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湖北科技报 2008年05期
目前,日本的有机农业团体主要有:日本有机农业研究会、保护大会、主妇联合会、消费科学联合会、日本消费者联盟、日本生活协同组合以及由他们联合起来的全国消费者团体联络会等。
日本的有机农业运动的目标不单是不使用农药、化肥,还包括对以往那种直接与土壤消耗、化学物质高投入相联系的大面积、单一化生产以及农产品全年稳定供应的市场流通进行重新认识,形成生产者和消费者共有的新价值观,共担风险,推动有机农业运动。
日本鼓励根据各地区情况,探索适合本地区发展的绿色农业道路,发展环保型农业。北海为例,进入90年代以后开始探索绿色农业。北海道提倡的绿色农业不是否定一切化肥、农药的有机农业,其目的是确立在国际化进代可以生存并持续发展的农业,降低对地球环境的破坏,在环境容量内重新构筑农业生产技术。
随着化工工业技术的进步,不断地开发出各种低毒农药,使毒性大、残留性高的农药显著减少。对毒性大、残留性高的农药按《农药管理法》实行严格的注册管理制度。凡是注册的农药,农药生产者或进口商必须将药效试验、毒性试验、代谢试验、残留试验、对环境影响试验等资料与注册申请书、药样同时提交农林水产省审查、注册。
到1986年,日本已查出的污染地区累计为126个,面积为7030公顷。通过对受污染的土地,实施了排土、添土、转换水源等治理污染的特别土地改良活动。已经完全落实治理措施的土地面积有3540公顷,占被污染地区面积的50.4%。
为了保证农业用水不受污染,在日本国内范围,对大型农业用水进行水质检查及污染原因调查。在农业拓兴地区,修建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对受污染水质地区实施水源转换。对于浅海区因大规模开发而对水产资源及渔场造成的影响也进行了调查,并采取了监测措施。此外还建立了收集、通报有关湖泊信息体制,并对渔场环境加以改善。
日本的农业环境研究工作,科研人员不仅负责研究、解决具体的环保技术问题,还负责对政府制定环保政策提出建议及理论根据。在政府方面,国家财政支出大量经费用于环保研究开发。此外,还开发“国民环境基金”活动,即通过募捐使广大国民自愿参加环境保护活动。
日本很注意提高农业环境治理和改善方面的技术含量,诸如利用生物技术、开发与生态协调的高效肥料实用化技术、残留农药简易诊断技术、土壤诊断技术、无农药无化肥栽培技术、侧条施肥技术、水旱田地形边锁抑制氮肥向水系流失技术等。环保技术的开发利用已颇见成效。
日本在治理农业环境的同时,重视加强国际性环保合作。一方面这有利于促进受援国的环境保护,为保护地球环境作贡献;另一方面,从日本进口贸易走向“绿色食品化”角度看,也有利于日本的环境保护和国民的饮食安全。
日本农业环保措施给我们的启示。
日本的农业环境治理对策至少给我国提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一是除尽快地完善农业环保法规体系,依法治理农业环境污染,同时,还要加大执法力度,使得有关法律得以贯彻执行;
二是必须逐步改变当前靠农药、化肥保增产的高投入农业,回归有机农业,发展低毒、低残留、高效和生物农药以及生物工程农业。三是要严格进出口农药以及生物工程农业;
三是要严格进出口农产品的安全检测。进口检测不严危及消费者,并给环保带来损失;出口检测不严会因农药、化肥残留物超标而带来贸易损失。事实上,据日本检测显示,1991年我国出口日本的食品申报件数为6.7万件,其中违规超标290件,占0.4%,高于美国 (0.07%)、法国(0.17%)、泰国(0.2%)和我国台湾地区(0.1%)。这不能不引起外贸和农产品产地的重视;
四是要从农业环保无国界的认识出发,加强国际合作尤其是同邻国的合作,在环境问题上与自然共生,尤其是同邻国的合作,在环境问题上与自然共生,与国际社会共生。
加入WTO后,环保农业在促进我国农业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作用将日益突出,国际农产品竞争将更多依赖环保农业技术,我国农业环保问题必须“未雨绸缪”,否则恐怕悔之不及。
