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师群:[反思与比较]自序

杨师群著。《反思与比较 : 中西方古代社会的历史差距》。广州:花城出版社,二〇一〇年八月。

《反思与比较:中西方古代社会的历史差距》自序

杨师群

我是老三届(六七届初中)上海知青,在那动荡劫难的岁月里,由于出身在所谓“反动学术权威”的知识分子家庭,才18岁就被迫来到西南边陲的少数民族地区(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贤昌人民公社的楼梯庄)插队落户,在那原始落后的环境中消磨着懵懂无知的青春年华。先是做了二年农民,用古老的生产工具修理着地球;后抽到州歌舞团拉小提琴,为原始质朴的少数民族文艺与魔力诡谲的革命样板戏伴奏而胡混了六年;文革结束回到上海,分配在新华书店做了近二年的仓库保管员。在社会最底层颠沛闯荡的十年中,体验到了许多基层民众的生活感受,触摸到了一些较为本质的民族文化内涵。总之,正是这饱经风霜的社会阅历,成为日后搞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深厚的学术基础资源。

1978年考上大学可算人生的重要转拆点,时已近而立之年。由于较少传统理论的束缚,在学习中开始了颇为自由的思想和探索。我本科学的是历史,主要对先秦史有兴趣。研究生的专业是宋史,从而对宋代经济稍有涉足。工作分配到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古籍研究所,便又在法律史领域中驰骋了一番。经以上诸方面的学习和探索,对中华文明史的发展路径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独立看法。拙著《东周秦汉社会转型研究》在仔细考证与中西比较的前提下,对上古史领域中的重大历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理论的观点,也试着初步回答了为什么中华民族到近代会如此愚昧落后的历史根源问题。然而其研究重心在中国上古社会,中西方社会有关方面的比较研究还是局部性的。自读大学开始,中西方社会的比较研究就一直是笔者的兴趣所在,两者社会存在着如此悬殊且无法简单言表的莫大距离,尤其是中国在向现代化迈进过程中步履的艰难,始终牵绕着自己那不能平静的心绪,不时有所心得就研写有关问题的论文,逐步将其有机地组合起来,希望完成对中西方社会历史及其文化各方面较为系统的比较研究,所以此书的思考与写作几乎倾注了我半生的心血。

世界历史清晰表明,只有西方社会自发进入资本主义,由于其生产力水平的持续发展而成为不容质疑的最为发达的第一世界文明。人们无法回避的严酷事实是,世界其他地方的文明都几乎是在它的影响与侵略下才陆续被迫进入痛苦的近代历史,可以说如今整个人类都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着西方文明的成果,其世界之先进地位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其他地区人民要现代化,就必须在相当多的方面向西方的优秀文化成果学习。当然西方社会也决非十全十美(人类不可能存在十全十美的社会制度模式),也存在许多缺陷,但问题是从总体上看,人家就是比你先进,先进首先得益于社会制度的相对合理,那就得老老实实地向人家学习。而学习的起点应是进行全面而深刻的比较研究,虚心找出自己的差距,敢于正视本国和本民族的弱点。记得有位哲人说过:一个民族要成熟起来,最好的办法是从自己的缺陷和错误中诚恳学习。

所遗憾的是,在鲁迅创作“阿Q正传”告诫国民数十年后的今天,许多人依然没有正视这一现实的勇气。中国知识分子往往道德激情有余,而知识理性不足,道德激情一旦失去知识理性之基础,只能成为没有文化底蕴的虚伪之情。如一些学者常常陶醉于所谓“国粹”的传统文化中,乃至一心期望西方文化走向“衰落”而出现所谓人类文化向中国文化复归的“奇迹”。刘小枫指出:“现代性问题要求起码的理性化思想来反省,什么是理性化,汉语思想已经弄清楚了吗?至于有的学者乐于谈论什么中国文化精神是后现代的瑰宝,必在后现代文化中发扬光大,未来的文化形态之质是中国的文化精神。让人觉得是在说梦话。中国的现代性尚是一个问题,后现代更是一个问题。” [①]面对学界存在如此一种自我良好之感觉和虚玄不实之心态,笔者深觉有必要进行详尽深刻的中西历史文化比较研究,让人们面对真实的中西文化旅程与中华传统的深层缺陷,而不是生活在精神梦幻中。

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中精辟指出:“的确,英国在印度斯坦造成社会革命完全是被极卑鄙的利益驱使的,在谋取这些利益的方式上也很愚钝。但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如果亚洲的社会状况没有一个根本的革命,人类能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如果不能,那么,英国不管是干出了多大的罪行,它在造成这个革命的时候毕竟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这么来说,无论古老世界崩溃的情景对我们个人的感情是怎样难受,但是从历史观点来看,我们有权同歌德一起高唱:既然痛苦是快乐的源泉,那又何必因痛苦而伤心?” [②]中国的历史道路又何尝不是如此!令人刻骨铭心的是:为什么亚洲社会的人类,尤其是有着五千年“灿烂”文明的中国人,不能靠自己独立完成走向近代的历史使命?

