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
0. 总则
0.1 能源管理体系(以下简称EnMS)认证试点工作本着“服务国家能源政策、创新认证管理模式、加强监督、关注结果”的原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NCA)统一组织开展,为期两年。
0.2鼓励认证机构积极发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名单中的企业参与EnMS认证试点工作。为探索EnMS认证的新方法,保证认证有效性,认证机构应在试点组织建立EnMS之初积极介入,及时了解试点组织能源消耗情况和能源管理基础数据等信息,为后续的认证活动奠定基础。
0.3获批同一行业EnMS认证试点的认证机构在试点期间应加强沟通与合作,鼓励同一行业采用统一的认证实施规则,不同机构按照统一的要求(附件1)共同研究认证实施规则的修改和完善,探讨行业EnMS审核的有效方法,保证EnMS认证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能源管理体系(EnMS)认证试点(以下简称EnMS认证)工作,保证参与的试点组织和认证机构切实有效提高能源管理和认证水平,节约能源,降低能耗,提高能效,保证认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认可(2009)44号文件《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认证要求”)。
1.2本认证要求提出了参与EnMS认证试点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EnMS认证试点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EnMS认证试点活动的基本依据。在试点期间根据情况需要时,可进行调整补充。
2.认证依据
2.1 GB/T 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2.2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
注:行业认证实施规则应满足CNCA发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附件1)。
3. 认证程序
3.1 认证申请
参加EnMS认证的试点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2)属CNCA确定的EnMS十个认证试点行业;
(3)按照GB/T 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及行业实施规则建立了EnMS且正常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
(4) 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
3.2 申请评审:
认证机构应对试点组织提交的申请文件和资料进行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确保:
(1)关于试点组织及其EnMS的信息充分,可以进行审核;
(2)EnMS认证试点要求已有明确说明并形成文件,且已提供给试点组织;
(3)认证机构和试点组织之间在理解上的差异得到解决;
(4)认证机构有相应的业务范围并有能力实施认证活动;
(5)考虑了申请的认证范围、运作场所、完成审核需要的时间和任何其他影响认证活动的因素(语言、安全条件、对公正性的威胁等);
(6)保存了决定实施审核的理由的记录。
3.3 审核准备
3.3.1 审核策划
认证机构应根据试点组织的规模、供、用能过程的复杂性、EnMS成熟度及其他因素,对认证全过程进行策划,制定审核方案。
3.3.2 组成审核组
审核组应具备实施EnMS认证审核的能力。初次认证及监督审核,审核组中应指定一名有能力的审核员担任审核组长,并至少有一名相应行业的EnMS专业审核员,在必要时应配备相关行业的能源管理专家,以保证审核组的能力覆盖试点组织的EnMS审核能力要求。
3.3.3 审核时间
应根据受审核方的行业特点,规模,供、用能过程的复杂程度,EnMS成熟度及其他因素,合理策划审核时间,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审核时间的安排应确保审核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3.3.4为保证EnMS认证的有效性,了解受审核方EnMS运行的情况和确定是否已具备实施认证审核的条件,认证机构在认证试点阶段也可根据情况安排进行初访。
3.4审核实施
3.4.1审核程序
EnMS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审核
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其中现场审核的主要目的是:
a)从受审核方可能存在的能源因素及其对审核的准备情况来了解受审核方的EnMS,从而确定审核策划的重点;
b)应视需要为进一步的文件评审做准备并分配资源;
c)收集组织的生产过程和能源管理方面的必要信息和数据;
d)就第二阶段审核的详细安排与组织取得共识。
2)第二阶段审核
应在组织的现场进行,全面收集审核证据,以判断组织的EnMS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GB/T 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和《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3.4.2审核内容
现场审核应覆盖本规定和认证依据的所有要求。重点应关注以下内容:
1)与EnMS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符合性的情况;
2)EnMS建立和运行与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和《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的符合性、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3)认证试点组织能源管理的绩效;
