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9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丁鑫发有期徒刑17年。至此,我国首起落马于任上的省级检察长受贿案落下帷幕。 2005年12月15日上午9时,位于西湖附近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一派少有的神秘和庄严。这里正在审理我国首个落马于任上的省级检察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大检察官丁鑫发。 这是建国以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开审的第二位省部级高官。第一位是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 有意思的是,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这两位高官,互相之间还真有些“牵连”。 副省长落马带出香港行贿人 2004年6月30日,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涉嫌受贿罪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1993年至1998年,王钟麓在担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浙江省置地联合公司、杭州华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达山(已被判刑6年)谋取利益。事后,王钟麓在1998年至2000年期间,先后5次收受孙达山39万元。公诉机关还指控,1993年至1994年,王钟麓在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参与深圳金三元大厦、佳宾大厦以及上海鸿发苑房地产项目中徇私舞弊,造成公司亏损4446.73万元。其间,王钟麓儿子王伟明(在逃)收受有关人员给予的人民币450万元、港币117万元、美元1万元和一辆价值8.3万美元的奔驰牌轿车。2004年8月31日,王钟麓以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查,浙江国信在明知风险极高的情况下,还是不断给上海地产业务提供借款和融资担保,主要原因是王钟麓的儿子在负责上海这块业务。 王钟麓的儿子王伟明,之所以要在上海开拓业务,除了上海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外,另一重要原因就是他的老婆是上海人,而且岳父是上海高官。王伟明结婚后,夫妻二人都把户口迁到了香港。当然,他们的业务主要还是在浙江和上海。因为,他们的社会关系主要还是在浙江和上海。因此,王伟明经常在上海、浙江和香港之间跑。 王钟麓案发后,消息灵通的王伟明很快在境内消失,据说已逃往他国。王钟麓的许多问题都牵涉到王伟明,但中纪委专案组无法找到王伟明本人,从而大大影响了办案进度。不久,王伟明的妻子入境探亲时被发现,后被中纪委带来北京,交代了王伟明替父亲收受贿赂600余万元的违法事实。 中纪委在调查王钟麓和王伟明违法违纪案件时,发现他们与在深圳开公司的一位香港老板张砂关系密切。浙江国信大厦的装修工程就是张砂承接的。因此,专案组要锁定王钟麓的犯罪证据,务必要找到关键证人张砂。 一张赴港单程证牵扯出检察长 2003年夏天,中纪委专案组成员悄悄来到深圳,查找张砂的踪迹。按工作惯例,他们先找到广东省和深圳市纪委,并联系当地公安部门。由于张砂不在深圳,专案组便请公安部门查找有关户籍档案。 调查发现,张砂原系广东潮州人,早些年即已通过潮州籍香港人的关系迁往香港,但是,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户口却迁往了江西赣州。办案人员纳闷,一个香港客商,老家在广东潮州,为什么要把妻儿的户口迁往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江西呢?这中间有什么缘由? 专案组马不停蹄,立即从深圳前往江西赣州。到赣州公安机关一查,事情更怪了。张砂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已办好了赴港单程证(即可永久定居香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在本地定居3年以上者,才有资格申报。张砂的妻儿是如何办成这桩难事的呢?明眼人一看就知,显然,张砂与当地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有着密切关系。 专案组通过调查还发现,张砂在赣州还是个红人。他投资兴办了多个项目,其中就包括赣州大酒店。通过这家酒店,他结识了更多的人,其中包括江西省原公安厅厅长丁鑫发的儿子丁少华。 富有职业敏感性的办案人员马上意识到,张砂妻儿的赴港单程证,不仅可能与赣州市公安局有关,而且还可能与丁鑫发有关。 经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张砂很快被找到了,并被带回中纪委设在杭州的办案点。 刚被带到办案点的张砂态度强硬,不肯配合办案。但是,经过中纪委专案组办案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张砂最终还是交代了。 满口潮州腔的张砂极善于钻政策的空子,常与境内高官子女打交道,并结识了一批党政高官。他向中纪委专案组交代了与王钟麓进行权钱交易的事实后,为了立功赎罪,还献给专案组一份重要“礼物”――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的儿子收受过其好处。 “无心插柳柳成荫”。张砂给丁少华送钱的情况,事关重大,而且与丁鑫发本人以权谋私问题紧密相关。中纪委掌握这一重要线索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初查,于2004年7月正式立案审查丁鑫发。 原来,早在1994年,头脑精明的张砂到赣州寻找商机,偶然认识了江西省赣州地区(当时未撤区设市)下属的县级赣州市副市长朱贤平(另案处理)。