有学者恳切指出:“以往,我们总是觉得自己的国家有着光辉灿烂的历史,悠久而伟大的文明。实际上,这历史也是写满了灾难的;我们祖先们世世代代苦心创造、惨淡经营的中华文明今天看来是存在着严重缺陷的。近世以来,国人常痛恨列强欺凌,事实上,如孟子所说:‘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我们所受灾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化本身的缺陷。从这个意义上讲,西方文化的冲击实在是我们更新民族文化,建设现代化的天赐良机。”[③]然而,尽管从洋务运动开始,中国人已逐步了解到自己在器物方面的落后,要向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戊戌变法与辛亥革命之际,中国人也认识到制度方面的差距,在向西方社会制度方面的模仿也付出过昂贵的学费;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国人又从文化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提出了“民主与科学”的救国口号。然而,先辈们经过百余年的艰苦奋斗,还是失败多于成功,不仅走了不少弯路,且几乎每走一步都付出过巨大而惨痛的代价。

有学者深刻指出:“完成制度创新的方式有两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革命与改良。以往我们的研究和争论过多地关注革命和改良哪一种方式适合中国国情,关注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哪一种更好等等问题。孰不知历史事实已经证明,这两种方式在中国近代都没有取得成功。原因到底何在?这才是我们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问题。这个问题要求我们必须跳出原来的框框,否则依然是在原地打转。”[④]的确,中国近现代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不是简单地学习人家的科学技术,或进行一些文化、制度方面的改良,甚至是激烈残酷的流血革命,就能解决问题的。同时,近代以来,尽管先辈们在法制现代化的道路上已付出过极为艰辛的劳动,尤其是有关法律修改和制定方面工作,可以说也取得了不少的成就,但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糟粕却时常沉滓泛起、阴魂不散,直至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中,依然在变本加厉地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所以历史的进步绝非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人们必须在困境中进行反思,从苦难中吸取教训,否则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而依然只能在原地踏步。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 美国当代著名现代化问题专家英格尔斯指出:“许多致力于实现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正是在经历了长久的现代化阵痛和难产后,才逐渐意识到:国民的心理和精神还被牢牢地锁在传统意识之中,构成了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一个国家可以从国外引进……以为把外来的先进技术播种在自己的国土上,丰硕的成果就足以使它跻身于先进发达国家行列之中。结果,它们往往收获的是失败和沮丧。原先拟想的完美蓝图不是被歪曲成奇形怪状的讽刺画,就是为本国的资源和财力掘下了坟墓。痛切的教训使一些人开始体会到和领悟到,那些完美的现代制度以及伴随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守则,本身是一些空的躯壳。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⑤]

首先,应该清醒认识到中西方社会是人类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的文明。梁漱溟在几十年前就明白告诉我们:“我可以断言假使西方化不同我们接触,中国是完全闭关与外间不通风的,就是再走三百年、五百年、一千年也断不会有这些轮船、火车、飞行艇、科学方法和‘德谟克拉西’精神产生出来。这句话就是说,中国人不是同西方人走一条路线。……若是同一路线而少走些路,那么,慢慢的走终究有一天赶的上;若是各自走到别的路线上去,别一方向上去,那么,无论走好久,也不会走到那西方人所达到的地点上去的!” [⑥]就是说,我们的传统文明模式不是落后于西方文明多少年的问题,而是两者走着完全不同的路途。那种单线型社会进化理论模式,似乎中国只是落后西方多少年的观念实在是一种愚昧。

