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教督办[2016]9号 局直各学校:
为了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督导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16]25号)文件要求,遵照局行政会议安排,教育督导科与组织人事科联合组成督导组,于6月27日至29日对局直29所公办学校开展了学校督导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专项督导。督导人员分成3个工作小组分别下到各学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座谈、随访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各学校的内部督导组织机构、干部配备、专业队伍建设以及工作开展等情况,对学校内部督导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开展进行了现场指导。现将本次督导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校内部督导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重视,督导机制逐步建立。
各学校对十八大提出“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育督导”的要求有了充分认识,对学校督导工作比较重视,对督导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寄予期盼。为了有效推进学校内部督导,绝大部分学校设立了督导机构,安排了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了督导机构负责人,明确了校长为学校督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副校级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督导机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衡阳幼儿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实验中学、实验小学、二中、五中、七中、九中、十六中、十七中等学校还成立了学校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一中、八中、田家炳实验中学等学校开始思考构建学校内部督导与督学责任区相融合的工作框架,学校内部督导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来。
(二)、克服困难,督导队伍不断强化。
各学校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严格控制的情况下,积极想办法、谋思路,调剂职数配备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同时,从学校一线教学及管理人员中选拔优秀骨干和专业权威聘任为兼职督学,形成了学校督导专业核心力量;一些学校还聘请本校离退休的老领导、老专家担任特聘督学,不断完善学校督导队伍,为有效开展督导工作提供了专业人员保障。据统计,局直学校聘任、聘请督学已达147人,大部分学校聘任、聘请兼职督学均在6人以上,一中、五中、十五中、实验中学等聘任、聘请兼职督学超过10人,学校内部督导队伍得到充实和壮大。
(三)、因地制宜,督导工作探索开展。
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逐步建立完善督导制度,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整合部门力量,探索开展学校内部督导工作,积极运用督导结果,工作成效逐步彰显。实验小学实行督导制度上墙,积极推进规范化;二十三中制定了学校督导工作流程图,细化程序,可操作性强;二中规定了学校督导工作督教、督学和督管“三督”职责,任务明确;一中、田家炳中学、逸夫中学、五中、八中、十四中、十五中、十六中、二十三中、二十六中、耒阳师范等学校督导工作过程资料较详实,工作内容较丰富,覆盖面较广。实验中学、二中等学校开拓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园网和QQ、微信等信息网络技术,积极推进督导信息化,在谋求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一中、二中、逸夫中学、耒师附小、十六中、二十三中、二十六中、华新实验中学等学校把督导结果在学校公布,并与教师绩效工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挂钩。实验中学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督导室与后勤管理部门通过听证、调研等形式了解学生喜欢吃什么菜,学生食堂菜谱学生说了算。八中常年坚持对常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有力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进步,衡阳晚报、湖南教育督导信息网进行了报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督导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督导机构、队伍建设。
督查发现,绝大部分学校设立督导机构没有按照规范程序报经局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机构的合法性没有保障;部分学校教务或教研部门加挂督导机构时没有配督导机构专职副主任,也没有配督导工作专干;一些学校聘任兼职督学采取中层正、副职和骨干教师“一网打尽”,队伍的专业权威性难以保证;绝大部分学校都没有对聘任、聘请督学印发正式文件、发放证书;个别学校至督查时还没有实际性建立督导机构和队伍。要求各学校务必按照市教育局衡教通[2016]25号文件规定,依据本校级别、职数要求和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督导机构设置,合理配备督导人员,科学组建督导专业队伍,规范报批程序和手续,从根本上规范学校督导工作,确保工作依法依规有效推进。
(二)进一步发挥督导专业指导作用。
学校内部督导是建立在专业技术指导基础上的业务管理,是基于客观独立的专业评估的业务监管,是学校自身监管体系的丰富和完善,在学校内部具有不可替代性。由于学校内部督导工作才刚刚开始,各学校对督导的定位难免出现偏差。不少学校把督导工作与职能部门的工作简单地叠加,混为一谈;个别学校甚至对督导工作一头雾水,用职能部门的工作过程资料包装成督导工作资料,张冠李戴,被学校督导人员戏称“穿新鞋走老路”、“酒瓶装醋”。要求各学校切实加强督导政策法规和工作研究,准确把握学校内部督导的定位,厘清督导工作与其他业务部门工作职能,明确督导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合理确定工作任务与内容,规范督导流程,科学创新督导。督是手段,目标在导,要坚持以督导为抓手,在教学常规、办学行为、师德师风、教育安全等主要方面和重点事项上进行督查、评价和指导,着力解决好学校突出问题,为学校发展提供专业支持,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进一步运用好督导工作结果。
结果运用关乎督导工作专业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些学校在运用督导工作结果方面有举措、有效果,但不少学校仍然停留在过去的老套路上;大部分学校对督导手段运用上存在缺陷,听课评课、满意度调查等方面不够深入、评价体系不够科学,督导对每一位教师、每一个年级和班级甚至每一位学生的进步不能进行科学的评价、评估,督导结果难以准确运用。各学校应科学做好督导工作,全面深入运用督导结果;不仅要通过完善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等制度把督导结果运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工作的组织管理中,强化对工作规范和任务完成的考核,更要通过视导、督评、研改等措施把专业权威的评估意见落实到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一线业务中,切实发挥督导工作技术指导作用,实现让每一个教师、每一位学生、学校每一项工作都有进步的工作目标。
