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亭乡村级工作大事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更好地规范村级事物的
决策程序,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协调高效,针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请示报告制度,现规定如下:
一、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购置大宗物品,较大的建设项目支出,必须报乡党委、
政府批准后,履行民主议事程序。
(二)处置或变卖集体财产,承包或租赁荒山荒坡等重大事
宜,必须报乡党委、政府批准后,履行民主议事程序。
(三)新上企业、较大的经济合作等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示
汇报。
(四)大型涉农案件、恶性突发事件、邪教习练者到村非法
活动。
(五)对个体访、集体访、越级访等苗头性的问题,要积极
采取措施。
(六)主要工作、工程项目落实情况。
(七)较大自然灾害,如风、雹、水、涝、旱、地震等造成
损失或存有的隐患可能。
二、请示报告的要求
请示报告涉及乡党委、政府审批的,村“两委”向乡党委、
政府提出书面请示,审批后,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级民主管理条例》及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听取党员、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通过实施;对突发事件,各村要在第一时间报乡党委、政府。
村级集体资产有偿使用应坚持民主决策、公开公平的原则,
采用竞争承包、定额租赁以及维护正常运转的生产生活的有偿服务收费等方式,集体资产所有者与使用者签订有偿使用合同。有偿使用费应逐年收取,不便逐年收取的,每次收取的资产使用费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当届村两委班子的任期。
三、违反规定的处理
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的,引发争议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村
书记、村主任承担相应责任,乡党委、政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应由乡党委、政府审批的,而未履行审批程序的,给予村
书记、村主任各500元罚款,并在全乡通报。
对不需审批的,需及时请示上报而未报告的,一经发现,未
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村书记、村主任和驻村干部每人200元的经济处罚。
凉亭乡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制度
为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进
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订本制度。
一、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对象
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成员和村监督委会主任。
二、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内容
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务重大工作决策、疑难信访问
题的化解。
履行职责情况包括:
1.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的工作情况。
2.村务、党务公开情况。
3.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4.村级财务的收支管理情况。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及使用情况。
6.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粮食直补、新型合作医疗费
收支、实事工程的情况。
7.村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管
理、重大项目招标、土地使用权补偿、转让、租赁以及集体资产处置、农村抢险救灾、危房改造;改水、特困群众低保、救济慰问等各项补贴发放和公示情况。
8.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等情况。
9.其他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处理解决情况。
廉洁自律情况包括:
1.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
开展工作的情况。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
4.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5.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遵守情况
6.其他廉洁自律情况。
村务重大工作决策包括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需经村民代表
大会表决的事项,村两委研究形成的重点工作事项或工作计划。
三、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程序
(一)双述双评
各村每年12月31日前召开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成员,
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村民组长,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双述双评大会(与会人数不少于50人)。会议在村监督委员会的召集下进行,乡纪委全程监督。
具体程序如下:1.双述双评对象分别书面报告本年度分管
工作的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下年度的工作安排、具体措施等。2.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村干部按职责逐一予以答复。3.村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村“两委”梳理分类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答复或作出承诺。4. 对双述双评对象进行勤廉民意测评。5.村党组织将群众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措施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6.村监委将会议情况、群众意见建议及整改措施上报乡纪委和组织部门备案。
(二)公开质询
公开质询听证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乡分片领导主持,
指定专人记录。与会人员包括乡各部门、各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成员,村级党风党纪监督员,党员、群众代表,疑难信访当事人等。每个村民小组的党员、群众代表不少于1人。可邀请律师列席会议。
具体程序如下:1. 事先预告。在质询听证会召开前10天,
村监委通知参加质询听证的主要对象,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主题,要求参加对象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对疑难信访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2. 召开会议。被质询对象在听证会上分别就本人过去一个季度来,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务重大工作决策、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进行书报告。疑难信访问题听证由信访人报告反映的问题及自己的愿望。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被质询对象分别给予解答。3. 村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村两委就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村两委研究形成的下季度重点工作事项或工作计划、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标准以及信访问题商请村民代表听证和表决通过。4.村监委主任将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纪委备案,并督促有关事项的整改落实。
