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地方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名目逐渐失序,复旦大学博士孙琳曾专门研究过中国的公务员薪酬问题,据其不完全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已成当务之急,不仅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 诱发公共权力异化 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公务员平均薪资并不高,但这并没包括一些政府部门给公务员发放的名目繁多的津贴补贴。 据了解,1993年公务员薪资制度改革时,国家层面提出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制定自身的“津补贴”。之后,国家并未出台统一政策。地方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名目逐渐失序。复旦大学博士孙琳曾专门研究过中国的公务员薪酬问题,据其不完全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已成当务之急,不仅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 种种迹象表明,由于地区差与行业差的存在,即使是同一个级别的公务员,实际收入相差也很大。究其原因,就是工资外津贴补贴拉开了收入差距。“为了多发津贴补贴,有些地方和有些部门千方百计搞违规‘创收’,加剧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倾向,直接导致了政府职能异化和公务员角色错位。”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胡仙芝认为。 “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实质上是对公共资金的一种部门占有,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占,必然影响国家的收入分配制度,导致分配秩序的紊乱。”中央党校政法部公共管理室主任黄小勇说。 正因此,近年来中央从没停止对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规范。早在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六部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进行了部署。 2006年7月,中国实行新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同时开始对中央机关、各省市津贴补贴发放进行清理规范。此后,各地陆续开始清理合并公务员收入中的各类津贴补贴,原先“不上台面”的收入被取消或变成“明补”,这也被称为“阳光工资”改革。 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据了解,各地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基本是预算外资金。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明生副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行政事业性收费是预算外资金最主要的来源,占全部预算外资金的近70%。各种行政收费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安、建设、工商、房管、教育等部门。” “预算外收入的失控,是造成公务员奖金津贴补贴发放失控的主要原因。”胡仙芝指出。 统计数据显示,1992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3855亿元,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90%以上。到了2006年,全国预算外收入总量已与3.9万亿元的国家财政收入不相上下。 陈明生说,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失控的原因,一方面是国家和地方层面对于建立“地区津贴制度”的规定不够清晰、具体,导致地方或部门“巧立名目”提高公务员收入。另一方面是对津贴补贴发放,乃至预算外资金收入及使用的监控力度偏弱,对已有规范执行不严,无法形成震慑力。审计署2009年度抽查56个中央部门,发现5170张为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其中,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2010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审计报告时指出,一些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0.95亿元。 但遗憾的是,这些审计出来的严重违法行为,公众极少见有相应的处罚结果,更少见谁主动出来担责。 严管预算外收入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西方国家普遍通过立法缩小职工收入差距。 “根据中央精神,应将现有工资外津贴补贴尽快全面清理,实现由‘暗补’改为‘明补’,实行公开透明的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发放办法。”陈明生说,“在不突破规定标准的前提下,按属地化原则,同一地区同类人员保持大体相当的津贴补贴水平。” “要规范发放办法,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列入工资统一发放,实行国库统一支付,并依法纳税。”陈明生建议,“规范资金来源,在发放项目和方式等与国家统一政策一致的前提下,通过划转原有津贴补贴资金解决。 “在进行公务员职级工资改革时,将一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加强规范程度。”胡仙芝说,“此外要继续清理整顿‘小金库’,切断部门创收收入和公务员收入之间的直接联系。” 在有些专家看来,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还只是公务员获取灰色收入的一种方式。“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总体取向,应该是完全杜绝公务员法外收益。”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绍荣建议,“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国家公务员收入监管机制,未经全国人大或者地方人大批准,行政单位不得擅自分配预算外资金,并对违规者进行严厉问责,确保公务员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目前对违规者还缺乏具有威慑力的刚性问责机制。”李绍荣说。 “当前,严格规范预算外资金、规范津贴补贴制度,是一种过渡性的解决手段,是照顾既存利益格局的解决方法。”黄小勇说,“釜底抽薪的办法,是将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收入进行管理,取消部门‘小金库’的存在。但这仅是规范公务员收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瞭望》新闻周刊