梁治平指出:“西方人讲权利,中国人则强调义务;西方人重平等,中国人习于等差;西方人按契约办事,中国人则服膺权威;西方文化强调个人价值,中国传统则讲大公无私;西方人以公民立国,中国人则只知有群众而少公民意识;西方人尊崇法律,中国人则事事以道德为归依,等等。这些对立的命题在现实中不一定都象理论那样纯粹,但大体上可以用来说明中、西方文化的基本特点。这些特点不仅植根于它们各自的哲学中,同时也表现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态度和各种具体制度中。”同时,中西方 “两种法制的对立,不仅源于种种技术上的差异,而且有内在的精神上的冲突。这就不是一个发达与不发达的简单进化关系,而是不同文化类型之间的相互冲突,彼此竞胜。”[⑦]中华文化有深厚的传统为其文明模式奠下基础,且已发展成相当成熟的文化形态,充分表现着某种特定文化类型的特征。它的观念、信仰以一种完备的理论形态渗入到民族意识的深处,影响深远。总之,这么一个经营了几千年且相当成熟的文明形态,是不可能经过几次肤浅的改良或革命就能取得现代化成效的,也不是只要简单学习模仿或加快些速度就能进行现代化转型的。

贺卫方指出:“我国文人画的一个传统是重神似而轻形似。但是,就我们对西方法的接受而言,百年来却更多的是取形而遗神。”“近来有学者倡言重视本土经验,认为不能将行之于西方而有效的制度不加思索和批判地套用于中国。从文化借鉴的角度看,这样的意见当然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迄今为止,我们对于西方制度的了解在多大程度上进入到了它们的深层结构之中,却依旧是一个疑问。借鉴的不成功是因为对象不适合中国,还是由于我们应该并且能够做的工作没有去做或者做得不好,这是一个值得在今天郑重提出的问题。就我个人的看法,西方在民主和法治领域所发展出的基本制度与实践并不只是一种地方知识,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⑧]要了解西方社会制度的深层结构及其文化神韵,除了正面努力破译其文化基因之密码外,还有就是可以将它与其他民族文明及其社会制度的相关文化在一些具体的方面作深入细致的比较研究,所以我们将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作较为细致的比较研究工作,同时也是深入了解西方社会文明精髓的一种方法。

从根本上讲,现代化就是合理化,由于社会运作机制的比较合理,人的能量得到相当程度的解放,才会取得较为先进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成果,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而要使社会运作机制趋于合理,其前提应是全体民族素质的全面提高,也就是人的现代化,其主要方面是把人们从旧的依附性的制度、文化的牢笼中解放出来,实现社会整合、思维方式各方面的优化更新。当然这也需要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深刻认识民族文化基因中的深层缺陷,对传统思维方式进行到位的批判,对相关的文化基因进行痛苦的转换改造。只有全体人民都对其社会本身的文化缺陷有所认识,自觉地去改革旧习更换意识,民族素质才可能逐步提高。马克思主义始终认为:“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⑨]

因此,一个落后民族在其现代化的进程中,它需要对传统社会人文素质、法律文化诸方面的土壤成份作深入细致的改良。现在是全面而深刻地反省自己整体性的文化传统结构,及积淀于这个结构中深层的文化基因缺陷诸问题的时候了。要解剖自己民族的文化基因,找出落后的系列性深层原因,恐怕必须虚心地与西方文明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认真找出其中的种种差距。不但是表面上的一些科学文化方面的差距,应该是整个历史进程中各个时期所积淀下来的种种文化内涵的差距,从而了解中华社会民族文化的整套体系的运作本质。或者说需考察中西方社会是在怎样的文化背景下迈出自己的历史之路,在各个历史进程中两者存在怎样的各种差距,这些差距又是如何积淀起来,最后形成各自成熟的文化形态。只有在比较清晰的认知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并反省其中种种缺陷的基础上,再有的放矢地进行痛苦的补救与创造性的转换,这才是我们应有的态度,才能真正促进社会的稳步发展。

在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解剖、决定取舍的问题上,人们往往都会提出应遵循“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之思维模式。王人博先生说:“在一个传统里能够作出‘精华’与‘糟粕’的区分吗?一个已破碎的传统所留下的碎片都是那个传统身上的肉屑,只取传统留下的好肉而丢掉骨血的企图是自欺欺人的。因为在传统里,血肉是它的躯体的组成部分并无好坏的区分。对于儒家传统自身而言,‘仁’的哲思与纲常名教、‘民本’的思想与君主官僚制度之间,并无价值上的高低。当我们说,继承‘仁’的精华,祛除纲常名教的糟粕时,我们言说的是我们自己而不是传统。”并进一步指出:“当下还有一种理论叫‘本土资源’,这种理论的处境并不比前者好多少:中国的‘本土资源’非常丰富,但看对什么东西而言。如果谈的是‘专制’,那在资源上我们没有理由不感到自豪。如果谈的是法治和宪政,我不知道这些‘资源’在哪里。”[⑩]说得非常精辟。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也早就指出:“中国的制度文化已经不可救疗。”[11]其关键之一或就在创建时期有关精英们的思想太缺乏政治智慧之缘故,而使中国的制度文化深陷专制之泥潭。当然对这一历史状况,如今也无须苛责古人,重要的是我们后人要能清醒地认识到其中的重大缺陷,而在努力走向现代化的改革之路上加以认真克服。