四、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要求
1. 公开承诺: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对象年初按照各自分工
和职责分别制订“勤政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报乡纪委、一份张贴村务公栏向群众公示、一份本人留存。
2.述职述廉: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应详实具体、实事求是,
有无违规违纪问题都应明示,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避免空洞无物,凡是群众有反映的问题应逐一解释说明。
3.民意测评:采取不记名投票形式,测评情况由乡纪委负
责统计,现场公开唱票。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优秀、称职得票率达到90%,其中优秀得票率达到75%的,为“优秀”等次;优秀、称职得票率达到75%的,为“称职”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得票率达到60%的,为“基
本称职”等次,低于60%的,为不称职等次。弃权票不计算。
4. 考核奖惩:对群众评议为基本称职的干部,由乡纪委对
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评议为不称职的干部经乡党委、政府进一步考核认定后,由乡党委或村民代表大会依法对其进行免职或罢免。测评结果纳入乡党委年终干部综合评定,作为村干部奖惩和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5.监督保障:县纪委将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乡纪委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村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向乡纪委报告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工作开展情况,并加大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有效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凉亭乡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制度
为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村务监督委员
会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切实推进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进程,根据怀宁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凉亭乡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各村(居)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基础工作考核70分;二是民主测评30分。其中乡党委(纪委)测评15分,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测评15分;三是加减分(不封顶)。
(一)基础工作考核项目和分值(70分)
1、监委会机构健全,分工明确。(5分)
2、认真执行监委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10分)
3、监委会工作记录规范、详实。(不得少于4次)。(10分)
4、村务公开栏设置合理,监督村务公开及时、全面,并留存备份。(10分)
5、认真按七步工作法履职尽责。(10分)
6、认真处理苗头性上访案件,村内无越级访发生。 (10分)
7、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和财务审核工作(10)
8、积极协助乡纪委开展工作情况(5分)。
(二)测评情况。(30分)
1、乡党委、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整体评价(15分)。
测评综合满意率在90%以上的得15分,68-89%得10分,67%以下不得分。
2、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评价情况(15分)。
测评综合满意率在90%以上的得15分,68-89%得10分,67%以下不得分。
(三)加分(总分100分封顶)减分(总分为0保底)
1、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成效突出,得到上级领导的认
可,或代表乡接受上级纪委领导检查,或经验做法以书面形
势进行交流的,分别加10、8、6、4、2分。(以乡掌握为准)。
2、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做法、成果在上级媒体上进行报道的分别加10、8、6、4、2分。(按最高级别计算)
3、因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力,出现越级上访(村务监督委员会事先报告的除外),每起分别减10、5、3、2、1分。
4、因监督不到位,致使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或“两委”干部因经济问题被纪检监督机关查处的,监委会一票否决。
三、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共分优秀、达标、较差三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达标,59分以下为较差。工资兑现方法:按照本人最终得分多少的百分比乘以工资总额。
2、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分别给予适当的表彰或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行主动辞职或依照法律程序启动罢免程序,予以罢免。
四、组织实施
本考核细则由乡纪委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基本程序为:
1、召开乡考核工作小组协调会。
2、组织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各行政村村务监督
委员会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3、深入各村实地考核,并组织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民主评议。
4、汇总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和档次排出名次。
5、由乡兑现奖励。
6、上报考核结果。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动员,认真部署。相关部门要认真搞好协调。
2、严格考核。在考核工作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严禁弄虚作假。要通过考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严重问题要及时上报。
3、保证时间。于12月底前结束考核,考核结果在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并于1月31日前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年度考核的总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会同考核结果上报县纪委党风室。