4)认证试点组织能源管理的自我改进和完善机制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3.4.3审核方式
应通过现场观察、询问及资料查阅等审核方式实施现场审核。
3.5认证决定
3.5.1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应对受审核方EnMS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描述和评价,并应重点对其能源绩效进行量化的表述,填写《能源绩效统计对比表》(附件2)。
3.5.2认证决定的条件:
在试点组织的EnMS建立及运行符合GB/T23331-2009标准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受审核方的能源管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受审核方的能源绩效满足《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附录A的相关要求。
3.6监督审核
3.6.1监督审核频次
试点期间,认证机构应根据试点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审核方案,但不能少于一年四次。
监督审核应重点关注组织能源绩效,每次监督审核应收集和记录EnMS运行的绩效数据。要素审核根据监督频次适当调整,一年内至少应覆盖EnMS的全部要素,以确认EnMS运行的持续有效性。二次监督审核后应在认证证书上表述获证组织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变化情况。
在获证组织EnMS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影响能源绩效的重大事故时,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实施非例行监督审核。
3.6.2监督审核内容
监督审核程序与初次认证审核基本相同。监督审核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获证组织EnMS的运行和变化情况;
(2)获证组织的能源绩效;
(3)能源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变化及合规性评价的情况;
(4)能源管理的目标、指标的实现和调整情况;
(5)涉及变更的认证范围;
(6)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4. 认证证书
4.1 试点期间EnMS认证证书有效期为2年。认证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证证书应涵盖以下基本信息(但不限于):
(1)证书编号;
(2)组织名称、地址;
(3)证书覆盖范围(含主要的产能、供能、用能场所);
(4)认证依据及版本号;
(5)颁证日期、证书有效期;
(6)发证机构名称、地址;
(7)获证组织本年度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及能耗核算边界注表述;
(8)其它信息。
附件3给出了EnMS认证证书内容示例。
注:
1)能耗核算边界是指组织定义的组织界限和/或场所界限,具体信息应当包含所定义核算边界内的一个或一组流程,一个工厂,整个组织或组织控制下的多个场所等。
2)能耗核算边界信息应当附在能耗数据后。如果在后续审核中核算边界经确认发生了变化,认证机构应当随之更新认证证书上的信息,并阐明核算边界的变化情况。
4.2 认证证书的管理
认证机构应当对获证组织认证证书使用的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当组织出现影响EnMS正常有效运行的情况且经现场验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纠正的,认证机构可视情况对认证证书做出暂停或撤销的决定。对于出现上述情况不再参加试点的组织,认证机构应即时通知CNCA。
5.信息通报
5.1为及时了解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指导试点工作,CNCA对认证机构实行EnMS认证试点工作及时上报制度。各参加EnMS认证试点的机构自签订认证合同后应在一阶段审核、二阶段审核、颁发证书、监督审核等环节认证活动开展前一个月按附件4或附件5的表格方式以电子邮件上报认可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5.2对于在试点期间,参与试点工作的认证机构和试点组织发生与能源管理有关的重大变化时,认证机构应及时通报CNCA。
5.3认证机构应积极探索研究EnMS认证试点的技术和管理问题,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认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EnMS认证试点工作报告报送CNCA,报告内容包括:EnMS认证试点的实施进展情况、认证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需CNCA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认证实施规则的实践和修改情况,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等。
6.附则
6.1本认证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本认证要求由CNCA负责解释。
附件:1.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
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审核-能源绩效统计表
3.EnMS认证证书内容示例