当代中国处在一个极需改革的时代,一个需要深刻反省的时代。一个人若能经常思考别人有什么长处,以弥补自己的短处,不时处于一种反省修正的状态,才会天天向上;如果热衷于攻讦别人的缺陷,张扬自己的所谓“优点”,时常自以为是,就不会取得实质性的进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同样如此,社会思想是否能经常保持反省的理性状态,这其实也是现代化的一种表现。所以本书的宗旨是对中华民族在制度文化诸方面长期历史沉淀中形成的糟粕和缺陷进行一些深层次和全方位的剖析,笔者以执着的热忱和求实的精神,希冀通过艰苦的探索和系统的反思,能为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而尽心尽力。其中对西方社会历史文化相关方面则主要是通过比较承认其相对的长处,至于剖析西方历史文化有关方面的深层缺陷并非是本书的目的,这方面西方人有这样的传统,对自己的文化进行解剖与反省,且一直做得不差而有着大量成果,不用我们过分操心。

马克思说:“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专制君主总是把人看得很下贱。……哪里君主制的原则占优势,哪里的人就占少数;哪里君主制的原则是天经地义的,哪里就根本没有人了。”[12]我们需要深刻反省我们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的专制基因,并深刻认识其危害性。如果我们不能真正认识中西方社会之间的实质性的文化差异,不对自己的传统文化作一个比较彻底的反省与痛苦的转换,要想走向现代化只能是一句空话。只是靠经济“增长神话”来维持其发展,是不会有多少后劲的,只有建立相应的现代文化素质基础,并由此磨练出一套较好的制度,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当然传统文化不是一件可以随时脱换的外衣,它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顽强惰性。对我们来说,改变或创立一些法律文件是容易的,而要建立现代化法律文化的民族素质与社会制度应是相当困难和艰巨的。它要求比较深刻地共同认知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种种缺陷,努力改造和纠正人们头脑中的陈旧观念,并在相当杰出的领导层们的引领下,才能建筑起现代法治国家的高楼大厦。

要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民族,首先必须走出自我陶醉的阿Q情节的传统阴影,真实地去“认识你自己”。想要振兴国家与民族,就要把个人从奴性化的地位上解放出来,或者说把争取“人的自由”的基本人权作为我们最高的伦理价值取向,尤其是知识分子必须完成其独立人格的重塑,否则其他都是虚妄之谈。当然要达此精神境界,不但需要社会制度的支持,尤其重要的是民族文化素质方面的土壤改良,后者的确是件极其艰苦且收效很慢的工作,但对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来说又是不得不做的基础课题。只有在文化土壤和素质基因得以改良的基础上,我们才能以开放的心态和广阔的胸怀,吸纳西方先进的东西,以有效地进行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自身的进步。否则再先进的制度也不无法引进,表面上的引进也只能是淮北之枳,历史之鉴已惨痛地摆在我们面前。大师陈寅恪曾希望写出《中国历史的教训》一书,可惜没能完成,它应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知识分子最为基本也是最为艰巨的责任。正如袁伟时先生指出的:“一个跪在偶像脚下的民族是不可能走出蒙昧状态的,勇敢的自我反省是现代民族必须举行的成人礼。”[13]

杨师群

2007年8月定稿于华东政法大学

[①]刘小枫:《走向十字架上的真》,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62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78—179页。

[③]牟平人:《与友人论法制现代化书》,《比较法研究》1987年2期。

[④]陶鹤山:《市民群体与制度创新》,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52页。

[⑤]转引自殷陆君编译:《人的现代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页。

[⑥]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2页。

[⑦]梁治平:《新波斯人信札》,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2页,82页。

[⑧]贺卫方:《致力于更深层次的研究与借鉴》,《外国法译评》1996年第1期。

[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4页。

[⑩]王人博:《宪政化中的儒家传统》,张生主编:《中国法律近代化论集》143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1] 参见袁伟时:《评》,《南方都市报》2004年9月21日。