凉亭乡村级工作大事请示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更好地规范村级事物的
决策程序,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公正透明,协调高效,针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请示报告制度,现规定如下:
一、请示报告的内容
(一)购置大宗物品,较大的建设项目支出,必须报乡党委、
政府批准后,履行民主议事程序。
(二)处置或变卖集体财产,承包或租赁荒山荒坡等重大事
宜,必须报乡党委、政府批准后,履行民主议事程序。
(三)新上企业、较大的经济合作等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示
汇报。
(四)大型涉农案件、恶性突发事件、邪教习练者到村非法
活动。
(五)对个体访、集体访、越级访等苗头性的问题,要积极
采取措施。
(六)主要工作、工程项目落实情况。
(七)较大自然灾害,如风、雹、水、涝、旱、地震等造成
损失或存有的隐患可能。
二、请示报告的要求
请示报告涉及乡党委、政府审批的,村“两委”向乡党委、
政府提出书面请示,审批后,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级民主管理条例》及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分听取党员、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通过实施;对突发事件,各村要在第一时间报乡党委、政府。
村级集体资产有偿使用应坚持民主决策、公开公平的原则,
采用竞争承包、定额租赁以及维护正常运转的生产生活的有偿服务收费等方式,集体资产所有者与使用者签订有偿使用合同。有偿使用费应逐年收取,不便逐年收取的,每次收取的资产使用费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当届村两委班子的任期。
三、违反规定的处理
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的,引发争议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村
书记、村主任承担相应责任,乡党委、政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应由乡党委、政府审批的,而未履行审批程序的,给予村
书记、村主任各500元罚款,并在全乡通报。
对不需审批的,需及时请示上报而未报告的,一经发现,未
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村书记、村主任和驻村干部每人200元的经济处罚。
凉亭乡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制度
为充分发挥村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进
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订本制度。
一、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对象
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成员和村监督委会主任。
二、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内容
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务重大工作决策、疑难信访问
题的化解。
履行职责情况包括:
1.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的工作情况。
2.村务、党务公开情况。
3.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4.村级财务的收支管理情况。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及使用情况。
6.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粮食直补、新型合作医疗费
收支、实事工程的情况。
7.村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管
理、重大项目招标、土地使用权补偿、转让、租赁以及集体资产处置、农村抢险救灾、危房改造;改水、特困群众低保、救济慰问等各项补贴发放和公示情况。
8.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等情况。
9.其他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处理解决情况。
廉洁自律情况包括:
1.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
开展工作的情况。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
4.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5.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遵守情况
6.其他廉洁自律情况。
村务重大工作决策包括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需经村民代表
大会表决的事项,村两委研究形成的重点工作事项或工作计划。
三、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程序
(一)双述双评
各村每年12月31日前召开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成员,
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村民组长,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双述双评大会(与会人数不少于50人)。会议在村监督委员会的召集下进行,乡纪委全程监督。
具体程序如下:1.双述双评对象分别书面报告本年度分管
工作的落实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下年度的工作安排、具体措施等。2.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村干部按职责逐一予以答复。3.村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村“两委”梳理分类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答复或作出承诺。4. 对双述双评对象进行勤廉民意测评。5.村党组织将群众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措施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6.村监委将会议情况、群众意见建议及整改措施上报乡纪委和组织部门备案。
(二)公开质询
公开质询听证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乡分片领导主持,
指定专人记录。与会人员包括乡各部门、各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成员,村级党风党纪监督员,党员、群众代表,疑难信访当事人等。每个村民小组的党员、群众代表不少于1人。可邀请律师列席会议。
具体程序如下:1. 事先预告。在质询听证会召开前10天,
村监委通知参加质询听证的主要对象,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主题,要求参加对象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对疑难信访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2. 召开会议。被质询对象在听证会上分别就本人过去一个季度来,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务重大工作决策、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进行书报告。疑难信访问题听证由信访人报告反映的问题及自己的愿望。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被质询对象分别给予解答。3. 村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村两委就上级党委、政府规定的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村两委研究形成的下季度重点工作事项或工作计划、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标准以及信访问题商请村民代表听证和表决通过。4.村监委主任将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纪委备案,并督促有关事项的整改落实。
