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厂空白石材销售合同(1)(2)

石 材 销 售 合 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合同编号:CCFDG5852 工程名称:

二、 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 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01和GB/T18601-2001标准执行;天然大理石按

JC/T202-2001和GB/T79-2001标准执行。

2. 需方所购石材为工程规格板或异型的,需方必须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布局图,如因未能提供

布局图而产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担。供、需双方按双方确认的尺寸或图纸加工和验收,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对质量认可。如规格板或异型与确认的图纸的形状、尺寸有变更的,价格可另议。

3. 需方发现质量问题,在供方工厂验货的应立即提出;未在供方工厂验货的应在收到货物3日

内书面提出异议,未在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视需方对质量表示认可。

4. 需方在供方购大板委托供方加工成品板的,由需方在供方货场选订板材,并支付该批大板的

全部货款后加工,在加工过程中出现的板材质量及出材率问题,一律由需方自行承担,如加工完有剩余板材的总量5%以内整扎的予以办理退货。

三、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 货物采用 包装,由供方负担。

1/3

2. 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包装费用 元/M2。 四、 货物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需方自提自运,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货物交付。

(2) 供方送货,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视为货物交付。

(3) 供方代办运输,需方应确定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接货人),供方将货物送抵承运部门即视

为货物交付。 到货地点:

接货单位(接货人): 电话:

五、 运输费用及保险:

1.供方代为运输的,运输费由需方负担,运输按每元,共计元,需方在交

付货款时一并给付。

2. 供方可代需方购买运输保险,保险费由需方另付,该保险受益人为需方。出险由需方自行向保

险公司索赔,必要时,供方可提供协助。

3. 货物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

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供方协助时,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六、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1.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计元(作为定金),余款元在装货之日全

部付清。

2.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计元(作为定金),货款分批结算,定金在最后一批

货款中抵扣。 七、 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现场施工排版图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需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

2/3

联系人: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排版图而造成色差等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3.中途无故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自提产品如未按期提货,超过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违约金。

5.实行送货或代运的货物无故拒绝验收卸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八、 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

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十、 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二、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供 方: 需 方:

法定代表: 代 理 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 代 理 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3/3

石 材 销 售 合 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合同编号:CCFDG5852 工程名称:

二、 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 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01和GB/T18601-2001标准执行;天然大理石按

JC/T202-2001和GB/T79-2001标准执行。

2. 需方所购石材为工程规格板或异型的,需方必须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布局图,如因未能提供

布局图而产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担。供、需双方按双方确认的尺寸或图纸加工和验收,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对质量认可。如规格板或异型与确认的图纸的形状、尺寸有变更的,价格可另议。

3. 需方发现质量问题,在供方工厂验货的应立即提出;未在供方工厂验货的应在收到货物3日

内书面提出异议,未在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的,视需方对质量表示认可。

4. 需方在供方购大板委托供方加工成品板的,由需方在供方货场选订板材,并支付该批大板的

全部货款后加工,在加工过程中出现的板材质量及出材率问题,一律由需方自行承担,如加工完有剩余板材的总量5%以内整扎的予以办理退货。

三、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 货物采用 包装,由供方负担。

1/3

2. 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包装费用 元/M2。 四、 货物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需方自提自运,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货物交付。

(2) 供方送货,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视为货物交付。

(3) 供方代办运输,需方应确定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接货人),供方将货物送抵承运部门即视

为货物交付。 到货地点:

接货单位(接货人): 电话:

五、 运输费用及保险:

1.供方代为运输的,运输费由需方负担,运输按每元,共计元,需方在交

付货款时一并给付。

2. 供方可代需方购买运输保险,保险费由需方另付,该保险受益人为需方。出险由需方自行向保

险公司索赔,必要时,供方可提供协助。

3. 货物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

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供方协助时,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六、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1.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计元(作为定金),余款元在装货之日全

部付清。

2.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计元(作为定金),货款分批结算,定金在最后一批

货款中抵扣。 七、 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现场施工排版图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需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

2/3

联系人: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排版图而造成色差等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3.中途无故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自提产品如未按期提货,超过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违约金。

5.实行送货或代运的货物无故拒绝验收卸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八、 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

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十、 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二、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供 方: 需 方:

法定代表: 代 理 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 代 理 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3/3


相关内容

  • 阶段市场运营模式及市场总结
  • 亚太现阶段市场运营模式及市场总结 根据工作计划及业务需要,本人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19日为期28天,对广东 .江西.湖南.湖北等地25个市区县,80多家石材批发商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与洽谈.从各市场人造石工厂市场推广模式.人造石批发商现状分析总结,有如下几个运营方式和具体操作供大家参 ...

  • 花岗岩石材开采商业计划书
  • 项目名称: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融资重组商业计划 联系人: 电话: 保 密 承 诺 本商业计划书内容涉及本公司商业秘密,仅对有投资意向的投资者公开.本公司要求意向投资方收到本商业计划书时做出以下承诺: 妥善保管本商业计划书,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本商业计划书涉及的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一切 ...

  • 石材销售合同文本1
  • 石材销售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合同编号: 供方:随州刘氏矿业有限公司 需方:蔡磊博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01和GB/T18601-2001标准执行:天然大理石按JC/T202-20 ...

  • 石材项目企划书
  • 一. 世界石材行业市场现状与前景 据美国<世界石材>杂志所做的一次调查表明,84.4% 的被采访石材商认为,世界石材 市场在未来5-10年内仍将保持发展势头:84.3%的被调查都预测,世界石材业的年均增长率将达到6%. 据意大利业界预计,2005年世界石材消费量将达到8.78亿平方米,荒 ...

  • ffff_文章相似度检测报告
  • PaperPass检测报告简明打印版 比对结果(相似度):64.74% 编号:VIP[**************]59 标题:ffff 长度:12788字符(不计空格) 句子数:448句 时间:2016-04-12 22:50:30 对比库:学术期刊.学位论文.会议论文.互联网资源 相似资源列表: ...

  • 在介绍先进经验促进更好发展动员会上的讲话
  •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宋书记在三明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调研组对尤溪工作的指示精神,抢抓机遇,抢抓时间,加快我县经济发展,县委.县政府组织乡镇和有关部门,赴长乐.福清.德化.安溪.南安.思明等地学习考察,3月8日-15日,学习考察团在三市两县一区考察8个工业园区(投资区)和29个重点企业(项目),召开6 ...

  • 石材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 石 材 采 购 合 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 石材加工及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合同 签署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 为合 ...

  • 2016年建筑石材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 中国建筑石材市场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 告(2016年) 报告编号:1636858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 ...

  • 万科地产目标成本测算系统
  • 光明城市项目分产品类型成本汇总表 序 号成本项目 建筑面积 可售面积 一土地获得价款 1政府地价及相关费用 2合作款项 3 4红线外市政设施拆迁补偿费2370.552097.960.00272.590.00 166.74 91.23 58.08 8.93 8.50 1464.52 260.93 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