[12] 《马恩全集》第一卷。第411页。

[13]袁伟时:《大国之道》,郑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4页。

杨师群著。《反思与比较 : 中西方古代社会的历史差距》。广州:花城出版社,二〇一〇年八月。

《反思与比较:中西方古代社会的历史差距》自序

杨师群

我是老三届(六七届初中)上海知青,在那动荡劫难的岁月里,由于出身在所谓“反动学术权威”的知识分子家庭,才18岁就被迫来到西南边陲的少数民族地区(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贤昌人民公社的楼梯庄)插队落户,在那原始落后的环境中消磨着懵懂无知的青春年华。先是做了二年农民,用古老的生产工具修理着地球;后抽到州歌舞团拉小提琴,为原始质朴的少数民族文艺与魔力诡谲的革命样板戏伴奏而胡混了六年;文革结束回到上海,分配在新华书店做了近二年的仓库保管员。在社会最底层颠沛闯荡的十年中,体验到了许多基层民众的生活感受,触摸到了一些较为本质的民族文化内涵。总之,正是这饱经风霜的社会阅历,成为日后搞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深厚的学术基础资源。

1978年考上大学可算人生的重要转拆点,时已近而立之年。由于较少传统理论的束缚,在学习中开始了颇为自由的思想和探索。我本科学的是历史,主要对先秦史有兴趣。研究生的专业是宋史,从而对宋代经济稍有涉足。工作分配到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古籍研究所,便又在法律史领域中驰骋了一番。经以上诸方面的学习和探索,对中华文明史的发展路径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独立看法。拙著《东周秦汉社会转型研究》在仔细考证与中西比较的前提下,对上古史领域中的重大历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理论的观点,也试着初步回答了为什么中华民族到近代会如此愚昧落后的历史根源问题。然而其研究重心在中国上古社会,中西方社会有关方面的比较研究还是局部性的。自读大学开始,中西方社会的比较研究就一直是笔者的兴趣所在,两者社会存在着如此悬殊且无法简单言表的莫大距离,尤其是中国在向现代化迈进过程中步履的艰难,始终牵绕着自己那不能平静的心绪,不时有所心得就研写有关问题的论文,逐步将其有机地组合起来,希望完成对中西方社会历史及其文化各方面较为系统的比较研究,所以此书的思考与写作几乎倾注了我半生的心血。

世界历史清晰表明,只有西方社会自发进入资本主义,由于其生产力水平的持续发展而成为不容质疑的最为发达的第一世界文明。人们无法回避的严酷事实是,世界其他地方的文明都几乎是在它的影响与侵略下才陆续被迫进入痛苦的近代历史,可以说如今整个人类都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着西方文明的成果,其世界之先进地位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其他地区人民要现代化,就必须在相当多的方面向西方的优秀文化成果学习。当然西方社会也决非十全十美(人类不可能存在十全十美的社会制度模式),也存在许多缺陷,但问题是从总体上看,人家就是比你先进,先进首先得益于社会制度的相对合理,那就得老老实实地向人家学习。而学习的起点应是进行全面而深刻的比较研究,虚心找出自己的差距,敢于正视本国和本民族的弱点。记得有位哲人说过:一个民族要成熟起来,最好的办法是从自己的缺陷和错误中诚恳学习。

所遗憾的是,在鲁迅创作“阿Q正传”告诫国民数十年后的今天,许多人依然没有正视这一现实的勇气。中国知识分子往往道德激情有余,而知识理性不足,道德激情一旦失去知识理性之基础,只能成为没有文化底蕴的虚伪之情。如一些学者常常陶醉于所谓“国粹”的传统文化中,乃至一心期望西方文化走向“衰落”而出现所谓人类文化向中国文化复归的“奇迹”。刘小枫指出:“现代性问题要求起码的理性化思想来反省,什么是理性化,汉语思想已经弄清楚了吗?至于有的学者乐于谈论什么中国文化精神是后现代的瑰宝,必在后现代文化中发扬光大,未来的文化形态之质是中国的文化精神。让人觉得是在说梦话。中国的现代性尚是一个问题,后现代更是一个问题。” [①]面对学界存在如此一种自我良好之感觉和虚玄不实之心态,笔者深觉有必要进行详尽深刻的中西历史文化比较研究,让人们面对真实的中西文化旅程与中华传统的深层缺陷,而不是生活在精神梦幻中。

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中精辟指出:“的确,英国在印度斯坦造成社会革命完全是被极卑鄙的利益驱使的,在谋取这些利益的方式上也很愚钝。但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如果亚洲的社会状况没有一个根本的革命,人类能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如果不能,那么,英国不管是干出了多大的罪行,它在造成这个革命的时候毕竟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这么来说,无论古老世界崩溃的情景对我们个人的感情是怎样难受,但是从历史观点来看,我们有权同歌德一起高唱:既然痛苦是快乐的源泉,那又何必因痛苦而伤心?” [②]中国的历史道路又何尝不是如此!令人刻骨铭心的是:为什么亚洲社会的人类,尤其是有着五千年“灿烂”文明的中国人,不能靠自己独立完成走向近代的历史使命?

