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简易法律意见书 工亡当事人:李乾,系石家庄捷朗特商贸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在2011年1月12日凌晨12点多,地点在槐安东路和育才街交叉口,事故经过是,事发当晚包括李乾、殷航、赵晓俣等五人一起过传统“腊八节”,李乾经尸检认定未有饮酒,其余四人当晚均有饮酒,其中赵晓俣饮酒过量,后由赵晓俣驾驶别克轿车返家,车牌号为“津H·BG228”,经槐安东路和育才街交叉口时,车速过快,以致撞上了中心隔离护栏,随即又撞到了人行电杠上的几棵树,然后车翻转了几次,最终导致包括李乾在内的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后果。
根据基本事实,分析如下:
一、驾驶人赵晓俣的责任认定
经交警认定,事发当晚系赵晓俣驾车,为酒后醉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刑法》规定,酒后醉驾导致严重恶劣后果(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驾驶人应承担交通肇事的法律责任,应承担刑事及民事的赔偿责任。
二、民事赔偿项目及费用
1、一次性死亡赔偿金:参考河北省201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294366元
查,2010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718元;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383元。
一次性死亡赔偿金=14718元*20年=294366元.。
2、丧葬费赔偿:本人死亡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28383÷
2=14191.5元。
3、交通费生活费赔偿:按一天住宾馆及生活费3000元∕天标准赔偿,具体天数暂定7天。交通费:1300(普通飞机票)*10+1600(春运飞机票)*10=29000元。
4、精神损害赔偿:100万元。
李乾系其父母的唯一儿子,其父母已近60岁,经辛苦攒钱于2010年6月刚新修了房子,就只盼着李乾在今年完婚后一家人幸福美满的生活,可就因赵晓俣在明知醉酒后驾车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执意驾车,最后酿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其父母对其的突然离世是相当无法接受的,已近悲痛欲绝,感觉生活没了依靠,已有不想活的念头。同时也给其亲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在得知他的消息后,包括其父母和所有的亲人代表都急赴过来处理此事,已经数日无法走出失去亲人的悲痛阴影,加上已近年关,许多日还无法将其带回去,让其入土为安,所以赵晓俣的醉酒驾车造成的亲人离别后果是极其严
重的,给其父母和亲人带来的精神损害也是极其严重和无法弥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造成人身伤亡的,受害者家属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具体的赔偿数额综合参考受害人父母的年龄、实际承受能力、肇事者的赔付能力等确定,据此,我方提出100万的赔偿是合法且合理的。 综上,上述赔偿金额总计:1358557.5元。上述计算金额是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我们也同意和赵晓俣方达成和解,和解金额最低130万元。我方承诺,赵晓俣方如确有和解诚意,达成双方满意的和解结果后,我方将出具《谅解书》一份,从而不再追究赵晓俣方的刑事责任。我方保留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起诉,最终后果由赵晓俣方全部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简易法律意见书 工亡当事人:李乾,系石家庄捷朗特商贸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在2011年1月12日凌晨12点多,地点在槐安东路和育才街交叉口,事故经过是,事发当晚包括李乾、殷航、赵晓俣等五人一起过传统“腊八节”,李乾经尸检认定未有饮酒,其余四人当晚均有饮酒,其中赵晓俣饮酒过量,后由赵晓俣驾驶别克轿车返家,车牌号为“津H·BG228”,经槐安东路和育才街交叉口时,车速过快,以致撞上了中心隔离护栏,随即又撞到了人行电杠上的几棵树,然后车翻转了几次,最终导致包括李乾在内的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后果。
根据基本事实,分析如下:
一、驾驶人赵晓俣的责任认定
经交警认定,事发当晚系赵晓俣驾车,为酒后醉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刑法》规定,酒后醉驾导致严重恶劣后果(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驾驶人应承担交通肇事的法律责任,应承担刑事及民事的赔偿责任。
二、民事赔偿项目及费用
1、一次性死亡赔偿金:参考河北省201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294366元
查,2010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718元;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383元。
一次性死亡赔偿金=14718元*20年=294366元.。
2、丧葬费赔偿:本人死亡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28383÷
2=14191.5元。
3、交通费生活费赔偿:按一天住宾馆及生活费3000元∕天标准赔偿,具体天数暂定7天。交通费:1300(普通飞机票)*10+1600(春运飞机票)*10=29000元。
4、精神损害赔偿:100万元。
李乾系其父母的唯一儿子,其父母已近60岁,经辛苦攒钱于2010年6月刚新修了房子,就只盼着李乾在今年完婚后一家人幸福美满的生活,可就因赵晓俣在明知醉酒后驾车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执意驾车,最后酿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其父母对其的突然离世是相当无法接受的,已近悲痛欲绝,感觉生活没了依靠,已有不想活的念头。同时也给其亲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在得知他的消息后,包括其父母和所有的亲人代表都急赴过来处理此事,已经数日无法走出失去亲人的悲痛阴影,加上已近年关,许多日还无法将其带回去,让其入土为安,所以赵晓俣的醉酒驾车造成的亲人离别后果是极其严
重的,给其父母和亲人带来的精神损害也是极其严重和无法弥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造成人身伤亡的,受害者家属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具体的赔偿数额综合参考受害人父母的年龄、实际承受能力、肇事者的赔付能力等确定,据此,我方提出100万的赔偿是合法且合理的。 综上,上述赔偿金额总计:1358557.5元。上述计算金额是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我们也同意和赵晓俣方达成和解,和解金额最低130万元。我方承诺,赵晓俣方如确有和解诚意,达成双方满意的和解结果后,我方将出具《谅解书》一份,从而不再追究赵晓俣方的刑事责任。我方保留在和解不成的情况下起诉,最终后果由赵晓俣方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