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
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的目的旨在通过实验室的开放,加强同行之间、学科之间的学术交流,努力创造一个比实验室自身范围更大的学术群体,以利于实验室的发展和高水平成果的产生,并促进学科的发展。
一、 申请与审批
1.具备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及以上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并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虚拟现实、地理建模、地理计算、地学可视化、地理环境反演等领域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
2.申请者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项目指南,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与较强的研究能力,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3.申请者根据《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拟定研究课题,并填写《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于每年三月三十日前递交本实验室。
4.申请的研究课题由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
二、 经费使用与管理
1.本实验室提供的研究基金,用于和课题相关的科研业务费、学术活动费、小型仪器购置费、实验室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管理费等。
2.可将课题所需的材料费、试件加工费、差旅费等拨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课题负责人按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这部分费用将根据课题的进展情况由实验室主任决定,分批拨给课题负责人,总额不超过课题总经费的50% 。
3.利用开放基金购置的设备归本实验室所有。
三、 课题管理
1. 实验室将依照年度计划,定期检查各课题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差的课题,实验室有权终止资助。
2. 工作年度末或研究工作结束后,课题负责人需提交工作总结及学术论文等,论文发表后应寄交论文复印本2份,并按规定做好基金结算,器材清理与科技资料的归档工作。
3. 利用开放基金完成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为本实验室和研究者单位共有,成果署名时,
应并列研究者所在单位及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Virtual Geographic Environment(Nanjing Normal Unive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并过在脚注中明确注明“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在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类奖励时也必须做出明确标注。
4. 在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时,提交的成果中至少有3-5篇南京师范大学选定的权威期刊论文或2篇SCI 或EI 收录论文,或至少1项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5. 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对完成效果好的研究项目给予奖励,对有价值的研究项目进行滚动资助。
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06年4月15日
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
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的目的旨在通过实验室的开放,加强同行之间、学科之间的学术交流,努力创造一个比实验室自身范围更大的学术群体,以利于实验室的发展和高水平成果的产生,并促进学科的发展。
一、 申请与审批
1.具备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及以上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并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虚拟现实、地理建模、地理计算、地学可视化、地理环境反演等领域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
2.申请者的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项目指南,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与较强的研究能力,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3.申请者根据《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拟定研究课题,并填写《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于每年三月三十日前递交本实验室。
4.申请的研究课题由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
二、 经费使用与管理
1.本实验室提供的研究基金,用于和课题相关的科研业务费、学术活动费、小型仪器购置费、实验室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管理费等。
2.可将课题所需的材料费、试件加工费、差旅费等拨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课题负责人按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这部分费用将根据课题的进展情况由实验室主任决定,分批拨给课题负责人,总额不超过课题总经费的50% 。
3.利用开放基金购置的设备归本实验室所有。
三、 课题管理
1. 实验室将依照年度计划,定期检查各课题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差的课题,实验室有权终止资助。
2. 工作年度末或研究工作结束后,课题负责人需提交工作总结及学术论文等,论文发表后应寄交论文复印本2份,并按规定做好基金结算,器材清理与科技资料的归档工作。
3. 利用开放基金完成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为本实验室和研究者单位共有,成果署名时,
应并列研究者所在单位及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Virtual Geographic Environment(Nanjing Normal Unive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并过在脚注中明确注明“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在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类奖励时也必须做出明确标注。
4. 在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时,提交的成果中至少有3-5篇南京师范大学选定的权威期刊论文或2篇SCI 或EI 收录论文,或至少1项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5. 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对完成效果好的研究项目给予奖励,对有价值的研究项目进行滚动资助。
虚拟地理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0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