表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修订日期: 4.EnMS认证试点工作信息报表—工作进展情况表 5.EnMS认证试点工作信息报表—已发证企业监督审核进展情况 2010年04月30日 2010年04月30日 2011年04月18日
附件1:
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
为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确保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实施,切实提高组织的能源管理水平,CNCA组织起草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提出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实施规则”)”编制原则、框架和重点内容要求,旨在为各试点认证机构编制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提供指导,使实施规则能够充分体现各行业能源管理的特点、结合国家及行业的能源管理政策和要求,作为企业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和认证机构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辅助依据。
为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一致性,本文件提出了“实施规则”的编写框架及重点内容要求,具体包括:
0 前言/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行业能源管理基本情况
4.1 行业背景概述
扼要阐述特定行业的基本情况,如行业的主要类别,产品等。可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概述行业的主要类别及产品(或工艺)类型;
概述行业的主要能源种类、能耗水平及与国际同行水平的比较; 描述国家的产业政策该本行业能源管理的导向。
4.2 典型工艺描述
描述行业的典型工艺(不限于一种)过程,为进一步识别和管理能源因素提供专业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该行业的典型工艺过程进行描述并给出完整的工艺流程图;
2)重点描述主要工序的产品实现过程和耗能环节,说明其能源种类,结合工序表述能源消耗的流向。
4.3 行业能源结构及特点
要求结合行业的典型工艺类别,描述特定行业的主要能源消耗状况,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和重点用能过程的能源消耗情况,包括主要能源类别、能耗源、能耗量,鼓励使用的新能源/替代能源等情况。可行时,对该行业落后的(应淘汰和趋于淘汰的)的用能设备设施予以特别说明;对行业先进的、鼓励采用的用能设备实施予以说明。
1)描述典型工艺各工序的能源消耗情况(折成标准单耗值);
2)说明行业的能耗情况(可例举具体事例说明),对重点能耗进行对标,给出行业限额、行业标杆;
3)说明重点能源单耗的计算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
4)描述行业的主要用能设备设施;
5)描述行业的主要耗能设备设施的耗能情况,明确耗能的类型及耗能量;
6)如果有,说明该行业即将淘汰的以及限制(落后)的工艺、设备设施;
7)如果有,说明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使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能源/替代能源。
5. 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在行业的应用指南
本章要求结合特定行业的能源使用与管理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GB/T23331中的各项管理要素在本行业实施的重点要求,对GB/T23331在行业领域的应用做出必要的解释,为能源管理体系在特定行业的认证提供依据。
可通过行业应用示例,具体说明GB/T23331标准的主要要素在组织能源管理中的具体实现方式,并对标准的相关要求做出深入分析与说明。
5.1 行业能源管理要点
“能源因素”:
– 给出能源因素识别方法(包括初始能源评价的要求,利用行业能源审计的方式和结果;充分考虑了国家有关政策及管理承诺及契约、协议;)
– 给出能源因素评价方法
– 给出行业的主要能源因素示例(产生环节、可能产生的能源影响)
注:此要素应重点关注能源使用的环节及相关设备设施。 “能源管理基准和标杆”:
– 说明能源基准和标杆的概念
– 说明确定合理的能源基准和标杆的方法和应考虑的方面
– 对该行业的能源基准进行具体表述(可举例)
– 对该行业的能源标杆进行具体表述
“能源目标、指标”:
– 说明建立目标、指标应考虑的方面(包括重要能源因素) – 说明能源基准和标杆与建立合理的目标、指标的关系
– 说明可考核及更新的要求
– 说明与方针、行业要求及国家要求的一致性的要求 “能源管理方案”:
– 说明能源管理方案的目的:完成目标、指标
– 说明建立能源管理方案的方式:技术措施、方法、时间表、资源、责任部门、责任人要求清楚
– 结合新、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立能源管理方案的说明 – 对考虑策划、设计、采购、测试、运行所产生的能源因素的说明
– 对适时评价要求的说明 “运行控制”:
– 结合该行业的工艺、耗能设备设施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
术标准要求,从管理环节、能源采购、原材料采购储存环节、
生产环节(直接生产过程、辅助生产过程)、能源加工的控制、
最终使用等各环节说明能源控制的具体要求(包括相关方的控
制要求)
– 说明能源计量器具和监测装置进行维护、校准或检定的要求
– 说明文件化及记录要求
– 说明能源梯级利用的要求 “监视、测量与评价”:
– 说明对能源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的评价要求
– 说明对标杆、基准的实现情况的评价要求
– 说明单位综合能耗的水平
– 说明节能量的计算方法和要求