联系电话:027-507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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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报 2008年05期
目前,日本的有机农业团体主要有:日本有机农业研究会、保护大会、主妇联合会、消费科学联合会、日本消费者联盟、日本生活协同组合以及由他们联合起来的全国消费者团体联络会等。
日本的有机农业运动的目标不单是不使用农药、化肥,还包括对以往那种直接与土壤消耗、化学物质高投入相联系的大面积、单一化生产以及农产品全年稳定供应的市场流通进行重新认识,形成生产者和消费者共有的新价值观,共担风险,推动有机农业运动。
日本鼓励根据各地区情况,探索适合本地区发展的绿色农业道路,发展环保型农业。北海为例,进入90年代以后开始探索绿色农业。北海道提倡的绿色农业不是否定一切化肥、农药的有机农业,其目的是确立在国际化进代可以生存并持续发展的农业,降低对地球环境的破坏,在环境容量内重新构筑农业生产技术。
随着化工工业技术的进步,不断地开发出各种低毒农药,使毒性大、残留性高的农药显著减少。对毒性大、残留性高的农药按《农药管理法》实行严格的注册管理制度。凡是注册的农药,农药生产者或进口商必须将药效试验、毒性试验、代谢试验、残留试验、对环境影响试验等资料与注册申请书、药样同时提交农林水产省审查、注册。
到1986年,日本已查出的污染地区累计为126个,面积为7030公顷。通过对受污染的土地,实施了排土、添土、转换水源等治理污染的特别土地改良活动。已经完全落实治理措施的土地面积有3540公顷,占被污染地区面积的50.4%。
为了保证农业用水不受污染,在日本国内范围,对大型农业用水进行水质检查及污染原因调查。在农业拓兴地区,修建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对受污染水质地区实施水源转换。对于浅海区因大规模开发而对水产资源及渔场造成的影响也进行了调查,并采取了监测措施。此外还建立了收集、通报有关湖泊信息体制,并对渔场环境加以改善。
日本的农业环境研究工作,科研人员不仅负责研究、解决具体的环保技术问题,还负责对政府制定环保政策提出建议及理论根据。在政府方面,国家财政支出大量经费用于环保研究开发。此外,还开发“国民环境基金”活动,即通过募捐使广大国民自愿参加环境保护活动。
日本很注意提高农业环境治理和改善方面的技术含量,诸如利用生物技术、开发与生态协调的高效肥料实用化技术、残留农药简易诊断技术、土壤诊断技术、无农药无化肥栽培技术、侧条施肥技术、水旱田地形边锁抑制氮肥向水系流失技术等。环保技术的开发利用已颇见成效。
日本在治理农业环境的同时,重视加强国际性环保合作。一方面这有利于促进受援国的环境保护,为保护地球环境作贡献;另一方面,从日本进口贸易走向“绿色食品化”角度看,也有利于日本的环境保护和国民的饮食安全。
日本农业环保措施给我们的启示。
日本的农业环境治理对策至少给我国提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一是除尽快地完善农业环保法规体系,依法治理农业环境污染,同时,还要加大执法力度,使得有关法律得以贯彻执行;
二是必须逐步改变当前靠农药、化肥保增产的高投入农业,回归有机农业,发展低毒、低残留、高效和生物农药以及生物工程农业。三是要严格进出口农药以及生物工程农业;
三是要严格进出口农产品的安全检测。进口检测不严危及消费者,并给环保带来损失;出口检测不严会因农药、化肥残留物超标而带来贸易损失。事实上,据日本检测显示,1991年我国出口日本的食品申报件数为6.7万件,其中违规超标290件,占0.4%,高于美国 (0.07%)、法国(0.17%)、泰国(0.2%)和我国台湾地区(0.1%)。这不能不引起外贸和农产品产地的重视;
四是要从农业环保无国界的认识出发,加强国际合作尤其是同邻国的合作,在环境问题上与自然共生,尤其是同邻国的合作,在环境问题上与自然共生,与国际社会共生。
加入WTO后,环保农业在促进我国农业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作用将日益突出,国际农产品竞争将更多依赖环保农业技术,我国农业环保问题必须“未雨绸缪”,否则恐怕悔之不及。
联系电话:027-507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