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值日表
寝室卫生值日表
[内容提要]:大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大学生寝室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环节。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
大学生寝室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环节。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寝室管理制度建设具体如下: 一、管理目标 洁、净、雅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
2、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不随便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到了睡觉时间,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5、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二)卫生方面
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2、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菜要倒在指定的地点,不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3、每个寝室做到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4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三)内务方面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
2、脸盆、水桶、牙刷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 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桌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
4、扫把、垃圾桶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寝室美观; 5、早起开窗,风钩要挂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 6、上课期间,寝室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 7、室内外设施无污损,损坏后能主动赔偿; 8、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四)寝室长职责
1、在辅导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寝室事务,及时汇报寝室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寝室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寝室门,监督检查本寝室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负责落实寝室管理制度。 (五)奖惩
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一月得分最高者获班费提供的奖品。 三、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用电器;
2、寝室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确保安全;
3、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寝室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学校报告; 6、节假日期间如有不回家的同学要经辅导员同意; 7、宿舍区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8、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 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 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 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 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
第一款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 红旗一面。
第二款 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 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 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 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 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 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 偿。 第十四条 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 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 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 等不得使用,违 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 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 ,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 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 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 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 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 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 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 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 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 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 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 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 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 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 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 “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 “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 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 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 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 .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 .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 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 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 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 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 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 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 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 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 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 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 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 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创造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对寝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所有寄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校规、校纪,服从公寓的统一管理,听从管理员的统一安排。
二、由管理员每日安排男女学生宿舍值日生各四名,值日生负责协助管理员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和学生就寝纪律,并作好详细记载。
三、学生宿舍各寝室由室长负责,及时向班主任、管理员老师反映本室的突出问题。并负责维护就寝纪律,安排寝室卫生值日。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离开寝室和晚上睡觉时,必须关好门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窃。管理人员要按时清点学生人数,对不假外出的学生要查明原因,作好记载并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的纪律处分。 五、全体住宿学生必须尊重管理员、值日生和寝室室长,并服从他们的督导和检查。
六、为了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学生家长和亲友不准随便进入学生宿舍。如确需进入,须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
七、住宿学生一般不容许在寝室接待外人,严禁在寝室内留宿外人。上课、自习时间不在寝室逗留,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班主任的证明。
八、严禁在宿舍使用燃器具,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和点蜡烛看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凡不听劝阻引起重大火灾的,除受到校纪处分外,还将移交公安机关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罚。
九、严禁将电热杯、电炉、电热器等电器带入学生宿舍,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准随意拆卸、更换插座、插头、灯泡等用电设备。若发现私自在寝室拉线使用电器,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十、要爱护寝室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乱倒脏水,严禁向室外扔杂物。
十一、学生寝室卫生由室长每天安排寝室同学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勤换勤洗勤晒衣被,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宿舍内无公物损坏现象。
十二、对学生寝室卫生,由楼层管理干部进行检查打分评比,将清洁卫生情况用黑板报的形式公布,表扬好的寝室,批评不足之处,并将学生寝室卫生和学生就寝情况纳入班级评定内容。
十三、熄灯铃响,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迅速就寝。禁止熄灯铃响后还在外疯打、喧闹、洗衣;禁止熄灯后在寝室打电筒看书和讲话,各寝室长和管理员要劝说制止就寝违纪行为,熄灯后不讲话、不走动、不吃零食、不听音乐、不做其他违规之事。
十四、发现学生不在寝室就寝,寝室长(或同寝室学生)应当晚向管理报告,再由管理员通知班主任,以便及时调查原因及处理问题。
十五、严禁在寝室吸烟、饮酒、赌博、斗殴。不看黄色书刊、淫秽录像,不进网吧,不听黄色歌曲,不搞封建迷信等活动。
十六、保持宿舍走廊、楼梯通畅,以便紧况下人员易于疏散;正确使用公用电话,严禁随意打110、119、120公共服务电话。
十七、加强寝室文化建设,提倡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室内布置文明,健康高雅。开展创建“示范寝室”活动。每学期对男女生寝室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评出一个示范寝室,实行挂牌。 十八、寝室要求:
1、席不得宽出床沿,垫被床单要折得与床位齐平;被盖折叠齐整;枕巾平铺于枕头之上,两者齐整地摆放于被毯之上;衣服一律折叠藏放。鞋摆放于床下,且要凑双靠拢鞋尖朝内平齐地摆放,草席、垫被、床单要铺齐拉平;摆放统一美观。
2、脸盆毛巾等其余生活用品分类集中整齐地摆放在规定的位置上,卫生用品要分类齐整摆放,寝室中不摆放玩物多余物,不能乱钉墙壁。
3、待洗的衣服鞋袜等要摆放好,要注意鞋袜气味的隔离(如装进尼龙袋系紧),并及时作清洗处理,并晾晒于阳台内,不得乱晒于校园其他地方,有损校容。
4、卫生间设施要保持洁净,蹲坑要及时排污、清除积垢,严禁把卫生纸等东西扔进蹲坑,堵塞蹲坑与排污管的,要负责排塞的费用。
5、要节约用水,随手关紧水龙头,地面与水槽里的杂物要随手及时清除,地面与水槽里不可放置待洗物——以防忘关水龙头而招致水的漫溢渗漏,以致淋湿下层。严禁在走廊上倒水,若遇雨天走廊有积水,要及时排除。 6、要爱护一切公共设施和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对不明责任的同寝室人员要平均分摊。