有学者恳切指出:“以往,我们总是觉得自己的国家有着光辉灿烂的历史,悠久而伟大的文明。实际上,这历史也是写满了灾难的;我们祖先们世世代代苦心创造、惨淡经营的中华文明今天看来是存在着严重缺陷的。近世以来,国人常痛恨列强欺凌,事实上,如孟子所说:‘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我们所受灾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化本身的缺陷。从这个意义上讲,西方文化的冲击实在是我们更新民族文化,建设现代化的天赐良机。”[③]然而,尽管从洋务运动开始,中国人已逐步了解到自己在器物方面的落后,要向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戊戌变法与辛亥革命之际,中国人也认识到制度方面的差距,在向西方社会制度方面的模仿也付出过昂贵的学费;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国人又从文化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提出了“民主与科学”的救国口号。然而,先辈们经过百余年的艰苦奋斗,还是失败多于成功,不仅走了不少弯路,且几乎每走一步都付出过巨大而惨痛的代价。

有学者深刻指出:“完成制度创新的方式有两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革命与改良。以往我们的研究和争论过多地关注革命和改良哪一种方式适合中国国情,关注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哪一种更好等等问题。孰不知历史事实已经证明,这两种方式在中国近代都没有取得成功。原因到底何在?这才是我们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问题。这个问题要求我们必须跳出原来的框框,否则依然是在原地打转。”[④]的确,中国近现代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不是简单地学习人家的科学技术,或进行一些文化、制度方面的改良,甚至是激烈残酷的流血革命,就能解决问题的。同时,近代以来,尽管先辈们在法制现代化的道路上已付出过极为艰辛的劳动,尤其是有关法律修改和制定方面工作,可以说也取得了不少的成就,但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糟粕却时常沉滓泛起、阴魂不散,直至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中,依然在变本加厉地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所以历史的进步绝非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人们必须在困境中进行反思,从苦难中吸取教训,否则付出了昂贵的代价而依然只能在原地踏步。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 美国当代著名现代化问题专家英格尔斯指出:“许多致力于实现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正是在经历了长久的现代化阵痛和难产后,才逐渐意识到:国民的心理和精神还被牢牢地锁在传统意识之中,构成了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一个国家可以从国外引进……以为把外来的先进技术播种在自己的国土上,丰硕的成果就足以使它跻身于先进发达国家行列之中。结果,它们往往收获的是失败和沮丧。原先拟想的完美蓝图不是被歪曲成奇形怪状的讽刺画,就是为本国的资源和财力掘下了坟墓。痛切的教训使一些人开始体会到和领悟到,那些完美的现代制度以及伴随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守则,本身是一些空的躯壳。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⑤]

首先,应该清醒认识到中西方社会是人类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的文明。梁漱溟在几十年前就明白告诉我们:“我可以断言假使西方化不同我们接触,中国是完全闭关与外间不通风的,就是再走三百年、五百年、一千年也断不会有这些轮船、火车、飞行艇、科学方法和‘德谟克拉西’精神产生出来。这句话就是说,中国人不是同西方人走一条路线。……若是同一路线而少走些路,那么,慢慢的走终究有一天赶的上;若是各自走到别的路线上去,别一方向上去,那么,无论走好久,也不会走到那西方人所达到的地点上去的!” [⑥]就是说,我们的传统文明模式不是落后于西方文明多少年的问题,而是两者走着完全不同的路途。那种单线型社会进化理论模式,似乎中国只是落后西方多少年的观念实在是一种愚昧。