– 说明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和系统的运行效率的计算评价要求
– 说明能源审计、能源评估、能源检测的方法和利用这些手段评
价能源绩效的要求
– 说明对合规性的要求:评价方法及结果要求
5.2 通用设施设备能源管理要点
要求结合行业的主要用能环节,对通用的用能设备设施(如生产辅助
设备设施,锅炉、风机等)的能源管理关注点进行描述,从而反映出实现
最佳能源绩效的运行与实践方法,对GB/T23331中的“运行控制”等要求
在行业领域的应用做出必要的解释,为能源管理体系在特定行业的认证提
供依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说明该行业通用设备、设施类型、主要特性及能耗情况;
2) 说明主要耗能设备、设施运行控制的关键点、关键控制参数和
要求;
3) 说明主要耗能设备设施的维保、应急要求;
4) 如果有,说明该行业落后的、限制淘汰的设备设施及相关要求;
5) 如果有,说明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使用的设备类型及相关要求。
注:本节内容可与5.1节的相关内容结合描述。
5.3 行业设施设备能源管理要点
要求结合特定行业的主要用能环节,对某行业或工艺中的专业用能设
备设施(主要指具有行业专业性的工艺设备,如水泥行业旋转窑,化工行
业反应塔、釜等)的能源管理关注点进行描述,从而反映出实现最佳能源
绩效的运行与实践方法,对GB/T23331中的“运行控制”要求在行业领域
的应用做出必要的解释,为能源管理体系在特定行业的认证提供依据。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说明该行业的特定设备、设施类型、主要特性及能耗情况;
2) 说明主要耗能设备、设施运行控制的关键点、关键控制参数和
要求;
3) 说明主要耗能设备设施的维保、应急要求;
4) 如果有,说明该行业落后的、限制淘汰的设备设施及相关要求;
5) 如果有,说明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使用的设备类型及相关要求。
注:本节内容可与5.1节的相关内容结合描述。
5.3 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
将识别出的适用于本行业的、与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
关技术政策要求融合到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要素中。
1) 描述与该行业的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其他行
业管理要求
2) 将上述相关的要求融入到能源管理体系要素的对应要求中。
注:本节内容可与前述章节的相关内容结合描述。
附录A 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必备条件
根据行业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能源管理发展的相关技术要求,提炼出
满足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要求的基本条件,特别应提出能源管理的资源条件、
绩效水平要求,作为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前提条件。
附录B 行业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文件清单
附件2: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审核 能源绩效统计表
1. 统计时间:应尽可能选取12个月的数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12个月的完整数据时,应确保前一统计时期内的数据与当次审核数据具有可比性。
2. 综合能耗和产品单位产量能耗的单位是标准煤,其他的可以选常用单位,但是对比应前后应一致,确保可对比性;必要时,应列出计算公式。
3. 填写节能原因时,除要确定是哪种原因,还需要确定排序。
4. 其他非常规能源消耗,指正常生产、生活以外的能源消耗,如泄漏、损失等。
附件3: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EnMS认证证书内容示例
以下内容列出了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必须包含的文字信息并给出了适当示例,认证证书的样式、颜色、风格等要素由认证机构自行设计。
(1) 证书编号:XXXXXX
(2) 组织名称、地址
(3) 证书覆盖范围(含主要的产能、供能、用能场所):特定场所一定
管理控制下的具体活动。
(4) 认证依据及版本号
(5) 颁证日期、证书有效期
(6) 获证组织本年度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及能耗核算边界表述
(7) 发证机构名称、地址
(8) 其它信息:机构个性认证标识,个性证书样式设计
注:1)能耗核算边界是指组织定义的组织界限和/或场所界限,具体信息应当包含所定义核算边界内的一个或一组流程,一个工厂,整个组织或组织控制下的多个场所等。
2)能耗核算边界信息应当附在能耗数据后。如果在后续审核中核算边界经确认发生了变化,认证机构应当随之更新认证证书上的信息,并阐明核算边界的变化情况。
附件4:
EnMS认证试点工作信息报表—工作进展情况表
认证机构名称: (公章)
报表日期:
注:1、已签约还未进行审核的,在完成审核日期栏中日期前注明“计划”;
2、已完成审核的,请附“认证试点审核能源绩效统计表”;已发认证证书的,请附“认证试点审核能源 绩效统计表”和证书复印件。
3、本报表以加盖公章的PDF文档和WORD文档各一份通过电子邮件报认监委。
附件5
EnMS认证试点工作信息报表—已发证企业监督审核进展情况表
认证机构名称: (公章)
报表日期:
注:1、已作出监督审核计划尚未实施的,在完成审核日期栏中日期前注明“计划”;
2、已完成监督审核的,请附相应的“认证试点审核能源绩效统计表”和修订后的认证证书附件的复印件。 3、本报表以加盖公章的PDF文档和WORD文档各一份通过电子邮件报认监委。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