衡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衡教督办[2016]9号 局直各学校:
为了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督导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16]25号)文件要求,遵照局行政会议安排,教育督导科与组织人事科联合组成督导组,于6月27日至29日对局直29所公办学校开展了学校督导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专项督导。督导人员分成3个工作小组分别下到各学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座谈、随访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各学校的内部督导组织机构、干部配备、专业队伍建设以及工作开展等情况,对学校内部督导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开展进行了现场指导。现将本次督导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学校内部督导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重视,督导机制逐步建立。
各学校对十八大提出“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育督导”的要求有了充分认识,对学校督导工作比较重视,对督导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寄予期盼。为了有效推进学校内部督导,绝大部分学校设立了督导机构,安排了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了督导机构负责人,明确了校长为学校督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副校级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督导机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衡阳幼儿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实验中学、实验小学、二中、五中、七中、九中、十六中、十七中等学校还成立了学校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担任组长;一中、八中、田家炳实验中学等学校开始思考构建学校内部督导与督学责任区相融合的工作框架,学校内部督导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来。
(二)、克服困难,督导队伍不断强化。
各学校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严格控制的情况下,积极想办法、谋思路,调剂职数配备督导机构工作人员;同时,从学校一线教学及管理人员中选拔优秀骨干和专业权威聘任为兼职督学,形成了学校督导专业核心力量;一些学校还聘请本校离退休的老领导、老专家担任特聘督学,不断完善学校督导队伍,为有效开展督导工作提供了专业人员保障。据统计,局直学校聘任、聘请督学已达147人,大部分学校聘任、聘请兼职督学均在6人以上,一中、五中、十五中、实验中学等聘任、聘请兼职督学超过10人,学校内部督导队伍得到充实和壮大。
(三)、因地制宜,督导工作探索开展。
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逐步建立完善督导制度,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整合部门力量,探索开展学校内部督导工作,积极运用督导结果,工作成效逐步彰显。实验小学实行督导制度上墙,积极推进规范化;二十三中制定了学校督导工作流程图,细化程序,可操作性强;二中规定了学校督导工作督教、督学和督管“三督”职责,任务明确;一中、田家炳中学、逸夫中学、五中、八中、十四中、十五中、十六中、二十三中、二十六中、耒阳师范等学校督导工作过程资料较详实,工作内容较丰富,覆盖面较广。实验中学、二中等学校开拓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园网和QQ、微信等信息网络技术,积极推进督导信息化,在谋求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一中、二中、逸夫中学、耒师附小、十六中、二十三中、二十六中、华新实验中学等学校把督导结果在学校公布,并与教师绩效工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挂钩。实验中学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督导室与后勤管理部门通过听证、调研等形式了解学生喜欢吃什么菜,学生食堂菜谱学生说了算。八中常年坚持对常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有力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进步,衡阳晚报、湖南教育督导信息网进行了报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督导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督导机构、队伍建设。
督查发现,绝大部分学校设立督导机构没有按照规范程序报经局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机构的合法性没有保障;部分学校教务或教研部门加挂督导机构时没有配督导机构专职副主任,也没有配督导工作专干;一些学校聘任兼职督学采取中层正、副职和骨干教师“一网打尽”,队伍的专业权威性难以保证;绝大部分学校都没有对聘任、聘请督学印发正式文件、发放证书;个别学校至督查时还没有实际性建立督导机构和队伍。要求各学校务必按照市教育局衡教通[2016]25号文件规定,依据本校级别、职数要求和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督导机构设置,合理配备督导人员,科学组建督导专业队伍,规范报批程序和手续,从根本上规范学校督导工作,确保工作依法依规有效推进。
(二)进一步发挥督导专业指导作用。
学校内部督导是建立在专业技术指导基础上的业务管理,是基于客观独立的专业评估的业务监管,是学校自身监管体系的丰富和完善,在学校内部具有不可替代性。由于学校内部督导工作才刚刚开始,各学校对督导的定位难免出现偏差。不少学校把督导工作与职能部门的工作简单地叠加,混为一谈;个别学校甚至对督导工作一头雾水,用职能部门的工作过程资料包装成督导工作资料,张冠李戴,被学校督导人员戏称“穿新鞋走老路”、“酒瓶装醋”。要求各学校切实加强督导政策法规和工作研究,准确把握学校内部督导的定位,厘清督导工作与其他业务部门工作职能,明确督导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合理确定工作任务与内容,规范督导流程,科学创新督导。督是手段,目标在导,要坚持以督导为抓手,在教学常规、办学行为、师德师风、教育安全等主要方面和重点事项上进行督查、评价和指导,着力解决好学校突出问题,为学校发展提供专业支持,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进一步运用好督导工作结果。
结果运用关乎督导工作专业作用的有效发挥。一些学校在运用督导工作结果方面有举措、有效果,但不少学校仍然停留在过去的老套路上;大部分学校对督导手段运用上存在缺陷,听课评课、满意度调查等方面不够深入、评价体系不够科学,督导对每一位教师、每一个年级和班级甚至每一位学生的进步不能进行科学的评价、评估,督导结果难以准确运用。各学校应科学做好督导工作,全面深入运用督导结果;不仅要通过完善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等制度把督导结果运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工作的组织管理中,强化对工作规范和任务完成的考核,更要通过视导、督评、研改等措施把专业权威的评估意见落实到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一线业务中,切实发挥督导工作技术指导作用,实现让每一个教师、每一位学生、学校每一项工作都有进步的工作目标。
衡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