梁治平指出:“西方人讲权利,中国人则强调义务;西方人重平等,中国人习于等差;西方人按契约办事,中国人则服膺权威;西方文化强调个人价值,中国传统则讲大公无私;西方人以公民立国,中国人则只知有群众而少公民意识;西方人尊崇法律,中国人则事事以道德为归依,等等。这些对立的命题在现实中不一定都象理论那样纯粹,但大体上可以用来说明中、西方文化的基本特点。这些特点不仅植根于它们各自的哲学中,同时也表现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态度和各种具体制度中。”同时,中西方 “两种法制的对立,不仅源于种种技术上的差异,而且有内在的精神上的冲突。这就不是一个发达与不发达的简单进化关系,而是不同文化类型之间的相互冲突,彼此竞胜。”[⑦]中华文化有深厚的传统为其文明模式奠下基础,且已发展成相当成熟的文化形态,充分表现着某种特定文化类型的特征。它的观念、信仰以一种完备的理论形态渗入到民族意识的深处,影响深远。总之,这么一个经营了几千年且相当成熟的文明形态,是不可能经过几次肤浅的改良或革命就能取得现代化成效的,也不是只要简单学习模仿或加快些速度就能进行现代化转型的。

贺卫方指出:“我国文人画的一个传统是重神似而轻形似。但是,就我们对西方法的接受而言,百年来却更多的是取形而遗神。”“近来有学者倡言重视本土经验,认为不能将行之于西方而有效的制度不加思索和批判地套用于中国。从文化借鉴的角度看,这样的意见当然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迄今为止,我们对于西方制度的了解在多大程度上进入到了它们的深层结构之中,却依旧是一个疑问。借鉴的不成功是因为对象不适合中国,还是由于我们应该并且能够做的工作没有去做或者做得不好,这是一个值得在今天郑重提出的问题。就我个人的看法,西方在民主和法治领域所发展出的基本制度与实践并不只是一种地方知识,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⑧]要了解西方社会制度的深层结构及其文化神韵,除了正面努力破译其文化基因之密码外,还有就是可以将它与其他民族文明及其社会制度的相关文化在一些具体的方面作深入细致的比较研究,所以我们将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作较为细致的比较研究工作,同时也是深入了解西方社会文明精髓的一种方法。

从根本上讲,现代化就是合理化,由于社会运作机制的比较合理,人的能量得到相当程度的解放,才会取得较为先进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成果,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而要使社会运作机制趋于合理,其前提应是全体民族素质的全面提高,也就是人的现代化,其主要方面是把人们从旧的依附性的制度、文化的牢笼中解放出来,实现社会整合、思维方式各方面的优化更新。当然这也需要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深刻认识民族文化基因中的深层缺陷,对传统思维方式进行到位的批判,对相关的文化基因进行痛苦的转换改造。只有全体人民都对其社会本身的文化缺陷有所认识,自觉地去改革旧习更换意识,民族素质才可能逐步提高。马克思主义始终认为:“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⑨]

因此,一个落后民族在其现代化的进程中,它需要对传统社会人文素质、法律文化诸方面的土壤成份作深入细致的改良。现在是全面而深刻地反省自己整体性的文化传统结构,及积淀于这个结构中深层的文化基因缺陷诸问题的时候了。要解剖自己民族的文化基因,找出落后的系列性深层原因,恐怕必须虚心地与西方文明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认真找出其中的种种差距。不但是表面上的一些科学文化方面的差距,应该是整个历史进程中各个时期所积淀下来的种种文化内涵的差距,从而了解中华社会民族文化的整套体系的运作本质。或者说需考察中西方社会是在怎样的文化背景下迈出自己的历史之路,在各个历史进程中两者存在怎样的各种差距,这些差距又是如何积淀起来,最后形成各自成熟的文化形态。只有在比较清晰的认知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并反省其中种种缺陷的基础上,再有的放矢地进行痛苦的补救与创造性的转换,这才是我们应有的态度,才能真正促进社会的稳步发展。

在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解剖、决定取舍的问题上,人们往往都会提出应遵循“弃其糟粕、取其精华”之思维模式。王人博先生说:“在一个传统里能够作出‘精华’与‘糟粕’的区分吗?一个已破碎的传统所留下的碎片都是那个传统身上的肉屑,只取传统留下的好肉而丢掉骨血的企图是自欺欺人的。因为在传统里,血肉是它的躯体的组成部分并无好坏的区分。对于儒家传统自身而言,‘仁’的哲思与纲常名教、‘民本’的思想与君主官僚制度之间,并无价值上的高低。当我们说,继承‘仁’的精华,祛除纲常名教的糟粕时,我们言说的是我们自己而不是传统。”并进一步指出:“当下还有一种理论叫‘本土资源’,这种理论的处境并不比前者好多少:中国的‘本土资源’非常丰富,但看对什么东西而言。如果谈的是‘专制’,那在资源上我们没有理由不感到自豪。如果谈的是法治和宪政,我不知道这些‘资源’在哪里。”[⑩]说得非常精辟。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也早就指出:“中国的制度文化已经不可救疗。”[11]其关键之一或就在创建时期有关精英们的思想太缺乏政治智慧之缘故,而使中国的制度文化深陷专制之泥潭。当然对这一历史状况,如今也无须苛责古人,重要的是我们后人要能清醒地认识到其中的重大缺陷,而在努力走向现代化的改革之路上加以认真克服。