卫生值日表
寝室卫生值日表
[内容提要]:大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大学生寝室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环节。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
大学生寝室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环节。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寝室管理制度建设具体如下: 一、管理目标 洁、净、雅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
2、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不随便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到了睡觉时间,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5、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二)卫生方面
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2、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菜要倒在指定的地点,不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3、每个寝室做到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4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三)内务方面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
2、脸盆、水桶、牙刷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 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桌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
4、扫把、垃圾桶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寝室美观; 5、早起开窗,风钩要挂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 6、上课期间,寝室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 7、室内外设施无污损,损坏后能主动赔偿; 8、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四)寝室长职责
1、在辅导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寝室事务,及时汇报寝室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寝室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寝室门,监督检查本寝室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负责落实寝室管理制度。 (五)奖惩
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一月得分最高者获班费提供的奖品。 三、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用电器;
2、寝室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确保安全;
3、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寝室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学校报告; 6、节假日期间如有不回家的同学要经辅导员同意; 7、宿舍区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8、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 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 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 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 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
第一款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 红旗一面。
第二款 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 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 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 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 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 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 偿。 第十四条 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 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 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 等不得使用,违 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 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 ,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 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 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 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 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 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 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 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 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 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 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 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 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 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 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 “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 “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 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 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 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 .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 .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 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 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 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 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 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 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 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 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 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 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 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 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创造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对寝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所有寄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校规、校纪,服从公寓的统一管理,听从管理员的统一安排。
二、由管理员每日安排男女学生宿舍值日生各四名,值日生负责协助管理员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和学生就寝纪律,并作好详细记载。
三、学生宿舍各寝室由室长负责,及时向班主任、管理员老师反映本室的突出问题。并负责维护就寝纪律,安排寝室卫生值日。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离开寝室和晚上睡觉时,必须关好门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窃。管理人员要按时清点学生人数,对不假外出的学生要查明原因,作好记载并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的纪律处分。 五、全体住宿学生必须尊重管理员、值日生和寝室室长,并服从他们的督导和检查。
六、为了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学生家长和亲友不准随便进入学生宿舍。如确需进入,须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
七、住宿学生一般不容许在寝室接待外人,严禁在寝室内留宿外人。上课、自习时间不在寝室逗留,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持有班主任的证明。
八、严禁在宿舍使用燃器具,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和点蜡烛看书,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凡不听劝阻引起重大火灾的,除受到校纪处分外,还将移交公安机关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罚。
九、严禁将电热杯、电炉、电热器等电器带入学生宿舍,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准随意拆卸、更换插座、插头、灯泡等用电设备。若发现私自在寝室拉线使用电器,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十、要爱护寝室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乱倒脏水,严禁向室外扔杂物。
十一、学生寝室卫生由室长每天安排寝室同学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勤换勤洗勤晒衣被,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宿舍内无公物损坏现象。
十二、对学生寝室卫生,由楼层管理干部进行检查打分评比,将清洁卫生情况用黑板报的形式公布,表扬好的寝室,批评不足之处,并将学生寝室卫生和学生就寝情况纳入班级评定内容。
十三、熄灯铃响,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迅速就寝。禁止熄灯铃响后还在外疯打、喧闹、洗衣;禁止熄灯后在寝室打电筒看书和讲话,各寝室长和管理员要劝说制止就寝违纪行为,熄灯后不讲话、不走动、不吃零食、不听音乐、不做其他违规之事。
十四、发现学生不在寝室就寝,寝室长(或同寝室学生)应当晚向管理报告,再由管理员通知班主任,以便及时调查原因及处理问题。
十五、严禁在寝室吸烟、饮酒、赌博、斗殴。不看黄色书刊、淫秽录像,不进网吧,不听黄色歌曲,不搞封建迷信等活动。
十六、保持宿舍走廊、楼梯通畅,以便紧况下人员易于疏散;正确使用公用电话,严禁随意打110、119、120公共服务电话。
十七、加强寝室文化建设,提倡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室内布置文明,健康高雅。开展创建“示范寝室”活动。每学期对男女生寝室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评出一个示范寝室,实行挂牌。 十八、寝室要求:
1、席不得宽出床沿,垫被床单要折得与床位齐平;被盖折叠齐整;枕巾平铺于枕头之上,两者齐整地摆放于被毯之上;衣服一律折叠藏放。鞋摆放于床下,且要凑双靠拢鞋尖朝内平齐地摆放,草席、垫被、床单要铺齐拉平;摆放统一美观。
2、脸盆毛巾等其余生活用品分类集中整齐地摆放在规定的位置上,卫生用品要分类齐整摆放,寝室中不摆放玩物多余物,不能乱钉墙壁。
3、待洗的衣服鞋袜等要摆放好,要注意鞋袜气味的隔离(如装进尼龙袋系紧),并及时作清洗处理,并晾晒于阳台内,不得乱晒于校园其他地方,有损校容。
4、卫生间设施要保持洁净,蹲坑要及时排污、清除积垢,严禁把卫生纸等东西扔进蹲坑,堵塞蹲坑与排污管的,要负责排塞的费用。
5、要节约用水,随手关紧水龙头,地面与水槽里的杂物要随手及时清除,地面与水槽里不可放置待洗物——以防忘关水龙头而招致水的漫溢渗漏,以致淋湿下层。严禁在走廊上倒水,若遇雨天走廊有积水,要及时排除。 6、要爱护一切公共设施和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对不明责任的同寝室人员要平均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