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社会契约论》有感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作者卢梭以这句话开篇,我也想用这句话开头,实话说,文中有很多地方都看不懂,有词义的,也有逻辑的,所以,我想对这句话并联系自己能看懂的内容谈谈自己的看法。
在现代社会中,相信几乎各国法律都规定了“人人生而平等”,或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我们又不止一次的听到“有钱能使鬼推磨”之类说明这个社会的现实性的话,我们感叹“社会很现实,我们很无奈”。
这个枷锁不止是外界给的,我觉得很多时候是我们自己给自己套上了永远也解不了的枷锁,想卢梭所说的那样,当人们共同组成一个共同体时,其实就已经为自己套上了枷锁,因为他要服从这个共同体的意志,即公意。当然他也提到,这个共同体代表的是公意,而我们又属于这其中的一份子,当然表达的相当我们自己的意志,对于这个看似合理的逻辑我实在不敢苟同,这最多只能说是实现了大部分人的意志,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他们必然会产生分歧,而解决办法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我并不是反对不同意见的存在,我们应该正视这个问题并接受这种分歧,或者更应该因分歧的存在而高兴,他让我们又选择的余地,有意见发挥的天地。喜欢这个枷锁,因为他让他们懂得发表意见,讨论意见和决定意见,在接受和摒弃中逐渐成长。
而另一个枷锁无疑是政府。
政府只不过是接受人民的委托行使行政权而已,所以不是人民的主人,政府的功能在于执行法律及维持政治的、社会的自由,只是人民和主权体之间的中介。然而,当一个人习惯于一种权利之后就会舍不得放下,并且会想方设法将其扩大。所以,慢慢的,政府给予了人民最大的枷锁,有些甚至颠覆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合约”。他们慢慢习惯了自己是主人,不允许存在任何威胁到他们地位的一切不良因素。卢梭也提到:选举式贵族政体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完全民主的政体现实中是很难实现的。就像高考制度一样,很多人认为不好,应该撤销,因为高考很大程度上让素质教育很难实现,以至于很多学生都被称为了“应试教育的产物”,然而,我们必须面对的是目前还没想出更好的选拔人才的途径来代替高考制度,所以,喊归喊,做还是照样得做。
人是生而自由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
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以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社会的进步体现在时代的更替,不断的更替,不断地寻找更好的适应社会,适应人民群众的政体。但又不可否认的是只有在相对稳定的社会中人们才会感到最大程度的幸福感和和谐感。但改革又是必须的,所以我们要把改革次数降低到最低,这中间政府承担了很大的责任,他们的政绩直接影响着改革,好就不用改,不好那就得改。所以,政府这个人民的枷锁应该让人民在枷锁下感到最大程度的自由和幸福,让人民真正获得“社会的自由”,成为一个有威信的政,实干的政府,其中,得让他们拥有自律的紧迫感,这就需要另外的机构一起进行合作了。简单的说就是在“自律”的情况下,设立一个完善的监督审查系统。
书中,卢梭提到:主权者的第一个特点是超乎法律之上,没有任何一种法律可以约束人民共同休;主权者无需向臣民提供任何保证,换句话说,主权者可以任意行使权力;国家有权支配臣民的一切财产;主权者对臣民掌握生死权,因为后者的生命乃是国家的有条件的一种赠与;任何人若是不愿服从主权者的意志,则全体(主权者)有权强迫他服从,也就是迫使他“自由”。我认为,要实现真正的公平就得有一个衡量标准,那就是法律,只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正在实现“社会的自由”,甚至可以把公意放在法律面前,让“法律说话”,决定公意的正确与否,而前提无非是建立公平,公正,与时俱进的法律体系。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当所有人都处在相同枷锁之下时,便是“自由”实现的时候。
读《社会契约论》有感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作者卢梭以这句话开篇,我也想用这句话开头,实话说,文中有很多地方都看不懂,有词义的,也有逻辑的,所以,我想对这句话并联系自己能看懂的内容谈谈自己的看法。
在现代社会中,相信几乎各国法律都规定了“人人生而平等”,或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我们又不止一次的听到“有钱能使鬼推磨”之类说明这个社会的现实性的话,我们感叹“社会很现实,我们很无奈”。
这个枷锁不止是外界给的,我觉得很多时候是我们自己给自己套上了永远也解不了的枷锁,想卢梭所说的那样,当人们共同组成一个共同体时,其实就已经为自己套上了枷锁,因为他要服从这个共同体的意志,即公意。当然他也提到,这个共同体代表的是公意,而我们又属于这其中的一份子,当然表达的相当我们自己的意志,对于这个看似合理的逻辑我实在不敢苟同,这最多只能说是实现了大部分人的意志,因为,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他们必然会产生分歧,而解决办法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我并不是反对不同意见的存在,我们应该正视这个问题并接受这种分歧,或者更应该因分歧的存在而高兴,他让我们又选择的余地,有意见发挥的天地。喜欢这个枷锁,因为他让他们懂得发表意见,讨论意见和决定意见,在接受和摒弃中逐渐成长。
而另一个枷锁无疑是政府。
政府只不过是接受人民的委托行使行政权而已,所以不是人民的主人,政府的功能在于执行法律及维持政治的、社会的自由,只是人民和主权体之间的中介。然而,当一个人习惯于一种权利之后就会舍不得放下,并且会想方设法将其扩大。所以,慢慢的,政府给予了人民最大的枷锁,有些甚至颠覆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合约”。他们慢慢习惯了自己是主人,不允许存在任何威胁到他们地位的一切不良因素。卢梭也提到:选举式贵族政体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完全民主的政体现实中是很难实现的。就像高考制度一样,很多人认为不好,应该撤销,因为高考很大程度上让素质教育很难实现,以至于很多学生都被称为了“应试教育的产物”,然而,我们必须面对的是目前还没想出更好的选拔人才的途径来代替高考制度,所以,喊归喊,做还是照样得做。
人是生而自由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
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以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社会的进步体现在时代的更替,不断的更替,不断地寻找更好的适应社会,适应人民群众的政体。但又不可否认的是只有在相对稳定的社会中人们才会感到最大程度的幸福感和和谐感。但改革又是必须的,所以我们要把改革次数降低到最低,这中间政府承担了很大的责任,他们的政绩直接影响着改革,好就不用改,不好那就得改。所以,政府这个人民的枷锁应该让人民在枷锁下感到最大程度的自由和幸福,让人民真正获得“社会的自由”,成为一个有威信的政,实干的政府,其中,得让他们拥有自律的紧迫感,这就需要另外的机构一起进行合作了。简单的说就是在“自律”的情况下,设立一个完善的监督审查系统。
书中,卢梭提到:主权者的第一个特点是超乎法律之上,没有任何一种法律可以约束人民共同休;主权者无需向臣民提供任何保证,换句话说,主权者可以任意行使权力;国家有权支配臣民的一切财产;主权者对臣民掌握生死权,因为后者的生命乃是国家的有条件的一种赠与;任何人若是不愿服从主权者的意志,则全体(主权者)有权强迫他服从,也就是迫使他“自由”。我认为,要实现真正的公平就得有一个衡量标准,那就是法律,只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正在实现“社会的自由”,甚至可以把公意放在法律面前,让“法律说话”,决定公意的正确与否,而前提无非是建立公平,公正,与时俱进的法律体系。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当所有人都处在相同枷锁之下时,便是“自由”实现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