当代中国处在一个极需改革的时代,一个需要深刻反省的时代。一个人若能经常思考别人有什么长处,以弥补自己的短处,不时处于一种反省修正的状态,才会天天向上;如果热衷于攻讦别人的缺陷,张扬自己的所谓“优点”,时常自以为是,就不会取得实质性的进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同样如此,社会思想是否能经常保持反省的理性状态,这其实也是现代化的一种表现。所以本书的宗旨是对中华民族在制度文化诸方面长期历史沉淀中形成的糟粕和缺陷进行一些深层次和全方位的剖析,笔者以执着的热忱和求实的精神,希冀通过艰苦的探索和系统的反思,能为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而尽心尽力。其中对西方社会历史文化相关方面则主要是通过比较承认其相对的长处,至于剖析西方历史文化有关方面的深层缺陷并非是本书的目的,这方面西方人有这样的传统,对自己的文化进行解剖与反省,且一直做得不差而有着大量成果,不用我们过分操心。

马克思说:“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专制君主总是把人看得很下贱。……哪里君主制的原则占优势,哪里的人就占少数;哪里君主制的原则是天经地义的,哪里就根本没有人了。”[12]我们需要深刻反省我们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的专制基因,并深刻认识其危害性。如果我们不能真正认识中西方社会之间的实质性的文化差异,不对自己的传统文化作一个比较彻底的反省与痛苦的转换,要想走向现代化只能是一句空话。只是靠经济“增长神话”来维持其发展,是不会有多少后劲的,只有建立相应的现代文化素质基础,并由此磨练出一套较好的制度,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当然传统文化不是一件可以随时脱换的外衣,它有着令人难以想象的顽强惰性。对我们来说,改变或创立一些法律文件是容易的,而要建立现代化法律文化的民族素质与社会制度应是相当困难和艰巨的。它要求比较深刻地共同认知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种种缺陷,努力改造和纠正人们头脑中的陈旧观念,并在相当杰出的领导层们的引领下,才能建筑起现代法治国家的高楼大厦。

要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民族,首先必须走出自我陶醉的阿Q情节的传统阴影,真实地去“认识你自己”。想要振兴国家与民族,就要把个人从奴性化的地位上解放出来,或者说把争取“人的自由”的基本人权作为我们最高的伦理价值取向,尤其是知识分子必须完成其独立人格的重塑,否则其他都是虚妄之谈。当然要达此精神境界,不但需要社会制度的支持,尤其重要的是民族文化素质方面的土壤改良,后者的确是件极其艰苦且收效很慢的工作,但对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来说又是不得不做的基础课题。只有在文化土壤和素质基因得以改良的基础上,我们才能以开放的心态和广阔的胸怀,吸纳西方先进的东西,以有效地进行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自身的进步。否则再先进的制度也不无法引进,表面上的引进也只能是淮北之枳,历史之鉴已惨痛地摆在我们面前。大师陈寅恪曾希望写出《中国历史的教训》一书,可惜没能完成,它应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中国知识分子最为基本也是最为艰巨的责任。正如袁伟时先生指出的:“一个跪在偶像脚下的民族是不可能走出蒙昧状态的,勇敢的自我反省是现代民族必须举行的成人礼。”[13]

杨师群

2007年8月定稿于华东政法大学

[①]刘小枫:《走向十字架上的真》,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62页。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78—179页。

[③]牟平人:《与友人论法制现代化书》,《比较法研究》1987年2期。

[④]陶鹤山:《市民群体与制度创新》,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52页。

[⑤]转引自殷陆君编译:《人的现代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页。

[⑥]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2页。

[⑦]梁治平:《新波斯人信札》,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11—12页,82页。

[⑧]贺卫方:《致力于更深层次的研究与借鉴》,《外国法译评》1996年第1期。

[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4页。

[⑩]王人博:《宪政化中的儒家传统》,张生主编:《中国法律近代化论集》143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1] 参见袁伟时:《评》,《南方都市报》2004年9月21日。

[12] 《马恩全集》第一卷。第411页。

[13]袁伟时:《大国之道》,郑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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