列情形,每发生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5.1.1 应使用甲指乙供材料,使用非甲指品牌的;
5.1.2使用的甲指乙供材料规格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5.1.3 使用仿冒甲指乙供品牌产品的;
5.1.4质量抽检发现不合格的。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省公司如有新下发相关管理办法,以省公司办法为准。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由建设维护部负责解释并进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