0. 总则
0.1 能源管理体系(以下简称EnMS)认证试点工作本着“服务国家能源政策、创新认证管理模式、加强监督、关注结果”的原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CNCA)统一组织开展,为期两年。
0.2鼓励认证机构积极发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名单中的企业参与EnMS认证试点工作。为探索EnMS认证的新方法,保证认证有效性,认证机构应在试点组织建立EnMS之初积极介入,及时了解试点组织能源消耗情况和能源管理基础数据等信息,为后续的认证活动奠定基础。
0.3获批同一行业EnMS认证试点的认证机构在试点期间应加强沟通与合作,鼓励同一行业采用统一的认证实施规则,不同机构按照统一的要求(附件1)共同研究认证实施规则的修改和完善,探讨行业EnMS审核的有效方法,保证EnMS认证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能源管理体系(EnMS)认证试点(以下简称EnMS认证)工作,保证参与的试点组织和认证机构切实有效提高能源管理和认证水平,节约能源,降低能耗,提高能效,保证认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国认可(2009)44号文件《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要求》(以下简称“认证要求”)。
1.2本认证要求提出了参与EnMS认证试点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EnMS认证试点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EnMS认证试点活动的基本依据。在试点期间根据情况需要时,可进行调整补充。
2.认证依据
2.1 GB/T 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2.2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
注:行业认证实施规则应满足CNCA发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附件1)。
3. 认证程序
3.1 认证申请
参加EnMS认证的试点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2)属CNCA确定的EnMS十个认证试点行业;
(3)按照GB/T 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及行业实施规则建立了EnMS且正常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
(4) 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
3.2 申请评审:
认证机构应对试点组织提交的申请文件和资料进行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确保:
(1)关于试点组织及其EnMS的信息充分,可以进行审核;
(2)EnMS认证试点要求已有明确说明并形成文件,且已提供给试点组织;
(3)认证机构和试点组织之间在理解上的差异得到解决;
(4)认证机构有相应的业务范围并有能力实施认证活动;
(5)考虑了申请的认证范围、运作场所、完成审核需要的时间和任何其他影响认证活动的因素(语言、安全条件、对公正性的威胁等);
(6)保存了决定实施审核的理由的记录。
3.3 审核准备
3.3.1 审核策划
认证机构应根据试点组织的规模、供、用能过程的复杂性、EnMS成熟度及其他因素,对认证全过程进行策划,制定审核方案。
3.3.2 组成审核组
审核组应具备实施EnMS认证审核的能力。初次认证及监督审核,审核组中应指定一名有能力的审核员担任审核组长,并至少有一名相应行业的EnMS专业审核员,在必要时应配备相关行业的能源管理专家,以保证审核组的能力覆盖试点组织的EnMS审核能力要求。
3.3.3 审核时间
应根据受审核方的行业特点,规模,供、用能过程的复杂程度,EnMS成熟度及其他因素,合理策划审核时间,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审核时间的安排应确保审核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3.3.4为保证EnMS认证的有效性,了解受审核方EnMS运行的情况和确定是否已具备实施认证审核的条件,认证机构在认证试点阶段也可根据情况安排进行初访。
3.4审核实施
3.4.1审核程序
EnMS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审核
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其中现场审核的主要目的是:
a)从受审核方可能存在的能源因素及其对审核的准备情况来了解受审核方的EnMS,从而确定审核策划的重点;
b)应视需要为进一步的文件评审做准备并分配资源;
c)收集组织的生产过程和能源管理方面的必要信息和数据;
d)就第二阶段审核的详细安排与组织取得共识。
2)第二阶段审核
应在组织的现场进行,全面收集审核证据,以判断组织的EnMS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GB/T 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和《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3.4.2审核内容
现场审核应覆盖本规定和认证依据的所有要求。重点应关注以下内容:
1)与EnMS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符合性的情况;
2)EnMS建立和运行与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和《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的符合性、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3)认证试点组织能源管理的绩效;