朱贤平告诉他赣州市饮食服务公司下属的一家饭店要出让。张砂觉得这是个不错的赚钱机会,便以260万元的价格买下该饭店。他认识了丁鑫发的儿子丁少华后认为,有“丁衙内”替他撑腰,相信事情会很顺利。 自结识丁少华后,张砂可以说是生意兴隆,财运亨通。到了1997年,双方的关系到了一定火候,张砂便将自己妻儿赴港定居的困难告诉了丁少华,请丁少华帮忙在丁鑫发面前说说话,出面打个招呼。 儿子的话果然管用。丁鑫发给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打了招呼之后,张砂的妻子和两个孩子赴港定居的申请破格获得批准。为了感谢丁少华的帮助,张砂于1997年6月送给丁少华人民币20万元,丁少华收受后将此事告诉了丁鑫发。 此案引起江西官场地震 2004年5月,中纪委专案组以丁少华与其岳父涉嫌多起经济犯罪为由将他及其岳父带往北京审查。 丁少华案发时33岁,是丁家的长子,曾在武警九江消防支队服役,1993年转业到江西省进出口公司。 丁少华被抓引起了江西省官场的强烈震动。社会上很快传言,丁鑫发也即将落马,甚至有谣传说丁鑫发已经被抓了。身为江西省检察长的丁鑫发,位居江西省反腐战场的第一线,毕竟经验丰富,很快稳住阵脚。然而,他的妻子章斌却没有稳住。就在丁少华被抓后,章斌一时气急晕倒,很快住进了医院。 丁鑫发在前往医院安慰了一番妻子后,很快出现在办公室和有关会议上。他要让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知道,他丁鑫发并没有出事,不能再让这种传言继续散布下去。为此,他刻意安排了几次重要会议,并在电视里露脸。2004年6月28日,他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局长会议上部署反贪工作。7月1日晚上,他还同其他领导一起,在江西省艺术剧院观看“七一”文艺晚会。第二天,报纸上还出现了他的名字。但正是这一天,他被中纪委带走了。 章斌从医院里出来不久,紧跟着被中纪委“双规”。 丁少华被带到北京后,中纪委相关人员要他端正态度,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争取从宽处理。至于范围,则是如何利用父亲丁鑫发的权力,替人办事,收人钱财。 丁少华开始搜肠刮肚地回忆。很快,他就交代了几笔重要的权钱交易。1993年9月,江西中联进口汽车维修中心承包人祝建华因为走私问题被南昌市公安局查处,其亲友找到丁少华,想让他帮忙放人。丁少华让父亲跟南昌市公安局打招呼,致使该案最终未进入立案程序。为此,祝建华在丁少华的介绍下,将10万元感谢费送给丁鑫发。
丁少华还承认自己收受张砂的20万元好处费并将此事告诉丁鑫发。 第三次权钱交易不仅与丁鑫发有关,而且也将章斌卷了进来。章斌于1998年2月任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后任交警总队调研员。其间,章斌主要分管总队科研装备等工作,其中包括江西省交警系统统一规划开展的数码照相制证技术与微机系统管理业务。经丁少华介绍,章斌认识了香港壕兴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总代理秦某。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间,章斌先后10次在其办公室等处收受秦某的贿赂,共计港币116万元、人民币28万元。为此,章斌利用职务之便及丁鑫发的身份,为秦某提供帮助。 2001年6月至2002年2月,江西兆丰物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建丰因涉嫌偷税犯罪被南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为此,其亲友请丁少华出面帮助。丁少华让父亲跟南昌市公安局打招呼,将对邹的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为此,丁少华先后4次收受邹所送人民币145万元。 2003年9月初,江西省吉安市恒荣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罗邦明、总经理罗邦平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查处。经丁鑫发过问,该案被撤销。其间,丁少华收受港币30万元。 2003年10月,江西省神通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东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检察机关查处。为了逃避惩罚,王晓东送给丁少华10万元,请其帮忙。 此外,丁少华还交代了丁鑫发挪用公款的事实。1998年4月,丁少华的岳父张良琛请丁鑫发帮助解决资金110万元,丁鑫发遂要求省公安厅基建办给予解决。当年的4月28日,基建办将基建款110万元汇入张良琛提供的账户。后来,张良琛将110万元归还。 在被中纪委“双规”期间,丁鑫发与章斌均承认上述事实。因此,丁鑫发于2004年12月被开除党籍,并正式移送司法机关。 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2005年5月27日,该案被移交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此期间,该案曾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05年10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据悉,丁鑫发的案子引发了江西省政法系统的人事震荡。在2004年12月丁鑫发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前后,江西省政法系统内有1名正厅、两名副厅、9名正处和1名副处级干部相继被免职,个别人目前已被法办。 高官夫妻同入囚牢 2005年12月15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小法庭内,与犯罪分子斗争了大半辈子的丁鑫发,因涉嫌犯罪而接受审判。 公诉人案前,摆放着厚厚4叠案卷。 丁鑫发身着黑色毛衣,外套棕褐色休闲装,捧着几张自己书写的材料,不时为自己辩解。庭审一直持续到当日下午。 