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集团客户商机管理规范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客户商机及竞争应对信息管理,有效提高商机转化率,特制订集团客户商机管理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商机管理作为集团客户基础工作之一,应按照“主动出击、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拜访客户,主动挖掘商机,通过抓商机、抓大项目来提升集团客户创收能力。
(一) 商机分类
项目商机分成本地化商机、全市性商机两类。根据影响大小、涉及金额又分为普通商机(金额在2万-5万元之间)、重要商机(5万元-20万元之间)、重大商机(20万元以上)三类。
1、 1万元以上的商机由客户经理发现后报给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在系统中录入(或以邮件形式上报给市公司商机管理管理员),各分公司每月上报1条全市性商机(城区分公司2条),客户经理每月上报1条本地商机。
2、金额在2万-5万元之间的普通商机经分公司政企中心主任进行确认后,由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已邮件形式上报给市公司,并每周将跟进情况反馈至市公司。
3、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重要商机,由分公司分管副经理核实确认之后由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上报市公司,由分公司分管副经理亲自跟进商机项目,并每周由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将跟进情况反馈至市公司。
4、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商机,由分公司经理核实确认之后由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上报市公司,由分公司经理亲自跟进商机项目,并每周由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将跟进情况反馈至市公司。
5、市公司商机管理员将每周对全市市公司每月将金额高于2万元及以上或线路条数5条及以上的商机跟进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二)、商机跟进责任人
1、2万及以上的商机均要上报市公司及系统录入,由客户经理或分公司政企主任负责跟进;
2、5万元以上上午商机分公司副经理负责跟进;
3、20万以上的商机要求分公司经理负责跟进;
(三)、考核
商机管理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漏报、漏单、丢单作为年度绩效否决指标进行考核。
(一)漏报考核
1.普通商机
各分公司漏报2万元以下或线路条数5条以下的普通商机或未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考核分公司经理当月绩效1分,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各2分。
各分公司漏报2万元以上或线路条数5条以下的普通商机或未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考核分公司经理当月绩效3分,分公司政
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各4分。
2.重大商机
各分公司漏报2万元及以上重要、重大商机或线路条数5条及以上或未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考核分公司经理当月绩效5分,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10分。
3.对竞争对手单一来源
各分公司漏报商机导致对竞争对手单一信息来源采购的,考核分公司经理当月绩效5分,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10分。
4.客户经理每月未按要求录入(上报)商机信息,每月录入信息条数不达标的,均按2分/条考核分公司经理当月绩效;按5分/条考核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对录入信息不符合要求、质量不高或敷衍了事的,按2分/条考核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
(二)丢单评估
1.对于重要、重大商机丢单、全市性竞争应对失败,市公司将进行逐一评估。属分公司主观原因的,市公司将考核到分公司经理、副经理、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根据权重分别扣当月绩效5分、7分、10分、10分。
关于明确集团客户商机管理规范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客户商机及竞争应对信息管理,有效提高商机转化率,特制订集团客户商机管理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商机管理作为集团客户基础工作之一,应按照“主动出击、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拜访客户,主动挖掘商机,通过抓商机、抓大项目来提升集团客户创收能力。
(一) 商机分类
项目商机分成本地化商机、全市性商机两类。根据影响大小、涉及金额又分为普通商机(金额在2万-5万元之间)、重要商机(5万元-20万元之间)、重大商机(20万元以上)三类。
1、 1万元以上的商机由客户经理发现后报给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在系统中录入(或以邮件形式上报给市公司商机管理管理员),各分公司每月上报1条全市性商机(城区分公司2条),客户经理每月上报1条本地商机。
2、金额在2万-5万元之间的普通商机经分公司政企中心主任进行确认后,由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已邮件形式上报给市公司,并每周将跟进情况反馈至市公司。
3、预算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重要商机,由分公司分管副经理核实确认之后由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上报市公司,由分公司分管副经理亲自跟进商机项目,并每周由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将跟进情况反馈至市公司。
4、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商机,由分公司经理核实确认之后由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上报市公司,由分公司经理亲自跟进商机项目,并每周由本地商机信息录入管理员将跟进情况反馈至市公司。
5、市公司商机管理员将每周对全市市公司每月将金额高于2万元及以上或线路条数5条及以上的商机跟进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二)、商机跟进责任人
1、2万及以上的商机均要上报市公司及系统录入,由客户经理或分公司政企主任负责跟进;
2、5万元以上上午商机分公司副经理负责跟进;
3、20万以上的商机要求分公司经理负责跟进;
(三)、考核
商机管理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漏报、漏单、丢单作为年度绩效否决指标进行考核。
(一)漏报考核
1.普通商机
各分公司漏报2万元以下或线路条数5条以下的普通商机或未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考核分公司经理当月绩效1分,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各2分。
各分公司漏报2万元以上或线路条数5条以下的普通商机或未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考核分公司经理当月绩效3分,分公司政
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各4分。
2.重大商机
各分公司漏报2万元及以上重要、重大商机或线路条数5条及以上或未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考核分公司经理当月绩效5分,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10分。
3.对竞争对手单一来源
各分公司漏报商机导致对竞争对手单一信息来源采购的,考核分公司经理当月绩效5分,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10分。
4.客户经理每月未按要求录入(上报)商机信息,每月录入信息条数不达标的,均按2分/条考核分公司经理当月绩效;按5分/条考核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对录入信息不符合要求、质量不高或敷衍了事的,按2分/条考核分公司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当月绩效。
(二)丢单评估
1.对于重要、重大商机丢单、全市性竞争应对失败,市公司将进行逐一评估。属分公司主观原因的,市公司将考核到分公司经理、副经理、政企客户中心主任和客户经理,根据权重分别扣当月绩效5分、7分、10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