4)认证试点组织能源管理的自我改进和完善机制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3.4.3审核方式
应通过现场观察、询问及资料查阅等审核方式实施现场审核。
3.5认证决定
3.5.1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应对受审核方EnMS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描述和评价,并应重点对其能源绩效进行量化的表述,填写《能源绩效统计对比表》(附件2)。
3.5.2认证决定的条件:
在试点组织的EnMS建立及运行符合GB/T23331-2009标准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受审核方的能源管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受审核方的能源绩效满足《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附录A的相关要求。
3.6监督审核
3.6.1监督审核频次
试点期间,认证机构应根据试点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审核方案,但不能少于一年四次。
监督审核应重点关注组织能源绩效,每次监督审核应收集和记录EnMS运行的绩效数据。要素审核根据监督频次适当调整,一年内至少应覆盖EnMS的全部要素,以确认EnMS运行的持续有效性。二次监督审核后应在认证证书上表述获证组织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变化情况。
在获证组织EnMS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影响能源绩效的重大事故时,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实施非例行监督审核。
3.6.2监督审核内容
监督审核程序与初次认证审核基本相同。监督审核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获证组织EnMS的运行和变化情况;
(2)获证组织的能源绩效;
(3)能源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变化及合规性评价的情况;
(4)能源管理的目标、指标的实现和调整情况;
(5)涉及变更的认证范围;
(6)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4. 认证证书
4.1 试点期间EnMS认证证书有效期为2年。认证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证证书应涵盖以下基本信息(但不限于):
(1)证书编号;
(2)组织名称、地址;
(3)证书覆盖范围(含主要的产能、供能、用能场所);
(4)认证依据及版本号;
(5)颁证日期、证书有效期;
(6)发证机构名称、地址;
(7)获证组织本年度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及能耗核算边界注表述;
(8)其它信息。
附件3给出了EnMS认证证书内容示例。
注:
1)能耗核算边界是指组织定义的组织界限和/或场所界限,具体信息应当包含所定义核算边界内的一个或一组流程,一个工厂,整个组织或组织控制下的多个场所等。
2)能耗核算边界信息应当附在能耗数据后。如果在后续审核中核算边界经确认发生了变化,认证机构应当随之更新认证证书上的信息,并阐明核算边界的变化情况。
4.2 认证证书的管理
认证机构应当对获证组织认证证书使用的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当组织出现影响EnMS正常有效运行的情况且经现场验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纠正的,认证机构可视情况对认证证书做出暂停或撤销的决定。对于出现上述情况不再参加试点的组织,认证机构应即时通知CNCA。
5.信息通报
5.1为及时了解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指导试点工作,CNCA对认证机构实行EnMS认证试点工作及时上报制度。各参加EnMS认证试点的机构自签订认证合同后应在一阶段审核、二阶段审核、颁发证书、监督审核等环节认证活动开展前一个月按附件4或附件5的表格方式以电子邮件上报认可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5.2对于在试点期间,参与试点工作的认证机构和试点组织发生与能源管理有关的重大变化时,认证机构应及时通报CNCA。
5.3认证机构应积极探索研究EnMS认证试点的技术和管理问题,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认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EnMS认证试点工作报告报送CNCA,报告内容包括:EnMS认证试点的实施进展情况、认证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需CNCA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认证实施规则的实践和修改情况,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等。
6.附则
6.1本认证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本认证要求由CNCA负责解释。
附件:1.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
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审核-能源绩效统计表
3.EnMS认证证书内容示例