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9月至2003年10月,被告人丁鑫发利用先后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便利,为邹建丰、张砂、秦某等6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丁少华、其妻章斌收受人民币195万元、港币76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75万余元。丁鑫发还利用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于1998年4月28日挪用公款人民币110万元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案发后,丁鑫发和家人积极退清了全部赃款。 让丁鑫发感到悲哀的是,此前的2005年4月29日,章斌也在这里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她利用其本人和其丈夫丁鑫发的职务便利,帮助香港壕兴公司承接数码照相制证等业务,单独或伙同丁鑫发多次收受秦某贿赂港币116万余元、人民币28万元。 2005年6月29日,章斌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06年1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丁鑫发有期徒刑17年。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丁鑫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章斌、其子丁少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丁鑫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人民币110万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丁鑫发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退清全部赃款,法院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丁鑫发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万元;与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万元。 丁鑫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溺爱儿子。此案再次警示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疼爱自己的孩子,就千万不要费尽心机地为子女谋取名利,否则,很可能就一头栽进罪恶的深渊。
2006年1月9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丁鑫发有期徒刑17年。至此,我国首起落马于任上的省级检察长受贿案落下帷幕。 2005年12月15日上午9时,位于西湖附近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一派少有的神秘和庄严。这里正在审理我国首个落马于任上的省级检察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大检察官丁鑫发。 这是建国以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开审的第二位省部级高官。第一位是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 有意思的是,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这两位高官,互相之间还真有些“牵连”。 副省长落马带出香港行贿人 2004年6月30日,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涉嫌受贿罪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指控,1993年至1998年,王钟麓在担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浙江省置地联合公司、杭州华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达山(已被判刑6年)谋取利益。事后,王钟麓在1998年至2000年期间,先后5次收受孙达山39万元。公诉机关还指控,1993年至1994年,王钟麓在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参与深圳金三元大厦、佳宾大厦以及上海鸿发苑房地产项目中徇私舞弊,造成公司亏损4446.73万元。其间,王钟麓儿子王伟明(在逃)收受有关人员给予的人民币450万元、港币117万元、美元1万元和一辆价值8.3万美元的奔驰牌轿车。2004年8月31日,王钟麓以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据查,浙江国信在明知风险极高的情况下,还是不断给上海地产业务提供借款和融资担保,主要原因是王钟麓的儿子在负责上海这块业务。 王钟麓的儿子王伟明,之所以要在上海开拓业务,除了上海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外,另一重要原因就是他的老婆是上海人,而且岳父是上海高官。王伟明结婚后,夫妻二人都把户口迁到了香港。当然,他们的业务主要还是在浙江和上海。因为,他们的社会关系主要还是在浙江和上海。因此,王伟明经常在上海、浙江和香港之间跑。 王钟麓案发后,消息灵通的王伟明很快在境内消失,据说已逃往他国。王钟麓的许多问题都牵涉到王伟明,但中纪委专案组无法找到王伟明本人,从而大大影响了办案进度。不久,王伟明的妻子入境探亲时被发现,后被中纪委带来北京,交代了王伟明替父亲收受贿赂600余万元的违法事实。 