《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地方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名目逐渐失序,复旦大学博士孙琳曾专门研究过中国的公务员薪酬问题,据其不完全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已成当务之急,不仅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 诱发公共权力异化 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公务员平均薪资并不高,但这并没包括一些政府部门给公务员发放的名目繁多的津贴补贴。 据了解,1993年公务员薪资制度改革时,国家层面提出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制定自身的“津补贴”。之后,国家并未出台统一政策。地方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名目逐渐失序。复旦大学博士孙琳曾专门研究过中国的公务员薪酬问题,据其不完全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津贴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已成当务之急,不仅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 种种迹象表明,由于地区差与行业差的存在,即使是同一个级别的公务员,实际收入相差也很大。究其原因,就是工资外津贴补贴拉开了收入差距。“为了多发津贴补贴,有些地方和有些部门千方百计搞违规‘创收’,加剧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倾向,直接导致了政府职能异化和公务员角色错位。”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胡仙芝认为。 “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实质上是对公共资金的一种部门占有,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占,必然影响国家的收入分配制度,导致分配秩序的紊乱。”中央党校政法部公共管理室主任黄小勇说。 正因此,近年来中央从没停止对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规范。早在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六部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进行了部署。 2006年7月,中国实行新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同时开始对中央机关、各省市津贴补贴发放进行清理规范。此后,各地陆续开始清理合并公务员收入中的各类津贴补贴,原先“不上台面”的收入被取消或变成“明补”,这也被称为“阳光工资”改革。 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据了解,各地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基本是预算外资金。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陈明生副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行政事业性收费是预算外资金最主要的来源,占全部预算外资金的近70%。各种行政收费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安、建设、工商、房管、教育等部门。” “预算外收入的失控,是造成公务员奖金津贴补贴发放失控的主要原因。”胡仙芝指出。 统计数据显示,1992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3855亿元,相当于当年预算内收入的90%以上。到了2006年,全国预算外收入总量已与3.9万亿元的国家财政收入不相上下。 陈明生说,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失控的原因,一方面是国家和地方层面对于建立“地区津贴制度”的规定不够清晰、具体,导致地方或部门“巧立名目”提高公务员收入。另一方面是对津贴补贴发放,乃至预算外资金收入及使用的监控力度偏弱,对已有规范执行不严,无法形成震慑力。审计署2009年度抽查56个中央部门,发现5170张为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其中,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2010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审计报告时指出,一些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0.95亿元。 但遗憾的是,这些审计出来的严重违法行为,公众极少见有相应的处罚结果,更少见谁主动出来担责。 严管预算外收入 多位受访专家指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是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西方国家普遍通过立法缩小职工收入差距。 “根据中央精神,应将现有工资外津贴补贴尽快全面清理,实现由‘暗补’改为‘明补’,实行公开透明的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发放办法。”陈明生说,“在不突破规定标准的前提下,按属地化原则,同一地区同类人员保持大体相当的津贴补贴水平。” “要规范发放办法,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列入工资统一发放,实行国库统一支付,并依法纳税。”陈明生建议,“规范资金来源,在发放项目和方式等与国家统一政策一致的前提下,通过划转原有津贴补贴资金解决。 “在进行公务员职级工资改革时,将一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加强规范程度。”胡仙芝说,“此外要继续清理整顿‘小金库’,切断部门创收收入和公务员收入之间的直接联系。” 在有些专家看来,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还只是公务员获取灰色收入的一种方式。“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总体取向,应该是完全杜绝公务员法外收益。”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绍荣建议,“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国家公务员收入监管机制,未经全国人大或者地方人大批准,行政单位不得擅自分配预算外资金,并对违规者进行严厉问责,确保公务员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目前对违规者还缺乏具有威慑力的刚性问责机制。”李绍荣说。 “当前,严格规范预算外资金、规范津贴补贴制度,是一种过渡性的解决手段,是照顾既存利益格局的解决方法。”黄小勇说,“釜底抽薪的办法,是将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内收入进行管理,取消部门‘小金库’的存在。但这仅是规范公务员收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