表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修订日期: 4.EnMS认证试点工作信息报表—工作进展情况表 5.EnMS认证试点工作信息报表—已发证企业监督审核进展情况 2010年04月30日 2010年04月30日 2011年04月18日
附件1:
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
为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确保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实施,切实提高组织的能源管理水平,CNCA组织起草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提出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实施规则”)”编制原则、框架和重点内容要求,旨在为各试点认证机构编制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提供指导,使实施规则能够充分体现各行业能源管理的特点、结合国家及行业的能源管理政策和要求,作为企业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和认证机构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辅助依据。
为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一致性,本文件提出了“实施规则”的编写框架及重点内容要求,具体包括:
0 前言/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行业能源管理基本情况
4.1 行业背景概述
扼要阐述特定行业的基本情况,如行业的主要类别,产品等。可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概述行业的主要类别及产品(或工艺)类型;
概述行业的主要能源种类、能耗水平及与国际同行水平的比较; 描述国家的产业政策该本行业能源管理的导向。
4.2 典型工艺描述
描述行业的典型工艺(不限于一种)过程,为进一步识别和管理能源因素提供专业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该行业的典型工艺过程进行描述并给出完整的工艺流程图;
2)重点描述主要工序的产品实现过程和耗能环节,说明其能源种类,结合工序表述能源消耗的流向。
4.3 行业能源结构及特点
要求结合行业的典型工艺类别,描述特定行业的主要能源消耗状况,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和重点用能过程的能源消耗情况,包括主要能源类别、能耗源、能耗量,鼓励使用的新能源/替代能源等情况。可行时,对该行业落后的(应淘汰和趋于淘汰的)的用能设备设施予以特别说明;对行业先进的、鼓励采用的用能设备实施予以说明。
1)描述典型工艺各工序的能源消耗情况(折成标准单耗值);
2)说明行业的能耗情况(可例举具体事例说明),对重点能耗进行对标,给出行业限额、行业标杆;
3)说明重点能源单耗的计算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
4)描述行业的主要用能设备设施;
5)描述行业的主要耗能设备设施的耗能情况,明确耗能的类型及耗能量;
6)如果有,说明该行业即将淘汰的以及限制(落后)的工艺、设备设施;
7)如果有,说明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使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能源/替代能源。
5. 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在行业的应用指南
本章要求结合特定行业的能源使用与管理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GB/T23331中的各项管理要素在本行业实施的重点要求,对GB/T23331在行业领域的应用做出必要的解释,为能源管理体系在特定行业的认证提供依据。
可通过行业应用示例,具体说明GB/T23331标准的主要要素在组织能源管理中的具体实现方式,并对标准的相关要求做出深入分析与说明。
5.1 行业能源管理要点
“能源因素”:
– 给出能源因素识别方法(包括初始能源评价的要求,利用行业能源审计的方式和结果;充分考虑了国家有关政策及管理承诺及契约、协议;)
– 给出能源因素评价方法
– 给出行业的主要能源因素示例(产生环节、可能产生的能源影响)
注:此要素应重点关注能源使用的环节及相关设备设施。 “能源管理基准和标杆”:
– 说明能源基准和标杆的概念
– 说明确定合理的能源基准和标杆的方法和应考虑的方面
– 对该行业的能源基准进行具体表述(可举例)
– 对该行业的能源标杆进行具体表述
“能源目标、指标”:
– 说明建立目标、指标应考虑的方面(包括重要能源因素) – 说明能源基准和标杆与建立合理的目标、指标的关系
– 说明可考核及更新的要求
– 说明与方针、行业要求及国家要求的一致性的要求 “能源管理方案”:
– 说明能源管理方案的目的:完成目标、指标
– 说明建立能源管理方案的方式:技术措施、方法、时间表、资源、责任部门、责任人要求清楚
– 结合新、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建立能源管理方案的说明 – 对考虑策划、设计、采购、测试、运行所产生的能源因素的说明
– 对适时评价要求的说明 “运行控制”:
– 结合该行业的工艺、耗能设备设施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
术标准要求,从管理环节、能源采购、原材料采购储存环节、
生产环节(直接生产过程、辅助生产过程)、能源加工的控制、
最终使用等各环节说明能源控制的具体要求(包括相关方的控
制要求)
– 说明能源计量器具和监测装置进行维护、校准或检定的要求
– 说明文件化及记录要求
– 说明能源梯级利用的要求 “监视、测量与评价”:
– 说明对能源目标指标的实现程度的评价要求
– 说明对标杆、基准的实现情况的评价要求
– 说明单位综合能耗的水平
– 说明节能量的计算方法和要求
– 说明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和系统的运行效率的计算评价要求