中纪委在调查王钟麓和王伟明违法违纪案件时,发现他们与在深圳开公司的一位香港老板张砂关系密切。浙江国信大厦的装修工程就是张砂承接的。因此,专案组要锁定王钟麓的犯罪证据,务必要找到关键证人张砂。 一张赴港单程证牵扯出检察长 2003年夏天,中纪委专案组成员悄悄来到深圳,查找张砂的踪迹。按工作惯例,他们先找到广东省和深圳市纪委,并联系当地公安部门。由于张砂不在深圳,专案组便请公安部门查找有关户籍档案。 调查发现,张砂原系广东潮州人,早些年即已通过潮州籍香港人的关系迁往香港,但是,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户口却迁往了江西赣州。办案人员纳闷,一个香港客商,老家在广东潮州,为什么要把妻儿的户口迁往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江西呢?这中间有什么缘由? 专案组马不停蹄,立即从深圳前往江西赣州。到赣州公安机关一查,事情更怪了。张砂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已办好了赴港单程证(即可永久定居香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在本地定居3年以上者,才有资格申报。张砂的妻儿是如何办成这桩难事的呢?明眼人一看就知,显然,张砂与当地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有着密切关系。 专案组通过调查还发现,张砂在赣州还是个红人。他投资兴办了多个项目,其中就包括赣州大酒店。通过这家酒店,他结识了更多的人,其中包括江西省原公安厅厅长丁鑫发的儿子丁少华。 富有职业敏感性的办案人员马上意识到,张砂妻儿的赴港单程证,不仅可能与赣州市公安局有关,而且还可能与丁鑫发有关。 经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张砂很快被找到了,并被带回中纪委设在杭州的办案点。 刚被带到办案点的张砂态度强硬,不肯配合办案。但是,经过中纪委专案组办案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张砂最终还是交代了。 满口潮州腔的张砂极善于钻政策的空子,常与境内高官子女打交道,并结识了一批党政高官。他向中纪委专案组交代了与王钟麓进行权钱交易的事实后,为了立功赎罪,还献给专案组一份重要“礼物”――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鑫发的儿子收受过其好处。 “无心插柳柳成荫”。张砂给丁少华送钱的情况,事关重大,而且与丁鑫发本人以权谋私问题紧密相关。中纪委掌握这一重要线索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初查,于2004年7月正式立案审查丁鑫发。 原来,早在1994年,头脑精明的张砂到赣州寻找商机,偶然认识了江西省赣州地区(当时未撤区设市)下属的县级赣州市副市长朱贤平(另案处理)。朱贤平告诉他赣州市饮食服务公司下属的一家饭店要出让。张砂觉得这是个不错的赚钱机会,便以260万元的价格买下该饭店。他认识了丁鑫发的儿子丁少华后认为,有“丁衙内”替他撑腰,相信事情会很顺利。 自结识丁少华后,张砂可以说是生意兴隆,财运亨通。到了1997年,双方的关系到了一定火候,张砂便将自己妻儿赴港定居的困难告诉了丁少华,请丁少华帮忙在丁鑫发面前说说话,出面打个招呼。 儿子的话果然管用。丁鑫发给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打了招呼之后,张砂的妻子和两个孩子赴港定居的申请破格获得批准。为了感谢丁少华的帮助,张砂于1997年6月送给丁少华人民币20万元,丁少华收受后将此事告诉了丁鑫发。 此案引起江西官场地震 2004年5月,中纪委专案组以丁少华与其岳父涉嫌多起经济犯罪为由将他及其岳父带往北京审查。 丁少华案发时33岁,是丁家的长子,曾在武警九江消防支队服役,1993年转业到江西省进出口公司。 丁少华被抓引起了江西省官场的强烈震动。社会上很快传言,丁鑫发也即将落马,甚至有谣传说丁鑫发已经被抓了。身为江西省检察长的丁鑫发,位居江西省反腐战场的第一线,毕竟经验丰富,很快稳住阵脚。然而,他的妻子章斌却没有稳住。就在丁少华被抓后,章斌一时气急晕倒,很快住进了医院。 丁鑫发在前往医院安慰了一番妻子后,很快出现在办公室和有关会议上。他要让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知道,他丁鑫发并没有出事,不能再让这种传言继续散布下去。为此,他刻意安排了几次重要会议,并在电视里露脸。2004年6月28日,他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局长会议上部署反贪工作。7月1日晚上,他还同其他领导一起,在江西省艺术剧院观看“七一”文艺晚会。第二天,报纸上还出现了他的名字。但正是这一天,他被中纪委带走了。 章斌从医院里出来不久,紧跟着被中纪委“双规”。 丁少华被带到北京后,中纪委相关人员要他端正态度,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争取从宽处理。至于范围,则是如何利用父亲丁鑫发的权力,替人办事,收人钱财。 丁少华开始搜肠刮肚地回忆。很快,他就交代了几笔重要的权钱交易。1993年9月,江西中联进口汽车维修中心承包人祝建华因为走私问题被南昌市公安局查处,其亲友找到丁少华,想让他帮忙放人。丁少华让父亲跟南昌市公安局打招呼,致使该案最终未进入立案程序。为此,祝建华在丁少华的介绍下,将10万元感谢费送给丁鑫发。