四、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要求
1. 公开承诺: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对象年初按照各自分工
和职责分别制订“勤政廉政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报乡纪委、一份张贴村务公栏向群众公示、一份本人留存。
2.述职述廉: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应详实具体、实事求是,
有无违规违纪问题都应明示,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避免空洞无物,凡是群众有反映的问题应逐一解释说明。
3.民意测评:采取不记名投票形式,测评情况由乡纪委负
责统计,现场公开唱票。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优秀、称职得票率达到90%,其中优秀得票率达到75%的,为“优秀”等次;优秀、称职得票率达到75%的,为“称职”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得票率达到60%的,为“基
本称职”等次,低于60%的,为不称职等次。弃权票不计算。
4. 考核奖惩:对群众评议为基本称职的干部,由乡纪委对
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群众评议为不称职的干部经乡党委、政府进一步考核认定后,由乡党委或村民代表大会依法对其进行免职或罢免。测评结果纳入乡党委年终干部综合评定,作为村干部奖惩和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
5.监督保障:县纪委将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乡纪委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村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向乡纪委报告双述双评和公开质询工作开展情况,并加大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有效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凉亭乡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制度
为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村务监督委员
会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监督效果,切实推进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进程,根据怀宁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凉亭乡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各村(居)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基础工作考核70分;二是民主测评30分。其中乡党委(纪委)测评15分,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测评15分;三是加减分(不封顶)。
(一)基础工作考核项目和分值(70分)
1、监委会机构健全,分工明确。(5分)
2、认真执行监委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10分)
3、监委会工作记录规范、详实。(不得少于4次)。(10分)
4、村务公开栏设置合理,监督村务公开及时、全面,并留存备份。(10分)
5、认真按七步工作法履职尽责。(10分)
6、认真处理苗头性上访案件,村内无越级访发生。 (10分)
7、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和财务审核工作(10)
8、积极协助乡纪委开展工作情况(5分)。
(二)测评情况。(30分)
1、乡党委、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整体评价(15分)。
测评综合满意率在90%以上的得15分,68-89%得10分,67%以下不得分。
2、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的评价情况(15分)。
测评综合满意率在90%以上的得15分,68-89%得10分,67%以下不得分。
(三)加分(总分100分封顶)减分(总分为0保底)
1、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成效突出,得到上级领导的认
可,或代表乡接受上级纪委领导检查,或经验做法以书面形
势进行交流的,分别加10、8、6、4、2分。(以乡掌握为准)。
2、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做法、成果在上级媒体上进行报道的分别加10、8、6、4、2分。(按最高级别计算)
3、因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力,出现越级上访(村务监督委员会事先报告的除外),每起分别减10、5、3、2、1分。
4、因监督不到位,致使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或“两委”干部因经济问题被纪检监督机关查处的,监委会一票否决。
三、考核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共分优秀、达标、较差三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达标,59分以下为较差。工资兑现方法:按照本人最终得分多少的百分比乘以工资总额。
2、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分别给予适当的表彰或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行主动辞职或依照法律程序启动罢免程序,予以罢免。
四、组织实施
本考核细则由乡纪委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基本程序为:
1、召开乡考核工作小组协调会。
2、组织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各行政村村务监督
委员会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3、深入各村实地考核,并组织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民主评议。
4、汇总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和档次排出名次。
5、由乡兑现奖励。
6、上报考核结果。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动员,认真部署。相关部门要认真搞好协调。
2、严格考核。在考核工作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严禁弄虚作假。要通过考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严重问题要及时上报。
3、保证时间。于12月底前结束考核,考核结果在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并于1月31日前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年度考核的总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会同考核结果上报县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