– 说明能源审计、能源评估、能源检测的方法和利用这些手段评
价能源绩效的要求
– 说明对合规性的要求:评价方法及结果要求
5.2 通用设施设备能源管理要点
要求结合行业的主要用能环节,对通用的用能设备设施(如生产辅助
设备设施,锅炉、风机等)的能源管理关注点进行描述,从而反映出实现
最佳能源绩效的运行与实践方法,对GB/T23331中的“运行控制”等要求
在行业领域的应用做出必要的解释,为能源管理体系在特定行业的认证提
供依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说明该行业通用设备、设施类型、主要特性及能耗情况;
2) 说明主要耗能设备、设施运行控制的关键点、关键控制参数和
要求;
3) 说明主要耗能设备设施的维保、应急要求;
4) 如果有,说明该行业落后的、限制淘汰的设备设施及相关要求;
5) 如果有,说明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使用的设备类型及相关要求。
注:本节内容可与5.1节的相关内容结合描述。
5.3 行业设施设备能源管理要点
要求结合特定行业的主要用能环节,对某行业或工艺中的专业用能设
备设施(主要指具有行业专业性的工艺设备,如水泥行业旋转窑,化工行
业反应塔、釜等)的能源管理关注点进行描述,从而反映出实现最佳能源
绩效的运行与实践方法,对GB/T23331中的“运行控制”要求在行业领域
的应用做出必要的解释,为能源管理体系在特定行业的认证提供依据。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说明该行业的特定设备、设施类型、主要特性及能耗情况;
2) 说明主要耗能设备、设施运行控制的关键点、关键控制参数和
要求;
3) 说明主要耗能设备设施的维保、应急要求;
4) 如果有,说明该行业落后的、限制淘汰的设备设施及相关要求;
5) 如果有,说明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使用的设备类型及相关要求。
注:本节内容可与5.1节的相关内容结合描述。
5.3 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
将识别出的适用于本行业的、与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
关技术政策要求融合到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要素中。
1) 描述与该行业的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其他行
业管理要求
2) 将上述相关的要求融入到能源管理体系要素的对应要求中。
注:本节内容可与前述章节的相关内容结合描述。
附录A 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必备条件
根据行业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能源管理发展的相关技术要求,提炼出
满足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要求的基本条件,特别应提出能源管理的资源条件、
绩效水平要求,作为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前提条件。
附录B 行业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文件清单
附件2: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审核 能源绩效统计表
1. 统计时间:应尽可能选取12个月的数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12个月的完整数据时,应确保前一统计时期内的数据与当次审核数据具有可比性。
2. 综合能耗和产品单位产量能耗的单位是标准煤,其他的可以选常用单位,但是对比应前后应一致,确保可对比性;必要时,应列出计算公式。
3. 填写节能原因时,除要确定是哪种原因,还需要确定排序。
4. 其他非常规能源消耗,指正常生产、生活以外的能源消耗,如泄漏、损失等。
附件3: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EnMS认证证书内容示例
以下内容列出了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必须包含的文字信息并给出了适当示例,认证证书的样式、颜色、风格等要素由认证机构自行设计。
(1) 证书编号:XXXXXX
(2) 组织名称、地址
(3) 证书覆盖范围(含主要的产能、供能、用能场所):特定场所一定
管理控制下的具体活动。
(4) 认证依据及版本号
(5) 颁证日期、证书有效期
(6) 获证组织本年度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及能耗核算边界表述
(7) 发证机构名称、地址
(8) 其它信息:机构个性认证标识,个性证书样式设计
注:1)能耗核算边界是指组织定义的组织界限和/或场所界限,具体信息应当包含所定义核算边界内的一个或一组流程,一个工厂,整个组织或组织控制下的多个场所等。
2)能耗核算边界信息应当附在能耗数据后。如果在后续审核中核算边界经确认发生了变化,认证机构应当随之更新认证证书上的信息,并阐明核算边界的变化情况。
附件4:
EnMS认证试点工作信息报表—工作进展情况表
认证机构名称: (公章)
报表日期:
注:1、已签约还未进行审核的,在完成审核日期栏中日期前注明“计划”;
2、已完成审核的,请附“认证试点审核能源绩效统计表”;已发认证证书的,请附“认证试点审核能源 绩效统计表”和证书复印件。
3、本报表以加盖公章的PDF文档和WORD文档各一份通过电子邮件报认监委。
附件5
EnMS认证试点工作信息报表—已发证企业监督审核进展情况表
认证机构名称: (公章)
报表日期:
注:1、已作出监督审核计划尚未实施的,在完成审核日期栏中日期前注明“计划”;
2、已完成监督审核的,请附相应的“认证试点审核能源绩效统计表”和修订后的认证证书附件的复印件。 3、本报表以加盖公章的PDF文档和WORD文档各一份通过电子邮件报认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