丁少华还承认自己收受张砂的20万元好处费并将此事告诉丁鑫发。 第三次权钱交易不仅与丁鑫发有关,而且也将章斌卷了进来。章斌于1998年2月任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后任交警总队调研员。其间,章斌主要分管总队科研装备等工作,其中包括江西省交警系统统一规划开展的数码照相制证技术与微机系统管理业务。经丁少华介绍,章斌认识了香港壕兴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总代理秦某。2000年6月至2003年3月间,章斌先后10次在其办公室等处收受秦某的贿赂,共计港币116万元、人民币28万元。为此,章斌利用职务之便及丁鑫发的身份,为秦某提供帮助。 2001年6月至2002年2月,江西兆丰物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建丰因涉嫌偷税犯罪被南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为此,其亲友请丁少华出面帮助。丁少华让父亲跟南昌市公安局打招呼,将对邹的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为此,丁少华先后4次收受邹所送人民币145万元。 2003年9月初,江西省吉安市恒荣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罗邦明、总经理罗邦平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查处。经丁鑫发过问,该案被撤销。其间,丁少华收受港币30万元。 2003年10月,江西省神通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东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被检察机关查处。为了逃避惩罚,王晓东送给丁少华10万元,请其帮忙。 此外,丁少华还交代了丁鑫发挪用公款的事实。1998年4月,丁少华的岳父张良琛请丁鑫发帮助解决资金110万元,丁鑫发遂要求省公安厅基建办给予解决。当年的4月28日,基建办将基建款110万元汇入张良琛提供的账户。后来,张良琛将110万元归还。 在被中纪委“双规”期间,丁鑫发与章斌均承认上述事实。因此,丁鑫发于2004年12月被开除党籍,并正式移送司法机关。 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2005年5月27日,该案被移交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此期间,该案曾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2005年10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据悉,丁鑫发的案子引发了江西省政法系统的人事震荡。在2004年12月丁鑫发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前后,江西省政法系统内有1名正厅、两名副厅、9名正处和1名副处级干部相继被免职,个别人目前已被法办。 高官夫妻同入囚牢 2005年12月15日,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小法庭内,与犯罪分子斗争了大半辈子的丁鑫发,因涉嫌犯罪而接受审判。 公诉人案前,摆放着厚厚4叠案卷。 丁鑫发身着黑色毛衣,外套棕褐色休闲装,捧着几张自己书写的材料,不时为自己辩解。庭审一直持续到当日下午。 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9月至2003年10月,被告人丁鑫发利用先后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便利,为邹建丰、张砂、秦某等6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丁少华、其妻章斌收受人民币195万元、港币76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75万余元。丁鑫发还利用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于1998年4月28日挪用公款人民币110万元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案发后,丁鑫发和家人积极退清了全部赃款。 让丁鑫发感到悲哀的是,此前的2005年4月29日,章斌也在这里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她利用其本人和其丈夫丁鑫发的职务便利,帮助香港壕兴公司承接数码照相制证等业务,单独或伙同丁鑫发多次收受秦某贿赂港币116万余元、人民币28万元。 2005年6月29日,章斌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06年1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受贿、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丁鑫发有期徒刑17年。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丁鑫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章斌、其子丁少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丁鑫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人民币110万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丁鑫发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退清全部赃款,法院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丁鑫发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万元;与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万元。 丁鑫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溺爱儿子。此案再次警示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疼爱自己的孩子,就千万不要费尽心机地为子女谋取名利,否则,很可能就一头栽进罪恶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